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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虫判 ...

  •   林有虫官,素多断狱,能明是非。
      某虫呈紫,称有二虫,是为兄弟,今一虫死,其兄不丧。
      虫官接案,诣而阴窥,果如其言,令捕虫兄。
      虫官讯之:“何故不为汝弟丧?”
      虫兄疑道:“何来某弟一说?”
      虫官奇之:“形影密随,相为扶持,体态志在之似,年岁之仿,其非兄弟也?〞
      〝非兄与弟。”
      “按虫律,因情发丧,汝之二虫虽非兄弟,形影不离已为事实,情意深重,汝亦有发丧之责!”
      〝不然也!我二虫虽形影不离,实非意重,乃为天故之属。二虫相依,互食□□,至一虫不支而死。”
      虫官闻言大惊,庭前按下不表。继而阴察,果有此虫二类,形影不离而相害者,则按虫律,天敌致死不为罪者也。
      虫官乃释虫兄,日:“世问故多玄妙,眼见亦不为实。某之断案己掌游刃,今番之案仍末有余。”
      智者闻之,日:“其不足为怪也!方人之间,貌合而神离,亦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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