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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饱眼福 ...

  •   战千里开始对小七采取严防死守措施,天生门全体会议不许他参加,吃饭也不许他上桌,晚上睡觉还要雇俩忠心的手下去房间门口候着,每隔半个时辰送一次热水沏一次热茶,誓要将拆散二人独处时机的作战计划进行到底。
      对此,战筝表现得极为冷静,开会没关系,她头疼牙疼肚子疼,借口不去;吃饭也没关系,她串通红莲风墨提前把好菜好肉都拨走,带到房里陪小七一起吃;至于晚上睡觉这件事……由于小七原本就神经敏感,略微有点风吹草动都难以安眠,结果那一夜不知被惊醒了多少次,到后来她直接揪着那俩成员的衣领子跃上房顶,踢飞瓦片把他们顺着窟窿扔进了屋,不偏不倚正砸在战千里床上。
      毋庸置疑,事后战千里自然是去找闺女算账了,于是又点燃了一场天雷勾动地火的战役,在此过程中掺杂着红莲和风墨的拉偏架,还有小七以“除了战筝谁都可以揍”为原则的下黑手,最终孤绝峰再度成功被夷作一片废墟,而始作俑者们纷纷逃窜,非常默契地把烂摊子留给了战千里。
      用战筝的话来说,那就是“堂堂教主若连这点困难都解决不了,他还有什么脸面统领天生门,趁早下台让我掌权吧”。
      “下回但凡小七在场,我再也不要去劝架了。”骑马行在崎岖的山路上,风墨捂着乌青的眼圈,擦着仍在流淌的鼻血欲哭无泪,“他根本不分敌我。”
      红莲淡定道:“并非不分敌我,只是在小七的眼里,少主是‘我’,其他人都是‘敌’。白痴,谁叫你傻呵呵往前凑的?”
      “难道我们不是小七最亲密的战友吗?”
      小七稳稳拽着缰绳游离于谈话之外,此时闻言转头,秀长的眸子波澜不惊:“不是。”
      “……少主你快评评理!”
      战筝和小七并乘一骑,她坐在前面舒舒服服靠在小七的胸前,打着哈欠满脸不屑:“教给你多少次了,以后别总想那些有的没的,干起架来谁还拉帮结派啊?乖乖跟着我揍老头儿,你不就少受这些皮肉之苦了吗!”
      风墨带着哭腔喊:“教主也是主子,少主也是主子,帮谁我不都得遭殃啊?”
      “这就属于你没本事了,学学红莲,人家从来都坚定站在我这一边,如今也没少胳膊没少腿,怎么就遭殃了?”
      “因为她会□□,教主忌惮她三分!”
      “诶诶诶,小伙子说话注点意,我可不是那种靠姿色上位的女人。”红莲嗤笑,“我是美貌与智慧并存,不像你,懒惰和愚蠢齐飞。”
      “……”风墨意识到,再继续争论下去,最后吃亏的也一定是自己,所以他难得明智地转移了话题,“呃,我们现在是要去哪里啊?”
      一提到这里,红莲立刻眉飞色舞起来:“去夙州啊,夙州繁华天下闻名,你这种土包子必须去见识一下!”
      “你先解释解释,说个地名有必要踩我一脚吗……”
      战筝在旁好整以暇地补充着:“而且夙州的另一大特点就是青楼众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奢靡程度堪比京城,现在你明白红莲为什么喜欢了吧?”
      风墨恍然大悟,回头一看红莲已经心虚地转开了目光,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有生之年,当览遍大好河山啊!”
      “……”

      览遍大好河山的确是句意气风发的口号,不管红莲将来会不会去兑现,反正她现在是一转头就忘到了脑后。
      用战筝的话来讲,那就是“她只对那些搔首弄姿的小倌儿感兴趣,小倌儿在她眼里才是真正的亮丽风景线”。
      夙州,醉音楼。
      相传这是一家聚集了麟国各地俊男才子的风月场,琴瑟和弦,春宵帐暖,不知曾让多少富家女狂掷千金,只为博心上人一笑。
      天生门四人组进入金碧辉煌的大厅时,因穿着考究而受到了老板娘的热烈欢迎,战筝耳力敏锐,听到楼上有琵琶少女在婉转地唱着“碧玉破瓜时,郎为情倾倒。芙蓉凌霜荣,秋容故尚好”,登时不高兴了。
      “唱的什么啊这是?教坏小孩子知不知道?”说着还指了指旁边的小七。
      红莲无语:“貌似这里只有你才是小孩子吧,少主?”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老板娘凑近前来,来回打量着风墨和小七,不住口啧啧称赞:“都是玉质金相的上等货啊,怎么着两位爷,要开多少价?”
