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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同居日记
我不知该怎样给这两个主角下定义,因为他们的故事很平淡,甚至人物性格都不鲜明。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瞒着所有人住在一起,他们的生活才起步,爱情也是。考验很多,但并不一定轰轰烈烈。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他们的小日子。
序言
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就住在一起了,对外说是合租,其实就是尽早开始我们的同居生活。在国内,我们没有机会结婚,只好同居。而关于同居这件事,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美好。我时常在想,如果我们分手了,那么,一定跟同居有关系。毕竟,太过了解一个人不是什么好事。可是,至少有回忆留下。
一
6月20号的时候,我就拿了毕业证离校了,林南还要过几天,我先出来找合适的房子。由于我俩才刚刚找到实习的工作,没有什么积蓄,我跑了两天,才在沈阳××新区租了一套便宜的青年公寓。
六楼,家具齐全,带一个小小的阁楼,被主人设置成了书房,规整的低矮木质书架还靠墙放着,边上的吊兰盆栽已枯萎,可怜兮兮地蓬在那里。我给吊兰浇了点水,放到阁楼外的阳台角落里,不知道它还能不能活过来。
房东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妇人,这公寓是她女儿生前住过的。老妇人没有过多的和我说她女儿的事,只是说她女儿是在国外去世的,所以这间房子并不晦气,让我安心住着。至于房租,老妇人让我看着给,她说自己并不缺钱,只是觉得女儿既然已经离去了,房子空着也没有什么意义,不如给一些像我这样的大学生提供便利,毕竟死人得给活人让路。
我很讶异于她说出这样的话,因为看起来她好像对女儿的死毫不在意了。而她告诉我,人要向前看,死了的人,不管是谁,都已经在身后了。事也一样。
就是这样的老生常谈,可我却记得一字不差,我把这当作步入社会的第一课。
预交了三个月的房租,老妇人离开,我换了衣服打扫屋子。
房间出乎意料的干净,看来时不时会有人打理,我没费多大力气就收拾完了。坐在沙发上给林南打电话,林南笑着说:“咱们要在这好好住着,努力生活。”
我伸开腿躺在沙发上说:“那是自然。”
挂电话时林南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他轻轻地说:“晨阳,辛苦了。”
我握着电话,脸上蔓延出笑容。
这个时候的我是多么喜欢他,只因为他的一句话就能幸福好久,就好像,我有了一颗少女心。
或许这就是爱,但由于太平常,我们谁都没有在意。
---2014.06.25
二
今天,林南也离校了,我去他们学校接他。他东西不多,只打了一辆出租车就足够装下。我们住的地方离市区比较远,车开了将近一个小时,林南在副驾驶昏昏欲睡,想来这几天也累坏了。
我伸手拍拍他的头,叫他下车。林南总算清醒一些。
我们把东西搬到六楼时已经累个臭死,但林南在看到房间的时候还是眼睛一亮。困意似乎也都消失了。
他看向我:“这房子真不错。”
我得意地笑:“那是自然,小爷我找的房子...哎...”
他抱住我,没有说话。
我敲敲他后背,“哎你怎么这么主动的投怀送抱了?”
林南笑着松开双臂,“我只是觉得,很好。能和你在一起生活,还能有这样的房子,真的非常好。”
说实话,他这些话说得我有些害臊,我转移话题:“快把你的这些东西收拾完才算好。”
林南很听话地顺杆下,和我一起整理房间。
沙发很大,看来以前的主人也爱躺在沙发上。林南倚在沙发上仰着头闭目养神,我枕着他的腿,伸手去挠他的下巴。
林南怕痒,就抓住我的手握在他手里。
“别闹。”他的声音带着倦意,我没忍心再去吵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下颌的线条,竟也渐渐困了。
当我再次醒来时,人已经正正当当的躺在沙发上了,身上盖着林南的衣服。林南坐在餐桌前看书。
“你怎么这么快就醒了?”我穿着拖鞋蹭过去,从身后搂住他。
林南合上书,揉揉额角。“下午要去公司上班,怕睡过了。”
我低头吻吻他的脸颊道:“你再去躺一会儿,我给你做饭。”
“我叫外卖吧。”林南拉住我。
“不用,我昨天买了点菜。”
林南绽开笑容,“好吧,正好尝尝你的手艺。以前你总是和我说自己很会做饭,可我一次也没吃过。”
我洗了手进厨房,“那大爷您今天就瞧好吧!”
我做饭的手艺是和爸爸学的,爸爸一直告诉我说男生也要学做饭,省得以后结婚把老婆气跑饿着自己。我当时觉得在理,就很认真地为了自己将来的胃做打算。现在看来,会做饭,还是只能伺候别人。但区别是,是否心甘情愿。我甘之如饴。
林南吃过饭就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百无聊赖地看电视,明天我也要去上班,假再请下去的话工作就要保不住了。
林南说晚上公司有聚餐,回来的很晚,一进门我就闻到刺鼻的酒味。他喝了不少,走路都已经不稳当了。
“你怎么喝这么多?”我扶着他进浴室。
林南舌头都大了,解释道:“我...是新人,呃...被多灌了点....呃...”
