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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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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誉找到绪薇时,发现她的右脚踝肿得老高,整个人倒在花园的鹅卵石路上,额头也青了一大块,涂誉看着她睡熟的模样,心里又气又想笑。
摔成这样,却还能坠入梦乡,她还真是与众不同。
抱起绪薇时,他发现她睫毛上挂着的泪珠。
看来,她的梦似乎并不美好。
涂誉的脸色一敛,将绪薇的包拿好,转过身对小区保安道谢:“谢谢你打电话过来,真是麻烦了。”
年轻的保安挠挠头,回答道:“没什么,本来就应该做的。她手机里‘亲人’那组只有你一个号码,我就拨了,你好好照顾她吧。”
涂誉眉毛一抬,看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他点点头,不再说话,径直抱着绪薇出了澄湖区。
简单的处理了绪薇的脚踝后,涂誉载着她驶离了T市的核心区域。
澄湖区,以后绝不能让绪薇再来了,哪怕她跟他争吵,他也不会让她再涉足这里一步。
这三个字,从前是绪薇的禁区,如今也是他的禁区。
三番两次地对她加诸伤害的澄湖区,连带着住在澄湖区里的人,也被涂誉一起厌烦了起来。
正这样想着,绪薇的手机却响了起来,涂誉把车停靠在路边,把手机从后座拿了过来。
“喂?哪位?”
对面听到他的声音后顿了一会儿,仿佛在确认号码是否拨错,确认完毕后小心翼翼地问:“请问绪薇在吗?”
涂誉了然,声音越发冷清:“哦,是苏绘小姐吧,薇薇今天不是去了你家么,怎么了,你把人弄丢了?”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十分冷漠,根本不似平时谈笑风生的涂主编,苏绘听出他话里的威胁之意,略带歉意地说:“抱歉,今天是我待客不周,下次如果有机会,我请绪薇和您一起吃顿饭,到时候......”
涂誉掐断她的话,直截了当地拒绝邀约:“不必了,薇薇挺好的,用不着你请她吃饭,你就待在澄湖区吧,薇薇以后不会再去那里了。”
对面还想辩解,涂誉却不给她一丝机会,挂掉了电话,正想扔回后座,却鬼使神差地解了锁,1227,就是这个密码,路余笙的生日。
她总是逞强说自己已经把什么都忘掉了,可是连最基本的解锁密码都还记得路余笙,她又怎么可能忘记呢。
涂誉有些自嘲的一笑,你看,你从来什么都没跟我吐露过,可是连他的生日,我都能记得。
打开通讯录的瞬间,涂誉有一瞬间的迟疑,他从来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可是关于绪薇的事情,他总想知道多一点,再多一点。
点开分组的时候,涂誉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排在最前面的亲人一栏,就只有他一个号码,而朋友这一栏,完全空白。
关于她所认识的人,包括她的同事,都在其他一栏里。
而最后一栏,她自定义的名字,就是“余生”。
里面有一行号码,却没有任何备注,又或许是曾经有过备注,被她删掉了。
可是备注有什么意义呢,分组名称早已表现的十分明显。
涂誉转过身看见绪薇仍然沉陷在痛苦的梦境中却不自知,或者说,她是在抗拒着醒来。
好不容易能再见到,即使会难过,也不想放手吧。
手指滑动了一下,最终还是拨了出去。
涂誉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其实他非常平静,脑子里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他拿起她的手机,查看她的通讯录,拨打她珍藏许久却从不敢触碰的电话号码,好像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都没有动机,只是出于条件反射而已。
等待的时间并不很长,很快,电话那头有了声音。
绪薇醒来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头尾坏掉的蔬菜,在等着医生切除这些疼痛源。
她摸摸自己额头的白纱布,又看看打了石膏的右腿,有点发懵。
恰好涂誉推开门来,手里提着一个保温壶,看见绪薇一脸茫然的望着自己,便用微笑去安抚她,不做过多解释。
“来,尝尝我做的南瓜小米粥,糖放的不多,你趁热喝。”
绪薇伸出手来接碗,却被他避开。
“都躺在病床上了,就好好享受被照顾的时光吧。”
涂誉耐心细致地为她吹了吹滚烫的粥,再喂到绪薇面前。
她并不扭捏,就着他的手喝了大半盒南瓜粥,他知道她不喜欢吃糖,所以味道做得极淡,南瓜自带的香甜软糯调和了整碗粥,一切都恰到好处。
“你的厨艺还是这么好。”
绪薇喃喃道,眼睛里忽然有些光彩,“等我出院了,你要给我做糯米排骨......嗯还有猪手炖汤!”
