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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看车展 暗香浮动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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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学习生活很快就到了,觅初也早早辞掉了酒店的工作,辞职那会儿曾翊没说什么,只是有条不紊的拿出几纸文件递给她示意她签名。她有些不解,随手翻开一页,却发现里面是一片空白。
曾翊对着电脑不时地敲击着键盘,在向她投去淡淡的一瞥时,看她一脸疑惑,手下的动作才停下来。
“员工辞职是要提交辞职申请的,我的秘书今天刚好出差不在,我手头暂时没有那种表格,你先签下名就可以出去了。”他说完再也不看她一眼,继续投入工作。
他就是这样,例来公事公办,忙的时候经常会忘了时间。
觅初咋舌:“我只知道员工辞职只需自己交一封辞职信给上司就好,用不到什么表格啊!”。
他瞪她一眼,“你不是正式员工,所以是例外!”。
“哦!”,觅初见他凶巴巴的,也不再啰嗦,含含糊糊地签好自己的名字递给他。
他扫了一眼,随即皱眉:“你的字怎么还是那么丑?”。
觅初听了吃了一惊,下巴差点掉地上,脱口就道:“哪有啊,人家一直都很认真的写,虽然幼稚了点,但还是能看的!”。
“强词夺理……”。
“……”。
没办法,谁让他现在是自己的上司呢?我温觅初可是个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好宝宝,打不过我躲还不行吗?
我忍!我忍!我忍!
见觅初没有立即还嘴,顿时变得乖起来了,曾翊原本因她开学要离职一事而有些莫名生气的心情,顿时畅快了不少。虽然舍不得放她走,但开学必竟是一种不可抗力因素,他对此只能万般无奈。
觅初见他随手从笔架上拿下一支钢笔,在一张白纸上开始认真地写着什么。
他的指骨是那种恰到好处的均匀比例,圆润修长。此时手握钢笔认真书写的模样俊雅非常,让人很难想到她刚再见到他时,他的周身还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戾气,显然,那戾气是针对她的。
视线从他的手上又转到他握着那支钢笔上,笔端一圈錾银的纹刻有些熟悉,纹刻的光泽已有些黯淡,似乎在主人的身边呆了有一段时间了。
曾翊放下手中的钢笔,抬头却发现觅初的眼睛正呆呆地盯着那支钢笔瞧,他不动声色地将它归于原处,将那张他刚才写过了字的白纸递给她。
觅初回过神来,接过白纸,白纸上赫然是行如流水的三个字:温觅初。不同于三年前,他的字越发劲伐有力,由内而外自成一体,别有一番风流韵味,许是经常练字才会这般挥洒自如,一气呵成。
见觅初如获至宝的捧着那张纸看,曾翊心里暗自有些高兴,不过脸上却没有松动分毫。
“你回去照着好好练练,都说字如其人,可我实在看不出你的字和你的人有哪一点像!”。
觅初白他一眼,小嘴一撅,并不理他,转身气哼哼的走了。
看着她走出去时的背影,曾翊的嘴角缓缓上扬起一个弧。
她也许都忘了――高二时学校办的书法大赛,参加的选手很多,可真正写出一手好字来的寥寥无几。
当时评选结果出来,他得了第一,而她也因为之前的用心准备,借着自己版面整洁的优势取得第二。评委老师说她原本拿不了第二的,顶多是个第三,还有个女生也写得一手漂亮的楷体,可是那个女生不知是轻敌还是欠缺考虑,版面设计上不合比赛要求,最后只能屈居第三。
第二名的奖品就是这支钢笔,他的是四枚具有收藏意义的镂刻屏风纯金书签,听说还是老校长的众多收藏品之一。
领取奖品当天她因病休假,所以他顺便也领走了她的。等她回来上课时,他却把自己的书签给了她,他记得她当时又惊喜又疑惑的问他是不是弄错了,她的明明是只钢笔什么的,然后他不耐烦的虎着脸说:“你的钢笔被我不小心摔坏了,反正这书签我也不喜欢,就交给你随便处理好了!”。
