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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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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老去之林安知
我叫林安知,26岁时开一家书店。
8岁的时候,父母车祸死亡。我的人生在8岁的时候陷入了迷茫,梦里是一片连着一片的浓浓大雾,我看不到光也看不到前行的路。
有时倏尔一想,人生不知觉已过了这么久,本来以为大抵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虽枯燥了些,但也着实让人宁静舒心。
这些都是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我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天遇到这样一个人。那个中午,她推开书店的门,就像是上帝为你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门,让你的生命重新鲜活起来,你可以不用再躲闪,不用再畏缩。
我本来想着在闲暇的日子开个书店,做些想做的事,再过个十年八年,便卖掉这里的一切,只背个包,开始流浪。但是,她就那样出现了,起初,我只有不知所措与退缩,我不太确定我是否能拥有一段感情,是否会拥有一个人,我思考了太多结果,反而太注重结果,让我一直很遗憾,那么长的日子里,我都是止步不前,看着她笑,却不敢沾染那笑容。好在上天眷顾,让我最后终于拥有她,让我的人生路有了方向,也不再孤单。
2013年,7月4号,晴,无风,我在日记里写道,“今天店里来了一个女孩,”我写了逗号,却不知道再该写什么,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她,她的外貌,她静静看书的时候,她和你说话的样子,我找不到合适的词,拼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初见她,就已经心动,冥冥之中,似有指引。这个女孩,这个女孩,与别的人不同,她出现在你生命里,让你的整个生命都因她而闪闪发亮。我也不知道是哪一刻,爱神之箭射中了我,我沉浸在对她的迷恋中,不可自拔。我仔细回想,爱情最初大概就是从舍不得开始,舍不得结束的对话,舍不得她的离去。而我们的故事,从那时便开始了。
六十年的光阴,生命就要到达尽头。我是如此荣幸在垂垂老矣之时仍能看到她的脸,她的眉眼。六十年已过,她依旧那么美丽,我看着她,仍旧像最初,心脏跳动的异常剧烈。好似我的心,生来就是为她而跳动的。她好像一点都没变,我从身强力壮的小伙长成略显沧桑的大叔到如今成了脊背弯弯的老头,可她眉眼依旧秀丽,笑靥依旧如花。哦,我的姑娘,我心爱的姑娘。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我不敢想象那个夏天若是不曾遇见她会怎样,我要怎么度过我这了无生趣的一生,连生与死都无所谓,我要怎么在老年的时候拖着残败的身子看着苍老的面容害怕着慌乱着。
是因为她,让我的一生在最后的时候能说一句,没有遗憾。
求婚的时候,她有害怕,她问我,等到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们被生活的琐事折磨的不成样子时,我们会不会恶语相向,面目狰狞的不再相互喜欢,最后却依旧臣服于现实的裙摆下,相互忍受,然后到了三十年的时候,说一句,算了吧,这辈子就这样了,凑合过吧。我们,会变得这样吗?
我笃定的告诉她说,“不会的,因为你不能想象我究竟有多爱你。”这种爱深入骨髓,融入血液,渗透灵魂,与我密不可分。这种爱让我确信,无论是过多久,我都爱她待她始终如初。
如果说什么是最能体现一个男人格调的事,在我认为,就是遵守承诺。而我也能在生命最后笑着与她回忆的时候,对她说一句,看,我都做到了呢。然后轻轻捏捏她的手指。它们依旧像年轻的时候一样柔软,透着微微的凉。
小的时候妈妈对我说,我们长了一双眼,一双手,一双脚,我们长了这么多成对的器官就是为了我们一个人生活也能够不寂寞。因为我们的人生是不能避免的要一个人生活的,我们要做到的是有人相陪的时候欢喜,但无人陪伴的时候,我们也要坦然接受,一个人也要生活的很好。这是妈妈在生命最后告诉我的,那时年幼,牢牢记着这些话,日复一日的当成了真理般铭记。也在努力做着,把一个人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当然做的也不错。可是那是在遇到她之前,遇到她之前,我知道很多道理,诸如,有生有死,有离有聚,有苦有悲,这些都是人生常态,非人力可改变,所以要接受。但是在遇到她之后,我不能在经历一个人的日子,曾经一个人习惯的日常,在没有她的时候,都变得无滋无味。
她常说,我把她给惯坏了,可她何尝不是把我惯坏了呢。
婚礼的时候,司仪是个微胖的小伙。他说,“请问在你的印象中新娘最美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在我的印象中她最美的时候是有一次冬天在哈尔滨,她很怕冷,穿了一件到脚踝的白色羽绒服,围一条火红火红的围巾,戴一顶火红火红的针织帽,她踩着雪,朝我奔跑过来,然后我们一起摔倒在地,她在雪地里打滚,乐的不停的笑。那一刻,她美的让我移不开眼。
她在18岁的时候许愿,想在雪地里睡觉,想在海边大喊,想在山顶看日出。是我的荣幸,能陪她一一完成。
她爱吃酸爱吃辣,睡觉老是做梦,神经衰弱,胃不好,有时暴饮暴食,有时厌食吃不下饭。她喜欢猫,喜欢看书,喜欢看电影,喜欢骑着自行车在北京的巷子里穿梭。她看到感动的地方总是会流泪,她喜欢做饭给我吃,喜欢与我一起打网球。她怀宝宝的时候很紧张,坚决不碰手机,会坐在书房听我弹钢琴,会主动叫我去散步,虽然一直说着不喜欢孩子,可是却比谁都小心。她睡觉的时候不会动,经常早晨醒来被压的半边身子发麻。她爱和宝宝讲道理,有时甚至会念佛经给宝宝听,她身体一向不好,所以一直很庆幸宝宝健康长大。她说人最重要的是不忘初心,她很坚强,很聪慧,不爱说话,有时高兴了也会说很多,会有很多新奇的想法,会突然心血来潮的做一些事。
还有很多,都是关于她。我的姑娘,我的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