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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路人甲少年,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


  •   周六清晨七点,泰西路上车流像被突然施了魔法一样,静止在公路上一动不动,刺耳的喇叭声从各种车辆中传出,发泄主人们的焦急和不满。
      杜雨泽正开车载我去新娘的家中,车已经在泰西路上停了将近二十分钟,我有些心烦意乱,早上刚盘好的头发也因为我不停左看右看转动脑袋而有些松动。
      终于,我爆发了,指着车前浩浩荡荡的堵车队伍,大声骂道:“杜雨泽,你是猪还是弱智,你不知道这个点泰西路堵车堵得厉害吗?你怎么能这个点来接我,你是不是存心找事?你要是对我有什么不满你就直说,不用费这种心机,耍这种小手段来恶心我!”
      杜雨泽面不改色地盯着前方,嘴唇微张,不冷不热地说:“让我在宿舍楼下从早晨六点一直等到七点的人才是猪,明知道这个点泰西路会堵车,还睡过了头,不是猪是什么。”
      我顿时没了气焰,咬牙切齿地看着一脸淡然的杜雨泽,他见我无话反驳,又说:“是你自己愿意,非要去给别人当伴娘,我听说一个女人当伴娘的次数超过三次就会嫁不出去,或许,你是奔着这个目标去的,情愿一辈子嫁不出去也不嫁给我。”
      杜雨泽音量不高,却吓了我一跳,他总能一眼就看出我在想什么。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劫难,我是他的劫难,而我的劫难却在十二岁那年走丢了,至今为止,我依旧在等着我的少年归来,给我一个应有的结局。
      思绪被杜雨泽的一句话带离,眼前似乎又看到了那张放肆又天真的面庞,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像被人从梦魇中唤醒一般,额头冒汗,惊慌失措地接电话。
      “其实,你若真不想嫁给我,我也不会勉强,守在你身边这十年我也彻底厌倦了,有时我也在想,如果就这样和你草草结婚,是不是对我自己的人生太不负责了。”杜雨辰叹了口气,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白他一眼,接电话,不理他。
      可电话刚放到耳边,我就懵了,手机里传来新娘老妈的声音,客套而疏远,一大通废话过后我才明白,原来是嫌弃我当过太多次伴娘不想用我,我大声说:“什么?不用我了?有没有搞错,我说……我靠!居然挂我电话!”
      电话被挂断,我攥着手机克制住自己想要把它丢出窗外的冲动,杜雨泽冷笑,讥讽道:“段莲喜,不是我说你,别等着我真不想要你了你再后悔,你连当伴娘都没人要更何况是娶回家做老婆。”
      “杜雨泽,你存心和我过不去是吧!好啊,你自己慢慢等吧,我打车走!”我气呼呼地打开车门下了车,关门时还不忘对着车轮胎踹了一脚,发泄心底的怒气。
      说句实话,我真的是个没良心的王八蛋,明明知道如果没有杜雨泽就不会有现在的我,却依旧对路人甲念念不忘,幻想着有一天,他能回来,带着一身的风尘,只一个眼神就带我走。
      曾经,将我和路锦绣丢在即将拆迁的土坯房里不管不问的人是路人甲。
      曾经,将温暖的手掌伸给我,带我走,给我一个遮风挡雨的家的人是杜雨泽。

      我站在路口等红绿灯,感到阵阵头痛,从背包里找出手机来给杨聪打电话,令我窝火的是,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居然没有开机,还不知道又躲在哪个男人家里风流快活去了。
      杨聪是我在大学唯一的好友,说来奇怪,我们俩人性格并不相似,她是十足的花痴外加疯癫无常,可我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个文静的乖乖女,以至于我们两人曾一度被大学的文学社称为“最有差距的组合”。
      至于我们是怎样认识的,还得从我住进大学宿舍那一天说起。
      话说我们大学最有名的就是女生二号宿舍的709宿舍,有传说里面里面曾有一个女生为情所困,最终在宿舍里上吊自杀,因此从那以后这个宿舍再没有住过人。
