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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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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里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到夕阳西下时分才稍微有些凉意。人们劳作了一天,吃过了晚饭,最喜欢坐在村口的大槐树下,一边乘凉,一边摇着蒲扇,喝着茶,聊着天。今天这里格外热闹,因为张十七来了。张十七是十里八乡最受欢迎的人物,所到之处总是人头攒动,都来分享那无穷无尽的欢乐。他是一位说书先生,肚里有说不完的段子,每到一处,放下破毡帽就是个场子,两片梨花木板一碰,竹棒在小鼓上一敲,大家便纷纷聚拢来,听他今天说的什么。

      书的内容是不一定的,有时候是姜子牙,有时候是诸葛亮,有时候是秦叔宝,也有一些当下的奇闻轶事,我最爱听的是连纾彦连大侠的故事,隔壁的阿海也一样。连大侠的父母是恒泉堡的主人连昭恒和冷泉,令人敬仰的前辈豪杰,本人更是一位了不起的少年侠客。据说他出道三年以来,做了好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比如武林大会技压全场,比如半日间挑了青鹿崖上的土匪窝,比如在大漠里追踪七天七夜终于格毙火龙岗五大盗,一时半刻哪里说得完。

      当然这些都是从张十七那里得知的,他讲得绘声绘色,宛如亲见;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心生神往,慢慢的自己也会说上两段,还互相比较谁说得更好。后来我暗暗琢磨着,这种天下皆知的事情,大体应该不错,不过细节上的准头有点难说。武林大会固然是众目睽睽,土匪窝里或许有漏网之鱼,可火龙岗五大盗已经死光了,那些惊心动魄的追逐过程又是从何得知呢?

      我偷偷问过:不都说连大侠沉默寡言么,难道这些事情是他自己讲出来的?张十七捋着花白的胡子笑呵呵地说:“阳小哥,说书而已,大家听个高兴就行了,何必钻牛角尖。大漠缉盗自然辛苦,没吃的没喝的,不分昼夜地赶路,这些艰难想也想得出。”那以后我就常常想,他单人匹马闯荡江湖,到底什么样子呢?想来想去总不能确定,也和阿海讨论过,却谁也说不服谁,不过我们依然喜欢张十七说的书,也会时不时往破毡帽里放两文钱。

      这回张十七说的是个新段子,讲述知府李大人家八岁的小公子被贼人挟持,危急时刻生死关头,连大侠飘然而至,只用几枚飞针便将其救下,听得人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有这样一身功夫,好去行侠仗义扬名立万。多数人听完故事就散了,只剩几个老大爷继续闲聊,我和阿海结伴回家,一边走一边模拟扔飞针的动作,再配上转身摆头和嘴里嗖嗖的声音,比较怎么出手更有气势,好像自己很英勇一样。

      回到家,娘已经收好了活计准备休息,见到我便招呼着一起坐在炕沿上,像是有话要说。我看向娘的脸,才发觉已经很久没有细细打量她了,原本光洁的额头上已经添了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也在看着我,过了许久才吐出一口气,慢慢地说:“你如今也十五岁啦,总这样做零工不是长久之计,陶来镇上胜喜客栈的老板娘赵春喜是娘的旧识,已经答应了让你过去当伙计。刚去的时候大约是跑堂,不过你能写会算的,将来做个账房也不难。”

      爹走得早,只剩我们娘俩相依为命,平日里娘给人做些针线,我就打点零工,勉强维持生计。说到识文断字,也是娘教的,外祖家里原是书香门第,日子颇为殷实,便请了先生教女儿读书,谁料外祖父去世后家道中落,娘最后只能嫁个长工,日夜操劳,为柴米油盐发愁。现下娘安排我到镇上去,自然深思熟虑过,可我从小到大没离过家,不禁有些打憷。她一眼就看了出来,伸手抚过我的头发,微笑道:“不用怕,男子汉大丈夫,哪能老在家跟着娘!春喜性子好得很,有不懂的,跟人多学着点,多问着点,没什么难的。”她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实在不行就回来。”

