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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缘起 ...

  •   好像是三岁多一点的时候认识陆清蓉的,到现在已经二十六年了。叶明珠站在走廊的窗前,俯瞰着底下的芸芸众生,那些川流不息的车子,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群,阳光笼罩着她,但她却不觉得温暖。
      叶明珠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秋天,院子里的桂花香甜醉人,一个穿着水蓝色泡泡纱公主裙的小女孩坐在高大帅气男人的臂弯里,男人的另一只手拖着一只拉杆箱,女孩圆溜溜的眼睛清亮如阳光下的清泉,粉嘟嘟的脸蛋细腻如三月的桃花,叶明珠看得呆了,只觉得女孩比她怀里的洋娃娃漂亮一千倍一万倍。女孩看见了叶明珠,喜笑颜开地向她伸出手:妹妹。男人吃力地调整了手臂的弧度,小声地责怪了女孩两句,对叶明珠友善地笑笑,女孩坐直了身子,被男人抱进了隔壁的房间,进门的时候还向她挥了挥手,脸颊上两个深深的酒窝。
      后来她们俩就成了好朋友,陆清蓉有太多令叶明珠羡慕的地方,比如穿不完的漂亮衣裙、戴不完的漂亮头饰、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以及与生俱来的美貌,还有一样,也是最重要的一样,就是,陆清蓉有一个宠她爱她的好爸爸。
      叶明珠那个时候并不姓叶,而是姓龙,也不叫明珠,而是十分随意的一个名字:家妮。她的父亲龙国庆和她的母亲叶晓玉结婚三年才怀上孩子,随着她的降生,龙国庆从充满喜悦的期待中变得冷若冰霜,他一言不发掉头就走,全然不管刚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正虚弱地躺在床上的叶晓玉,跟他一起走的,还有他的父亲龙金汉和他的母亲于黄瑛。围在叶晓玉身边照料她的,只有她的母亲徐清秀和她的妹妹叶晓丽。
      在叶晓玉调养身子的那些日子里,龙国庆一次都没来看过她,她抱着女儿,泪流满面,说好歹是龙家的血脉,怎么就这么绝情?她爸连个名字都不取,龙家的女儿,就叫龙家妮吧。
      叶晓玉出院后,谢绝了娘家人的挽留,回到了夫家,这一去,成了她噩梦的开始。龙国庆四处弄来生男孩的秘药,叶晓玉拒绝再生,便隔三差五地遭遇殴打,龙金汉更是告诉儿子,要往后腰处打,这样外人才看不出来。叶晓玉也想过离婚,但龙国庆说了,宁愿打死她,也绝不离婚。为了让叶晓玉乖乖地生第二胎,龙国庆想出了一个主意。
      那一天,成了叶明珠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那一天,叶晓玉上班去了,由于龙国庆连续几天在她面前又是下跪又是发誓还自抽耳光,她也就相信丈夫接受了这个女儿,谁知她一走,信誓旦旦的龙国庆就抱起女儿扔进了衣柜中,然后锁门外出了。
      也该叶明珠命大,外公叶霖生在单位遇到叶晓玉,得知外孙女被交给女婿看着,心里咯噔一下,骂了女儿几句,叶晓玉回过神来,心想不好,便让把家里的钥匙给了父亲,叶霖生急急赶了去,听见了衣柜里传来的哭声。
      从此,叶明珠就跟着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那一天,是她来到世上十一个月零四天的日子。
      叶明珠幸庆自己有那么好的外公外婆姨妈舅舅,虽然在自己的成长历程中父亲始终处于缺席状态,但却拥有其他同龄人不曾拥有的宠爱,大家都尽力补偿着她,叶家的掌上明珠,名副其实。
