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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端盘虫子去贺寿 ...


  •   “这、这、这……兰儿你……”即便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沈松也难以镇定了。

      他们沈家还没穷到这份上啊!

      铃兰道:“爹娘,相公,你们坐下来听我慢慢说。”

      “……我实在难以坐下跟你好好说。”这是沈母。

      沈砚接收到父亲指示,硬着头皮上前,他戳戳铃兰,“铃铃,我今晚还让你睡上面……”

      铃兰:“你闭嘴!”

      好好的一顿早饭,硬是磨蹭了半个多时辰才算吃完。

      铃兰看看空空如也的盘子,早先还嫌弃是一盘虫子呢,这会子倒没一个客气的了。

      “怎么样?味道如何?”

      沈砚放下筷子,他早已从虫子的阴影当中投入到了虫子的美味当中,心情十分热烈。

      赞道:“好吃。”

      这也是沈家二老的心声。

      初试效果不错,铃兰冲他们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当晚铃兰又捉了不少知了猴,第二日继续油煎火烧。

      饭桌上风卷残云,吃完了全都看向铃兰。

      铃兰再次冲他们微微一笑,潇洒离去。

      直到第三日,铃兰陪他们吃完饭倒没着急走。

      她看着沈砚,十分贤淑的样子,温柔的问道:“相公,你拽我袖子作甚?”

      沈砚神情十分不自在,后一想,反正自己在她眼里是个傻子,那他做什么都不算丢人了。

      他支支吾吾的:“这个是什么?”

      “虫子啊。”回答的特别干脆。

      铃兰笑笑,双手托着下巴,悠悠然道:“爹,娘,相公,这道菜,如何?”

      菜?

      三人愕然!

      他们承认,这盘……虫子,味道的确不错,可也从未将其看做一道菜啊。

      铃兰自然摸得到他们心里的想法,因为在她第一次见到这个知了猴的时候也跟他们的反应一样。

      “你们只需直接了当的告诉我,味道如何?

      “好吃。”

      “那就对了!”要的就是这句话。

      “比起爹娘您那时还在沈府吃的饭菜如何?”

      沈松:“居上。”

      听到这个回答,铃兰笑了。

      先不说沈砚,他自小便生在落魄的乡下,自然是没机会吃过什么上好的菜色。婆婆也暂且不提,她只是个丫鬟,诚然吃的也不错,却绝对称不上美味佳肴。但是公公不一样啊,他自幼生长在沈府,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能得他一句毫不吝啬的夸赞,那么这道菜,无论在哪家酒楼被推出,结果都是喜闻乐见的。
      古代多是手艺极好的厨子,她这个半路出家的半吊子做出来的知了猴都能得公爹赞赏,倘若是这里的厨子呢?

      只会更好。

      “爹,那您说,倘若我要把这道菜卖出去,您支持吗?”

      三人齐刷刷看向她。

      祸害自家人就算了,还想祸害别人?若非三日前被逼无奈,他们怎会下嘴?

      诚然真的很好吃。

      “兰儿,你的想法固然是好,这盘虫……这道菜味道是不错,菜色也的确少见,可你怎么能确保你就……”卖的出去?

      “是啊,兰儿,”沈母道:“咱家又没有客栈酒楼之类的,你说这要摆个摊子,可是这……”关键谁愿意买一盘虫子回家啊。

      可她却忘了,有钱人图的不就是个新鲜?若是穷困人家,他们还不是铃兰主要销售的对象呢。

      铃兰屈指晃了晃:“谁说没有?平遥城的‘鸣柳酒楼’可不就是咱家的。”

      饭桌上静了许久,沈松搁下筷子,笑的温和:“恒彦老弟祖上世代经商,可到了他这一代却不是块做生意的料。不曾想,这天赋竟然落在了你这儿。”

      鸣柳酒楼,当年沈老太爷留给爱子沈松的家产之一。

      其后,被沈老夫人设计夺去作为陪嫁送给爱女沈柳。

      继之,沈柳为彰显他们夫妻恩爱和睦,遂将原本的“百味楼”更名为“鸣柳酒楼”。

      罗鸣辕,沈柳,各取一字。

      *

      铃兰评价:“酸,真酸。”

      夏种已过,地里的活计不多,铃兰这才得了空出门。

      此刻她人就站在平遥城内,站在官道上,看着对面的一座酒楼。

      沈砚就陪在她身边,听她嫌弃一句不够又来一句:“鸣柳酒楼,果真够酸的啊。”

      沈砚对他的言辞不予置评,默默回想前几天的的早晨。

      那天听她跟爹说了她的想法。

      爹当时皱着眉,很显然并不报以希望,“法子是好,只是沈府的人,尤其老夫人是个人精,若她……”

      她当时挥挥手,全然不将爹的顾虑放在心上,似乎早已胸有成竹:“爹请放心,您也知道,目前鸣柳酒楼已交由姑母打理,儿媳听说姑母很是青睐姑丈,早已将生意全权交由姑丈来打理,自己乐得在家相夫教子,这鸣柳酒楼就是其中一处产业。如今这酒楼不知怎么又腾挪到了周政手里。”