      醉音楼是女人的天下,所谓的两位爷,自然指的是战筝与红莲。
      红莲奇道:“开什么价?”
      “给他们签卖身契的价格啊!”老板娘一脸“你不要开我玩笑”的表情,“来这儿寻乐子还带着男人的主顾,必然是做生意的,否则还能如何?”
      战筝敏锐察觉到身侧小七投来的哀怨眼神,她连忙安抚性质拉过他的手,转头粗声粗气回了一句:“这个是我专属的,不卖。”
      “那这个呢?”老板娘看向风墨。
      风墨猛地回手勾住红莲的小细脖子:“我也是这位爷家养的。”
      红莲:“……我什么时候养了你这种赔钱货?”
      “所以说做生意的事情就免了吧,先开三间上房。”战筝从怀里抽出一沓银票,粗略地数了数,到后来干脆全塞给了老板娘,“另外,把你们这儿的头牌公子叫到她房里去,至于其余两屋,什么好吃上什么。”
      老板娘笑逐颜开:“行,保准您尽兴!”
      于是一炷香时辰后,醉音楼的连城公子就走进了红莲房间。
      甭讲别的,这二人刚一打照面就全怔住了,虽说是初遇,此刻倒仿佛是提前认识了千百年。红衣紫衫各胜轩场,眉眼间交错风流,同样的艳而不俗,傲气凌人。
      若说风墨是气宇轩昂中带了几分接地气的憨萌,小七则属于清冷与温柔的结合体,那么连城公子跟前两者都不一样,那双细长的狐狸眼邪气纵横,观之便知是个百年难遇的小妖精。
      “是您赏脸花重金买了我今晚啊?”他勾唇笑道,“实不相瞒,如姑娘这般倾国倾城的客人,我倒真没见过。”
      “不愧是头牌,这嘴甜得和抹了蜜一样。”红莲款款起身,巧笑嫣然凑近他,语调婉转,“其实你也是我多年来遇到的,最俊的男人。”
      “那是我的荣幸。”
      她悠然道:“把我哄高兴了,明早就给你赎身怎样?”
      “多谢姑娘美意,只是我曾立过誓言,不遇真心人,不赎身。”
      “这可真是奇怪的规矩。”她秀眉一挑,“你就那么确定,我不是你的真心人?”
      连城从容正视着她的目光,笑得意味深长:“你杀气太重,令人心惊。”
      “……”
      红莲感到很有意思,闯荡江湖这么多年,和无数男人调过情,从来没有谁拒绝过她,而且拒绝的理由还是杀气太重——笑话,如果和自家教主和少主比起来,她根本就是善良的小绵羊好吗?
      “你应该看得出,我是江湖人,江湖人在刀口上舔血,不背上几笔生死债怎么可能。”她说完这话又觉得解释没多大必要,略一摇头无奈道,“不过也无所谓,权当你我萍水相逢,别辜负良辰美景就好了。”
      连城缓声道:“姑娘可知我从不卖身?”
      “我知道,一般像你这种身份的,绝没道理卖艺又卖身。”红莲慢条斯理斟了两杯酒,将其中一杯推向他,“我到这种地方来,也不是非要贪图鱼水之欢,我所期望的,是要找一个感兴趣的人陪伴,哪怕是吟诗作对共饮佳酿呢,都属美事一桩。”
      连城倒没料到她会如此爽快,全无刁难之色,他沉默半晌,迎着她那双媚光盈然的眼睛,不知怎的心脏竟跳快了几分。
      幽幽遐思,竟不知从何而起。

      而另一方面,由于风墨忍受不了两人秀恩爱坚持独自用餐,所以此时战筝和小七正在享受二人世界。
      小七坐在对面,一只接着一只给她剥虾,剥好了就在碟子里摆成一朵花的形状,极其耐看。然后又把蜜汁鸡腿的骨头拆去,再把糟溜鱼片的鱼刺挑出,全都夹在她的碗里。他清秀的侧脸在烛光映照下,显得专注而迷人,像是从戏文画本中走出的少年,美好到不真实。
      战筝以手托腮,不紧不慢咀嚼着虾肉,她盯着他看,用目光勾勒着他俊俏的五官,然而突然就想到了他身上那些纵横交错的伤疤,心里没来由一紧。
      以后要永远保护他才行。
      她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样坚定的念头,就像他当初也如是承诺过一样。同样的,她也不觉得这种想法很荒唐,仿佛平地走路,每迈一步都顺理成章。
      “小七。”
      “嗯。”他低声应着,“还想吃什么?”
