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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南疆,九月 ...

  •   南疆,九月时依然炎热。莽莽万山之中,却是天然的清凉国度。

      “哗哗”,小瀑布的水声轰隆悦耳,青蘅走到瀑布下的湖潭边,舀了一小桶的水。她拎着桶,裤腿被卷起,露出一小截脚踝。

      南疆女子都有脚踝上挂银链的风俗,青蘅也不例外,她的脚腕上环着一条极细的银链子,上面缀着一颗红宝石,行动间发出细微而清脆的撞击声,向旁边的小院子走去。

      一个人影向她跑来,一边挥手道:“公主,买好了!也打听到了……”

      青蘅拎着水桶站停,等那人影跑过来,却是一个俊秀少年郎,眉目如画,瞳似点漆,英气勃勃,一身粗布短打掩不住他那小青松似的身板,手上拎着两个大包袱,身体却稳稳当当,足下生风如履平地。

      青蘅冲屋子的方向抬下巴:“放屋外晒晒,前两天山下下那么大雨,这些衣服肯定受潮了。”

      “是!”少年灿烂一笑,“两天后薄帆镇的禁令就会解除,我们那时下山便可。”

      “路引拿到了吗?”

      “拿到了,是颖叔弄得假身份,他还叫王颖,我叫云山,是方芷小姐的贴身护卫。”少年满脸兴奋,恨不得立刻进入角色,立刻下山。

      “别得意忘形了啊,学学颖叔,多淡定——”青蘅空着的左手向小屋的方向一指,只见屋外的小院里,那颗巨大的榆树上,一名身形健壮修长的汉子懒洋洋地仰卧在树枝间,仿佛一头懒卧的豹子。

      那汉子好似察觉到两人的目光,微微扭头,眯着眼扫了他俩一眼,又阖上了眼皮。

      “在树上能睡舒服了才怪,摆什么姿势,又没人看……”青蘅腹诽,但不得不承认,这个有着西域血统的男人,确实在某种方面具有极其致命的魅力。

      他们只是朋友,而她已心有所属,只觉得此人随时随地都在拗造型。可是观众只有她跟那少年,实在没必要。

      观赏性很强,可是看着就特别欠。她不动声色地凑到少年耳边,轻声道:“谢思山,你能把光躺着不干活的那人给拽下来吗?”她偏了偏头,又轻轻摇头,“肯定不行,你做不到。”

      谢思山小脸猛地涨红,做贼似的偷偷看了眼树上那汉子,瞪了青蘅一眼,道:“看我的!”

      青蘅摸了摸下巴,微微一笑。

      一整整俩,一箭好几雕,这是她的人生准则。

      等她走到门口,把水桶放到地上时,只听树上传来一声少年的惨叫,又听“啪叽”一声。

      不用回头也知道,这小孩大概是屁股落地了。可别摔成四瓣……

      青蘅正偷着乐,却听一把低沉磁性的嗓音不紧不慢的,在头顶上响起来:“公主何必撺掇别人。”

      王颖从树上跳了下来,一身纱质黑袍根本遮不住他修长健美的身体,黑袍露出了他的腰腹和半截小腿,那上面紧绷的肌肉,还沾着些晨间露水,被肌肤的热气融化……那五官俊美如同最精致的雕刻。阳光照在他背后,就像神祗下凡似的,迈着猫儿似的步子款款走到少年面前。

      见少年疼得龇牙咧嘴,名叫王颖的男人忽然弯腰伸出手,手臂使力一把把谢思山拽起来,另一只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打架的时候反应那么快,怎么平时傻成这样?嗯?天天给公主当枪使。”

      “公主!——”谢思山反应过来,气极。

      “哗”回应他的,是青蘅把桶里的水一口气倒进缸里声音。

      摸了摸脸,镜子里的少女模样未变,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高不矮,嘴唇不丰不薄,脸蛋不尖不圆。组合起来,并不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美丽,而是处处都很平庸的普通。

      可是她觉得自己有了使不完的力气,整个人神采飞扬,眉眼弯弯,显得顺眼多了。

      身上穿着舒适却并不华丽的衣物,腰间佩剑,头发束成马尾。阳光透进室内,她左颊上的梨涡显得深了一些,笑容更甜了一些。

      “公主梳洗完了没?该走啦。”门外谢思山在喊她,又放低声音嘀嘀咕咕,“女人出门真麻烦——哎哟!”

