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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三枪定命 ...

  •   翌日清晨,我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上下眼睑犹自撕裂感,互相粘黏难以松开。浴室里有水声,秦卿大概是有早起的习惯,人已经不在床上了。我拉开被子坐起来,正揉着眼睛,有人推了我一把:“快点了快点,别邋邋遢遢的了,看着让人心烦。”
      是已经梳洗好的秦卿。她刘海用发卡夹住,裸/露出洁净面容,皮肤上有洗面奶的葡萄味香气。穿着薄薄的藕粉色睡裙,可我并不记得她睡觉以前有换衣服。
      “我有晨浴的习惯。”她解释道。
      我“唔”了一声,趿着拖鞋走进浴室,用冷水抹了下脸后感觉清醒多了。这一夜相安无事,也许只是我睡得太熟。
      静静地把自己收拾好,换好衣服后我走出浴室,秦卿正坐在床上,试图把自己的脚塞进那个明显比她的鞋号要小许多的红色高跟鞋。秦卿本身一米六五左右,踩着这高跟鞋也差不多一米七五,站在我旁边简直就是刻意贬低我。我实在不忍心看着她自虐,走过去戳了她一下:“别穿这鞋子了,回头跑路都不好跑。你昨天穿的是什么呀?”
      秦卿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就是这双。”
      噢……难怪了……难怪昨天她看起来比我高那么多……还趔趔趄趄的。
      我没吭声了,在旁边看着她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她穿好了鞋,并站起来活动了两下。
      “你觉得我们会不会死?”她突然说。
      我一愣。她背对着我,我甚至看得清她隐藏在睡裙下的骨殖形状。她缓慢地呼吸着,不断起伏的脊椎让我联想到爬行动物。
      “宋朴,你说……”她声音很轻,像是刚刚失手打翻了针筒,绣花针稀稀落落地掉在地上,四散着溃败着,“我们会不会死?”
      没有人不死。
      芸芸众生,生命流逝殆尽,总有一刻会走向死亡。
      如同一块被上好发条的表,时间一过,表即刻停止转动,从此也许再也不会被记起。你只是一块表,也许古董一点,但也只是表而已。
      有一天,为你上发条的人走了。有一天,你被遗忘了。有一天,你被丢弃了。让你停止的可能性那么多,你怎么知道下一刻你会不会被如此对待。
      生命轻如鸿毛,意外的方式千千万,无从知晓此生将归于何处。
      所以,秦卿你,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呢?
      我走过去,坐在床边,抱住她的肩膀,慢慢让她抬起头来。她眼眶里滚落着炙热的泪水,唇颤抖着,睫毛黝黑而湿润,那样慌乱那样恐惧的看着我……我深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说得极为认真:“我不能保证你以后不会出事,但在‘TOUCH’号上,你绝对安全。”
      “……”她的嘴唇动了动,手臂抬起抱住我,脸挨到我的肩膀上,闭上眼睛任由泪水流下来。她嘶哑着声音:“谢谢你,谢谢你……为什么你要这么好?你这样……你这样会害了你自己……”
      害便害了。命数如此,即便想要改变也无处下手。
      我也闭上眼,抬起头,让她趴伏在我肩头,哭个痛快。

      “TOUCH”号进入全船戒严状态。我在房间门口望了望,见走廊上黑压压的一片,全是又高又壮的警卫,竟然有些发怂。不巧秦卿直接在后面推了我一把,我没防备,被她这一推,立刻绊到了走廊上。只听得四下里全是整齐划一的子弹上膛声,我心里一阵怵,笑得很牵强:“冷静,壮士冷静。”
      “他们不通中文。”秦卿小声提醒我,我挺想瞪她一眼的——那你的意思是要我说英文咯?我笔试还看得过去,但口语嘛……不提也罢。
      “秦卿。”兰斯洛特的声音响起来,他从走廊另一头快速走到我们面前,目光始终锁在秦卿脸上,抬起手摸了摸她的脸:“怎么哭了?”