她看着缎盒里那四枚金光闪闪的小金片,顿时眉眼弯弯,笑得合不拢嘴:“我可先郑重声明,这可是你自愿的,我可没有逼着你赔偿我哦,况且我也觉得这个东西太过女气,和你放在一起实在是太不相称了,事到如今,既然你这么说,我也只有勉为其难的收下了!哈哈……”。
勉为其难?这明明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三年后,那支钢笔依然还被他留着,在透过落地窗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四的课已经很少了,与觅初同专业的同学大都把心思放在实习和做简历找工作上了,今天注定又是一个闲的发慌的双休日。
郑筱在觅初寝室里年龄最小,但两人兴趣相投,所以平时和觅初走得最近,两人经常一起打水,吃饭,逛街不说,还经常手拉手翘掉自习去校门外面的夜市溜达,每次必定会大快朵颐一番,直到把个小肚子撑得圆滚滚,滴溜溜的就快要走不动才肯作罢。晚上回到寝室,两个人总是像对佝偻着背相亲相爱的老夫妇一样,“相扶将”的亲切画面总能把二姐韦淑真她们逗的前俯后仰。
郑筱约她周六去逛街,觅初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曾翊最近好像挺忙,自上次她辞职后的大半月以来就再没给她打过电话,只是隔几天就发来一条短信给她,内容也很简洁,无非就是一些问候的话,两个人的关系好像也就仅此而已,在餐厅里的那个拥抱,还有他说的那些话,好像只是她自己做的一个梦……这不免使得她有些惘然。
“觅初,你快帮我看看,这双鞋子怎么样?”,郑筱踩着一双精致的黑色漆面镂空凉鞋,在镜子前兴奋的踱来踱去,一脸爱不释手的样子。
“很好啊,你喜欢就好!”。
见觅初兴致缺缺,郑筱不满的嘟起嘴巴:“觅初,你敷衍我……”。
“呃……我有吗?”。
“可不是吗,你今天怎么怪怪的,魂儿丢了似的,要不要我帮你找回来?”。
郑筱一屁股坐在觅初身边,眼睛里写满了认真。
“不是啦,阿筱,我真的没有敷衍你,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品味。”。
“咦,那倒也是”,郑筱恍然大悟道,随即掉头转向一直站在旁边耐心服务的女导购员,说:“谢谢,就这双吧!”。
导购员一听,立即欢欢喜喜的领着她去前台结账了。身边的大气压骤然降低了好多,觅初这才幽幽的舒了一口气。
两人从店里出来时已是中午,日头虽不甚强烈,但晒在裸露的肌肤上还是灼热难当。郑筱急忙撑开一把她带来的遮阳伞,把两人笼在下头,觅初倒不在意这些,也就随她了。
走到步行街尽头的大广场时,前面人头攒动,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密密匝匝的围的水泄不通。
郑筱一贯爱看热闹,用手肘碰碰她:“快走快走,咱们也去瞧瞧!”,还来不及觅初说话,人就已经被她拉了过去。
原来是一场露天的车模比赛――拥有着精致的装扮和傲人身材的模特们,台上的她们随意摆出一个动作,就足以令台下的人们血脉贲张。飘飞的裙袂,带香的衣角,如流云般优雅的台步,迤逦多姿,款款生情,就是同是身为女人的觅初,看了也惊羡不已。
“觅初,快看快看,我觉得那个模特长的好像宋慧乔啊!”,郑筱指着展台中央的某个方向,一脸兴奋。
觅初顺着郑筱给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身穿素白色旗袍的模特,素色旗袍完美的勾勒出她火辣的身材,蝴蝶盘扣把她点缀的娇俏可爱,她站在众多浓妆艳抹的模特中间,笑容清浅,头上的雪色绸带编嵌着鹅羽的发饰,衬的她愈发清丽脱俗。
好一个标致的东方美女,与现在某些红的发紫的女明星相比,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