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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鲛人泣珠 ...

  •   鲛人泣珠
      引:
      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三:“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善良,他们爱好和平,他们在汪洋的大海里,平静而祥和的生活着。
      天下大同,人人羡之。
      一:
      太阳刚刚升起,天也才刚刚蒙蒙亮,一个小小的脑袋从天蓝色的海水里露出,他眨了眨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岸边,那里有一个小木房子。
      突然吵闹的声音从海的深处传来:“哈,沿潮就知道你在这里,天快亮了大家都回深水域去了,你却又跑到这里看日出,难道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还是在看岸边那早起的渔女啊!”
      沿潮脸一红,眼中却盛满了笑意:“汐灵,你别笑我了,你不觉得那个早起工作的渔女很勤劳吗?靠自己努力工作过活应该很幸福吧!”
      “对,就像是我们鲛人一样勤劳,我们就很幸福啊!不过要是没有那些可恶的人类来抓我们的话就更好了。”
      沿潮皱了皱眉:“不,她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是不一样的。”
      汐灵叹了口气:“好好好,不一样不一样,她是全世界最美丽最漂亮最善良的姑娘行了吧!”
      正说着话,却听见海边一片吵嚷,沿潮的脸色变得雪白一片,汐灵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是问:“怎么了?”沿潮颤抖着双唇,却一言未语。
      汐灵向海边望去,一群大汉抓住了那个渔女。那渔女苦苦哀求,求为首的大汉放过她,在屋里休息的老婆婆闻声而出,见到了这个场面,连忙护住了自家的孙女,对大汉讲:“你看我们家什么值钱你就拿走什么吧!我那个不孝子欠了你们的钱,人却逃走的,剩下我们孤儿寡女的。你们找不到他,老太婆我也找不到他。”
      渔女鼓起勇气说:“宽限我们几日,我会慢慢的挣钱替父亲还债的。”
      那大汉干笑两声:“慢慢挣钱还债,想的到美。”说罢一把推开老婆婆,拉过年轻貌美的渔女。老婆婆被猛然用力推开,脚下不稳,一个踉跄便向后倒去,头磕在门栏上,血流如注。这一场变故让大汉一愣,渔女挣开缚束,扑到老婆婆身上,直呼:“奶奶!”老婆婆却是半点生息也无,大汉反应过来,招呼手下把渔女抓走了。
      沿潮看着渔女疯狂的挣扎,和死寂的双眼和倒在血泊中的老人,他的双眼充血,眼泪就这样流了下来。
      汐灵捂着自己的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颤抖的身体一个劲的往沿潮偶的身后躲:“沿潮,我们走吧!我们快走吧!要是他们发现我们,就死定了。”
      沿潮久久没有回声,汐灵看了沿潮一眼,一下子惊得往后面逃去,直伸手指着沿潮,又害怕被岸边的人发现,变压低声音:“红泪,你的眼泪化作了红色的夜明珠。你是那个拯救我们族命运的命定之人。不要哭了,不要哭了,快把红珠藏好,不要让被人看到。”
      沿潮看着自己手中的红珠,暗暗想着:是这样啊!原来是这样啊!族里传说每千年便会出现一个眼泣红珠的人,这个人可以改变族内的命运,是命定之人。谁也没见过,都当这是传说,没想到这是真的,自己竟是那个可以改变族内命运的人。他默默地收好红珠,擦干眼泪,默默地拉着汐灵游向大海深处。
      沿潮手捧着一个白色的蚌,蚌里放着自己眼睛里泣出的红珠。他跪在族长的面前将蚌交给了老族长。
      族长满怀疑惑的打开蚌,看到了红色的夜明珠,顿时睁大了双眼,又喜又惊:“这?”
      沿潮心中已经想好了,十分淡定的说:“是我的眼泪。”
      “好啊!好啊!天不亡我鲛人啊!”老族长站在原地仰天长啸,之后却是一阵沉默。
      汐灵赶来是看到的就是这一站一跪的两个人,只是懦懦的说:“沿潮,你怎么这么傻啊!”
