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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我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尽情地在我家的屋檐下冬眠晒太阳之后,作出了我人生极为重大的决定,于是我找到了啸月爹。
      “咳咳,爹。”
      “咳咳,猫儿子,什么事?”
      “我想去长安看看。”
      “哦,好事呀。”
      “你不反对?”
      “为什么要反对呀,儿子长大了嘛。”
      于是,我收拾好我的包袱,此别了我家的一干父亲和一个弟弟,毅然踏上了北上的道路。
      越往北方走,我的心就越凉。我想说,北方的人没事长这么高大做什么,和他们一比,在人群中的显得格外小只。默默蹲地上画圈圈。

      高楼齐云,车水马龙,气势恢宏是我对京城长安的第一印象。
      于是,我像个乡巴佬一样张着嘴巴愣在那里,傻啦吧唧的。
      我终于知道为啥我说我想来京城时,爹那么支持了,如果我不出去看看,可能一辈子就呆在家乡的小镇上,抱着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宝藏,听着别人对爹地的赞扬,然后学爸爸到处捣乱。
      来京城第一件事,自然是先解决民生问题,于是,我选了一家干净的小店坐下,要了几个馒头一壶热茶,然后安静地坐着。顺便看看路上缓缓走过的轿子,不知道里面坐着怎样的大家闺秀,或许窗帘一晃,一条香帕就能随风飞出。事实证明,以上完全是我看爹地那里的爱情剧本看多了的妄想症。
      轿子倒是有,晃悠晃悠飞快地过去了。好几个王孙公子骑着高头大马从我前面飞奔过去,弄得满天的尘土,把我搞的极度郁闷。我狠狠瞪了其中某人一眼,只见那人身穿黄色苏州锦,发冠高束,胯下一匹纯色乌驹,腰间三尺龙泉剑,意态风流得意。
      操!我我我我……低头喝茶。

      来京城,我其实不仅仅是想看看那么简单,我想找家书院好好读书,借以摆脱那个秀逗脱线的家族,并且趁还年轻,只图在京城能有一番作为。
      我很快就在城郊找到一所安静的宅院,旁边种着柳树,碧绿修长的枝条正对着窗户。有干净的几案,有几个可以放书的架子。另外也凭借爹地的推荐信,找到了一家书院。
      日子开始很舒缓地过去,我也渐渐适应了京城的生活,我知道,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势利的地方,所以,对于很多事情,我都选择的低调的方式。总的来说,得过且过,我还是过得非常舒服的,如果不是在某日,我看太阳不错,打算去渭水边上散步的话……

      三月三日天气新, 长安水边多丽人。
      态浓意远淑且真, 肌理细腻骨肉匀。
      绣罗衣裳照暮春, 蹙金孔雀银麒麟。

      暮春了,所以太阳有些烤人,烤得人热烘烘的想睡觉,于是我真的叼着一支柳条,在渭水的柳树下睡着了。睡到一半,就被远远传来的嬉闹声给吵醒了,迷迷糊糊爬起来,不顾蓬头垢面衣衫凌乱的形象,就打算往家走。结果……很不幸,惊到了佳人的魂。
      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声尖叫,把半睡半醒的我也给吓得一个哆嗦,我承认我衣衫披散,长发未理的样子是比较放浪形骸了点,但是,你这话什么意思?
      “……救……救命……疯子呀……”那小姐花容失色惨叫一声就往回跑,结果,莲步纤纤,裙裾翩跹,一不小心,就给绊倒了,而且摔得极度没有形象。自然,她后面被她惨叫声吸引来的那群男男女女们也看到了,于是一个个对我怒目而视。
      这么一闹,我的瞌睡终于醒了。
      于是,我抓抓头发,傻笑一声:“咳咳,这个……真的和我没有关系。”

      “史姑娘,你没事吧?”一个身穿黄色锦衣的公子哥上前,关切地问着,从怀里拿出一条手绢包裹到自己手上,然后再伸出手,似有意要去扶她。那位似乎叫“史姑娘”的女孩双颊一红,讷讷地回了句:“没……没事,谢谢小侯爷的关心。”
      我心里冷哼一声,要对美人献殷勤,又要装作男女授受不亲的样子,果然是十足的贵族式假正经,再看那手绢,色彩明丽,又绣着花,也不知道是那家的姑娘赠给他的吧。
      抓抓头,趁那边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一幕郎情妾意的画面上,我转身趁乱离开。走了一半,回头,看见那假正经献殷勤的公子哥正看着我,忽然觉得这人好生熟悉,不正是我初到长安,打马而过,弄了我一身灰的黄衣公子?抽搐,果然叫冤家路窄。