涂誉应允下来,笑着看她,觉得住院不忘贪吃的绪薇像个小孩子。
“下周有市联考呢,我这样子肯定不能辅导他们应考了。”绪薇有点泄气的样子,倒回床上用手捂住了眼睛。
“何星宇语文那么差,没有我给他补习作文一定又不及格了......唉办公室老师本来还说下周联考结束去爬山的,我也不能去了......好不甘心呐......”
她躺在枕头上不停地喃喃自语,涂誉把保温壶收拾好,又去饮水机处给她倒了一杯温热的白开水,顾不得看她演独角戏。
“别演了,我一早打电话给学校请过假了,带薪休假,你就偷着乐吧。”
绪薇这才放下遮挡眼睛的双手,眼睛亮亮的,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哪有话语里的那种担心。
“但是我是真的担心何星宇啊,他作文一定写不完的......”
看看,刚刚说她像小孩子,这会儿越来越嚣张了。
涂誉摇摇头,拎着保温壶出门去清洗,交待她好好躺在病床上,有什么事情按床铃就好。
绪薇答应下来,伸出右手去够床头柜的手机,涂誉放的有点远,她去拿的时候差点翻身栽到床下。
解了锁,她发现有一通未接来电,好像是T市本地的号码,但她从没见过,正在思考间,手指蹭到屏幕,滑去了已拨电话那一页。
她熟悉的电话号码正静静地躺在那里。
绪薇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她看看纹丝不动的房门,将身子侧了侧,把手机压在耳朵与枕头之间。
翻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右脚,一阵钻心的疼。
但也敌不过拨过电话后那头的女声。
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绪薇的心口抽一抽的疼,比脚上疼多了,她有点闷闷的想,路余笙以前胸口痛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是要轻一点,还是更痛一些?
想着想着就忍不住流眼泪了,她怕涂誉回来看见,瘦弱的肩抖一抖,把哭声与眼泪都呜咽着埋进枕头里。
这是她高二时和路余笙去办的情侣手机号,她的尾号是5200,路余笙的是1314,她还记得当时在营业厅说要办情侣手机号时那个营业员惊讶的表情,的确,穿着初中校服的路余笙和穿着高中校服的她更像是一对姐弟吧。
绪薇的脸皮并不像开玩笑时说的那样厚如城墙,她其实很胆小,也很怕丢脸,一旦被四周的眼睛注视,就会窘迫的像一只蒸熟的大闸蟹。
那时候,还是路余笙坚定地牵住了她的手,彬彬有礼地对营业员说:“对,我们要办情侣手机号,请姐姐帮我们挑两个好一点的号码。”
这个时候的路余笙,已经比自己更加懂事,甚至更加成熟。
营业员不敢再向绪薇投向鄙夷的眼神,连忙收起神色,投入到工作里。
“那你们觉得5201314这个怎么样呢?意思是‘爱你一生一世’,幸福又长远。”
绪薇正要发表意见,却被一旁的路余笙打断了思绪,他熠熠的眸子里闪烁着希冀的光芒,仿佛透过这一串数字看到了他和绪薇长久又幸福的将来。
“很好,一生一世,就这个了,姐姐,麻烦你帮我们办一下吧。”
唇红齿白的少年绽开了暖暖的笑容,他的眼睛长得特别好看,像女孩子一样水灵,但他侧脸的线条却逐渐变得明朗,身体虽然单薄但也还是少年的轮廓,这么好看的男孩子,肯定是学校里校草级别的吧,再看看旁边那个女生,虽然长得不丑,但眉眼早就长开,一看就是高中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学生,唉,这么小的男孩子就被拐走了,这个高中的女孩子一定不是什么好女孩......