      娘是真的疼爱我,不愿我在外面受委屈,但我听到“男子汉大丈夫”这话顿觉有了勇气,暗下决心不辜负她的期望,不灰头土脸地回来。虽然我长得不够魁梧,可也是堂堂正正的男人,最大的期望是做个男子汉,最讨厌被人叫成女孩脸。遗憾的是我的外貌像极了娘,大娘婶子们常说起我两岁的时候跟小粉团一样,却听不得别人夸奖漂亮,总爱强调“我是小男孩”,把大人逗得笑起来。

      这些我都不记得了,只知道从小到大,村里的几个男孩子总是合伙欺负我、笑话我,我为此打过无数的架。可惜我生得瘦小,况且双拳难敌四手,十次里至少九次半只有挨打的份,偶尔打中别人几拳也是轻飘飘的无关痛痒。那时起我便觉得世道不平,非常希望拥有一身好功夫,或者某个大侠从天而降来救我。也许是我对佛祖不够虔诚,所谓心不诚则不灵,反正这两个心愿一直没能实现。

      娘不喜欢我打架,虽然我尽量瞒住,但她偶尔会发现我身上的伤口,免不了一顿语重心长的训斥。有一次我实在觉得委屈,哽咽着分辩道,都是他们先找茬骂我,还推推搡搡的。娘轻轻地扬扬眉毛说:“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认过字读过书,应该明白道理。就算长得五大三粗,不过是卖力气的莽汉,没什么了不起的。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不在于他的外貌,不在于风言风语,而在于他所做的事。倘若整日里跟小混混斗狠,就算赢了又能怎样,难道你喜欢做小混混么?”

      娘说起话来,柔和的语调中流露出威严,慈爱的眼神里闪烁着坚强,我忍耐不住,扑在她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从此再也不去打架。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不能变成小混混,而要做一个光明正大的人。随着时光流逝,我们慢慢成长,但是那个做侠客的梦想依然时不时闪现在脑海里,特别是像现在,刚刚听完一段别人的英雄事迹的时候。只不过大侠们从小有名师指点,都是练了很多年功夫吃了不少苦的,我哪是这块料,现在让我练恐怕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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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我换上最整齐的没有补丁的衣服,收拾好东西,吃过早饭便准备动身了。娘低下头整了整我的衣领,又抻了抻我衣服下摆,随手轻轻地拍了拍,才开口道:“去跟王大婶说一声吧。”王大婶就住在我家隔壁,正是阿海的母亲,还有个女儿叫秀禾。她男人在镇上开了个铁匠铺子,家境还算殷实,可怜我们孤儿寡母无依无靠的,平日里没少照顾。王大婶和娘很谈得来,按两家大人的意思,等过两年我长大些,混出点名堂,就把跟秀禾妹子的事情办了。

      秀禾小我一岁,鸭蛋脸薄嘴唇,水汪汪的眼睛一眨,乌溜溜的大辫子一甩,特别好看。我最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眉梢眼角里都是笑意,白嫩的脸颊上浮现出淡淡的红晕,再轻轻地垂下头去,浓密的睫毛呼扇呼扇的。虽然没人明说,但我们俩都知道,平日里自然比旁人亲厚些。我们一起长大,知根知底,将来也必然会在一起,相亲相爱过一辈子。我刚进隔壁院门,就被王大婶看着了,她放下笤帚,招手叫我过去。

      我把去镇里干活的意思说了,王大婶欣慰地打量我一番,笑道:“昨儿个听你娘讲过的。哎哟,转眼间玉辰都长这么大了呢。到了镇上,帮我跟你王大叔说一声,家里一切都好,不用记挂着。你有什么为难事就去找他,叫他多照应点。”我谢了她的好意,王大婶又拍拍我的肩膀,慈爱地说:“可怜你娘年轻的时候,真是画里也找不到的美人,皇帝老儿都配得过,只是命不好,落到如今的田地。幸亏生了个好儿子,有出息,知道上进,又一表人才,不像我家阿海,愣头青一样。”