      而我的宿舍正好在709的隔壁,708三个数字硬生生地把不少来住宿的女生都吓跑了,我因为报道晚了不得不住进708,更加倒霉的是,我进了领了钥匙进宿舍后才发现,整个宿舍就我一个人住。
      当时,我差点就打了退堂鼓,可想到如果不住宿舍就必须每天回家面对杜雨泽那张冷冰冰的脸,狠了狠心,硬着头皮住了进去。
      当天半夜,我正用我的小笔记本上网,突然听到门外有开锁的声音,定睛一看电脑屏幕下方的时间,十二点二十六,我想起了那些谣言,后背阵阵发冷。
      门外转动门锁的声音还在继续,却不见门被打开,我吞了吞口水,从桌子上拿起我的牛津英语字典,抱在怀里,一点点靠近门,大气不敢出,静静听着门外的动静。
      就在我抱着字典纳闷门外是人是鬼的时候,门突然被推开,一头乌黑的长发在我面前晃过,我吓得大声尖叫,手中的字典不偏不倚就砸向了拿头乌黑柔顺的秀发,然后,我的正前方也传来了同样高分贝的尖叫声,整栋宿舍楼的灯刹那间全亮了。
      走廊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说话声渐渐响起,我这才敢睁开眼睛,这一睁眼不要紧,眼前的场景把我吓得半死,我那牛津字典没砸到什么鬼,倒是把一个提着行李箱女生给砸倒在地,额头上不停往外冒着血,人已经面色苍白,气若游丝了。
      后来,我把这位被我误会为女鬼并用字典砸得头破血流的女生送进了医院,再后来,我知道了她是我的舍友,因为来晚了又提着一大推行李,所以开门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谁知一开门就被我给砸进了医院。
      我愧疚地陪她在急诊室里包扎,她疼得呲牙咧嘴,末了,对我说了一句:“行啊!开学第一天就见红,我还真他妈的走霉运!不过你也别自责,咱们这就是所谓的不打不相识,你看我都见红了,说明咱俩以后的日子一定红红火火,如鱼得水。”
      这个被砸了还反过来安慰我的“女鬼”就是杨聪,而我们两人的关系真像她说的那样,越来越亲密,就像那新婚的小夫妻一样,时时刻刻腻在一起。
      杨聪性格直爽,总是有话直说,在系里没少得罪人,但这并不影响她的人气,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的脸蛋长得格外标致,皮肤白皙,嫩的像能掐出水来一样,再加上她一米七二的个头,身材又好,标准的一个S型,穿个吊带短裤在校园里一走,回头率百分之一千二。
      我时常和她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散步,那时候我就像个小丑,陪衬着她的美丽,有时候我也感叹,上帝太不公平了,凭什么让我长了个一米六三的小个头,虽说皮肤也很白,可那身材就没法看了,怎么看怎么都是等离子纯平。
      有一次,我们系那个自封自己是系花的方晓梅因为自己的人气比不过杨聪,拉着一群女生在宿舍里聊八卦,她说:“我看段莲喜天生就是做绿叶的命,她那大脑里全部都是叶绿素,要不她怎么每天跟在杨聪的屁股后面,殷勤得跟个跟屁虫一样。”
      这话她们随便说说不要紧,要紧的是最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传到了杨聪的耳中,杨聪一时气不过,冲到方晓梅的教室,也不管老师是不是还在讲台上讲课,揪起方晓梅的头发就把她从教室里面给拽了出来,堵在走廊上,厉声说:“你他妈以后要再敢说段莲喜的坏话,我就割了你的舌头去喂狗!”
      这件事情闹得很大,还捅到了系主任那里去,杨聪因此被记了小过,我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所以,我对杨聪可以说是忠心不二,只要她有麻烦,我绝对第一个跳出来替她打抱不平。
      也正因为这件事情,全校都知道校花杨聪不仅身材火辣,脾气也火辣,再从校园里走过的时候,总有些捕风捉影的人故意指指点点,又躲得远远的,好像我和杨聪是瘟神一般。
      但这并不影响杨聪泡帅哥,她换男朋友比我换衣服还要勤,今天带我见的是某体育高校的足球前锋,明天就成了某蛋糕店的奶油小生,导致我曾有一次在大街上居然认错了她男友,硬是把她的前男友给拖去吃饭,感谢他一直关照杨聪。等到酒足饭饱了之后,那个男的才无奈地开口:“对不起,我和杨聪早就分手了,你这顿饭请的有些晚。”
      我当时就想破口大骂,你奶奶个腿的你,你吃饭前怎么不说,白白吃了我两百块大洋!