      “不吃了。”她一歪头,就势枕着手臂趴在桌子上,看起来像只不听话的小野猫,“我们现在应该想想,等离开这里之后去哪玩?麟国地势广阔,要好好计划才行。”
      他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不回山上去了?”
      “回山上有什么好?还得看那老头儿的脸色。”战筝冷哼,“我们在外面疯我们的,让他在孤绝峰独守空房,什么时候答应咱俩的事儿,什么时候再回去。”
      小七反而微笑起来,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眸底清晰倒映出她的模样:“他不喜欢我。”
      “那你喜欢他吗?”
      “不喜欢。”
      回答得很简练,但其实他没有说出口的是,每当看到战千里跟战筝大吼大叫时,他都有种莫名其妙的暴戾感,非常想把对方扔在地上狠踩两脚。
      战筝很能理解他的感受,即使他没把话挑明,毕竟在她的记忆里,一年四季自己至少得有三百天,会产生一刀直捅老爹心窝的冲动。
      “安啦,他不喜欢你我喜欢你不就好了,你是嫁给我,又不是嫁给他。”
      最后一句话完全是没经过大脑凭习惯脱口而出,等她反应过来已然迟了,抬头见小七正直勾勾看着自己。
      “嫁给你?”他蹙眉重复着,“嫁?”
      战筝当然不能实话实说,在遇见他之前,自己是怀着找少主夫人的心思,带着哼哈二将四处搜寻的——不过没关系,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光,可以原谅,可以原谅。
      因此她很快就原谅了自己,转而去想办法自圆其说:“哎呀不要瞎想,这个‘嫁’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嫁’,而是……”
      “我得娶你。”小七打断了她的碎碎念,一字一句强调着,“娶你为妻。”
      一个“娶”字像是燎燎的火星,瞬间点燃了战筝心里那块干了十八年的枯草地,直教灵魂都滚烫起来。她发觉自己现在当真没出息极了,换作以前,哪怕是一群男人在她耳边说上三天三夜的肉麻情话,她连眉毛都不会动一下,可到了如今,但凡是小七的表白言辞,她听了句句都受用。
      有些感情真是注定的,躲也躲不过去,只要在其到来之际紧紧把握住就好了。
      “我觉得你吃亏了。”她笑着说,“像你这么优秀的,说不定有多少美丽的姑娘哭着嚷着想嫁你,结果你却要娶个小孩子一样的女人。”
      小七垂眸,一勺一勺往她的银耳莲子粥里加砂糖,神色平静:“你说过,自己不是小孩子。”
      她对他说过,自己已经十八岁了,若生在普通人家,恐怕早就成亲生子,断不至于拖延至今。但是很遗憾,她是天生门未来的主人,恶名昭著成江湖公敌,且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几十年也依旧要憋屈地保持着稚嫩的外貌,这本不是她可以选择的。
      但在他的眼里,全然没有这些分别,他只是在见她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定了。彼时他刚刚从无边的噩梦中苏醒,记忆空白,只有剧痛充斥着四肢百骸,而她惊喜的笑脸却猝不及防闯进视线,无声无息填满了他心中那冰冷而空虚的一部分。
      他也不晓得自己为何对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本能的抗拒和敌意,而她偏偏成为了例外。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于他而言都是触手可及的温暖,他不在乎她是善是恶,也不在乎她永远都是小孩子的容貌,他只想陪着她,长久地陪着她。她真心实意地对他好,那他就要待她更好。
      他是无根的浮萍,不知自己从何处来,也不知该往何处去,每当细想起来,都不免觉得茫然。然而当他看见她笑意盈盈凑近前来,唤一声“小七”的时候,就觉得这些事情原也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有了归依。
      听得战筝轻笑道:“我说的话,你都相信吗?”
      “都相信。”
      “那我说我们曾经在很久以前就相遇过,你信不信?”
      小七静默地凝视着她,然后他缓慢而坚定地点了下头:“信。”
      他将腰间的月形玉佩解下,倾身向前递到了她手里,指尖微凉,和玉的温度一模一样。
      “你这是……”
      “它是你的了。”
      那是他唯一的信物,交给她了,便意味着把自己的所有都交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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