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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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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一直很佩服自己有一种能力,就是睡一觉什么都可以失忆。
所以这样多好啊。昨天发生的事情就留在昨天,今天就做今天该做的事。
今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就是接肖凯的电话。
“喂……”
“喂陈凡你死了啊,你这几天都联系不上。”
“我回老家了。”
“那也不至于短信也每一条微信也不回吧。”
“我烦着呢,不说了我还要睡会儿晚点再call你就这样拜……”
然后我就直接摁下了通话结束的按钮。其实我很讨厌别人早上给我打电话,一日之计在于晨,况且我现在是放假,如果是别人早就被我骂死了。
虽然我是准备再睡一会儿的,但是基本上通话超过十秒,仿若整个脑袋的细胞都被激活了,所以在床上翻滚了十来分钟,我还是起床了。
我妈已经上班去了。她经常跟我牢骚说,这种打工的日子真没意思,别人国庆都是好几天大长假,她就放了一天。我跟我妈说,我还不是一样跟人打工,我又不是CEO。
“你读那么多书肯定还是比我过得好的,至少你还有大把人生,不像我人老珠黄。”
我妈总觉得,我寒窗苦读十多年,然后又在大学混了四年,好歹也是个高材生。我说高材生个P,现在不读个研究生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学历,本科生都烂大街了。
其实也不能怪我妈,在X城这种小县城,能读个本科都已经是可以面上贴金的事了。所以她一直觉得我应该出人头地什么的,我也只能随声附和下,等我六十岁看看身价有没有过百万。
然后这次回家我妈还特别认真地谈论了我新发型的事儿。她说,虽然没以前好看,但是总算显得成熟一点。于是我总结出,原来好看和成熟在我身上是不可以共存的,人家是酒,愈久弥香,我大概是棵白菜,放得久就烂了。
看了看日历,时间过得真快,明天就要回N城了,心里也是十分不舍。毕竟在这个小小的不怎么喧闹的城市里,有太多流淌的岁月,或者安静,或者嘈杂,或者声嘶力竭,或者婉转悠扬。
我记得我小时候,拼了命要离开这个城市,我嫌弃它太拥挤,街道不干净,公交车班次少的可怜,更别说地铁,美团刚出来那会儿支持的商家用十个手指头就能数完。
而现在呢,我竟有种想辞职回X城养老的想法。
然而瞬间我就被钱包里形单影只的几张钞票给惊醒了。我稍微打理了一下个人形象,冲着镜子努力笑了笑——还不错。我决定今天去外婆家看看外婆,毕竟明天就要离开了,下一次回来探亲估计是腊月见底。
出门没走多久就来到了站牌,欣慰的是公交车貌似都翻新了,而且班次密集了许多。
外婆家并不远,公交车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但自从乡下的房子拆了搬到县城来之后,总觉得少了种情怀或者是无法言喻的东西,让我没有那么想去的冲动。
来开门的是外婆,她好像特别开心,对着厨房忙活的外公叫到“凡凡回来啦”。
有那么几秒的心酸,但马上又消失了。我习惯性地给了外婆一个大大的拥抱。
“外婆,这是我给你买的暖手袋,你看电视的时候可以把手插里面可热乎了呢。还有我给外公买了降血压的药,国外进口的,应该挺管用的。”
“你经常来就好,还带什么礼物,你刚工作又没多少钱。”
“这点东西不值几个钱,好歹我也是有收入人群了,空手进门不好意思。”
我也没意料到自己顺口就说出来了这番话,好像是一种本能,或者确切点,是一种身体机制。这让我想到我幼小的时候,父母忙着做生意,外婆就一直照顾我。每每喂过我的饭,把我抱在她腿上,就一边说,“我们凡凡以后肯定要挣大钱的,将来可别忘了孝顺外婆呐。”
可是我好像并未让她如愿以偿。浑浑噩噩过了大学四年,然后胡乱找了一份工作,过着漫不经心的日子,“挣大钱”更是空中阁楼。
外公从厨房里端出热气腾腾的饭菜,示意我坐下直接开动就好,都没让我帮忙拿碗筷。这本是我最熟悉的动作,此刻我却只是坐在椅子上怔怔地看着饭桌上的菜,感到十分不自在。
“你多吃点红烧肉,我叫你外公少放点油。你最近又瘦了。”
外婆的眼睛里闪烁着疼惜,而我也知道其中并不参假。
虽然我只是她的外孙,但与她相处的时间却是最多的。从小被她喂得白白胖胖,在她的观念里,会吃,略胖,才是健康的表现。
不幸的是,自从脱离了被人强制喂饭的命运,我回归到我原本的食量。有时候看着以前的老照片,自己圆嘟嘟的样子,莫名地觉得可爱。
“外公,你最近身体还好吧,定期去医院看了没?”