      “当我听不见似的。”青蘅哼笑,手里拿着的钗子不见了,窗纸上破了个洞……

      咚咚咚,三声敲门,随后是王颖那低沉慵懒的声音传来:“你的钗子,还要不要?”

      最后这个鸡飞狗跳的早晨总算结束,三人穿戴整齐,换上合适的衣服,将武器用布裹了藏在包囊中,说说笑笑,顺着小路下了山。

      就像普通武者出行一样,青蘅却知道,她的生活翻天覆地地变了。

      有了可靠的路引,三人下山后的通行极为顺利,一路大摇大摆,吃喝玩乐。尤其青蘅好像是脱缰的野马,带着谢思山上蹿下跳,差点惹出通缉,王颖含笑看着,见事情不好收拾了才出手相助。疯了三天,他忽然想起来,有正事还没办。

      “公主不是要找你那小情人么?”酒楼雅间里,王颖喝了口酒,琢磨了一下,觉得是时候提醒一下这位玩疯的公主,“是叫奚子真?”

      青蘅差点把面条吃进鼻子。

      “颖叔,他不是什么小情人,”她翻了个白眼,低声道,“还有别那么叫我,在外面的时候就叫我阿蘅。”

      “阿蘅我要吃那块糕点。”谢思山用筷子指了指她手边酥香的云片糕,从善如流。

      青蘅瞥他一眼,慢悠悠地将盘子推了过去:“别噎着。”

      谢思山权当没听见,结果在咽那块云片糕的时候,桌底下的脚被青蘅狠狠踩了一下,他当即就要叫,却没想到嗓子里还有糕点,被噎得上气不接下气咳嗽得惊天动地。

      “咳咳咳咳咳……阿蘅太、太坏!幸好没让她嫁人,不然丢我们昭婪脸面啊。”谢思山眼圈都红了。

      王颖漫不经心地玩筷子,见青蘅微微皱起眉来,目光又转到筷子上,说道:“明日一早出发去闽卢陂,那边有我们的人。若是闽卢陂那没他的消息,就再往东去苍州。”

      “多谢。”她很少这么诚恳地道谢,都是最亲密的朋友,太认真就没意思。

      “呵,阿蘅,客气了。”王颖挑了挑眉头,深邃如海的眼睛微微眯着,嘴唇一翘,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

      加上优雅低沉的嗓音,这迷倒众生的祸水啊。

      “……”青蘅也被那勾人的一笑给迷晕了片刻。醒悟过后,禁不住移开眼,掩饰一般夹了块鸡肉塞进嘴里嚼。

      真是特别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不惜耍诈逃婚也要去追寻的,居然是那个只见过两三面的男子,而不是举手投足都自带魅惑意味的王颖?

      虽然那个人也很是飘逸飒然,那股如松如竹的气质令人见之倾倒,可单论魅力,真的远远不如眼前这个无时不刻不在放电的男人啊……

      难道是她奉行兔子不吃窝边草?王颖算窝边草?

      “我错了。”富有探究精神的青蘅,在抓着头发苦苦思考之后,抽丝剥茧地发现了原因。

      “我不该学谢思山那臭小子叫你颖叔的。什么朦胧的感情碰上一声叔,都磨没了……现在改口还来得及吗?”她苦恼地抓了抓头发。

      “……”

      “……”谢思山愣了半响,觉得自己除了被叫声臭小子没什么损失,于是继续埋头苦吃。

      第二天,天色未破晓,三人已经跨马出发。王颖别有深意地瞧着青蘅:

      “说你真喜欢那人,你却接连三天提都没提过。说你不喜欢他,却为了他搞那么大动静逃婚,现在又急着去闵卢陂,这么想对这位奚公子投怀送抱?”

