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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见与荒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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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遇见与荒芜
我坐在马车上。小露心情极好,一路上仍旧有想要说话的冲动。然而我心中并不晴朗。自我出生起,我便明白自己是一个弃婴。现在,我要去寻找我的生母,尽管我恨她,但是知道了她是谁也很好。总比蒙在骨子里的好。内心里有了无数的脏肮与龌龊,并不能明白如何去净化。所有人眼里的我,都是干净的快乐的模样,然而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是个外热内冷的人。曾经有一个人十分认真地对我说,你这样的人很可怜。我想也许会是事实,但是我心甘情愿。心甘情愿成为这样的人。因为尽管有些人比我干净,更加光风霁月,但是只有这个人才是我,是真正的我。
一路上马车飞奔,我心情便在这飞奔之中得到几分愉快。我开口于小露说话,她一脸喜悦,如同受宠若惊的模样。我想我很喜欢现在的她,尽管有些想法,但是早已经学会了不再多话。如果她说,秋棠,你已经很久没有主动和别人说过话了,我会立马毫不犹豫地使用一个踢腿,把她从马车上踢下去。我想,到时候她和我不会再有任何关系。我厌恶任何人和我提起这样的事情。我想这也许是我性格不好。从前我与小露尚是朋友,有些事发生以后便只是主仆。我想也许这便是天命,然而我真的业已疲倦。任何的亲近,陪伴,背叛与荒芜。
我已经爱过许多的男子,自从义父离开后,我开始无止境地放纵我自己,除了风之谷的事情我绝对会好好地处理之外,其余的事情我都漠不关心。近几年,这种疲倦深入骨髓,我便早就在策划一场离开。我想,也许,我会永远离开的,琦离也许会怨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走远,又怎么会明白知道了解呢?再说,她那么聪明伶俐,到时一定会积极想办法脱身的。
而路远溪,是我这么多年来念念不忘的一个。他拥有极为简单的面容,清秀干净,温雅从容,却有几分成熟世故的味道,懂得关怀体贴他人,也能够及时给人以应有的照顾。我喜欢他的温柔,带着一种雨水里面淡淡的青草味道,让我心中不由自主愉悦欢快起来。落冰城,便是那个认真地说我可怜的少年。这是我生命里原本至关重要的两个人。然而我最近心中难过,也就不大想要提起了。宁扬。
车子行到途中有细密的雨滴掉落下来。我问小露,可有带伞?小露恭肃答道,未带。我淡然地下命令,道,回去自己领罚。我向来严厉苛刻,她心知无法辩驳,便受了。我想着其实我也不愿这样,毕竟我不是残忍严苛之人,之所以要做成这样树立威信我也并非是为了自己一时快意,她是我身边的人,若不时时小心留意,我又怎么能好好出门?而人都是容易生出惰性的,待得越是熟络便越容易放松,是不利的。但是有些事,在我心里,最好是一点差错也不出的。比如说,寻找我的娘亲这样一件事。小露已经不会觉得多么委屈,因为她业已习惯,也许刚才我那一刹的友好带给了她一种欣慰与快乐,甚至是一丝希望的星火,那么这件事情之后,她的希望之火就会燃起地越来越慢。
我这样毫不愧怍地想着,但凡身居高位的人总是拥着一种冷酷的心,这种冷酷会帮助他们更加顺利地完成自己要做的一切。如果处处优柔寡断,那么一件事情必然做得断断续续,美誉原本要的效果。我这样冷漠的一颗心,我不禁冷笑,这个世界上要我这样冷漠的人干什么用呢?这样冷漠,冷漠地几乎不知道怎样去寻找快乐,冷漠地简直都不知道生活应当怎样去温情。那些美好的友谊,真诚,以及所有的干净的情感,在我这里,都不过一场玩乐的工具。有人说,爱是半夜烟花,何惧刹那芳华。我不以为然。爱情,在我这里,不过是一场意乱情迷时的逸乐,一点点淡淡的光华,然而没有什么美感,残忍而又凛冽,带着彼此独立生命个体的冷漠与锋利。彼此伤害,不知温暖。
