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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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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那是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了,那个时候的老板还为见惯生死别离。
那时候,哑舍里还没有这只叫忘离的玉簪,只有一只不值钱的普通玉簪。
门,被推开了,一名十七八的清秀少年走了进来,他紧锁着眉头,左看右看,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了一只很普通的玉簪上。
没错,很普通的簪子,那不是古董,只是几年前老板为了帮助一贫苦人家而随手以重金收的罢了,不值钱。
少年握紧了拳头,他看了整个店,只有这个最不起眼的簪子他貌似买得起。
犹豫了一会,他开口了:“老板,这簪子怎么卖?”只希望这个不起眼的玉簪的价格他承受的起。
老板随口报了一个数字,那少年顿时松了一口气,还好。只希望离儿不讨厌才是。
“老板我要了这只玉簪。”
“阿亦,阿亦,你在这里吗?”哑舍的门再一次被推开了,一颗脑袋探了进来,“啊!阿亦,你果然在这里!”
那女孩穿着一袭粉裙一蹦一跳地扑过来抱住了那个叫阿亦的少年。
“阿亦,今天是我十五岁生辰哦,你有什么礼物给我吗?”女孩粉扑扑的脸蛋煞是可爱。
少年尴尬一笑,看了眼老板,老板顺手便将玉簪递了过去。
“哇。哇。这是阿亦送我的吗?”女孩两眼放光,激动的大呼小叫,“这个好漂亮啊,阿亦给我戴上好不好,好比好!!!”
“好。”
老板看了一眼女娃,这女娃的穿着佩饰比这名少年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她腰间的那块玉,就可以抵上上千只那少年手中的玉簪了。
那玉上貌似还有一个商字,老板不常出门,但也知道镇上只有一户姓商的大户人家,家中只有一幼女——商慕离。
这两人是……
“离儿,现在我没有钱,让你受委屈了,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终有一天我会出人头地!”少年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眼中的那一股冲劲,那一股火苗,不容忽视。假以时日,这少年定会声名鹊起。
“我不在乎的,只要是阿亦给我的,离儿都喜欢,就像……喜欢……喜欢阿亦一样。我也相信阿亦会出人头地的!!”女孩害羞的说了出来,少年也不由得红了脸。
看起来很美好的一对,只是,富家女与穷小子的爱恋……
后来,那女孩不知怎么的喜欢上了哑舍这间店,隔三差五就拖着阿亦来哑舍,久而久之,自然都与老板混熟了。
再后来,哑舍搬走了,直到,直到那个下雷雨的夜晚。
老板在那条河里打捞起了就剩几口气的阿亦。老板知道那河的上游就是两年前他搬离的镇子。
阿亦全身多处棍伤,有几处致命伤,从上游冲下来还能活着也算是奇迹了。
老板没有救人,没有救得必要了。
“老板,咳咳,当初离儿问过你,这只簪有没有名字,你说没有,咳咳,我我,给它想,咳咳想了一个,就、就叫,忘离,意思是……忘了,咳咳忘了……”
阿亦没有说完。
老板收下那只簪子,然后葬了阿亦。
老板再也没见过这一世的商慕离,直到六百多年后的再一次相遇。
商慕离还叫商慕离,这个商慕离还记得阿亦,只是再也不想遇见阿亦。老板将后来的事告诉了慕离,慕离只是苦笑的离开了。
自那以后,每一世的商慕离都会出现在哑舍,每一世的商慕离都记得阿亦,只是老板在接下来的年月中从未见过阿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