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第五章 美艳的女人 ...

  •   “是,公子!”尹墨退下后就去做尹瞳安排的事情,先找宋公子,随后还要筛选这院子之前的下人,但是尹墨从不觉得累,看着公子终于有点精神的样子,他心里的那块大石也终于落地。

      牌匾最终没换,尹瞳的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清辉苑”正屋的博古架上除了新添的前朝花瓶,书房新换的文房四宝。就这样在上虞郡落户了。

      “公子,这两个人是略通文墨的,属下把他们安排在书房外伺候,您看怎样?”尹墨特意找了两人前来管理尹瞳的书房。

      “好。”简短的一个字,尹墨还是听出了公子的愉快。看来公子对他的安排很满意,其实他自己心里也很满意的,这样以后公子近身伺候的还是只有自己。

      “你们叫什么名字?”

      “请公子赐名!”那两人战战兢兢的跪在地上。

      “起来,以后不要随便跪在地上!”他真的不喜欢看那些人跪在地上的样子,男人就该顶天立地。虽是下人,只要态度恭谦,摆正自己的位置就好。

      “那就‘墨竹’‘书砚’好了。”

      “奴才‘墨竹’谢公子赐名!”

      “奴才‘书砚’谢公子赐名!”

      “尹墨,去教教他们规矩,以后自称‘属下’就好!”看着那样的人,真的提不起兴趣,希望尹墨这个暗卫首领可以教的好这些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尹墨做主辞退了大部分丫鬟,主要就是留一些小厮,几个负责接待客人的丫鬟和几个洗衣房的老妈子,再聘请了“绝味斋”的大厨用以保证公子每顿都吃上可口的饭菜。

      看着留下来的人慢慢褪去奴性,变成纪律严明的下属,尹瞳嘴角微微翘起,整个人都显得很有精神,显然很满意。以后让尹墨多多训练,以保证剩下的人的绝对忠诚!尹墨看着公子心情微好的样子,更加坚定了他为公子而生,而死的心!

      以后的日子慢慢的好起来了,尹墨看着以前的翩翩公子慢慢的回来了,当初从云城出来带了足够的银钱。公子的经商图脑也是数一数二的,尹墨打理着公子让他购置的产业。以前这种生活想都是不敢想的。不管怎样,只要想着以后能和公子一直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身份,尹墨的心里就暖暖的。

      就在这边享受生活的同时,云城发生了一件大事。绝情阁阁主,也就是尹瞳的母亲尹蓉找到了司徒凌,并且在云城内散布消息,司徒凌不顾人伦,把自己的儿子当做禁脔囚禁起来,作为一位母亲,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遭人唾弃,为了儿子,也要与司徒凌一战!

      “尹蓉,你这个贱人!”看到眼前红色长裙曳地的绝色女子,司徒凌也控制不住自己,“都是你这个贱人害的,你还有脸打着‘为了儿子’的名号,你真的把他当做过儿子看吗?”

      听着这些话,尹蓉只是笑,笑着流出了泪,“司徒凌,这一切都是你自作孽,如果当初你没有那样对我,会有今日的报应吗?呵呵……”看吧,真的是报应呢。

      “当初的孰是孰非本座已经不想再深究,你今日的作为已经让我看透你的本质,瞳有你这样的母亲,才是今生最大的悲哀!”看着这个已经变样的女人,真的会生出瞳那样的美好的人吗?司徒凌的心里在迟疑,他不由的怀疑。

      尹蓉不在说什么,直接拔剑,这个男人,是当初心底的梦,却为了那个贱人抛弃自己。

      一开始,司徒凌只是躲闪,他不想伤了这个女人,不管怎样,她都是尹瞳的母亲。但是在她招招夺命的逼迫下,不得已拔出了自己的“青冥剑”,剑花挽起,直逼对方命门,但被对方一个转身闪过。司徒凌看着对方的招式,总觉得哪里不大对。一个人的招式再改变,但是习惯是不易改变的,十九年没见总不至于各种习惯都改变,这个念头在心中一闪而过。但是现实不容许他多想,高手过招,不容多想。

      敌对的双方都在混战,云城的人顾及城中居民,尽量控制杀伤面,只是给对方致命一击,但是“绝情阁”不在乎,云城的人伤的越多越好,不在乎无辜之人,“绝情阁”在江湖中本就大名鼎鼎,培养的杀手都是数一数二的,在邪道中也算是龙头,没有人想到“绝情阁”的阁主竟然是个女人,一个美艳且心狠手辣的女人。

      这场战斗在司徒凌的技高一招中险胜,从没想到一个女人这么难对付,但是云城的伤亡惨重,好多无辜居民都在这场战斗中惨死,司徒凌从没想过,一个女人的报复心这么强,这次的代价这么大,仅仅只伤了对方几个二级杀手。

      “尹蓉,你等着!”司徒凌紧咬牙齿,这个仇一定要报,还有尹瞳,他也一定会找回来的。“瞳,你到底在哪里,我是那么爱你,你怎么能离我而去!”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