“嗯我没事,倒你外婆事多,总是天天喊着脑袋疼。”
“你还说我,每次叫你出去散步走几分钟就喊腿痛。”
我看着这一对老夫老妻日常的拌嘴,突然开怀地笑了。仿佛对爱情这种东西失去了很多年的信任,在这一刻拾回了一些。
吃过午饭之后,我和他们道别,我下了楼梯很久,他们依然在窗口叫我的名字。
“凡凡,在外面小心点啊,特别是坐火车,注意安全。”
“别太顾着工作了,在外地上班太累就回来吧,至少在X城还有我们呢。”
我匆匆转头说了一句“好”,便飞快地离开了院子大门。我知道再不走我的老泪就要轻弹了。
我看着天空,X城的天真蓝啊,一点都不像N城,365天差不多有300天沦陷在雾霾里。
我整个人处于放空状态,顺着路漫无目的地游荡,看看那些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的行人,看看那些叫不出名字却怒放在尘嚣之中的野花……我就这么注目这个小城的一草一木,连一颗渺小尘埃都不放过。
我经常这么发呆,最长可达三小时零二十八分钟,数据来自许君成。
“人生这么短暂你竟然用来发呆。”许君成总是语重心长如是说。
“我觉得有些时间就该发呆。”
然而每次发呆的结束,基本上都是扰人的电话铃声,这次也不出意外。比意外更加意外的是,电话竟然是唐富铭打来的。
——陈凡,你下午有没有事?
——应该没有。
——那过来唱歌吧,我这边人少,过来撑个场面呗。
——几点,在哪。
——一点半的时候我来你家楼下接你。
——好。
挂了电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左思右想之后,或者是因为唐富铭竟然说因为人少要我去给他撑场面——这种富家公子光是麻将搭子就一大摞,哪里还会少人捧场。然而更加不对劲的是,我终于想起来,我现在自己在哪条马路上都不清楚,而他说去我家楼下接我,这也意味着我的智商又给我开了个玩笑,我还得先回趟家。
绕了一大圈,找到了公交站台,然后迅速回家,洗把脸,往沙发上一趟,我真是被自己作得体无完肤。
于是唐富铭打电话来,示意我可以下楼了。
其实每次唐富铭来我家楼下接我的时候,都有十足的违和感。倒不是因为他本人,而是他开的车——我们家楼下停的车价值总额加起来估计也抵不过他一台。所以每次打开副驾驶车门上车的时候,都感受到身上披着一层光环。
但这种光环并不会持续太久,因为车厢里面毫无章法的摆设让我分分钟出戏。在这个方面,我跟唐富铭总算是默契的。
——今天又来了哪些A咖,唐总?