      老族长在原地走了圈又一圈,许久终于停了下来了将沿潮扶起,将红珠放回蚌中交予沿潮之手,深叹了口气:“也罢!近千年来,我们鲛人生活在深海里,人类生活于陆地当中,他们贪慕我们的织绡,贪慕我们的夜明珠,常会抓我们鲛人去陆地上去做苦力,我们鲛族族人越来越少,到我这代已经远不如先祖,但是只要大家不贸然去陆地上倒也过得安然。今日总算出来了一个泣红珠之人。你也知道泣红珠就意味着你命可改族命。将红珠磨成粉服给你心爱的人,她会死,但族人就会幻化双腿去陆地生活。可是你却会痛不欲生啊!这事情还得你自己决定。我是族长我自然很希望你可以拯救族人,可是你也是我的族人,我不能于你而不顾。”
      “族长,我已经决定了,让我去吧!我想去陆地上。让汐灵家族给我拆骨吧!”要去陆地上闯荡必须要拥有双腿,拆骨就是把鱼尾割开,鱼骨一分为二,化为双腿,这是最好的方法,也是隐匿身份的唯一的办法。
      族长摸了摸沿潮的头,点了点头算是同意。汐灵震惊的睁大了双眼,黑色的瞳仁闪亮:“你真的决定要拆骨为人,那就再也不能回来了,而且拆骨那么痛苦,挺不过去会死的。”
      “汐灵,我相信你,你亲手为我做吧!我会挺过去的。”沿潮闭上双眼想起那个渔女绝望的泪水,无声的呼唤,和那满地的鲜红,就这样一束光芒自沿潮的身上向四面散发,这一刻沿潮在长大,他开始分出了性别,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沿潮看着自己身上的变化,终于知道了,这就是爱的感觉,是那么的痛苦和绝望。
      拆骨术整整持续了一天,从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的整整一天,做好了准备也知道是会痛的,可是依旧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的痛彻骨髓,终生难忘,原来前辈们为了所谓的爱情,为了所谓的天空和自由所忍受的竟是这般的难言于口,刻骨铭心。
      踏上陆地的沿潮拥有一双美丽的双腿,较好的容颜。一切那么真实,真实的让他不敢相信,伸手接触的是空气一样的自由,抬眼看到的是海一样蓝的天空,他没有回头,大步的向前,害怕自己会留恋这个海蓝色的家乡。
      二
      傍晚时分,城主府灯火通明。秦城主和他的一两个侍妾,唯一的女儿秦绯红围坐在盛满佳肴的的圆桌旁。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动筷。在此,城主不动筷,谁敢先吃。虽是晚宴却无半点热闹之感。城主眯着眼睛似乎在等着什么,桌子旁的除了小姐秦绯红半趴在桌子上有意无意的拨弄着筷子,其余人只能望着那尚冒着香气和热气的菜肴不敢妄动。
      忽闻下属夜明在帐子外扬声道:“城主,人以带到。只是····”
      “带上来。”秦城主打断了属下夜明的话,简洁的发布了命令。
      夜明应声,不多时,一个气喘吁吁的人走进,想来是一路的奔赶没有停歇。
      城主眼没抬,只淡淡道:“上菜!”
      那人显是慌了,一个劲的擦拭汗水,连连解释:“城主饶命,菜没有。主厨不给做。”
      “大胆,不给做,怕是不想活了吧!”小姐秦绯红闻言出生怒斥。
      “哦。”城主长长的的尾音一拖,看不出喜怒。那人却是一下子双腿一软跪了下去:“不是主厨他不给做,而是他有个习惯,这道菜他一天只做五次,多一次他都不做,今天的五次已经做完了。”
      “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夜明去把他给我找来。”城主话音未落,便有人把话接了起来:“不用找了,我已经来了。”
      闻言众人齐齐看向门口,门口帘账一掀,露出一个身穿客栈小二服饰的俊美青年,他不卑不亢,自然而然,一股随和亲近的气息散发而出,他向着屋里的人一拱手:“在下便是近一月有余,坊间盛传的擅做河豚者沿潮。今日城主盛情请我做河豚,本是给了我天大的面子,我本该做出一道美味佳肴,可惜今日的五道河豚菜已然做完,只得明日在做。”
      “素闻,你擅做河豚,且一天只做五道菜,为何不能做出第六道。”城主睁开了双眼,上下打量着沿潮。
      “人活着,看精气神,一天之中以晨为最。我做河豚也是一而好,二次之,三中止,到了第四道和第五道菜就只能算是普通了。城主之盛情,我为其做之,自然是不能以次充好。善品河豚者是绝不会喜爱普通的味道。”
      “你倒是会说,罢也。我问你愿不愿到我这个城主府来每日只为我做一只河豚。”
      “不愿。”不卑不亢,目不斜视二字不愿回响在这不小的屋子里面,一时寂静,只有小小的抽气声。
      众人望向城主,只见其面色不善。秦绯红眼珠一转先要帮衬着沿潮,就站了起身:“你这人,不知好歹,爹爹说了让你留下,你就留下,就这么定了。”
      “绯儿,人家不愿意,你强求什么。说说看,你为何不愿留下?”城主像是坐的不舒服,换了个姿势。
      “每日只做一道岂不是浪费了我的才华,况且有美食应当天下共享,怎可让你一人吃了去。”这话说的理直气壮。
      “好好,有个性,从明日开始,你每天的第一锅河豚定要给我送来。”
      “那是自然。”沿潮冲着城主灿然一笑,拉着还跪在地上的万福居掌柜就走了。
      是夜,烛火微闪。城主书房窗外黑影一闪。夜明入室,靠边而立,恭言到:“城主。”
      “查到了吗?”