小露在半途中变得沉稳很多,我渐渐没有从前那样大喜大悲的伤感疼痛,心境在一天天的行走之中渐趋平和愉悦起来,变得淡如止水。然而无论如何,这毕竟是历尽世事有所沧桑之后的清淡与干净,终究有衰老的意味在里面。我最讨厌衰老,喜欢少时的无忧无虑的境地,那时候桀骜单纯,带着一种无知无畏的莫名勇气,着实让人感觉到真实的活力与幸福。然而,现在,确是死气沉沉了。我从来没有预想到我也会有这样的一天,这样的时光让我从心里真正地感觉到了悲哀,沉甸甸的,漠然的,不带半分温情的。
我中途竟然在马车上沉沉睡去,醒来靠在一个男子的肩膀上面。我睁开眼的时候并没有多少怒意,只是平和地道,路远溪,你来找我是吗?最后赞扬他,道,你很厉害,这么快就能发现我的行踪。男子的脸上显现几分疲倦,尽管如此,他的笑容依旧温柔明好,秋棠。我提醒他,我现在化名花凉。他皱了皱眉,怎么好好的要化名?我道,毕竟出门在外,谨慎为妙。他道,怎么样?这时候还是不愿意吗?我点了点头,道,你走吧。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你还是这样倔强。我笑,我只是不够爱你罢了。他道,嗯。于是他转而无赖地道,但是,腿长在我身上,所以呢,我决定陪你一起。我笑起来,道,好呀,不要钱的保镖,不要白不要。他笑容有些僵硬,转眼就变回一贯温和的模样。他同我一样,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他到底离开了,他是诸事缠身的人,并没有功夫陪我闲扯玩耍,只有说说的份。我清楚,也觉得一切稀松平常。路远溪是我三年前的恋人,初见时他颀长身影执笛吹奏,声音淡然高远,透着说不出来的宁静祥和。我当时心中愁肠百结,不禁爱上了他淡然高远的笛音,那般清雅而又澄静。就连他的笑容也是洁白干燥的,给人以安全感。他看到我,轻声问道,有什么让你不开心?我知道,我是满面泪痕的,他也问得轻柔小心。我心里排斥这种关怀与陌生气息的柔和,只是倔强地道,不关你事儿。
我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当时的自己单纯且幸福,真正是在满园的雅致里面过久了的人。义父过世之后,我受奸人陷害,处境落拓哀痛,不免变成现在这般无助境地,越发孤苦伶仃。那时我生命由单纯明亮过渡到暗黑惶恐无助的转折点。
路远溪竟然会对我念念不忘,这实在让我惊讶。我早就忘了他,对人疲倦的速度太快,我习惯性地对任何陌生人产生爱意,然后迅速忘掉,准确地说,是厌倦。路远溪很喜欢吹笛子,各种各样的笛子在他手上在他的手上简直就成了一种工艺品,飞短流长,各种美妙与快乐,各种激荡与流离,在他的手里自由转换,他那个时候就像是会了魔法。一种明亮的鲜艳的气质。我喜欢任何自由的才气纵横,因为带着无边的美妙与宽广,让人心情愉悦,无端地愉悦。
关于路远溪,我只知道他是个贵家子弟,至于这个贵家子弟到底是怎样的贵家子弟,我并不十分清楚。关于贵家公子,我一向的感觉是贵家公子都以为自己比较尊贵,因而自鸣得意倒是富家子弟的通病,自以为是,动不动觉得高人一等。然而,路远溪是个异类。因为他的奇异,我对他产生兴趣。一开始觉得这个人实在不同寻常,竟然可以每时每刻拥有这样泰然从容的模样,可是真的亲近之后,我开始觉得一切平淡了,一切时候都淡然的人其实也平淡乏味,他的吹奏笛子的才能实在瞩目,只是他的才能也不过是在这里突出与瞩目罢了。并不会在别的地方瞩目与清晰。
一个不喜欢你的男生是可爱的,因为他的意志不会依附于你,他不会考虑你的需求与要求,所以他可以一直拥有一种属于他自己的明亮与愉悦。等到他喜欢上你,他便会变得琐碎与无趣了,带着一种好像处处都在为你考虑的自豪感。这让我感觉到无比地乏味。所以我不喜欢也不习惯那些过分显得矫情的东西,显得过分得娇纵与在意,其实也不过是一些胡闹罢了,说起来也是无趣的。我和路远溪分开时,很多人骂,说我太过任性,不负责任,可是我又能怎样,不爱就是不爱,难道偏要欺骗的长情才应当是女孩子的选择?我想,他们这么想是不自由的。爱是来了就有取了也该随意的东西,一旦离开矫情也不必要片刻的。是那样的痛快的事情,而不应该拖沓,不应该把自己卷进爱的无趣的泥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