——不就是几个我爸公司的人,总是吵着我请他们唱歌,今天总算有时间。而且你好不容易回趟X城,总得为你接风洗尘吧。
——哟,唐总有心了。
——晚饭一起吃啊,别突然切火。
——行行行,你开车吧,我眯会儿。
唐富铭虽然在收拾东西这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但他车里摆放的香氛倒是挺好闻的,不浓不淡,介于花香和果香之间,有微微催眠的功效。
所以每次坐他的车都很放松,一方面是香氛的功劳,一方面是和他相处毫无距离感。作为一个朴素的无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从小对于上流社会所谓的有钱人就有种天然的抵触,但和唐富铭相处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所以我们从高一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是不错的朋友。我也终于明白,有钱人之中也还是有亲民的类型,就比如跟我一起吃去夜宵摊吃烧烤,因为多算了一串烤肉的钱而跟老板理论,最后还掏出手机计算器一一跟老板算账的唐富铭。
“有钱不代表就要乱砸,有钱也不意味着天天要吃山珍海味。”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因为我觉得这对我人生的启迪又上了新的阶梯。
二十多分钟之后,顺利到达。
在上电梯之前,我又扭捏了会儿,如果不是唐富铭的原因,我肯定是不会去这种高档会所的,总感觉杵在一群富家子弟之间,浑身都瘆的慌。
“陈凡你不是吧,紧张个毛线啊,又不是来相亲。”
“对啊老子就是没相过亲。”
我白了唐富铭一眼,然而内心一遍遍告诉自己,不就是唱个K吗,大不了坐在沙发上坐一下午,玩一下午的手机。此刻的我就像个准备英勇就义的士兵,社交恐惧症暴露地一览无遗。
进了房间之后,唐富铭简单地打了个招呼,我也随着坐下了。
一个男人正拿着麦声嘶力竭地吼着“死了都要爱”瞬间让我内心的焦虑平静了很多,大概是因为听到这个歌曲之后整个房间的逼格都下降了几个level。
然后我大概地扫视了一圈,好在人不是很多,加上我和唐富铭也就七个人。隔我比较远的位置坐着几个女生,即使如此暗的灯光之下也掩盖不了脸上的粉饰。她们和几个男人肆无忌惮地聊着,时不时爆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就这么相安无事吧,我心里这么想着,因为并不想和他们有交集。
然而现实就是,常常事与愿违。
“帅哥怎么不唱歌啊?”
一股channel NO.5的味道扑鼻而来,虽然我对香水研究不多,但这款近乎烂大街的香味还是很好分辨。
这个女人直接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条件反射地挪开了一点。
“我不太会唱歌。”
我只是尴尬地回应着,浓妆艳抹的女生见得很多,但还是无法解除身上埋藏的引线。肢体接触障碍在此刻强烈发作。
但仔细一看,这个女人又有几分面熟,厚重的妆容之下也掩饰不了天生底子的优越,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不过我诚然毫无兴趣。
她望着我,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仿佛在看着一位故人,这更加让我坚定了我之前见过的她的猜测,只是一时间内我大脑就像休眠般,一点印象都想不起来。
“既然是唐富铭的朋友,我敬你一杯吧。”
说完她端起玻璃杯,里面只是啤酒,然而握在她手中竟然有种道不出的魅力。
我心想,这女人对大多数男人来说,一定是一场劫,体无完肤的那种。
我也不好意思再回避,随意端起一杯事先倒好的啤酒,与她的杯子轻轻相撞,响声清脆明亮。
之后她便走开了,又与其他人相谈甚欢了起来,我也松了一口气。唐富铭似乎也玩的很high,拿着麦和别人合唱,虽然好像唱的一直没在调上。
快要结束的时候,唐富铭好像是被人指使般,指着我大声说:“陈凡,你今天下午还没唱歌的,快来给个面子。”
唐富铭真是下了一手好棋,我如果在这个时候拒绝,简直太不是人了。于是我接过他递来的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走到屏幕前点好歌,然后等待着前奏放完。
我坐在椅子上
看日出复活
我坐在夕阳里
看城市的衰弱
我摘下一片叶子
让它代替我
观察离开后的变化
曾经狂奔舞蹈
贪婪的说话
随着冷的湿的心腐化
带不走的丢不掉的
让大雨侵蚀吧让它推向我在边界
奋不顾身挣扎
如果有一个怀抱
勇敢不计代价
别让我飞
将我温柔豢养
鬼使神差的我点了一首这么安静的歌,而且似乎唱完之后,他们俨然一副从没听过的样子。这让我有点后悔,我应该唱一些通俗歌曲来迎合大众口味,比如伤不起。
最后还是唐富铭一句“我们去吃饭吧”打破了这僵局,我灰头土脸地跟着出门,上电梯,然后出电梯,走出大门,上车,一路上保持着一张僵尸脸。
“陈凡你又犯什么病了?”
