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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是一次没带纸的缘分 ...


  •   闫墨认识闲云无风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十五岁,初中生一个,九年义务教育都没读完,懵懵懂懂的青春,懵懵懂懂的犯二少年。

      然而,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如此痴迷于一个人的文字。

      就像,遇到一段话,认识一个作者,然后,一切都改变。

      只因为,某些文字,在那一瞬间,触动了心灵。

      那时,闫墨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过着普通的生活,上学,写作业,偶尔打架,偶尔逃课,默默在背后议论班上漂亮女生,暗地里和班主任作对实际上却对老师这种生物又畏又惧。

      而且,那时的闫墨在班上学校并不出众,瘦的像只排骨,常年在外玩闹脸黑乎乎的,脸上长着几颗青春痘,又自恋又犯二,甚至还想着某天偷偷的把头发染黄。

      可是,后来,那段时光,却成为了他少年时期最美好的时光。

      那时,他升初三,毕业班的压力让这个少年收敛了些,他还想着考什么高中,最好能和自己的好兄弟一个班级,最好隔壁班的班花能和他一个学校,最好能上个重点高中,也还让看不起他的老师们震惊一把……

      可是,最后,闫墨的想法却因为父母突如其来的争吵而破灭。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父母之间的关系势同水火,然后,是各种各样的猜忌与怀疑,家中一团糟。

      当然,当年没心没肺的少年刚开始觉得没什么,眼不见为净,大不了不管他们。

      直到那天,当那个被他称呼了十几年父亲的男人把他从教室里拖出去并且口口声声说要带他去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他心里突然觉得什么死了。

      少年的闫墨,倔强而犯二,却是有着自己的骄傲,所以,那个少年没有哭,只是狠狠地咬着唇,低下头,然后,任由那个男人拖他出去。

      他被逼去医院,看着那细细的针从他胳膊里抽出血,他觉得,然后,觉得浑身发冷,心也是凉的。

      周围同学的嘲笑,最好哥们的惊讶,老师的无措,所有人似乎都在指指点点,也一点点消磨了少年所有的骄傲。

      回校那几天,他几乎抬不起头来,似乎周围全是议论他的声音,他觉得,或许那天起,全世界就抛弃了他。

      所有的话,似乎是一切恶毒的源头,在那件事之后全部出现。

      父母,亲人,朋友,一切的一切,一个少年的一切,他所珍惜的一切,似乎一息之间全部消失。

      “野种!不要脸的女人所生的来历不明的杂种!”――他父亲是这样骂他的,那个男人说这句话时,是含着恨意的,甚至恨不得把他剥皮削骨。

      十几年的父子情分一夕而丧。

      “是不是?我是不是爸爸的孩子?”少年理所当然的质问自己的母亲,没有丝毫的尊重。

      那个女人只会哭,看着那男人对他们拳打脚踢,却什么也不做,什么也做不了,懦弱得连他也看不下去。

      他嘲讽地看着她,有错吗?他没错,毁了他一切的正是面前的至亲――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爱的人。

      在那个夜晚,他离家出走了。

      或者说,从他被自己的父亲从学校拖走的那一刻,他就再也没有了家,又何必再呆在那个早已陌生的地方。

      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流几乎把他淹没。

      他就那样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世界,陌生而悲凉。

      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的善意吗?

      世界上真的有神吗?

      那为何,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做!
      更没有人告诉他如何活下去!

      是世界选择抛弃了他,还是他抛弃了世界?那时的他,只要有一点儿温暖,必是会改变他一生,可惜,没有。

      不是每个人在绝望时都可以遇到贵人,也不是每个人在绝境时都可以反败为胜。

      挨饿,受冻,被嘲笑,被打骂……

      十五岁的少年,在那一年,看透人情冷暖,那颗心也变得薄凉无比。
      只要能活下去,做什么事都可以。
      先是乞讨,捡垃圾,后是骗,偷,抢,跟着街上的小混混过日子。

      没有明天,没有未来,黯淡的前途,闫墨甚至觉得自己会一辈子这么下去,然后,某一天,死无所葬。

      事情的转机在某一天。

      那日,他陪着所谓的兄弟吃了半天火锅,肚子闹腾的厉害,他匆匆忙忙跑进了路边的厕所,然后,悲催的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纸!

