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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Chapter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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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泽接到电话急冲冲地赶回警局,三位下属兴高采烈地迎上前:“金sir,有好消息,鉴证科的报告出来了,在高曼房间找到的烟灰缸缝隙里染上的血迹是属于死者的,证实了那个烟灰缸就是杀人凶器!”
“Good!立即出发,拘捕高曼!”
“Yes, sir!”太好了,辛苦这么久案子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凶手是高曼,这点无庸置疑。
自从金一泽将高曼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后,重案组的人一直密切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搜寻凶案的相关证据。经酒店方面的协助,重案组将高曼房间找到的头发与在案发现场得到的头发送到鉴证科作了对比,结果证实两个样本同属一人。换句话说,可以证明高曼曾经在案发现场出现过。
此外,翻看案发前一天的监控录像可以清楚地看到15号那天夜晚将近11点的时候,高曼进入了死者的房间,之后就没有再出来。而16号案发那天中午,高曼居然是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的!这个发现正好印证了金一泽之前的想法,她是直接从2026房间的阳台跨回自己房间阳台再出门的,如果她不是做了亏心事,干嘛有门不走要冒着20层楼高的风险爬过阳台,这明摆着是心虚。
之前金一泽让人去找高曼的时候她一点也不意外,似乎早就料到警察会找她,早已做好准备,一见他们问起胡俊邦就直接承认他们的亲密关系,哭得伤心欲绝,梨花带雨:“是,俊邦是我在大马的男朋友,他刚好来香港谈生意,顺便来看我,所以我将他安排在我隔壁房间。我真的很爱他,但你们也知道我好歹也算个公众人物,他出事之后我怕八卦记者乱写一直不敢跟任何人讲,只能假装不认识他,我的心里真的很煎熬,很难受......”
问及高曼案发那天的行踪,她眼神闪烁几下迅速恢复镇静:“俊邦出事那天我一直在房间里背台词,中午我的助手Lily来叫我到片场拍戏了,你们不信可以问她。”
邓丽军和武学力又问了几个问题,都被她巧妙地绕开了话题,两人还想深入细问却看见高曼一副楚楚可怜受尽委屈的模样:“两位阿sir,俊邦死了我也很伤心,你们干嘛不去找真正的凶手,反而在这里把我当犯人一样审问!”
高曼算准了他们没有找到证据,才会理直气壮地装模作样,气得邓丽军和武学力两人头皮发麻却又无可奈何,但这样一来却更加肯定了这个女人有问题!
在看到监控录像之后发现高曼的异样之后,金一泽率人又去找了她一次,那天高曼正好得知她的戏份被人空了出来,满腹急躁,见到警察也顾不得装腔作势了,被金一泽逼问她为什么案发前一天进去死者房间第二天却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我喜欢有门不走爬阳台不行吗!哪条法律规定进房间一定要从房门出去,爬窗户不可以啊!你们要是有证据证明我是凶手就直接拿手铐锁我,没有就不要来烦我!”说完直接将金一泽等人拒之门外。
金一泽早就料到高曼的态度,并不觉得意外,但更加坚定了要将她绳之于法的决心。从高曼身上找不到直接的证据突破口,他便从她身边的人开始着手排查,希望可以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不查不知道,这一查居然还真的发现了线索。高曼一向对她的助手Lily颐指气使,呼呼喝喝,当尽受气包的Lily在警察找上门时毫不避讳,直接将高曼的斑斑劣迹全都说了出来,还提到高曼是个老烟枪,平时经常在保姆车里吸烟弄得乌烟瘴气,她和司机对此都只能敢怒不敢言。她还记得有件事情特别奇怪,开机仪式第二天她上房间提醒高曼到片场的时候,高曼特意让她将房里的烟灰缸扔掉,Lily觉得奇怪,扔了烟灰缸她要是想吸烟了怎么办,剧组跟酒店有协议一定要爱护酒店,不能蓄意破坏片场包括房间里的一切设施。
高曼显得有些慌乱无措,顾不得如平常那样责备Lily,原本想要将两个烟灰缸都扔掉的她又拿出一个放回茶几上,嘱咐Lily将另一个烟灰缸扔得远远的。不明就里的Lily只能乖乖听话地将东西扔到离酒店很远的垃圾桶里,高曼再三确认后才展开紧皱的眉心。