      可以啊,这两个人干得很漂亮啊,在我面前公然秀恩爱。我心里想了想,现在秦卿身边有个兰斯洛特,有个无论如何都会保护她的兰斯洛特,那就没我什么事了吧?
      我扭头正想走,不料兰斯洛特叫住我:“宋朴小姐,船王有事找您。”
      有没有搞错,昨天还对我气势汹汹颇不信任的人,今天就毕恭毕敬了!还用上了“小姐”和“您”!我顿时恶向胆边生,抬起头对着兰斯洛特勉强笑了笑:“嗯。”
      谁知兰斯洛特避我如避洪水猛兽,拒绝与我对视。我又有点发蒙,他这是什么意思?给个准儿啊?你这样搞得我心很慌啊?
      兰斯洛特并没有和我一起去见亚瑟的意思,我问清楚亚瑟在哪后自个儿往那个方向去了。此刻我什么也没想,更加想不到早已有人盯上了我。
      走下楼梯,穿过一条长长的铺着猩红色地毯的走廊,在第三个岔口右拐,继续往前走。在这一段路程上,除了我踩在地毯上发出的“沙沙”声以外,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了。这条走廊两侧的房间都房门紧闭,似乎是空置的客房。
      这不对——很不对。“TOUCH”号应该是满员状态,客人如云,隐隐有超出预计人数的趋势。可这条走廊却呈现出荒无人烟的寂静,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客人们都不在房间里,二是……他们都被杀死了。死人是不会发出声音的。
      这下糟了。刚刚就应该厚着脸皮请个保安之类的人跟我一起走的,兰斯洛特暂时还不敢肖想,但是那高高壮壮的警卫我应该还是请得动的,可是现在来不及了。我甚至不知道下一条走廊是不是也是同样的情况。
      宋朴,你这回是入了狼窝。
      不要慌。不要慌。
      你要知道你可是在枪林弹雨里活下来的人,福大命大,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不可能这么早的就宣告终结。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我的寿命已经过了半。
      十五岁的我压低身子,小心翼翼地贴着墙壁行走。这时被误会成神经病也没关系了,来个人还能让我安心一点,拜托,拜托,吵闹一点也好,最好人声鼎沸,我需要在闹市里寻求存活的烟火质感。
      没有人回应我的请求。
      我独自走在这条猩红的道路上。
      摇摇晃晃,命不久矣。
      “……And lo!through the painted windows came the sunlight streaming upon him,and the sun-beams wove round him a tissued robe that was fairer than the robe that had been fashioned for his pleasure.”
      我的身后,突然真的就响起了人的声音。那是一个十分低沉悦耳的男声,带有德国腔,如唱赞美诗一般深情地朗诵着《少年王》的某一段。我浑身一抖,脊梁更紧地贴着墙壁,努力把腰弯低。我从来没有这么期望过自己可以原地消失。
      人的脚步落在地毯上,所引发的声响会出现减弱减小的情况,但我感觉得到那个人在我身后,不紧不慢地向我靠近。而他一面靠近,一面还款款的读着他的书。
      “……He stood there in the raiment of a king,and the gates of the jewelled shrine flew open,and from the crystal of the many-rayed monstrance shone a marvellous and mystical light.”
      近了……近了……就在我身后了。
      不,他直接绕过我,径直走了过去。
      那是一个挺括的外国男子。褐色头发一丝不苟,条纹衬衫扎进黑色西装裤,手腕上戴着瑞士产手工古董表,双手修长,宽厚结实。他手里捧起一本《夜莺与玫瑰》,双眼专注的盯着书本,口中阅读着那些语句。
      “……A greater than I hath crowned thee.”
      主教大人这么说着,对少年王跪了下来。
      “But no man dared look upon his face,for it was like the face of an angel.”
      最后一句话。尘埃落定。
      他停下脚步,合上书,慢慢地转过身来。
      那一双烟晶灰色的眼睛。那一点人畜无害的微笑。
      他的名字呼之欲出了——罗伯特·乔治桑塔亚。乔治桑塔亚家族宣布死亡的原继承人,兰斯洛特同父异母的哥哥。
      他果然没有死,他怎么会死?他那么爱秦卿……怎么会容忍她没有他的陪伴,在这个丑恶的世界上孤独的活下去?