      这时的他,简直觉得人生都是灰暗的!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钱被偷,饿了几天,好不容易蹭顿饭还是他不喜欢的麻辣火锅,上厕所还没有纸!

      也就在这时,他左右环顾,发现了上方隔壁横阶上的那本书。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虽然书的质感不怎么好,可是好歹可以缓解一下燃眉之急吧!

      于是,他拿过了那本书。

      就这样,他得到了第一本闲云无风的书――在厕所捡到的。

      “绝路?呵呵,连你这本破书也和我做对是吧!”他嘲讽的看着手中名为《绝路》的书,简直觉得全世界都和他过不去!

      可是不行,他还等着擦屁.股呢?

      于是,他翻开了那本书,准备撕几张书页,毕竟,封面什么的也不好用,当然,他不知道,这一举动,几乎改变了他的一生。

      书的第二页是插图,插画是一个衣衫褴褛而疲惫不堪的男人的身影,正沿着一条幽暗的血路而上,崎岖而充满艰辛,满是阴暗和血腥,可是,那个人看着远方,一步步,似乎眼中有光,他没有放弃。

      可是,路的远方,那男人看不见的尽头,是空幽幽的绝路,尸骨成堆。

      整个画面是凄凉而绝望的气息,却出其的因为那男人眼中的光芒而有了一线生机,就像,绝望中盛开的花。

      或许,这就是人,明知是绝路,可是依旧向前,不会轻言放弃,就算,前方只有一段的希望。

      又或许,因为没有人知道前方是绝路,也没有人告诉他前方是绝路,所以,他依旧顽强的向前走。

      引言:你走过绝路吗?你有过一无所有的努力吗?

      全世界的抛弃,你该如何选择?

      可是,你有过处在这样的境地吗?――你走上了绝路,却只能前进。

      不得不说,这段话和这副插图给了这个离家出走的15岁少年极大的震撼。

      就算口中说着不屑,可是,他还是忍不住翻开了这本书。

      一个小时后,闫墨虚脱着从厕所走出来,看着看着竟然忘记自己其实是在上厕所的,直到腿麻了才出来,而那本书,当然,还是被他撕了几页。

      这和闲云无风的《绝路》有很大关系,文笔好,情节精彩,更何况,主角走上绝路的情况,对这时的闫墨来说,简直有点像是他的另一个翻版,而其中对主角心理的分析和描写,简直是到了闫墨的心坎里,没错,那就是绝望的感觉!闫墨甚至觉得作者就是在写自己。

      这天晚上,闫墨缩在路灯下,难得看了一本书――如痴如醉。

      也就在第二天,他洗干净了自己的脸和身体,换上另外一套别人送给他的干净衣服,走进了一家忙碌的小餐馆。

      命运,有的时候就在一夕改变。

      闫墨学着书里主角腆着脸求餐馆中的人收留他做个洗碗上菜的小工,一家家的走过,竟然还真的有人愿意接受他!那对好心的夫妇听了他的经历甚至同情无比,连带解决了他的食宿问题。

      也就是这个巧合,闫墨简直觉得这本书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救星。
      后来,他偷偷的回家一趟把户口本偷了出来,解决了他的身份证问题。

      再后来,他一边打工一边勤奋读书,而且阴差阳错被一个富裕的孤寡老人受养。

      三年后,闫墨在路边救了一个富家子,两个人合作有了第一份事业。
      二十五岁,离家出走十年的闫墨,身家过亿。

      然后,闫墨却在友人不解中变卖资产,买下了一个网站,成为这个网络公司的CEO。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这是一次没带纸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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