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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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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念出生在一个名叫清潭村的偏僻落后的小山村,祖上三代都是实打实的庄稼人,老实本分勤勤恳恳的侍弄着一亩三分地,生活贫穷困苦惯了,倒也没觉得日子难过。生季念的时候季妈年纪大了,依现在的说法是高龄产妇,对孕妇十分危险,农村妇女哪管得了这些,生个儿子就是天大的事,传宗接代比什么都重要!这么多年来肚皮一直没动静,好容易怀上了,就是拼了她一条命,也得把这孩子生下来!所幸最后母子平安,在村卫生所简陋的医务室里,季念出生了。
季念打小就是个安静的,别的小孩都开口说话了,偏他两三岁还不开口,别人逗他也不学,久了村里的人都说季念天生就是哑的,是个小哑巴。季妈快五十的人了,一辈子没掉过几回眼泪,那段时间总抱着小季念掉金豆,季家阿爸抽了一卷旱烟,从铁皮盒子里拿出帆布袋装着的银行存折。
“赶明儿让刘叔捎我们去镇上,带念念去看医生!”
农村人平时是没什么花销的,吃的米和菜都是自己种的,最多买些日常用品,柴米油盐,也花不了几个钱,相对的也没什么进账,能换钱的东西寥寥无几,牛棚里的一头老牛,山上每年结果的橄榄,一年两季的水稻。因而对钱看得紧,存折里的钱轻易不能动。这一回是实在没办法,季念是他们的宝贝疙瘩,是心尖肉,要是季念嗓子真有啥毛病,这辈子算是毁了。他们村口那户人家的儿子就是哑的,那是任谁也能上去欺负两下的。
“就是花再多的钱,也得把念念的嗓子治好咯!”
村子小,屁大点地方,什么事都传的快,第二天村民们都知道季家两口子要带季念去镇上看医生了。
春花婶是村里的老人了,也是当年给季妈接生的接生婆,在临近的几个村子里颇有名气,七十几岁的人了,活得久,见识也广,瞧着季念赤着双脚追赶着小公鸡,凭大的一双乌溜溜灵动的眼,当下就说,我看这孩子没啥毛病,好着呢!开口晚的孩子越有出息,脑袋瓜装的事多!
两口子都没把春花婶的话当回事,和刘叔约好了后天就去镇上,这两天得抓紧把地翻松好种上番薯。季念小,不能留他一个孩子在家,就把季念放在田地里,还能照看着。番薯好养活,也不费事,季家阿爸用锄头翻好坑,季妈在后头放肥料,任何农活都难不倒他们,两人利落的收拾着,他们的宝贝疙瘩不知道怎么的抓到了一条大青虫,啪嗒啪嗒的跑到阿爸阿姆面前,把手举得高高的。
“虫、虫虫……”
季妈高兴坏了,季念终于开口说话了。她把季念抱了起来,季念咧着嘴,笑得很开心,乌黑的眼睛像汪着一湾清泉,水灵灵的十分可爱。
“阿姆、虫虫……虫虫……”
春花婶是个会看人的,季念正如她说的那样,是个有出息的。
这个出息并不是说季念干了啥了不起的大事,一个小孩,也没能耐折腾出什么了不起的伟业,村里人说的出息无非是读书很好。他们把做学识看得很重,几乎都盼望着子女能读好书,将来上大学,做城里人。这种思想根深蒂固,无法撼动。
季念打小成绩就是拔尖的。
他们小学是公立的一所学校,坐落在三个村子的中间,划了一块地,政府出资修建的,总共三层楼,一、二、三、四年级在一楼,五六年级在二楼,六年级隔壁是老师们的休息间也是校长室 ,三楼基本没有用处,放杂物,整个学校最贵重的物品,恐怕就是三楼杂物间放置的钢琴了,当然,是一架十分破旧的钢琴,就连琴键都是凹陷的。
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学校的老师也非常少,基本都是既教语文又教思想品德的,有的还得兼任体育老师。
教过季念的老师都非常喜欢这个学生,十分聪明,而且还不调皮,上课就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课,大而黑的眼睛专注的看着黑板,记忆力也很好,让背的课文读几遍就会背了,走在路上遇到老师会腼腆的问好,细看的话还会发现小孩儿害羞得脸微微发红。
期中考的最后一科是语文,季念写好作文又把检查了一遍,这才把试卷交上去,考完的学生可以先放学,小季念收拾好书包和老师说了声就先回家了,今天家里要腌咸菜,他要回去帮忙。
他的同桌铁子从身后追了上来
“说好一起回家的,怎么不等我!”