      我不好意思地说:“阿海干活比我利索多了。”王大婶轻哼一声道:“就他,只配跟他爹学铁匠罢了,便有你一成学问我也心满意足,还好秀禾丫头懂事些。”说到这里,扭头向屋里喊道:“秀禾,再不出来,你玉辰哥要走了啊!”话音还没落,秀禾已经从门里闪出来,轻轻跺一下左脚,娇嗔地喊了一声娘。她穿双粉红色的绣花鞋,配着豆绿的裤子、鹅黄的小褂、大红的头绳,看得出是刻意打扮过,鲜亮得像春天的花。

      秀禾慢慢地走过来,微微低着头说:“玉辰哥,前些日子我给你做了一双鞋垫,正巧你今儿个来了,一块带着吧。”倘若逢年过节,互相送东西是常事,断没有前两天做鞋垫的道理,看她微红的眼睛,只怕是昨晚得的消息,熬了夜做出来的。我心下感动,双手接过来,诚恳地道了谢。她飞快地看我一眼又垂下头去,抿了抿嘴道:“你一个人在外边,什么事都要当心。”“嗯。”“有什么事就叫我爹多帮着。”“嗯。”“过几天地里的活忙完了,我也想去镇上看看呢!”“嗯。”

      她扑哧一声笑起来:“你就会说嗯么?到时候要领着我四处逛啊!”我觉得有点窘,挠挠头说:“行。”想了想又补一句:“我先去看看哪有好吃的好玩的,到时候领你去。”她似乎满意了,抓过我的包袱打开,把我手里的鞋垫装进去,又整理好递给我,说:“天不早了,你这就走吧,路上小心。”我本来打算应一声“嗯”,刚到嘴边,又换成了“好”,跟她们母女道了别,奔着大路走过去。

      陶来镇离我们东窑村不过五十里路,两个多时辰的路程,不过晌午的日头太毒,我不得不经常停下来喝口水。好在大路是沿河的,水总不缺,省得自己背着。这条横河有十几丈宽,最深的地方差不多有一丈,是一串村子的水源。我喝过水,看看前边仿佛走不完的路,天地之间明晃晃的阳光,还是决定在大柳树下休息一阵子,享受一会难得的清凉。刚坐定便听见远处马蹄的声音,抬眼望去,青衫白马绝尘而来。那马速极快,不过片刻,一人一马已经到了面前。

      青衫人轻轻一勒马缰,白马立刻停下来,就跟钉在地上一样,难得还气定神闲,想是一匹好马。那人跳下马,向我拱手道:“敢问这位兄台,可知道白营怎么走吗?”这种称呼我哪里敢当,连忙爬起来,拍拍土还了一礼,伸手指着我过来的方向:“就是那边,您走得没错,还有大约八十里就到了。”这么一站起来,才发现他至少比我高四寸,只是身形未免太瘦了,几乎像竹竿一样。看他的衣服,用料和做工都不差,况且有这样一匹好马,不像吃不起饭的饥民,或许是那种怎么吃也长不胖的人。

      他微笑着道了多谢,见我总盯着马看,便说:“这马叫攀云,是我爹从西域那边买回来的,可惜我有急事,还不能送给你。”我都不认得他,哪里敢要他的东西,也许是我垂涎三尺的样子太冒失,惹他不快,故意说反话来挖苦的。我讪讪地转过目光,偷眼瞧着他,神情却不像生气,大约只是句客气话吧。既然人家这样说了,我也客气地回答:“素昧平生,岂敢令兄台割爱,今日得睹如此壮士良驹,于愿足矣。”

      他轻笑一声,原本有些刻板的脸立时生动起来:“壮士?你认得我么?”他看向我,似乎能一直看进我心里,看得见我偷偷叫他竹竿而不是壮士一样,看得我手足无措。我平日自诩有几分机灵劲,关键时刻却全然派不上用场,连分辩都无从说起,只会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由得暗骂自己白痴。好在他并没有介意,也没等我措词,说了一句“俗务缠身,容在下先行一步,后会有期”,便又跳上马背,那马也就通人性似的敞开四蹄跑了起来,仿佛不沾地似的,转眼消失了踪影。留下我暗暗地想着,他上马的动作真好看。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小说真是痛苦,这个故事,我不忍心写,也不忍心不写,因为太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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