“没啊,饿了而已。”
“行行行我错了我不该叫你唱歌的,不过你唱的挺好的,只是我欣赏不来罢了。我是个粗人,别跟我计较。”
我心里一万句呵呵飘过,一个方向盘都抵得上我半年薪水的人,跟我说他是粗人。不过唐富铭既然给了个台阶,我就顺势下了吧。
然后那顿晚餐在男人们的哈哈哈声和女人们自拍的咔擦声中落下了帷幕。说句实话,一桌饕餮都不是我的菜,可能骨子里犯着贱,越是豪华的餐厅越是让我没有胃口。
唐富铭开车送我回家的时候,说没见我吃几口饭菜,我随便找个身体不舒服的理由搪塞过去了。此刻满脑子都在想,待会去楼下打包一碗粉,然后再外带一杯金桔柠檬茶,然后家里冰箱还有……
“陈凡,你最近感情还好吧?”
唐富铭突然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轻轻叹息一声,估计没被他听见。
“还不错,他挺好的。”
“你说这么多好女孩你不要,偏偏要喜欢男生,你以后……”
“行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而且喜欢谁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或者是唐富铭感觉到我语气中的不快,便没继续打探我的军情了。
下车的时候他又和我说了一句,“有任何关于钱方面的问题尽管跟我说,我会帮你的。”
“好。”我把车门关上,冲着他挤出了一个真心的微笑。其实我此刻并不想笑,但是应气氛的要求,我觉得微笑很合适。
大约是高二那年,我和人打架,对方把我脸弄出了一道口子,我当时站在原地懵了,也感觉不到疼痛或者流血的感觉。是唐富铭带着我去医院,垫付了所有医药费,然后走的时候对我说,“有什么事就和我说,我会帮你的”。
或者从那时我就认定,这个朋友,会是很长久的那种朋友。
我拎着打包好的外卖上楼,然后开门,里面黑漆漆的,我妈还没下班。
其实我是一个多么怕黑的人,身边稍微熟一点的人都清楚。我是那种一个人在家要把整个房子弄的灯火通明的人,因为,我是一个人。因为小时候父母开店铺做生意的缘故,我总要一个人在家等待漫长的夜晚。有时候实在太晚了,就跑出去打公用电话,问他们几点回来,当然得到的回复只是千篇一律——就快了,你自己乖乖去睡觉,听话。
现在我仍然怕黑,不过我懂得不再表现出来。
打开电视机,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吃完了外卖,就跑去洗澡了。最近总是体力不支,明明一天都没有做什么,却感觉到无比疲惫。看来真印证了许君成的说法,我已经进入了早衰的行列。
第二天,收拾好行李,简单地和我妈告别之后,就坐大巴去了高铁站。本来是想着再坐卧铺回N城的,可是中国人民抢票的速度实在是让我甘拜下风。
破天荒的肖凯主动请缨要来接我,再三推辞都推不掉的情况下,我只好从命了。
五个钟头之后,已经是晚上的八点四十分,我拉着行李箱慢慢悠悠出了站,就见到肖凯穿着黑色大衣,脸也是黑的,站在出站口等我。
“干嘛啊,摆一副臭脸给谁啊,我可没有要求你来接我。”
“你自己看看,人家全都出站了你才像个老大爷似的晃了出来。”
“急什么,反正又不赶着去做什么。”
“陪我去吃饭,饿死了。”
虽然肖凯一脸我欠他巨债的表情,但还是过来接过了我的行李箱。
“吃什么啊?”我一边发短信告诉许君成我回来的消息,一边问肖凯。
“去吃日式拉面吧。”
“糙我才不要吃那种东西,我要吃米饭我是南方狗……”
肖凯完全没有要听我意见的意思,他直接把我的行李箱塞到了出租车尾箱,然后又把我塞进了后座,最后他也坐到了后座。
“师傅,去光耀广场。”
“喂肖凯你疯了吧我还得早点回去呢,我明天要上班。”
“叫你国庆一声不吭回老家。”
肖凯貌似在报复我,但这种报复让我哭笑不得。想想自己好像也有那么点儿理亏,但是我回老家需要跟谁打报告吗?显然,肖凯需要。
进店之后,肖凯叫了一份豚骨拉面,我对着服务员说,我要一份和他一样的。
“给他来一份乌冬面谢谢。”