      夜明摇了摇头道:“沿潮没什么身份,就像是突然出现的一般,最近和小姐走的挺近。他平日里只是做河豚,没怎么出过万福居。”
      “那小子的河豚做的不一般,是早已失传的手艺。行,这事先放放,只要他伤不着小姐,就别去管他。下放的救灾粮,可否送到?还有垄断官盐的记得处理了。”城主放下手中的官文。
      夜明一拱手:“城主,下放的救灾粮只有一半到了老百姓手里,剩下的都被马钱私藏了,敢垄断官盐的那小子背后也是有马钱支持的。”
      城主一拍桌子,显是气的紧了:“又是马钱,要不是看在他马家手里有点兵,早就收拾他了。前些日子刚平了私抢良家少女那事情,又给我不安分。”
      三
      “沿潮,你出来,别老在厨房呆着啊!”大小姐秦绯红又到万福居去找沿潮了。
      沿潮缓缓地回应:“你先出去,后厨这种地方又脏东西又多的,不适合你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
      “不,我看看你在做什么?让我看看能不能帮帮你。”
      “别碰,小心菜刀。”沿潮万分小心的把菜刀挽救回来了。上次大小姐帮着切菜,一个不小心差点把桌子给劈了。
      “没关系,我会切菜的,不会像上次一样的。要不我洗菜吧!”
      “打住。”沿潮为了挽救手头的食材,抓住了绯红乱动的双手,绯红不动了,双颊绯红,羞答答的垂了头。后厨此时正在烧火浓烟正盛,沿潮并没有看见她娇羞的小女儿状。
      绯红似是害羞了,一跺脚,埋怨道:“你个呆子。”抽手要走,力气太大却碰翻了,一旁放着的热油,眼看那油就要泼到绯红的身上,也不见沿潮怎么动,便整个身子挡在了绯红的身前。只听得“刺啦”一声,还隐约可以闻到肉烧焦的味道。沿潮就这样晕倒了。
      沿潮是被绯红的哭声闹醒的。沿潮打趣道:“幸亏伤的是我,你这么哭;这要伤的要是你,岂不是要把我这房子哭塌了了呀。”
      “很疼吧!会留疤的,这么漂亮的皮肤要是留疤了可怎么好啊!”绯红梨花带雨的抹着泪,想摸他的伤处却又不敢。
      “傻丫头,不疼,我又不是像你一样的女儿家,留疤也没什么。”沿潮看了看窗外又道:“你要是真不想我留疤,也有办法,听说离这个城不远有一处峡谷,里面有种奇花,可去疤痕。算了我怎么值得大小姐你去为我摘花啊!我逾越了。”
      “木头,等着。”绯烟说完,风风雨雨的就走了,这就是她的性格,想到便做,想做便做。
      沿潮一愣,后又笑笑,绯红的做法他似是没有想到,又似乎是在意料之中。
      绯红身边的丫头,一跺脚:“不知道,你交了什么好运,小姐对你这么好,千万别辜负了我们家小姐,她可是亲自给你上的伤药,都没让别人帮手。”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沿潮低声问,似是自言自语,却又是在问那丫头。
      “怪不得小姐,叫你木头。小姐不是第一天就和你说过了吗,她喜欢你!还从来没有人敢当着城主的面拒绝城主,你是第一个。得了,我得去找小姐去了。”那丫头说罢就急急地追去。
      沿潮望着她的背影道了句:“对不起!”
      四
      秦绯红出城寻药,半路遇上土匪,被抓。马钱受命清剿土匪,短兵相接,马钱所部所骑之马全部倒地,这马是被下了药的。马钱一帮人等无一生还。当天夜里秦绯红,全身被绑,出现在城主府大门前。
      城主雷厉风行,不到七天清缴了马钱一族的所有人马。兵权归城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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