营业员的思绪被拉得有些长,直到路余笙呼喊了好几声才逐渐归于现实,她低头道了声抱歉,迅速把两张SIM卡递过去,手指接触的温度让这个二十出头的营业员女孩有一瞬间的失神。
这个男孩子,太美好了,简直像是每个女生青春时期都会做的一场梦一样。
梦里,有高远广阔的蓝天,有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花田,还有这样一个眼神温柔的少年,风吹过的时候,他的白衬衫一定会鼓起来,头发或许会有一点凌乱,但遮不住他最澄澈的眼眸,他的眸子里,一定装得下星辰熠熠,装得下高山阔海,可他偏偏什么都不装,唯独装一个,他最心爱的女孩。
而现在,这样的梦就在这里成为现实,他那么美好,就近在眼前。
路余笙一直牵着绪薇的手,直到出了营业厅大门还没放开。
他看着自己身边若有所思的女孩,试探性地问:“要不然,咱们以后出门就不要穿校服了?你看,我要是只穿短袖外套,也和高中的男生没什么两样。”
绪薇仍然低着头没有回答,路余笙有点紧张,以为是自己这几句话说的不对,立刻改口道:“噢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穿校服约会是不是有点蠢?”
绪薇这才抬头瞥了他一眼,脸色并不多么开心,路余笙一颗心又悬起来,扑通扑通,仿佛要从嗓子里蹦出来。
“才不呢,别人穿校服丑死了,就你穿着好看,我就想看你穿校服。”
十四岁的少年舒了一口气,露出笑容来:“好,听你的,你要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
路余笙拉着她往学校的方向走去,一路上还是有很多探究的眼神看过来,高中初中校服混在一起,他们的确不像是一对正常的同龄情侣,但也不像兄妹。
可是两个人都已不在意,只顾着说话笑闹,他们十指相扣,握得紧紧,生怕有一根手指跑掉。
连一根手指都不想离开彼此。
走过一个十字路口,绪薇轻轻地拽了拽路余笙的手指。
他转过头来,“嗯?怎么了?”
绪薇的脸还是有些红,不知道是太阳晒的还是热的,她用左手搓着路余笙的尾指,声音小小的,“我觉得1314不好。”
路余笙有些意外,“为什么?”
“1314太短了,要生生世世才好呢。”
路余笙眼里的温柔化成了水,笑眯眯的点头应和道:“嗯,你说得对,要生生世世才好呢。”
绪薇拨着这个1314的尾号,听着冰冷生硬的女声一遍遍播报“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几乎把枕头哭得湿透。
说好的生生世世呢?为什么这一世就不要我了......
路余笙,你从来不骗人的,你为什么要骗我.......
她哭得嗓子都沙哑了,声音不大,哭起来像喘气一样,有时候哭得急了,一口气没喘上来,就埋在枕头里咳嗽,她的脊背上下起伏着,咳得很厉害,涂誉就站在她身后,眼睁睁看着她咳得脸蛋绯红,却还是没能止住那么多的眼泪,眼泪流进嘴里,只是抿了抿嘴,像是要让咸湿的泪水顺着喉咙流进心里一样。
涂誉的双手就停在半空,看着她蹭下去的被子,看着她垂落到病床的石膏腿,看着她喘气抽气似的哭泣,看着她委屈的像个被抢走玩具的小孩,却始终没有去抚她单薄的脊背。
涂誉第一次觉得,自己输了,彻底输了。
从他被这个只会把眼泪埋在枕头里的小姑娘吸引开始,就已经一败涂地,他曾经对自己攻势猛烈的追求十分自信,然而绪薇却明确的拒绝了他,后来他不再强求,就像绪薇通讯录上写的那样,当她的亲人,就已足够,虽然偶尔还是会萌生出新的斗志,但都如石沉大海,再也得不到回应。
他以为他可以用七年的陪伴走近她的心里,然而,他却只走进了她的血液里。
就像她在大三那年告诉自己的一样,她指着自己的胸口,眼睛红红的对他说。
“我心里的这个小房子,住着一个叫路余笙的男孩,他很坏,住进去后就把门关上了,所以再也没有人能走进这座小房子了。”
那是涂誉发了疯都想住进去的小房子,可是里面那个人,就算不在了,也从来都不搬走。
真是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