“先洗个澡吧。你都要臭了”
林南凑过来亲我,“我没臭。”
我无奈地推开他,“嗯,你没臭。”
林南顺从地站到淋浴下面,下巴搭在我肩上,有气无力的歪立着。他酒量并不是很好,喝完酒还容易难受,在学校时我都管着他,可如今我们都步入社会,林南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我掌控不了的因素。看他难受,我心里不爽。
林南洗完澡就倒在床上哼哼唧唧,刚搬来家里什么都没有,我下楼去给林南买蜂蜜。
我们租的地方离市区比较远,我向市区方向走了好久才看到一家24小时便利店。看到暖黄的灯光就像看到家一样温暖,而一想到家,我就想起现在家里睡着的那个人,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大半夜跑这么远,但我说不清是他让我改变,还是我为他改变。
回到家打开房门,林南四仰八叉地躺着,已经睡熟了。我沏好蜂蜜水喂他喝下,这么一折腾,我睡意全无,溜到客厅打开了电视。
小的时候经常这样做,大人睡着后偷偷看电视就把声音关掉或调到最小声,如今再次这样做竟莫名想笑。可现在没有小时候的兴致,看着电视上演员们沉默的表演,困意重新回归。就这样,窝在沙发上睡着了。
---2014.06.29
三
阳光一点点唤醒沉睡的细胞,因为循序渐进所以不可抗拒。
还不到六点,我却不想再睡下去。我想去看看林南,是的,就是这样想的。
我以为他一定还睡着,可我推开卧室门就看到他看向声音的目光,很清明,应该醒了有一会儿了。
我到床边弯腰吻吻他,“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林南垂下眼帘,“做噩梦了。”
我顺势也挤到床上,钻进他怀里。“梦见什么了?”
“七叔。”七叔是我们大学时地理系的一个助教,人帅得不行,声音也好听。三十出头,留着帅气的小胡子,姓祁,本来是叫祁叔的,可传来传去到了别的系就简化成了七叔。我大二时认识林南,通过他知道了七叔,那之后就一直和他去蹭课。后来林南告诉我他大一时向七叔表过白,可是被拒绝了,这一直是林南的遗憾,我以为他忘记了,没想到又梦到。
“在梦里他就像你一样对我好,我也像爱你一样爱他,可是来了一场暴风雨,他没回来。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外面全是水。”
我手伸到他身后抚摸着他的后背安慰,“我还在呢,七叔也在。”
林南闷闷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对于他或许还对七叔念念不忘这件事我并不是很在意,毕竟林南现在和我在一起,林南讲述他有多爱七叔也是以我为参照,那句“像爱你一样爱他”听得我无比受用。
“你再睡一会儿,我去做饭。”我翻身下床,林南拽了拽我的手。
我刚要回头看他干什么,手上的力度陡然加大,我一下摔回了床上。接下来就被两条有力的手臂搂住。“再抱一会儿。”林南的声音低低的,却偏偏又像撒娇。我对这样的语气毫无抵抗力,老老实实窝在他怀里。
不知过了多久,林南沉默着,在我差点再次睡着的时候他松开了我,起身穿衣服。
“晨阳,今天你也要去上班吧?”他突然问,我脑子还晕乎乎的,愣了几秒才回答,是啊。
他扣上衬衫的最后一颗扣子,说:“咱们去外面吃早饭吧,然后一起去上班。”
林南在一家销售公司做业务员,我则在一家软件公司做一个苦逼的程序员。现在正处在实习期,很多事情繁杂而琐碎,投入到工作中时颇有让人焦头烂额之势。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我们都不是富二代,我们都只是普通一本大学毕业的学生,我们都没有懒惰的资本,所以我们只能奋斗。就算遇到什么事,还好我们有彼此,我们有一个称得上是家的地方,可供疗伤。今天我比林南回来的晚得多,当我回来时,楼上的灯是亮着的,毛绒绒的,温暖的光。看到了,我便有了上楼的勇气,并期待着,他给我打开门那一瞬间的欣喜。
他的眉目间也藏着疲惫,可他的嘴边带着笑容,他拥抱我,对我说“欢迎回家”,这时,我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我很庆幸,在我仍然年轻的时候,在我没有丧失对生活的热情的时候,有些事叫我舍不得停下前进的脚步。
—2014.06.30
我不确定这个日记形式的文章会有多少人看,但是我既然把它写出来,就把它分享给大家。这不全是我的故事,但我希望有某人的影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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