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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豫让 ...

  •   毫不夸张地说:因为这个男人,我已万劫不复,今生不得翻身。(那篇《分*崩》便是中毒之余的发泄之作)

      豫让所活动的年代约在公元前490~453年(依据:范氏,中行氏被灭于公元前490,这时的豫让正是范氏的家臣,范氏灭,被俘后为后来的智伯瑶所赦,甚为宠信。三家分晋发生于公元前453年,智伯被杀后即两番行刺赵无恤未果,终自尽)

      秋官所饰的豫让,怎么说呢?真正是玉树临风,剑术超群,才识过人,知恩图报……小人的崇敬之情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前八集的诸番才智大比拼&儿女情长(呵呵,没有英雄气短)不再赘述了,最后两集的“豫让复仇记”让我不禁感叹:好端端的一个大帅哥就这样被糟蹋啦!呜 不知骗了我多少眼泪。

      眼睁睁看着豫帅哥拔剑将腿砍瘸;将“毁容品”往脸上抹;将火烫的木炭往嘴里送……这明明是在虐待我嘛当时那个怒啊!悲啊!罢了罢了,自虐就自虐吧,我忍。
      谁知编剧还怕虐得我不够狠,堪堪再来个与爱人(们)相见却不能相认的戏码,又狠狠赚了我一盆泪水。至此,小人彻底无条件投降,I 服了 you!
      还记得之后又一个场景,一群老百姓本在围观争相看墙上的告示,不一会儿,纷纷掩鼻四散开道:

      “好臭,好臭。”却见衣衫褴褛的豫让柱着拐杖欲挤至告示前……

      这满目疮痍的脸,嘶哑的嗓音,旁人厌恶地捂着鼻子避开,想着方才还英姿飒爽的俊朗容颜,智计无人能出其右的从容不迫。

      真的,嚎啕大哭,心中在为这个两千四百多年前的男人赞叹,惋惜,敬佩……我坚信,无论多少年后,只要还一息尚存,“豫让”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永远记得。

      不疯魔不成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吧,即使没人能理解。

      刻意地最后提到豫让,不仅是个人偏好,从四人的事迹中,很容易发现他与其余三人有着明显的不同。

      不可否认,荆轲、专诸、聂政三人之所以为人重用,目的很明确——行刺。不错,再多的封官赐爵,再多的金钱美人,他们所要的无非是你的性命。一切的尊重、赏赐都是建立在刺客们以性命相报的基础之上,没有这个前提,权贵们何苦来巴结你这个市井小民呢?如此想来,不禁感到一丝凄凉,为这三人鸣不平。

      幸而,豫让原本是智氏家臣,甚得智伯宠爱,直到主公死后,为报知遇之恩,才走上了刺客的道路。可以说,豫让是四人中唯一一个不受他人意志所左右的人,行刺的目的性也就越发单纯,可能这是我最欣赏他的原因之一吧。

      旁观者大可不以为然,侃侃而谈这是个愚忠,不识时务的蠢材,面对这样的批评,我也只能旦笑不语。连管仲都可以自阶下囚一跃成为齐国的仲父,古往今来,倒戈,投降的事例更是数不甚数,如豫让这般坚持固然是不可理喻的了。更何况他早年曾侍奉过范氏、中行氏,被俘后投靠智氏,严格说来,已算不上忠心不二。但恰恰如此,豫让的行为才真正令我为之叹服。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千百年来,多少人在为自己的背叛寻找借口,是否这样就可心安理得?当背信弃义已理所当然,当忠心不二已为人所不齿,我们这个所谓的泱泱大国的子民们,会不会感到一点点的惭愧?即使在午夜梦徊之时。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道出了舍弃尊严与生命的理由。

      并非谁都值得自己倾心报效,并非谁都值得自己为之付出生命,人生在世,知己者难求。伯牙焚琴报子期,所为不就是“知音”二字吗?

      我们无法得知历史中的智瑶是如何对待豫让的,但从豫让自残舍生的偏激中,似乎能窥探到2500年前的蛛丝马迹。纵使再多人痛斥智瑶的贪残不忍,我亦不免遐想,假如那场战争智氏胜了,历史的车轮被扭转,那样一片天空又会是如何的灿烂?只是,一切不过是幻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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