      “周政这个人,一看就不靠谱。他能掌管酒楼,能在沈府站稳脚跟,想也是罗鸣辕这个表叔父的原因。而沈柳即便知道这个女婿无能,碍于丈夫的面子,她也不会加以干涉。如此看来,沈柳除了儿女情长,哪儿有这心思。到最后,还不是全由周政来。周政那个人爹见过,瞧也不是个成大事的。”

      话说到这里,沈砚觉得似乎自己也要渐渐被说服了。

      铃兰只顾着四下打量平遥城城区的繁华热闹,并未留意他,见他许久不说话,只当他是人憨嘴笨。

      “走吧相公,回家准备准备去,明日可是咱们那位祖母的寿诞之日,届时我俩可要讨个彩头去。”

      沈砚不知道她说的彩头为何,不过应是跟她所谓的致富计划有关吧。

      诚然他丝毫不觉得自家穷的温饱都成了问题,但是家底也绝对谈不上殷实。他和爹娘都是不争不抢的心态,既然那些酒楼铺子被抢去,便全当是跟自己无缘。可是眼下看起来,若是能将它们夺回来,也未尝不可。

      铃兰吃了早饭左盼右盼,总算将近晌午,她这才将准备好的知了猴洗净丢进油锅翻炒。

      她还真有点摸不清沈老夫人的脾气,毕竟一个撑起整个家族生意的女强人,还真不是她这样的小丫头片子能琢磨透的。同时她也不晓得这老人家到底有多讨厌公婆一家,是以为了稳妥,她决定还是晚去些好,最好是赶在寿宴开始的点上。

      届时寿宴之上,沈府请的肯定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老人家又是个好脸面的脾性,无论如何也不会当着如此多人的面将他们这两个后生晚辈撵出去,至少起码会有顾虑。

      想到这儿铃兰暗暗笑了两声,她也肯定,这一盘虫子起码能将那个沈老夫人吓个半死。谁让她教出来的女儿骂人如此难听,她可是很爱记仇的。

      她想过了,要想凭借自身优势在这个时代混得如鱼得水,她首先想到的就是酒楼。

      因为除了一些古代不晓得的菜色外,她真不知自己还有什么能耐能让人眼前为之一亮的。
      酒楼不缺珍馐佳肴,但缺特色。

      鸣柳酒楼就是一个捷径,只要她能拿下这座酒楼,那往后的一切就都好办多了。至于怎么才能让这座酒楼物归原主,那就看她的本事了。

      相比于自己开个饭店什么的还是算了,一来她需要攒钱买地皮,选址的时候还要看地段,然后还要聘人建造,完了还得招厨子杂役,想想她头都大了,她这个人讨厌麻烦,凡事喜欢走捷径。

      鸣柳酒楼多好,处于闹市,地段繁华,又是四通八达,旁边多少显贵人家。

      自从沈老太爷去世,沈府一切都是沈老夫人做主,她一人掌管着整个家族的生意,所交人士颇多,是以来贺寿的也挺多,可谓门庭若市。

      如今她人年迈,许多事情多有顾及不到之处,便想着借助此次寿诞,给自家小一辈一个与人结交的机会。

      而这个人,自然是沈柳。

      可沈柳一心相夫教子,全心全意侍奉丈夫,生意上的事极少插手。是以,今日跟在沈老夫人身边的,便是那上门女婿,罗鸣辕。

      铃兰一手挽着食盒一手扯着沈砚,跟在沈府丫鬟身后。那丫鬟也是拜高踩低的主,知道他俩忒不招老夫人待见,一开始压根不拿正眼瞧人,更遑论带两人近府了。

      铃兰自认是个大度的姑娘,她堂堂一千金小姐不与之计较。取出一粒碎银,在沈砚“败家娘儿们”的谴责目光中,施施然做了回壕。

      沈砚:“哼!”

      铃兰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劝导他:“相公要明白,为妻这乃前期投资。”

      这丫鬟接了碎银,轻蔑的神情稍稍收敛了些。

      铃兰心里明白,多数大户人家都喜欢打赏下人,而且给的还不少,想这许府也没差了。她给的一粒碎银根本算不上什么,丫鬟能满意还奇怪了呢。

      她也不急,笑眯眯道:“前些日子我跟相公在镇子里遇见了大娘,听她老人说她本身患有哮喘,这夏季又最是惹人烦闷。我就琢磨着给大娘做了个提神醒脑的荷包孝敬她。这不,今儿赶巧了,也不知大娘等没等急呢。”

      青色缎布,绣以两朵怒放的牡丹花,针脚细密,掺色柔和,形象而生动。

      丫鬟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但是沈府二房可没一个敢得罪的,于是狠狠瞪了铃兰一眼,转身走了。

      铃兰得意的笑,拽着沈砚尾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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