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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 ...

  •   林君复在学校的时间很紧,秦弦也不遑多让,他除了第一天一直陪着林君复外,之后的日子都很忙,两人也只有晚上才能见面,然后聚在一起各自静静的做自己的事情。林君复忙着整理资料或者试验后的报告、思路、想法,秦弦则忙着处理白天参观过的合作伙伴的数据资料,或者是审定合作协议书之类的。一开始林君复还以为秦弦是旷工过来的,还很不好意思,但是后面知道他来这里还有工作的时候心里有点酸,觉得自己果真是自作多情。不过之后曹凌川在电话里表示秦弦近来好伺候得多,林君复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家伙八成是假公济私了,出差是一半,来和自己窝在一起才是另一半。甚至曹凌川的言下之意是,Boss大人本来是不需要亲自上阵的,视频签约也很方便,但是公司上下都被寒潮包围,所以大家集体祈盼着这一场暖冬之旅……恋爱的感觉就是觉得对方整个世界都是围着自己转的,哪一分钟稍微偏离了轨道,都会有酸涩的感觉。
      半个月,是秦弦假公济私的最长期限,时间一到,他还是不得不冷着一张脸离开。林君复觉着他的冷脸很可爱,想笑又忍住了,伸出手揉了揉他的脸,笑着说,“你要经常笑一笑,保持好心情,不要总是冷着脸,你的员工会被吓到的!每天要按时吃饭,多休息,工作一下子也做不完,钱赚多了也用不完!我每天都会给你打电话,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和我说,人家说快乐的人容易得到幸福!我会尽快回去的,到时候你要去机场接我!”
      秦弦瞪了一眼不远处的曹凌川,嘴上答道,“好!”
      林君复得了他的保证就要把手收回来,准备放人去安检,但是秦弦突然拉着他的手不放,也不说话,就是盯着林君复看,林君复一时迷惑起来,到底还有什么啊?
      秦弦见林君复“不解风情”,很是不爽,但是又记着刚答应的要快乐一点,就没有放冷气,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很快的低下头认真的吻了林君复的额头。
      林君复被他这么一吻,想到现在是在机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不远处甚至还是有秦弦的下属近十人,一时间脸色爆红,忍不住紧紧的抱住秦弦的腰,把头埋在他的身上,遮住了羞红的脸色,“我很快就会回去的!”
      “好!”
      林君复平复了脸上的温度,就离开了秦弦的怀抱,和他说了再见,然后看着他带领着一队人进了安检口!
      林君复想,也许一辈子都习惯不了离别!依稀记得有人说过,你离开,我不去送你,你来,大风大雨,我要去接你!
      林君复初次读到那句话的时候觉得颇有道理,离别是神伤,相见是喜悦,所以不去送别只等再见,但是现在方知,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他要离开这里,你怎么忍得住不去送别?送别已经不止是送和别,至少还要相约下次再见啊!林君复可以肯定,如果自己回去的不够及时,秦弦那个家伙肯定还会再次假公济私的来到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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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君复很忙,Quincy也很忙,他答应了霍亚坤要去B市做客,当时说的爽快,回来后才发现根本没那么简单,这次和Orlando去C国已经闲了两个多月,导师不会放过他,他哥哥也不会放过他啊。他忙得都没有时间去Orlando那里蹭吃蹭喝了,也算好他没去,不然遇到了秦弦,指不定被那个妒夫明里暗里挤兑成什么样呢,何况,秦弦此人,别看他端着一张直比包公刚正不阿的黑脸的冷脸,实则,当时不报,以后一定会计较的,尤其是关乎林君复的事情,算盘打的精细的不得了。陈家兄妹就是被他当时就报了,现在不知道在哪个爪洼国进修呢,Quincy不会被那样计较,但是把他坑给霍亚坤却还是可以的。所以说,暂时躲过一劫的Quincy其实还是很幸运的。
      因此,忙得十分有节奏感的吃货Quincy在做实验、写报告的空闲里面很是想念那些没能成功打包回来的美食,于是在接到霍亚坤电话的时候说的最多的也是那些美食。可怜霍亚坤这个军痞子为了和吃货打这个电话愣是把几家的厨师为难了个遍,把人家的绝学全部试吃了一遍,还问了些稀奇古怪或者难度为负数的问题,最后拨通了电话后还得收敛的像个绅士,他似乎听谁说西方人,尤其是E国人最欣赏有绅士风度、教养的人,那些但凡有一丝不雅的词汇都被独绝在电话外,后来想想,他这种程度,几乎可以和外交大使相媲美了。可不是嘛,他现在也算是在团结国际友人,搞好邦交了。
      殷凌澜知道他这些“蠢事”后,立刻笑得不行,笑过了还是认真的坐下来给他说了好些过来人的话,“如果你只是一时兴趣或者是初有兴趣,那能够断了就断了吧!这条路不好走,我和思齐走得那么艰辛,你和那个人显然会更难,你想好了吗?”
