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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年梦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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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以为,那个男孩再也不会在我的人生中出现了。所以,那天来得太突然,我们两个都没有什么准备。
美国纽约,我现在生活的地方。在这个繁华的街头,那个曾经的少年,那样闯入毫无防备的我的视线,一如十三年前的那个夏天。——墨绿的碎发稍稍长过肩膀,白色的T-shit和修身的黑色长裤,手随意的插在裤兜里,背后还是那个大大的网球包。那双我过去最无法拒绝的金色猫眼,一如从前的慵懒和淡然,一如我喜欢的样子。
——越前龙马。
他看起来过得很好,没有什么比这个对我来说更重要的了。我从没否认过我现在还喜欢着他,只不过是不可能回到过去的亲密无间了而已。我热爱这个男孩的一切,但看着就足够了。他值得最好的,所以他总会遇到比我好的。
我站在他的后面很远,心不在焉的看着他的背影,有种想笑的冲动。中学时期,自己追随他到了日本,就算没有明说,但只要认识的人都看得到我对那家伙的喜爱。那时候的自己,的确称得上是【中二部的吧。那时的我简直就是一个大大的白痴,明明所有人都看得出他的不耐与容忍,只有我看不见。
低头看了下时间,真是不太妙啊,这时间就快迟到了。我不得不加快步伐,今天有很重要的客户要商谈,迟到可不好。漫不经心的从他身边走过,笑容一如往旧。
他的表情似乎很惊愕,于是我的笑容又加深了很多。我原以为三年的空白期会让眼前这个长不大的男孩忘记我,却从未想起我对于这个男孩何尝不是亦未忘记。我想也是,我用十年时间让他记住我的名字,我的样貌,难道我还要用十年时间让它来忘记我吗?
那十年,我和越前龙马青涩的十年,带着青春的色彩,带着疯狂的颜色,带着叛逆的气息。
日安,我曾经的小王子。我在心底这么想,唇边溢出的却是另一句话,“早上好,越前,好久不见。”跟这个男孩说话,结果还是用上了更为熟悉的日语。
如此贴近的距离,却如此生疏的话语。无论过去怎样,我们都已经回不到那个十年了。当时我们两人在一起,更多的是赌气的成分,而不是因为爱情。对于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我们,光谈爱情太过深奥,光谈叛逆又太肤浅,只能说什么都有吧——那不光是感情的事情。
这样沉默的对望,我看见他那双眼里的光芒。让我差点忘记,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十年。我笑着,看不清他眼中渐渐复杂的神色。对于这个已经超越他父亲的男孩,我依旧深深的喜欢着,但早已不复热爱。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时间足以改变一切。
和越前龙马的十年,或许我无法完全遗忘,但我认为已经没什么值得去留恋和回忆的了。至于现在,我,和他,一个对视,一句问候,一个笑容,就已经足够。寒暄什么的,对我们来说,都太简单,太肤浅。
一个点头,一个擦肩过后,我们依旧,渐行渐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