      这个白吃白喝之后才告诉我实情的人是楚慕辞,后来他成为我在大学里唯一的男性朋友,我和杨聪经常厚着脸皮让他帮我们打水,总说着下次请你吃饭,可一直说到现在都没有请。
      楚慕辞每次打完水都指着我说:“段莲喜,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安静乖巧的女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腹黑,我不就是白吃了你顿饭,你至于用这种方式报复我吗。”
      我心想,小样啊你,不错,还能看出来我是在为我那顿饭赌气,于是,我说:“谁让你白吃白喝老娘我的饭,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越沉默的女人就越狠心这句话吗?”
      “行了你,别得瑟了,我请你吧,不然还不知道你要把这个仇记到何年何月呢。”楚慕辞说着,替我把暖瓶提上了宿舍楼,带我去了泰西路上新开业的火锅店。
      我挺佩服楚慕辞的,一般男生费尽心机都进不了女生宿舍,楼下的老大妈满脸横肉,还没等你说话就一瞪眼,你想说什么都忘了。可楚慕辞不一样,他的气场比较强大,在老大妈面前一站,微微一笑,阳光在他的眼中闪过点点碎金,白皙的脸颊上透着淡淡的粉红,唇红齿白,老大妈都看傻了眼。
      曾经我笑称他投错了胎,还说他不知廉耻,居然在老大妈面前卖弄风骚,用美人计这种下三滥的招数,谁知他听后也不生气,而是跟着我一起笑,笑够了说:“我这还不是为了你,我都为了你牺牲色相了,你是不是也应该给我点补偿。”
      补偿就是陪他吃饭,这样的美差事恐怕是天下难找了。
      那段时间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就这样和楚慕辞谈一场平平淡淡的恋爱,像普通的女大学生一样,每天和男朋友去图书馆看书,偶尔再去公园之类的地方约个小会,如此的生活,也许会带着我慢慢走出路人甲带给我的伤痛,说不定也会令我渐渐忘了路人甲是谁。
      可是,杜雨泽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出来掺和,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击中我的死穴,让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绑在命运罗盘上的一只蚂蚁,任凭挣扎,却不能逃脱。
      杜雨泽出现的时候,我和楚慕辞已经吃完了晚饭,沿着马路边慢慢往学校走,他那晚的话格外的多,说着说着突然牵起了我的手,我的小心脏在那一刻差点停止跳动,心想,你奶奶的,终于牵我的手了,你再不牵我可就牵你的手了。
      原本我是想假装挣脱两下,如果他不松手我就任他牵,谁知我还没来得及挣脱,身后就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一回头,便看见了杜雨泽那辆银灰色的斯巴鲁正以二十码的速度跟在我们身后。
      我顿时大脑充血,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使劲挣脱,甩开了楚慕辞的手。
      杜雨泽将车停在我们身旁,放下车窗,轻蔑地看我,淡淡地说了一句:“上车。”他的声音不大,语调里却全是不容人抗拒的霸道。
      我低下头,乖乖地拉开车门准备上车,楚慕辞一把拽住我,皱起眉头问:“他是谁?”
      杜雨泽轻声笑了,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窘迫的模样,又看了看长得很是清秀的楚慕辞,一字一句地说:“同学,我是段莲喜未婚夫,请问你大晚上牵着我未婚妻的手有何用意?不要告诉我你们是在体会人间冷暖,顺便讨论人生哲学?”
      我的脸在瞬间变得毫无血色,我抬起头狠狠地瞪了杜雨泽一眼,转头对楚慕辞说:“你先回学校吧,今晚谢谢你的饭,我先走了。”
      杜雨泽心满意足地看着楚慕辞秀气的面容慢慢变得扭曲,开车扬长而去,他一面从后视镜里看着楚慕辞还站在原地的身影一面讥讽我:“段莲喜,我还没看出来,你魅力还挺大,你们大学是不是很多像他一样的美少年,争着抢着和你牵手逛大街啊?”
      我咬住嘴唇,不出声,杜雨泽斜眼看看我,又说:“你别说,没发现你俩之前我还真以为你对你的路人甲情郎痴心一片,如今看来,你口口声声的喜欢和等待也不过就是说说罢了,如果今晚我不从这里路过,你们是不是就要朝着牵手的下一步进展了,还是说你们俩早就已经进展过了?”
