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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点睛人
      也不知点睛之术,点开了谁的倾世桃花,又点落了谁的一生牵挂。
      ——序

      我叫高梦堇,是洛阳高氏的独女,从小锦衣玉食堪称掌上明珠。大概是因为娘亲去的早的缘故,爹爹对我十分宠溺。从小我就喜爱绘画,但我从来没有在他人面前画过,因为我作出的画卷,“栩栩如生”,能用手中的笔作出真实存在的东西。我也不知道这种能力的极限是什么,我从来都不去探索,也希望它永远不被他人知道。有时我也会让奴婢乱画一气给他人看,导致大家都认为我不会画画。故有人曰:“洛阳高氏女,倾国倾城色。才艺惊城绝,丹青使人鄙。”
      芍药花会的那天,我见到了一个永远忘不掉的男子。人总是不可避免的会对美的事物感兴趣,而那人长着天神一般的面容,俊美的容颜不染纤尘,所以我不可避免的多看了他几眼,却不想这成为了我一生的劫难。
      许是外貌,许是气质,许是表情,他紧锁的眉让我不由自主想要抚平,如此一来二去,竟好像付出了我一生中对除了亲友外最多的关注。我注意到他总是喜欢白衣,爱用墨玉簪束起头发;他身边总有一个粉嫩可爱的娃娃,看得出来他很宠爱那个孩子;他常常经过芍药花会去买荷花,基本上两天就要去一次。我觉得他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竟平白增添了几分好感。每日坐在家里最高的阁楼上看着他,竟又逐渐生出一种莫名的情感,就是想天天看着他。我将这件事和我最亲近的表姐说,表姐说:“你啊,喜欢上人了吧。喜欢就抢过来,我就不相信有人能抵挡住你的才貌。”我笑道:“你说说哪个大家闺秀会去′抢男人′?天天锁在家里我可怎么出去?”表姐说:“姐带你出去!”说罢,找来件男装便叫我换上,自己也熟络换上。我之前从未以男子身份出过门,连衣服也不会换,还是表姐帮我换的。表姐身为洛阳将军府的长女,一向英姿飒爽,没有人能拦住她,于是我就这么出了城,悄悄跟随他走到一座府里,却发现一直紧跟我的表姐不见了。
      我躲在屏风后面,看着身形颀长的他静静坐到长椅上,手中笔墨丹青在宣纸上晕染开来,空气中氤氲着淡淡墨香,仿若谪仙一般。感觉很长时间过去,一幅栩栩如生的花鸟画便展现在我眼前。他转过身看着我所在的屏风,说:“你会作画。”尽管用的已经是陈述句,我还是反驳道:“不,我不会。”他看着我,又道:“洛阳高氏女,倾国倾城色。才艺惊城绝,丹青使人鄙。熟知你是不想被别人当成怪物。这幢房屋只有会作画的人才能看见,可惜我都等了好几年了,今次终于等来了第一个客人。”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是谁?”“言行举止谈吐相貌。”我瞬间衰了。他问:“能否帮我一个忙?帮我画一只眼睛。”说完指指墙上挂的一幅画,画上女子鲜衣怒马,衣褶发饰无不飒爽精练,可却没有画眼睛。他又说:“点睛人眼换画中人眼,换一只活□□,换两只可重生。这是上古秘术,所谓画龙点睛,一旦施行,不可更改。可是,一定要两人才能实行,不然让我变成瞎子也一定要救她回来。”“所以,你想我捐助画上女子一只眼?”“你可以提一个要求,只要不过分我都可以答应。”但这还是划不来,旋即我以我最快的速度冲出府去。他只是远远看一眼,并没有追来。