铁子是隔壁村的,和季念关系最好,偶尔还会买零食请季念吃,他爸是杀猪的,比其他家庭富裕一些。
“我早上不是说了要先回家帮忙吗,你做试卷做得太慢了。”
铁子眉毛一扬,佯做生气的样子。
“你还别说,让你给我抄下试卷死活不肯,还是不是哥们?”
“老师说作弊是不对的。”
学校离清潭村还是挺远的,小孩儿走路的话差不多要四十分钟,铁子家比较近,先到了,俩小孩约好星期六去捞鱼,就各自回家去了。
季念到家时,大部分的学生刚放学,季念的语文老师在休息间和别的老师喝茶聊天,话题自然落在了这群学生身上,她拿出季念的考卷,感慨道:“季念这孩子确实不一般,你看这道题,用拟人句造一个句子,这孩子答得多灵气。”
同事打眼瞧去,上面是稚嫩的笔画写道的:春天里,微风吹起湖水荡起涟漪,是湖水在说痒啊。
“上个星期还从我这借了中外名著回去看,我就问他遇到不懂的字怎么办,那孩子就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小字典,说他都查字典来着。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懂事,简直不像个小学生。”
被众人讨论的小季念放好了书包,季妈在烧洗澡水,坐在炉灶边放柴火。
“今天怎么这么早放学了?”
季念也搬了张小板凳坐到阿姆旁边。
“今天考试,老师说做完试卷就可以先放学。”
“念念考得怎么样?”
小季念歪头想了一下才回答:“我都会做。”
语文是考不了一百分的,作文会扣几分,但是九十多分总是有的。
季妈没读过书,教不了季念书本上的知识,儿子考完试卷,甭管考得咋样,都要奖励一番。她的脸上带着母亲特有的那种慈爱,满脸喜气的说:“你阿爸今天买了托人买了烧鸭,给念念吃鸭腿!”
“我还要吃菜头。”
小季念趁机提出了要求,季妈高兴的时候多半都会答应。
“腌好咸菜就给念念熬菜头吃。”
这个菜头是芥菜的根茎部,熬熟之后也能吃,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季念家没养猪,剁下来的菜头和芥菜的黄叶一般都是丢掉或者给邻居熬猪食,很少弄菜头来吃,很费柴火。
咸菜几乎是每家必备的,每年腌上几缸,可以吃上大半年。除了时令蔬菜,咸菜是饭桌上最常见的,肉是很少的,吃不起是一个原因,主要是清潭村落后偏僻,除了村头卖猪肉的,想吃其他肉食,就得去镇上买。偶尔也会有小贩骑着三轮车来村里卖烧鸭熟鱼之类的。
在季念的印象中,阿姆做的最好吃的菜就是猪肉炖咸菜了。大块肥瘦相间的三层猪后腿肉和黄皮豆腐放在咸菜里一起炖,炖得肉都稀烂了,汤面上泛着亮晶晶的猪油,连汤舀一勺咸菜下饭,季念能吃三大碗。
咸菜的做法也非常简单,芥菜收获之后,摘掉外面的黄叶,用抹布擦掉叶子上残留的泥土和灰尘,用粗盐揉搓之后塞进搪瓷缸里,上头再用洗净的石头压好,再封口等待发酵就行。
晚饭过后全家就一起腌咸菜。
季念负责擦芥菜叶,坐在小板凳上,膝盖垫着抹布,认认真真的擦拭菜叶。他人小,动作也慢,实际是帮不了什么忙的,活儿主要是季妈做完的,尽管这样,两口子还是觉得心里熨贴,小季念就是像村里其他小孩那样调皮捣蛋,还是他们的心肝宝贝,更何况季念这样乖这样懂事,那是给予再多疼爱也不够的。
那天小季念如愿的吃到了菜头,滋味远远不如烧鸭腿,不过因为难得,显得份外香甜,吃了十多个,十分满足的躺在他自己的木板床上,连和老师借的书也不看了,过不了多久,就陷入了黑甜的梦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