      他默认秦卿只有和他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结局。
      可是……可是罗伯特怎么会知道,秦卿从来没有把他放在必需品的位置上,而是把他当成了……砒/霜一般的致命病毒?
      我说不出话了,巨大的恐惧已经如同潮水一般的把我淹没了,我被水掐着喉咙,无法声张也无法动弹。我想罗伯特是想杀了我的。
      他似乎并不急着见血,而是先把书夹到腋下,掏出丝质手帕,擦拭自己的手指。他擦得很认真,一根一根仔仔细细地擦过去,就像是在为一件精美的物什抹去浮尘。他爱惜自己的美,临水自照,我见犹怜。
      我的呼吸在他的动作里变得沉重压抑起来。
      我最讨厌这种“我不急着杀你,我要慢慢折磨你,这让我感到很愉快”的人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求你别吊着我不放,喜欢慢工而不是快刀。这种心理上的凌迟是能让人崩溃的,能要人命的,我宁愿一枪被他崩死,也不要他把我吊起来,一刀一刀的割我的肉。
      将死不死的痛苦……真的是逼着人发疯。
      罗伯特终于擦完了自己的手,把手帕折叠整齐放回口袋。他腋下依然夹着那本《夜莺与玫瑰》,右手则从裤袋里拿出一把手丨枪,它的保险是开启状态,随时可以击发子弹,将我的脑袋打得粉碎。
      “您应该是不认识我的,没见过我。”他口吻很优雅,带着微妙的鄙夷,“但我认识您就好了,我知道您是秦卿的同学,您还说过要保护她,嗯?”
      他都听到了。
      他不高兴。很不高兴。
      他要杀了我,因为我对秦卿说了本应该由他来说的话。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保持这个弯腰弓背的姿势的,我只是呆呆的看着他,没有说一句话。我说不了话,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话。
      “秦卿是我的妻子,她有我的孩子,可是它已经死在了她的身体里……”罗伯特变得咬牙切齿起来,隐约有失控的架势,但是他端着枪的手腕还很稳,“她太孱弱了,但我就是喜欢,我爱她,我爱她,我对她的爱——你们怎么可能知道?”
      是啊,我怎么可能知道。
      你的爱与世隔绝,是高山上的一面旗帜,在零下的风里猎猎作响,无人能及,无人能懂。我只知道你高高挂起,却不知你是如何攀登到那样的绝境。
      所以呢?你想说明什么?因为你深爱着她,因为你比任何人都要深爱她,所以她就要听你的摆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只是你爱的人?你凭什么——决定别人的命运!
      你甚至还要为了你不切实际像是笑话的爱而伤害这么多无辜的人。
      “您看看您,像只蝼蚁一样蜷缩在那里,多么卑微,多么低劣,现在您要死了,您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这时我就有点生气了:你要杀人你就利索点啊?你巴不得别人来赶你啊?你这么喜欢和别人干架啊?我是什么人,我就是个无名小卒,你对我一个无名小卒还叽叽呱呱半天不消停,你到底是不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啊?
      由此观之,正是罗伯特的饶舌毁了他自己。因为下一刻,另一个声音淡淡的响了起来:
      “乔治桑塔亚先生。”
      只是叫了一个名字,我和罗伯特的脸色都是骤变。罗伯特没有回头,我只看得见一个影影绰绰的身影,站立在罗伯特身后,手里好像也握着一把枪。
      这个声音……是华清璃?
      他来这里做什么?或者说——他怎么知道我或者罗伯特在这里?