金一泽知道这个消息时已经太晚了,Lily扔的烟灰缸早就进了堆填区,无法确认那个到底是不是杀人凶器。可是高曼房间里还有一个烟灰缸,不排除她当时慌乱间留下的是真正的凶器。金一泽不会放过一丝丝的可能性,马上申请了搜查令将高曼房间里的烟灰缸带回来交给鉴证科检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结果证明了高曼留下的那个烟灰缸居然真的是杀死胡俊邦的凶器,金一泽立即率领下属到酒店拘捕高曼,却不曾想晚了一步,高曼早已逃之夭夭不见踪影。
高曼不是傻子,在看见警察带走烟灰缸的时候就暗觉不妙,回想不久前的一切,她也不确定自己留下的到底是不是证据。当她发觉一直有警察在监视自己,更是心慌不已。不行,她绝对不可以坐以待毙,已经被告知换角的她不可能再被捕坐牢,若是被警察捉住就真的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了。
所以高曼趁没人注意,偷偷避开了警察的视线,悄悄地逃出了酒店,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家,更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所有人都找不到她,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金一泽暗骂一声,当即命人申请发布通缉令,通缉高曼,一时之间高曼声名狼藉,成了过街老鼠,更不敢轻易露面。
高曼在香港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混的,认识了不少□□上的人,这次她就躲在一个与她有一腿的帮会老大的家里,哀求老大帮她偷渡离开香港。那黑老大见高曼以前将他服侍得舒舒服服的份上便答应了她的请求,让她暂时躲着避过风头,等风声没那么紧就送她离开。高曼极为识趣,即便心有不甘仍旧使出浑身解数取悦眼前的救星,内心的怨恨却一点一滴地积聚在心。
可高曼还没有等到风声过去,却看到了报纸上刊登着金石两家联姻的消息,定睛一看竟是她的死对头石卓珊真的奉子成婚嫁入金家!难怪她会无缘无故被人踢出剧组,失去女二号的角色,在高曼的眼中看来这一定是石卓珊在暗地里捣鬼!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克星,不仅从不将她放在眼里,甚至处处跟她作对,她都已经将自己赶出模特圈了,居然还不肯放过自己,弄得她如同丧家之犬向别人摇头摆尾,尊严全无。
高曼只不过是一时气愤失手错杀胡俊邦,若不是她听到胡俊邦和石卓怡的对话,她又怎么会气急攻心错手杀死她一直深爱着的男人。从第一次见到胡俊邦的时候,高曼就知道自己会沦陷在这个男人手上,她放下矜持去追求的男人居然对她最憎恨的石卓珊念念不忘,这让她如何咽下这口气,才导致她成为杀人犯被通缉在外,多年苦心经营的形象毁于一旦。
这一切都是拜石卓珊所赐!凭什么!她自问外貌身材不输石卓珊,付出的努力比旁人多出不知多少倍,她不像石卓珊那般好命含着金汤匙出生,有爹疼有娘爱,还有石卓怡这样的好姐姐护着,所赚的每一分钱都有血有汗,来之不易。她不忿石卓珊仅凭着出身凡事强压她一头,每次尝试接近讨好她换来的都是不屑一顾的轻蔑,深深地刺痛着她的心。
高曼从来没有反省过自己的所作所为,狂妄自大,捧高踩低,自私自利,人前人后两幅嘴脸,为了己身利益陷害牺牲他人的阴损事她可没有少干。可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哪里做错,既然上天没有给她好的出身背景,那她就不择手段地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美好的未来,她没有错!
错的是那个阴魂不散的石卓珊,她都已经是吃穿不愁的白富美,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还要跟她这样的小人物斤斤计较,对她步步紧逼封她后路?让她在模特圈混不下去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剥夺她苦苦求来的女二号?为什么还要让胡俊邦对她难以忘怀,自己甚至居然成为她的替身,受尽屈辱?
她不甘心,不甘心!老天爷不公平!既然天没眼,那就让她自己动手来替天行道吧!
高曼的眼睛全是恶毒的怨恨,整个面孔都变得扭曲起来,浑身散发出阵阵渗人的恨意,手上将那份偷拍到石卓珊和金一羲甜蜜牵手的报纸撕个粉碎:让你得意!让你笑!笑吧,笑吧,很快你就笑不出来了。
石卓珊,我要让你为对我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