      回府后被爹爹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原是败露了,他觉得毁坏了我女子的声誉。我默默跪着,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从我出生以来,就一直按照爹的愿望做人做事,除了画画一事外其它一切一切都很是顺从,因此从没有被如此训斥过。想想按照平常爹爹大概也不会发如此大的火,于是在训斥完后回房问了丫鬟。丫鬟说爹爹打算把我送进宫里。我知道凭借我家的关系,再让爹爹派一个聪明伶俐工于心计的人在我身边,也许以后我挣扎下可能能当上皇后什么的。爹爹并非不爱我,而是他觉得这是对我最好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真的不想入宫,娘在去前曾跟我说过:“宁做寒门妻,不做高门妾。”我的性格天生不适合在宫中翻覆,可能是因为从小娇生惯养培养出来的大小姐脾气,这些我都还是有所耳闻。况且,我现在也有喜欢的人,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自诩从小接触的杰出人士不少,却单单看上了那个谪仙一般的人,而那人心中早已有人,我却还是放不下。不知为何,几天之后我居然又鬼使神差的让姐姐去找他。再次路过那个举办芍药花会的地方,不过短短一月,芍药却都过了花期。
      “我答应你。”我如是说道,“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不然岂不是白白便宜你我一只眼睛。”这已经是我能在这种强大压迫氛围下做出的最好选择了。“什么条件?”淡漠疏离的声音传来,让我猛然意识到二者的差距。但我还是说了出来,大概是因为以后就没有机会说了:“我想穿一次嫁衣。”他静默了很久,久到我都快担心自己要被谋杀了。许久之后,他说:“好。”他又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希望你是自愿的。你不用担心我逼你,因为这样她会不高兴的。”我笑笑,说:“一场交易哪里有什么自愿不自愿的。倒是你要担心我后悔了,毕竟我这样的傻子不多,错过一个就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了。”我去里间套上刚刚才草率挑的一件普通嫁衣,出来对他笑笑,说:“开始吧。”他也不再说,拿起手中笔墨,递给我。我接起笔墨,开始细细点睛,感觉眼睛越来越疼,一抹果然都留下血来。这是我身为大小姐从小都没承受过的疼痛,然而眼睛疼到深处却不留半分泪水,留下的只有道道血痕。虽然不能看见我的正脸,但是也能想到是一个血腥恐怖的场面,在点上最后一笔后,我晕了过去。
      再次醒过来时,我已回到府内,身上只留着先前去找他穿的素衣长裙,一切放佛都是一场梦。想起我的眼睛,立马坐到铜镜前,感觉什么异样都没有。但当我闭起左眼时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心说原来只是外观上一样啊。我看着那只一模一样的眼睛,不由笑了起来。罢了,还是都当作一场梦算了。

