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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 7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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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河绵延了整个胡国,牧民们便在这山清水秀、水草丰美的所在,千百年自成形成一个游牧部落群体。这里的百姓以牧为生同北疆相似,民风不似那般彪悍。传闻中,现在的胡王狂野,多疑,冷静。他在位十二年,收复了近百个小部落,是最勇猛的战士,凭着胡国的铁骑纵横称霸整个草原。赵禾书还记得那个人,皮肤黝黑,胯见系着一把匕首,伟岸英俊,器宇轩昂。他的臂膀可以轻易的折碎敌人的骨头。
迎亲的队伍刚到洪水,上百个汉子骑着马匹,吆喝着将他们团团围住。
“朝阳公主,你终于来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就像草原上的猎鹰看到了自己渴望已久的食物,猛地一挥鞭子,伴着黑色的骏马发出长啼,飞跃到她的身边,伸手拉住了她的手腕。朝阳被拉得不稳,往前一跌,胡王抬起强壮的臂膀,将朝阳纤腰一揽,朝阳只觉得天旋地转,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人已经在他的马背上坐着。
他操着粗狂的嗓音对她说,像是在逗弄一个小孩子:“你可别吓哭!”
朝阳往后瞪了他一眼,从他的手中拽走了缰绳,轻蔑道:“呸!谁会哭!”
“不行!”别人不知道,她可知道,朝阳的马技,拿出来就是丢人。这会儿子被胡王激了,也顾不得自己会不会,挥着鞭子就上,这草原上的马不必大阳,都是野惯了的,等下子摔着了可有她受的。赵禾书急的直跺脚。
“别急,她是没用。她后面的人可不会让他们摔着。”元无闻在她身后笑的优哉游哉。
果不其然,马儿跑了越有百米,朝阳便露馅了,马一抖动,她便吓白了脸,冷汗直流,她还是不认输,死死拉着缰绳。身后的传来胡王的笑声,他的手自朝阳的腰际伸过,同她一同拉着缰绳,一松一弛之间,黑马却渐渐平静下来。朝阳感受着男人从背后传来的火热气息,他身上的气味和以往她接触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浓烈的男人味夹杂着汗味,却叫她不由心跳加速。
四周的勇士欢呼开来,骁勇的吼叫声传遍了洪水的上空。胡王骑着黑马不急不慢地奔来
“大阳的王爷,我记得你。你猎到的那条白狐狸,最后去哪儿。这是我和朝阳的婚礼,你便坐在我右边第一个位置。”胡王拍拍元无闻的肩膀。
草原上的婚礼远不像大阳那般麻烦,四方部落的人早已落座,等待着女主人的将领。赵禾书站在元无闻身后,嘴里含着青稞酿制的烈酒,舌苔被辣的发麻,而后便是一股满足的惬意,看着胡王将朝阳带到人群的最中央。
“王后,和我一起看草原的生长吧。”
胡王的手伸出的那一刻,朝阳突然觉得,她的生命突然有了新的开始。她看见自己将手放在他的手里,显得那样的柔若无骨。
胡王满意地看着她,眼眸变得越发黑亮。不愧是他看上的女人,除了有胆识,也拥有着聪明的脑袋。
夜色渐晚,微风透着冰凉的气息。人群的中央点起来火堆,人们交相点着火把,欢呼着,雀跃着,他们跳着舞,迎接王后的到来。
元无闻喝了两碗酒,便停下了。他能喝酒,草原上的烈酒也不能多沾染,倒是赵禾书,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面前嫣然放了一个空酒坛,她的眼中却还是清明的。她美目流转,偶尔与他的交织在一起,又马上移开。
元无闻越发觉得有趣,他想起来几日前的夜里,她盈盈一握的腰身,修长笔直的双腿,小巧挺立的胸部。她月色般柔洁的脸庞染上粉红色。他的目光也越发直接。他的目光像蛇一般缠绕着她的身体,划过每一处。
她身旁站着的胡族绿衣少女都羞红了脸,不是都说大阳的男子,含蓄内敛,这个男人仅仅用眼睛,就像要将人的衣服剥下来了一般。赵禾书却没有去看他,事实上,她已经有些微醺了。她微微抬起精致的下巴,看着草原上,慢慢升起的月亮,这个辽阔的地方,月亮好像也格外大。