      叶明珠在遇到陆清蓉之后,会时不时地照镜子,单眼皮、小尖脸和看起来有些厚的嘴唇,使她心里孳生出丝丝缕缕的自卑。从小学舞的陆清蓉细胳膊细腿,手指纤长,是天生的舞者,加上她气质温雅,从小到大,都是舞台上的亮点。所幸叶明珠音色甜美,音域极广,从高音到最低的低音,都可以用清朗纯正的声音唱出来,在音乐老师的发掘下,方圆十里也小有名气了。
      1996年,叶明珠居住的那一片区拆迁,新房盖起后,陆清蓉一家再次成为了她的邻居。也是在那一年,叶晓玉终于摆脱了不幸的婚姻,正式搬来和女儿一起生活,此后再未结婚。龙国庆很快娶了个二十岁出头的农村姑娘,对方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龙家乐。
      都说女大十八变,十五岁的叶明珠也逐渐长开了。标准的瓜子脸,白嫩通透的肌肤,眉眼清清秀秀,鼻梁又高又直,连那略显厚实的嘴唇也增添了些许异域风情,虽不及陆清蓉的美貌,但也超越了大多数同龄女生。
      她们进了同一所高中,那里培养的艺术生全市闻名,她们的命运,也在那里发生了变化。
      古诗有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陆清蓉从小就是众人眼中的焦点,生得清爽秀丽,文静典雅,如今十五六岁了,明媚的五官开始显山露水,身材更是逐渐凹凸有致,举手投足间,婀娜多姿。
      开始有男生给她写信、送礼物,开始有外校的男生在校门口转悠,只为目睹传说中的“翩若惊鸿”,是怎样的风姿卓绝。
      每一个女神在未成年的时候,都也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生,陆清蓉也喜欢各种新奇的小玩意儿,和所有女孩一样追星,有自己的偶像,书包上挂满偶像的图章,也会把偶像的贴纸贴到课桌上,课间小憩的时候,把头轻轻地靠在偶像的脸上,一副甜蜜的模样。
      艺术生之中,从来都是卧虎藏龙,那一届里最为出名的是四个人。叶音陆舞,罗俊李妖。
      罗凯,据称是此校建校以来最英俊潇洒的男生,女孩般的瓜子脸,皮肤白净,眉形清晰,眼神明亮,唇红齿白,肩宽腰细,双腿修长,校草之称,当之无愧。
      李莎,身姿轻盈,脸颊如削,眼梢含媚,举止招摇,校园里唯一能在美貌上与陆清蓉相抗衡的女生。
      很多时候,漂亮女生之间都会有那么一些微妙的气氛,但李莎和陆清蓉之间却不太寻常,李莎会在和陆清蓉同台的时候抢尽风头;李莎也会用尽一切手段勾搭所有向陆清蓉表示过好感的男生,而且从未失手。对此,陆清蓉一脸鄙夷,却不与她计较,只是偶尔和叶明珠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抒发一下内心的愤懑。叶明珠望着那张妖媚惑人的脸,心中也会暗暗诅咒:李莎你这个妖精,看你能落个什么下场!
      不满归不满,李莎确实有她的过人之处,除了能让人一见倾心的外表,她对身边的同学们也很大方,别人存几个月零花钱都买不起的心水物品,她随手就能送出去。因此,尽管许多人私下非议她的所作所为,但还是巴着赶着往她身边凑。都说高中校园等于一个小社会,里面有说不完的争斗,道不尽的爱恨,但她却能从中跳脱,不带一点牵绊,她是极少数没有敌人的女生,当然,她也几乎没有朋友。
      在叶明珠的眼里,李莎是孤独、可怜又可悲的。她的父亲李国富经营家纺、皮具生意,家境殷实,她的母亲多年前亡于车祸,经常来学校接她的保时捷,则是她后母殷薇的座驾。
      关于殷薇,叶明珠远远地见过几次,年纪不过三十岁光景,保养极好,衣着鲜亮,仪态大方。
      陆清蓉似乎知道更多的内情,偶尔说到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就会立刻转移话题搪塞过去,令叶明珠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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