      点墨起笔 笔如金龙我将锦绣江山画下
      描眉含丹丹如芍药我将红衣花裳初着
      不复旧时模样

      By雪期天晴

      纵是江湖也难忘【点睛人番外】
      从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无父无母,生活就是在乞讨之中长大。偶然一次和一群大孩子抢一个馊馒头时身体条件反射爆发出一股力量将其他抢他馒头的人震倒,很久之后他才知道这种条件反射叫武功。他与生俱来强大的武功,在那次夺食后,再也没有人敢惹他。他被高人相中开发武艺教导学问,不过几年就成了一个英俊而又文武双全的男子。可惜因为童年的关系,他不喜欢和别人讲话。在他师傅去世后,他就更冷淡了。
      初见凰烟时,他还是个无名无姓的人。师傅说名字乃身外之物,叫什么都一样。她坐在溪边荷花众多的地方,美丽的不可方物。凰烟转过头和他说:“你长得真好看,你是谁啊?”“奉覃。”
      奉覃,逢卿。
      凰烟笑:“你怎么没有姓啊?”
      “那你叫什么?”
      “凰烟。”
      奉覃问道:“你不也没姓吗?”
      “咱走江湖的,要姓做什么,不实在。”
      奉覃当时觉得自己二十几年讲的话都没那天多,可这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鲜衣怒马,刚毅倔强,高手榜上唯一一位女性,就这么简单而又莫名其妙的闯入生活。每次一遇到危机,凰烟总是一脸仗义地说:“你先走,我断后。”他隐藏着自己的武功,嘴角略微有些抽搐的看着红衣女侠大展身手。直到后面有一次敌人太多瞒不住了才施展出自己的绝世武功。处理完敌人后才转身却猛被凰烟狮吼吓了一跳:“好你个白面假仙,你武功都高到我感觉不出来我还以为你就是个普通人。一个大男人却要让弱女子挡在前面,太不实在了。”他顺顺她耳边被风吹乱的头发,戏谑道:“你是弱女子?”凰烟急了,气道:“怎么不是?你看你那么强……”丹唇被堵住,无限温柔缱绻,“那以后还是我来保护你吧,弱、女、子。”“你!”
      “奉覃,江湖上都说我们很配哎。”
      “嗯?”
      “那你怎么不娶我?”
      “我娶你。”
      “哎哎?”回复太快凰烟都没反应过来。
      女子者,好也;少女者,妙也。他铺就十里红妆,看着穿着嫁衣的她,奉覃心中一阵快慰。一年后,她生下了属于他们俩的孩子。在她休养期间,一群人冲到他们家里,企图打败江湖高手榜的榜首和女侠自己上位。他凭一己之力力敌众人,却一个不备别人将凰烟抢走作人质。他为了不伤到凰烟收敛起自己的杀势。一人说:“跪下,求饶。你的娘子就还是你的娘子。”
      从小就没输过的他一瞬跪了下来,求饶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但是那人似乎也满意了,将凰烟推到奉覃面前,说:“她太爱多管闲事,几年前杀了我的男宠。说什么惩恶扬善,其实不过就是想进高手榜罢了。我怎么能留的了她?现在好了,我心愿已了,你要做什么那是你的事。”奉覃无了顾忌,一声怒吼,一阵掌风将所有人劈倒在地。放佛地狱的阿修罗,先把其他人全杀死,再一刀一刀将那人劈作碎片。
      接下来那几年,他把孩子交给一个有名望而才武双全的好朋友教育,自己一直走南闯北寻找能复活凰烟的办法。思念之极,他一日执笔平宣,想画出记忆中的凰烟。从未画过画的他下笔有神,寥寥几笔便勾画出一个鲜衣怒马的飒爽女子,可却怎么都点不上眼睛。他遍寻高人,最后遇到一个自称他父亲朋友的人说:“点睛之术,活死人肉白骨。必须得二人共同施行,还需要强大的内力支撑。”他真的想把自己两只眼睛都给了凰烟,一身武功没有她不要也罢。他一直在寻找这样的有缘人,直到三年后,终于找到了这样一个既有能力又肯交易的傻子。奉覃听着那人的条件,有些同情又有些欣喜。同情有情人生活都比较艰辛,欣喜凰烟终于能复活了。他找名医为那人做了一只瞳,又灌注了些功力进去,能够使瞳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模一样,但想要看见……却是他办不到的。他知道自己自私,却也只能尽力而为。
      当凰烟醒来,他蓦然发现,已经十年了。从她倒下,到她醒来,已经十年了。自己都已经快四十了,凰烟也不小了。凰烟醒来,惊讶问道:“你的眼睛,眼睛?”是了,能仿照人眼做出的一模一样的瞳,世上只有一颗。他轻轻摇了摇头,说:“我这个样子丑么?你不嫌弃我吧。”凰烟哭了,说:“怎么会嫌弃你?”他说:“既然如此,十年不见我,就不笑一笑?”听到此话,凰烟破涕为笑,抱住奉覃说:“能看见你真的太好了。”奉覃搂住她,轻轻在她眼睛落下一吻。
      一只眼睛,全身功力,一朝消弭,只为卿之一笑。执子之手,相望天涯。

      By雪期天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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