      但是,当第二天在从书院回家的路上再遇到他时,我就想收回“冤家路窄”的那句话。
      那时我抱着一本课上摸鱼看的闲书《牡丹亭》,远远就看到他拉着那匹纯色乌驹,笑吟吟地站在路边,我低头念着“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然后从他身边走过去。
      刚走过一半,就听到那人噗哧一笑,说:“不是已经看到了么。”
      回头,瞄一眼,继续走。
      从此以后,每天似乎都能在同一个地点看到他。
      总的来说,我在长安的生活还是很惬意的,除了,多了一个神经兮兮的贵族公子,总是会在我回家的路上跟我搭一两句话。

      我早就知道我不是读书的那块料。不过,爹地当初肯答应我来长安的一个条件就是让我去那家有他故人的书院读书。
      来长安这么些日子了,我盘算着,我似乎该做些什么事了。我想在城边开一家卖酒的,可是一直没有看到合适的地方,于是事情就这么拖了下去。

      那天,我照旧抱着本书路过那条路,不过手中的书从《牡丹亭》换成了《醒世恒言》。那个神经兮兮的公子还在对我笑吟吟。我终于还是无奈地对他说:“你每天都呆这儿,快变成树了,烦不烦呀。”
      “难道这里只准你过路,不准我乘凉?”继续微笑。
      “乘凉?跑太阳下来乘凉?”冷哼。
      “不可以?”挑眉。
      “可以!”疯子。不理他。
      “诶……我叫某夜。”疯子在我身后说。
      “哦,我叫猫。”懒得理你。
      “你开玩笑吧。”也是,只有我家秀逗的爸爸才想得出猫这个名字。
      “是又怎样。”我头也不回,然后转过了街角。

      这个时候已经是初夏了,我开始就这清凉的井水洗澡了,可惜我太高估我的适应能力了,于是在有些热的日子里,我还是感冒了,鼻塞,咳嗽,找了这个借口跟先生告假,然后也不回家,就在长安城里四处乱晃。继续想着我的开酒楼的念头。

      爹在这个时候来信了,跟我说,他和爸爸去海上了,听说那边的某个岛上传出有宝藏的消息,还偷偷地跟我说,那个宝藏如果得到了,将分一半给我,让我做我自己想做的事。
      爹是个好父亲,我默然无语。

      有了资金的支持,我更加坚定的做着我开酒楼的梦,有时在一张白纸上写写画画地做着这件事的计划。这么一来,更是不想去书院了。然后,一个月的时间就满长安地跑。结果,受了热,我原本的感冒不仅没有好,反而加重了,直到连话都说不出了,才想到我似乎应该去找下大夫。

      就在我反应过来我应当找大夫的时候,却开始头昏眼花,于是我连去找大夫都没有心情了。只是病怏怏的趴在桌子上,郁闷了,要是有个小厮多好呀,这种跑腿的事情就可以让他去了。
      正在我口渴又头昏的时候,隐隐约约有人进来了,似乎感到他挪动我,把我搬到床上,然后喂我水喝,于是我满足地继续沉睡。
      再次口渴想喝水的时候,喂到我嘴边的却不是清甜的井水了,又苦又甜,我最受不了这个味了,于是——噗!吐了出来,水珠呈天女散花的姿势四处飞溅,我也睁开了眼睛,看到某夜被喷了一身的药水,对我怒目而视。
      某夜?
      我晃晃头。张开嘴想骂人,结果却发现发出的声音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某夜瞪我一眼,抓起我的袖子在自己脸上擦擦,然后说:“果然猫都很笨,来,自己把药喝了。”
      我叫柳三。我用比鸭子还鸭子的声音说,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反正是被他忽略了,然后粗暴地把药碗塞我怀里,转身出去了。

      笨蛋。谁才是笨蛋?你以为你无缘无故地跑来献殷勤我就承你的情了?既然要献殷勤刚才为什么又忽然转性子,把碗扔我跑开了?我是病人诶……
      抽搐两下。某夜,据说是某位侯爷的娣子,至于某位,反正那些乱七八糟的皇族关系图谁搞得清呀,反正也不重要。笑。我抱着药碗,一口喝下。我讨厌又苦又甜的东西……忘了跟他说,下次不要放糖……我心底惨叫。
      然而,我错了,我忘了千金之子不垂堂的道理,煎药,自然是下人的事,某夜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做的来?这点,从我看到那个小厮的时候的表情就可以知道了。
      他把药放在我旁边,非常恭敬地对我说:“公子……小侯爷说您病还没好,这几天由我照顾您,我叫小池。”
      在这位小池的伺候下,我非常舒服地养了几天病,非常舒服地过了几天少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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