      霍亚坤也知道好友是在关心自己,但是有些事情,想改就改了,有些东西,一旦沾上,一辈子都戒不掉,没有遇到的时候可以安慰自己没有遇到,遇到了怎么还会舍得放手,一般人都做不到,何况是军痞子霍亚坤,从小受的教育就是想要的就要自己去争取。他打小出生在南边的军区大院里,四五岁的时候才回了B市,十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到底层去锻炼,也是在军营里边摸爬打滚自己爬上来的,受过的苦和累,别人不知道,自己未必没有感觉。他们三个人,今天得到的东西,家族给了平台,其他的却都是自己一点一点努力得来的,这也是他们三人在这个圈子里能够称王称霸的原因,有实力的人在哪里都有分量。殷凌澜和夏思齐的事情,他一路看着过来,也经常能帮的就帮,知道他们走的不容易,但是他自认为有了前车之鉴,自己未必没有希望。他和Quincy最好的一点还在于自己家的人绝对不敢动Quincy,不像殷凌澜还要担心夏思齐的安危。如今,这份心思是不打算歇下去了,那么首要的是得有个靠谱的军师参谋一下,殷凌澜显然比夏思齐更合适,于是说道,“难得你会这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话!”挪揄完了,又接着说,“你一开始喜欢夏思齐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殷凌澜被他这么一问,愣住了,慢慢的开始回想,那么多年前的事了,一刻不曾忘记,但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光太多,记忆那么丰富,想要找到最初的那一刻,还是需要时间的。一开始啊,不过是想着这个小孩子真像一只炸毛的猫,最好不要再受伤了。当然,这是不能告诉霍亚坤的,那个时候他们才几岁,说了他也不会信,但是和夏思齐在一起后回想起来不得不承认,自己第一次见到夏思齐就已经把他放在了心中不一样的位置,后来才会入了他的伙,打架一起,读书一起,闯祸一起,惹事一起,谈恋爱自然也一起。最终,殷凌澜说,“只是想着他最好不要再受伤才好!他的豪情和自保的能力真的差了一大截。”
      霍亚坤没有猜出殷凌澜说的事情的时间,自动理解为10岁以后的夏思齐,夏思齐护短,和他一起玩的如果被人欺负了,他绝对第一个不高兴,一定要去把场子找回来,但是他每次几乎都是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赢了的,殷凌澜这么说,也很对。霍亚坤想想自己见到那个金发男人的时候的感觉,也只不过是觉得那个吃货太蠢了,那么好忽悠,可不要被人忽悠走了。当然,他也不会那么说,先不说Quincy是个智商堪称天才的成年人,这样的人怎么会轻易被忽悠走,何况他还有着不输于自己的家世。所以,他说道,“只是觉得那个吃货太蠢了!”