我话音刚落,肖凯就迅速开口。
“喂肖凯你有病吧。”
“就这样吧,多少钱……刷卡吧,谢谢。”
肖凯完全无视我存在,就跟服务员确认了下单,然后付款,根本没有容我商量的余地。
“你是不是病了啊,你干嘛给我改成乌冬面。”
“两个人吃不一样的,才可以换着吃。”
我看到他脸上闪过一丝短暂的诡异的笑,不过又马上变回了一张臭脸。出于店内环境优雅而宁静,不然我一定用粗口把他家人问候一遍了。
不过我跟肖凯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他觉得两个人点一样的餐很傻逼。幸好,我们两个之间并没有洁癖。
开动了之后,肖凯很自然地从我碗里夹面条,然后把自己碗里的肉片夹给我。
“肖凯你自己吃吧,我这碗也有肉啊。”
“你喜欢吃就多吃点,我只要吃面就好。”
然后他又点了一些配碟,溏心蛋,泡菜,他把蛋和泡菜夹给我,我感觉我这碗面越吃反而分量越多。
“好啦肖凯你自己吃,我有手的我自己来吧。”
“快点吃,待会儿还要送你回去。”
明明是被他挟持来这里吃饭,现在却催着我快点吃要送我回去。我被弄得莫名其妙,而肖凯已经吃完面正淡定地擦着嘴巴。
我只能开启狼吐虎咽的模式,完全顾不得品味这面条与汤汁的精髓所在,然后速战速决,胡乱地抹嘴巴,抬头看了肖凯一眼示意他可以走了。
“你吃饱了吗?”
“对很饱超级饱。我要回去睡觉了。你别送我了我自己打车回去。”
“少废话,跟我走。”
他拽着我的衣袖就往街上走。还是老样子,根本没有在乎我说的话。
出租车停在小区外面,下了车之后还要往里面走一小段。虽然才十月初,N城的夜晚已初现凉意,我穿着一件短袖,微微觳觫。
肖凯把他的外套披在了我肩上,显得有点滑稽。他186的身高,比我高出10多公分,这大衣穿在我身上真是气质全毁。
“肖凯我自己进去就行了,衣服你穿回去吧。”
“都送到这儿了,你别废话。”
于是在一段不足两百米的路途中,肖凯一直在我背后用一只手抓住我的肩膀以防我脱下他的大衣,场面真是十分幽默。
在即将到达我所住的楼栋大门时,我停住了,楼下那个熟悉的身影是……
“怎么了,干嘛不走了,我还想上去喝杯热茶呢。”
“肖凯,你赶紧把你衣服穿回去,快点!”
“怎么了陈凡,你有病啊。”
我硬是挣扎着把他的衣服脱了下来,但这一切更像是欲盖弥彰——不对,我要盖什么,我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啊。
“陈凡,你跑哪里去了。”
不足十米开外,阮才彬站在楼下,因为光线不好加上近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大概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构图。
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周围只有几盏不太亮的路灯。我,肖凯,还有阮才彬,面面相觑着,很久都没有出声。
“我回去了。”
肖凯率先打破了沉默,他没有更多的动作,说完之后就转身,消失在了无尽的夜色中。然后,只剩下我和阮才彬,互相对望。
“你来了啊……怎么……没告诉我。”
“我问了许君成,他说你八点四十抵达N城,我准备在楼下等你回来给你一个意外的,但好像反而是你给了我一个意外。”
阮才彬说话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他笑了一下,但那种笑令我非常不安,就像小学的时候考试考砸了,我爸在饭桌上冲着我笑,让我不寒而栗。
更可怕的是,我现在反而担心的是明天能不能够准时上班,然后好想上楼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睡一觉,但我心里又无比清楚,这一夜注定不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