“小,小天哥。”赵禾书愣愣地看着不远处,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贵族打扮的年轻人用手托着一个贵族少妇上马。
“赵姑娘,怎么了”一旁的绿衣少女看她的表情奇怪,便顺着她的目光看下去:“那是杨娲部落的公主,伏洛桑,是我们草原上有名的美人,她身边那个是驸马佑迹,是他们部落的第一勇士。”
“佑迹?”赵禾书再欲仔细看的时候,他们早已踏马而去,她只得叹息道:“大约是我喝醉了,方才那位驸马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她对那个少女笑,嘴里的酒味辣的呛人,身子摇摇晃晃快要跌在地上,被元无闻抢先抱在怀里。她低着头没有看见,他复杂的目光,她看到的那个人,确实和易恺城一模一样。
赵禾书挣扎地站起来,这毕竟是别人的地方,还有那么多随行的人在,若是她被认出来了对元无闻不好。
“不要,放开我。”
“我舍不得。”他的眼中依旧狡猾,玩味,对着她却少不得一分深情。他反手一托,将赵禾书背在背上。
绿衣少女看着他风流俊雅的面庞看的痴了,跑过去帮忙,有意无意地碰到元无闻的手。她的脑袋像是翻涌了各种想法,想和这个男人隔得更近。他背上的女人变显得格外刺眼,她躺在他的背上眼神飘散的厉害。如果,如果她不在,这个男人看的人,就是她了把。
“放手。”冷冽的声音响起。
她突然感到肆虐的寒意,这个男人的温柔像是装出来的一样,她吓得腿软,退后两步,不敢上前了。
赵禾书感受着脸颊同他衣裳间的温度,很柔软,很舒服。
“坏蛋,你欺负人。”她伏在他的耳间喃喃着。
“我只欺负你。”
“是啊,你第一次看见我,就要烧死我。”
“你还记得呢?”
“我啊,这辈子都不会忘得。可是我也记得别的。”她趴在他的背上,搬着指头算:“南海的夜明珠,江南的喜画,北边的药材。还有那颗冰珠。我可不是只记得好的,还有梁城状元楼下得扁担包子,你从衣服里拿给我的时候,都还冒着热气。当时啊,我就想着,你有没有烫着自己啊。这样不好,我给你说了了,又不能说真的原因,只能说我不喜欢了。结果你就到处跑,两个月,三个月,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只要看见桌子上有了不一样的点心,就知道你平安回来了。”
他放慢了步伐,声音在夜色更显得低沉勾人心跳:“那么早就动心了,怎么不接受我呢?”
“哈哈。”她突然笑了,像个小孩子,抱紧了他的肩膀:“因为啊,连冷宫的宫女都知道,二殿下是个不定性的主。我怎么能,栽在你的手里呢?”
说完这句话,她就睡着了。她真的很累了,初次承欢,接着便是几日马不停蹄的赶路。她不知道,她是怎么回去的。模糊中感觉到,有人将她放在床上,替她清洗了,解开外裳,盖上被子,她觉得冷,本能地朝着温暖的地方移过去。她好像听到有人在她的耳边低声说:“我早就栽在你手里了。”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她睡在他的怀里。她有些脸红,走到桌前,连着喝了三杯水,才觉得不是那么的口渴。吃过早餐,他便去了胡王那里。赵禾书作为大阳王爷的侍女,眼下还是不要去公主那里太多的好。她绕着帐篷旁边的草原往西走。
低着头,想着昨夜发生的事。突然,感到耳边一股强劲的寒风卷起了她的发丝,随着“嗖”的一声,一支长羽箭落在她身后。
“没事吧。”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看着眼前熟悉的脸,心里早已翻江倒海。是他,一定是他。
“公主在此练箭,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随行的侍女出言指责,被伏洛桑挥手阻止了。
“你是什么人!”伏洛桑看着她,这个女子,出手便是不凡,骑马射箭样样精通,草原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将如水的女子孕育地同男儿一般。
“我是大阳王爷的侍女。冒犯公主,实在罪过。”她做事谨慎,没想到出了这样的错事,连忙认错。
“我们走吧。”佑迹冷冰这声音。
赵禾书上前一步:“等等,我斗胆闻一句,驸马是大阳人吗?”
“你认识她?”伏洛桑看见佑迹神情古怪,不由问道。
赵禾书正欲回答,易恺城结了她的话道:“我不认识她。”
伏洛桑看她,赵禾书淡淡一笑,亦说道:“是我错认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