      殷凌澜见军痞子也有说话犹豫不定的时候,心中想的是,完了。关心则乱,文登家族最自由的小少爷,怎么会蠢。不过,有喜欢的人,是一件值得恭喜的事情。他们这种人,含着金汤勺出生,如果是纨绔,那么一辈子声色犬马也未尝不可,如果天赋还不错,那么继承家族荣光,享受常人无法企及的生活也很正常,金钱、暖床人从来不会缺,难得的只是一个爱人。无价宝易得,难得有情人,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不管怎样艰难,也要抗争,也不放手。平生不知放手二字为何!既然已经确定好友是真的动了心思,那么,他就不会劝他放弃,“我们不可能反对你,有用得着的尽管说。你可以去我家表弟那里打听一下情况!他们那一类人,智商很高,但是单纯的不行,也就治治我们这种人,出去了,没人护着,指不定被啃成渣!”在殷凌澜看来,那些科学家,不管是那一类,都和夏思齐一个德行,别看他嚣张的不得了,整人的时候一套一套的,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小把戏、恶作剧,遇到有心人的算计,以他们的智商看得破,却躲不过,天生不适合阴谋诡计。而他们这些天生玩得阴谋阳谋的人,心思太过复杂,做科研很少能够做出成绩。有些时候想想,是不是上天也觉得他们这两个群体需要相辅相成,才让他遇到夏思齐,秦弦遇上林君复,霍亚坤遇上Quincy,给玩阴谋诡计的人上一把锁,好好造福人类。
      霍亚坤知道殷凌澜的皮相太过招人,总会有人先注意到他的脸,但后来总会知道他做事最是靠谱,得了他的指点,说不上事倍功半,但可以少走弯路。他们还是老办法,团结起来,抗争才有更大的赢面,所幸,殷凌澜和夏思齐已经当了二十年的先遣部队。这几天他为难厨师的事情已经“打草惊蛇”,不过这也正中下怀,他从来没打算过要偷偷摸摸的来,给家中老头子一个雾里看花的示警也不错,至于会被他们理解成什么情况那就不在他的关心范围内了,尤其是那堆关心他婚姻生活的女同胞们。想到这里,嘴角一钩,说道,“虽然找了个男媳妇可能很不符合我妈的要求,但是这事也不是我决定得了的。只好辜负我们家老小对我的期待了,不过,我堂弟已经结婚了,我应该让我妈他们转移关注点,去关心一下我们家下一代的未来!”
      殷凌澜见他这个样也不好说什么了,女同胞是很强大的,“你会不会挨枪子儿?听说你爸揍人很厉害!”殷凌澜也没说错,霍家一门武将,揍人从来没有语重心长、尊尊教诲,基本上都是直接动手的,就连那众娘子军也是个个不让须眉,绝对做不出来抹眼泪的心疼举动。
      “切,老子只要拿下我妈就行了,我妈决定了的事情,我爸顶多揍我几下出出气,反正结果是不会跑了!”霍家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在外边威风无上,在家里全都是妻管严,人家都说武将性子直,这倒成全了霍家好门风,霍家的太太们在圈子里最是有气势,儿子争气,丈夫专情,家里说话腰杆子直。就算很多太太们觉得霍家娘子军们太没有女人该有的某些美德和修养,但是心底里还是羡慕的不行。她们再怎样符合贤妻良母的标准也拴不住丈夫的心啊!丈夫没有弄出个外室、私生子已经是很不错的局面了,那些妯娌之间的争锋就更不用提了。圈子里也流传着姑娘最好嫁给霍家,儿子最好不要娶霍家的女儿。嫁到霍家是享福,娶了霍家女儿却不好说了,霍家一门武将,上门来客厅指不定到不够招待呢。当然啦,追求霍家女儿的人还是很多的,她们本身的能力和家族的实力都是匹配的,这样的女子,有什么不好!
      殷凌澜也知道霍家的实情,只要搞定了娘子军,其他的都简单,心里酸溜溜的,就忍不住想损他几句,“粗人就是粗人,你才装了几分钟的文化人,就暴露了本性!人家喜欢的绅士可比文化人要求高的多!你得会穿着燕尾服弹钢琴,听得懂歌剧,跳的了舞,能分得出油画是印象派还是野兽派,会用羽毛笔写最高贵的字体,哦,还有各种配套的礼仪,你,差得远了,改天去外交部找人学学吧!”
      霍亚坤总被调侃成粗人,但是他绝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尖兵啊,一脚踢过去,“滚,老子还会不知道你在诳大山!穿燕尾服弹钢琴也就算了,你还用羽毛笔写字,你要不要老子送你去非洲土著那里,插几根羽毛在头上,以你的手段,还可以混个酋长当当,但前提是你得把那身皮给老子去涂黑了!”
      殷凌澜很轻巧的避开了那一脚,嘴上说道,“你最好把思齐给我一起送过去,我让他当酋长夫人!听说那边的人很好管教,那我得多省事啊!至少多活十年!”
      “哼,你这么二,思齐知道吗?”
      殷凌澜没有回答,夏思齐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德行,相爱的人在一起如果还带着面具,那岂不是和谁都可以,只不过是和面具在一起啊。所以,霍亚坤注定不会一直当绅士,他有绅士的风度和教养,但军痞子天生习惯不了那些所谓的绅士行为,不过,他可以有一颗绅士的心!霍亚坤当然也知道这些,只是有时候还是要有一些权宜之计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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