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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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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抱着学校发的书和校服走在马路上。
她刚刚经历完中考,虽然头脑不错但是并不是很喜欢学习,以几分之差错过了市重点高中a中,但也进了全市除a中外最好的高中b中的重点班。
她所处的a市是一个普通的二线城市,a中在a省内也是赫赫有名的,b中只能算不错罢了。
但好歹是一个不错的学校,教学措施基本和a中相同。都有三个重点班,一个文科班,两个理科班。同样的,刚入学就要经历一场分班加分科的考试。
明月毫无疑问的选择了理科班。她之所以头脑不错就是记忆力不错,虽然不能过目不忘,但是在半个小时内背一篇长长的文言文也是可以的。像这样的人才为什么不去读文科呢。有两个原因,一是她很不幸,她的记忆属于短期记忆,一旦时间长了,她所记得的理论知识会被忘记。二是因为她因为短期记忆必须时刻温习,然而她并不喜欢背书。
就像是书生与武将,她喜欢的一定是武将。她最崇拜的就是做事果断,不拖泥带水的人,这很符合她对理科的理解。
想想看,文科生们背书背一大半天,写出一堆字和理科生们动动脑筋写出一个证明题,当然是文科生辛苦啦。而这个误解让她后悔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把文科政史地的课本清理出来,然后丢到了垃圾桶里,并告诫自己:没有回头路了,一定要在理科的世界里闯出一番天地!
如此热血的话她也就是说说而已,预习完数理化的课本后也没花多少时间。课本上的东西很浅显啊,没多难,她这样想着。
然后就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练字中。没错,明月很喜欢练字,而且她练的是行书,但也不太是行书的味道。很小的时候,明妈妈送她去学毛笔字练的还是楷书,渐渐长大了,她反而更喜欢行书。原因很简单,她认为行书很潇洒,连连笔都是那么有韵味,年方十二的明月就开始练行书了。
作为曾经练过楷书的人,她的行书带了一些刚硬,顺便把行书里她不喜欢的写法做了做修改。毕竟有练字的基础,她的行书只练了三年看起来也还是十分好看的,但经不起仔细推敲,所以只能迷惑一下外行人了。
实际上明月自认为自己的头脑很不错,虽然比不上那些过目不忘,不学习也考年级第一的学神,但自己比起普通人来还是很厉害的。然而这个错误的想法也伴随了她很久。。
明妈妈是个很有远见的人,比如是她取了这个明月十分喜欢的名字,比如是她送明月学了书法,再比如是她教会并让明月坚持学了一些乐器。之所以说是一些乐器,之所以说是教会,那是因为明妈妈是a省音乐学院的教授,从小都是希望把明月培养成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有气质(?)的女性,教了她诸多乐器但都涉猎不深,让她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
那时候明月才多大,根本不知道自己学哪个会有前途,她就凭着自己的喜好选择了二胡还有大提琴。
明妈妈作为一个钢琴教师,自然对这两种乐器不太精通,只有拜托自己的同事。好在明妈妈长相温婉,明爸爸浓眉大眼,以致明月也属于小美女一枚,尤其是她的一双桃花眼,就像迷路的小鹿一样,灵秀可爱,让a省音乐学院的一个知名教授十分喜爱。总结: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
小孩子很少有毅力坚强的,明月并不例外,她就算喜欢二胡或是大提琴,可是也不想天天侍奉那两位大爷。明妈妈的作用就体现了,虽然女儿没有学钢琴,但她好歹也是她妈妈,在明月累的时候教她弹弹简单的钢琴,或者让她休息休息,看看书练练书法而自己弹钢琴给她听。这种放松的方法很有用,没有激起明月对两位大爷的讨厌,也让她在空余时间干些别的事。
在这样舒适的环境下长大,明月如明妈妈所想培养了优雅的气质,虽然她自认为放荡不羁。
在小学还有初中,明月少不了受别人侧目的眼光,她自己也有所感觉,不过没什么反应。初中有三个好友,一个在比a中还厉害的c中念书,一个在a中,另一个和自己同校。
三个好友都是亲密好友,属于秘密共享的闺密,但是明月觉得“闺密”这个词太矫情,所以坚持她们是好朋友。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练了一下午的字,明月也有些累,躺在床上玩玩手机。
她前段时间加入了一个叫“字行天下”的群,里面都是行书爱好者,明月由于自己区别于普通行书的字和自己刻意营造的“高冷”的性格被封大神名号。
群里流传她精通行书楷书,还会各种乐器,淡薄名利,不爱显摆,实属女神一枚。对着这些她“不小心”透露的信息,明月呵呵的把下午练字的成果发到群里然后倒头大笑。
因为有一个似乎很崇拜自己的人在跟她套近乎,这是在是太满足她小小的虚荣心了。
在另一端,一少年拿着笔记本激动异常。心想,刚才大神回复他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