      我目前还不知道华清璃是敌是友。他给我的感觉太飘忽,说不出来的逼迫感,总令人放心不下,心里吊着一块石头,即将砸落却又没有松手。
      他显得圆润,没有棱角,将自己全部的情绪隐瞒下,对外人展现出一个绝对紧闭的自我。那不是他,那是他为自己臆想出来的形象,不是他。我暗自抓紧衣角,尽量地把自己蜷起来,不去看这两个人,眼睛只盯着自己的鞋尖。要死便死,来个痛快。
      “华先生,没想到还能见面。”罗伯特口气有些迟疑,未了突然拔高,强调着,“感谢您去年给我的那一个教训,您……”
      “乔治桑塔亚先生,”华清璃打断他,谈笑风生,仿佛自己是那个掌控全局风云变幻的领袖,飞扬跋扈,无所畏惧,“你是我的手下败将,你不可能赢我。”
      行了——这两个人真的是有够无聊的,到底开不开火啦?不开火我就先跑啦?
      听罗伯特这么一说,好像当年他在中东栽的那个大跟头跟华清璃很有关系,他恐怕是恨透了华清璃。仇家相见分外眼红,一言不合就开火是极有可能的事,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好——
      “不要乱动,华先生,宋朴还在我手里。”罗伯特的枪口轻轻动了动,对准我的眉心,那个皇冠标记的位置。我心想可以啊,你也不是那种满脑子全是官话套话不会一点真材实料的书生嘛,会找人质,小伙子很有前途啊——前提是你能活下去。
      罗伯特不可能活下去。这个我们都知道。
      他想要杀害秦卿,想要占有秦卿,兰斯洛特不会放过他;他杀了管家,秦卿不会放过他;他在亚瑟的船上大开杀戒,亚瑟不会放过他。罗伯特,这个男人,已经招了众怨。
      天罗地网,你逃不走的。世界只有这么大。
      与其亡命天涯形同丧家之犬,不如早日终结这段人生。
      我想,那时的罗伯特也是这么想的。
      罗伯特话音刚落,枪便响了。极为响亮的爆破音,却听不到子弹没入□□的声音,我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又是谁受了伤。随后第二枪、第三枪接踵而至,我把自己抱成一团动也不敢动,更不敢看。枪战,极为刺激而又极为恐怖,还是两个男人的枪战。
      第三声枪响过后,一切归于沉寂。我大着胆子抬起头一看,罗伯特已经背对着我倒在了血泊中,与他相对的华清璃也坐在地上,捂着一边手臂不发一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眼前一阵发黑,我害怕看到尸体,可是不行,我再晕我也要到华清璃身边去,也许靠着另一具温暖的人体能让我好过一些,更何况他看起来受了伤。
      我至少也该对他表达一下人道主义的同情心。
      于是我用尽全力扶着墙壁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向他走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一瘸一拐,双腿不听使唤,如果我不竭力控制,它们可能会直接丢脸的垮下去。我终于走到华清璃身边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随着我的靠近,他的呼吸仿佛粗重了几分。
      而当我在他身边跪坐下来时,他直接抓住我的手腕,把它按在自己鼻前深深地吸着气。我被他这举动吓了一跳,又被浓烈的血腥气冲击得头脑发昏,身体来不及反应,我就眼前猛地一黑,最后的感觉是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我手腕上的静脉血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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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醒来时,“TOUCH”号已经在预备靠岸。罗伯特被击毙后,这座游轮恢复了往日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但是那份阴郁仍然萦绕在整座游轮的上空,挥之不去。
      华清璃手臂被罗伯特的子弹击中,需要转到岸上医院进行救助。我经船上医生诊断,医生说我只是有点晕血,反应剧烈导致我暂时性昏迷,并无大碍。而我则发现自己左手中指上多了一枚戒指——一枚银色的戒指,中央镶嵌一颗碧绿宝石,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装饰。
      那天我从华清璃的病房里出来,走到甲板上,眺望远方已经逐渐浮现轮廓的地平线,冷不防有人打电话进来,是沈文宣。电话里他似乎在哪个地方,背景音很嘈杂,熙熙攘攘的相当热闹,他则语气沉重的告诉我:
      “唐晓翼回来了。一个人,十一个月。”
      我扶着栏杆,先是一惊,突然感到有一些近乡情怯一般的羞赧之情。
      他回来了。十一个月。

      ——「海之花园」任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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