      我依旧不出声,心底有什么东西碎掉了,杜雨泽总能找到我的死穴在哪里,在最适当的时间击中,让我在日后一直心有余悸,再也不敢有半分痴心妄想。
      哦,你看看我,我又想起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这多么不应该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些事,情绪变得有些低落,于是,我将手机放回包里,沿着泰西路往北走,泰西路的最北边有一家很好吃的日本料理店,心情不好时,我总会去那里吃芥末寿司,吃得眼泪直掉也没有人投来诧异的目光。
      可惜的是,我刚刚走到一半就被一个背影吸引了视线,只一眼,我就感到自己在发抖,视线中只有那个背影,耳边是嗡嗡的耳鸣声,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想穿过马路去追马路对面那个即将要从我的视线中消失的背影,谁知我刚刚跑上马路就被一股力道给往后拖倒,整个人倒在马路上,刺耳的刹车声将我的视线拉了回来,眼泪已经一滴滴落了下来,砸到手背上,有种灼烧般的疼痛蔓延了全身。
      那个背影即使在梦境中我也能认出来,那是独属于路人甲的背影,他从小就喜欢装酷,走路总是一手插兜,一步三摇,故作潇洒的样子。
      这时,刹住车的越野车上走下来一个人,他站在我的身前,有些戏谑地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人说:“现在碰瓷的又开始用这种招数了,算我倒霉,今天接你出院还遇上了这档子事。”
      副驾驶室上坐着的人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去看他们,眼睛一直盯着马路对面路人甲的身影消失的地方,希望能够出现奇迹,让我再次见到那个身影,让我相信这一切不是幻觉,我的路人甲真的还在这座城。
      可是,我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奇迹,马路对面人来人往,我却再也看不到那熟悉的身影,而腿上的疼痛感越来越强烈,我低头看,泪眼模糊中只看见了血红的一片。
      “我看你也挺卖力的,你开个价,别从这里磨蹭了。”从车上下来的那人推了推我,有些不耐烦:“你不就是想要钱吗?别哭了,看得我心烦,你要多少我给你,今天算我倒霉!我看你长得也不错,怎么出来做这种危险又无赖的工作,没钱花也不能这样!”
      我的耳朵还在耳鸣,虽然能听见有人在和我说话,但我不想理睬,挣扎着站起来,失魂落魄地往对面走,刚走一步就被拉住,还是刚才那个人,他又说:“你腿伤得很严重,你没事吧?”
      我甩开他的手,眼泪流得更加汹涌,心中全是怨恨,如果不是刚才他车的后视镜挂住了我的背包带子,我也不用在大马路上摔倒,更不用眼睁睁看着路人甲的身影在我的视线中消失,又一次弄丢了他。
      “你不是碰瓷的?”那人的语气开始转变,有些惊讶,又带着一丝担忧,他说:“我刚才还以为你是碰瓷的,真不好意思,你也真是的,过马路怎么不看车,好在我车速不快,要是我开个一百多码,你早就没命了你知不知道?”
      我继续过我的马路,没有心思去和任何人交谈,我害怕自己一张口,那些积压在心底的悲伤和绝望会在这一刻将我击垮,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怀揣着希望等待。
      十年一晃而过,我从那个骗吃骗喝的脏小孩变成了眉目清秀的女子,只有内心深处对路人甲的思念没有改变过,一刻都没有。
      可是,我的路人甲少年,此时此刻你在哪里?你能否知道这些年来我对你的思念?你能否知道我每次在马路上看到一个很像你的身影就会发疯一样地追上去,含着泪大叫你的名字?你能否知道这一刻,我的腿摔破了,鲜血直流,这疼痛和错过了去追你的机会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我一边流泪一边过了马路,四周的人对我指指点点,让我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六岁那年,和路人甲还有核桃在天桥下乞讨,对过往的行人伸出脏兮兮的小手,眼中充满了希望和难堪,那时候的我,也是在四周人的指点小心翼翼地行走,慢慢低下了头。
      就在我低下头加快脚步的时候,肩膀被身后的人给拽住,身体突然被人打横抱起,我还没来得及挣脱,一个声音就制止住我,他说:“别乱动,血会脏了我的衣服。”
      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就像是被这声音给蛊惑了,真的一动不敢动,透过泪光,我看清了将我抱起的人的面容。
      直到后来,我都在疑惑,会不会那天我是假装看到了路人甲的幻影,然后以最恰当的方式出现在苏瑾寒的世界里,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被他抱起的那一刻,我没有欣喜,反而异常安静,像当初第一次看见路人甲时一样,眼神呆滞,表情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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