      “呵呵。”青蘅翻了个白眼,耳旁有风。

      谢思山凑上来说:“我觉得阿蘅这种人,逃婚嘛肯定不仅仅是为了奚公子,绝大部分原因是她自己不想结婚,想闯江湖玩。奚公子只是顺带。”

      王颖抚掌:“不错不错,傻瓜也能变聪明。”

      青蘅没搭理这两人,心里默默想着自己的计划。

      她是昭婪国的公主,而且,是明面上唯一的公主。上有三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她夹在中间,活得跌跌撞撞。

      哥哥们护着她,也欺负她,弟弟们小跟屁虫似的粘她,也瞧不起她。父皇母后对这唯一的女儿还算上心,但她知道父皇除了宫里的十几个妃子,在外面还有好多好多个女人,不知道有多少个私生子流落在外。所以,她只是明面上那个“唯一”。

      她年幼时曾遭战乱,小时候的记忆是血腥的,满眼红色。长大后死活闹着要习武,要学最厉害的武功,爹娘让自己的侍卫陪她玩,在她把人折腾得差点淹死后,就打了她一顿,再也不让她碰刀枪棍棒一类。

      七岁的青蘅自己翻墙出宫,立志要拜最厉害的人为师。可是那年正闹饥荒,她顺手救了一个倒在路边的小男孩,脖子上挂着块银牌,上面写着三个字:谢思山。

      救了这小孩,她也就忘了非要找最厉害的人当师父这回事了。

      谢思山被她寄养在国师家里,后来因为自己脖子上那块银牌被人认了出来,找到了已经过世的父母——西南边陲第一大帮派青山帮的两名高级打手,江湖人称云弁使雪衣娘,真名是谢瑜慎和刘映湖。

      那时青蘅已经九岁,谢思山七岁,都对阴阳两隔没什么概念。青山帮的帮主问谢思山,你愿意留在青山帮,还是跟着这个小丫头混?

      青蘅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出,走之前就用好几块糖贿赂了这傻小子,于是谢思山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想留在阿蘅身边,但是恳请帮主教我们武功!”

      两人就这样得到了曾经中原武林第一人、程雨信的悉心教导。程雨信年近不惑,白面无须,无妻无子,从中原辗转到这里接管了青山帮,将这个迟暮的帮派发扬光大,算个传奇人物。可传奇人物在见识到谢思山的武学天赋后,也捶胸顿足直叹这孩子要是加入我们青山帮,将来定是最核心的左膀右臂啊!而青蘅这个顺带品也让他有些刮目相看——一个女孩子,不,一国公主,学武学得这么拼命,也挺叫人侧目的。

      青山帮不是邪教,程帮主不是恶人,可惜归可惜,他依然尊重这小子的选择。而谢思山傻,注定会被青蘅骗走。

      昏天黑地学了两三年,皇宫江湖两头跑,两人勉强出师,被赶到江湖里历练。青蘅是个能惹事的,加上不怕事的谢思山,还有程帮主派人暗中保护,那一路上腥风血雨就不用说了。

      后来两人闯进西域,在沙漠里撞见了正大杀四方的王颖。

      那时,王颖被二三十个西域人围住,他丝毫不惧,甚至有些漫不经心的残酷。手腕翻飞,弯刀收割人命,惨叫声惊飞了无数沙漠虫兽。一袭黑袍染血,嘴角浅笑,容颜俊美无俦。

      身后残阳落日给他镀了层金色,略微卷曲的黑发随风飞舞,半遮住了那张深邃的面孔。

      两个小孩闻声赶来时,只见到那一身血色的浴血修罗,偏生有副如此好看的皮囊。两个肤浅的小孩看得双眼发直,齐齐叫了声:“漂亮!”

      谁会对两个孩子有太大戒心呢?王颖又是个不着调的,三人一拍即合,臭味相投,在江湖上践踏了一圈,整整三个月。直到青蘅不情不愿地被皇宫侍卫抓回宫里,又被打了一顿,然后判了个禁足。

      实质性的伤害只有落在屁股上那些板子。

      她照样翻墙出去跟两人厮混,谢思山的来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撬开王颖的身份可费了她不少工夫。后来王颖考量甚久,终于跟她坦白:“我是赤珂的风神师,别的你就不要问了,你绝对不会从我这里知道。”那修长的食指在眼前晃啊晃,让人恨不得给撅折了。

      青蘅敏锐地察觉到,他这回答的话真诚得不能再真诚。赤珂?这又是什么?问问程叔叔好了。

      程雨信听见这个名字,瞪了她一眼:“赤珂是西域的情报和暗杀组织,别的你也不要问,问了就死。”

      “……”总算是知道了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青蘅满足了好奇心,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舒服日子过了几年,直到她十七岁,父皇决定将她嫁给汝朝的第十五个皇子齐昀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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