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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幸福就在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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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宇强烈的要求下,第二天周末,我陪他回家去拜见岳父岳母大人。我爸我妈一见他,立刻毫不犹豫得将我贱价出售。三个人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大有一股相见恨晚的味道。而我的上诉一概驳回,在没有女主角参与的情况下,就把女主角的婚事给定了下来。用我老爸的话说就是“亏你还为人师表,竟然给我干出这种事,难得人家星宇愿意负责,你还有脸在这里举手反对!”
第三天我被拉去“见公婆”。“公婆”对我的大名早就是如雷贯耳,尤其是星宇妈妈。想当年她老人家还叫我有空到他家去玩呢。结果现在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去他家玩的。一看见我跑去给他们当儿媳,还“买大送小”,当然是欢迎的不得了。
第四天两家家长见面,一见面就开口闭口“亲家公”,“亲家母”,那叫一个亲热啊。顺便也在完全没有我不记得还有我这一号人物存在的前提下又把婚期敲定了。
第五天被迫向学校请假,被校长骂得狗血淋头,然后不情不愿的和星宇去拍婚纱照。
第六天又被迫向学校请假,又被校长骂得狗血淋头。然后被架进派出所,正式登记为星宇夫人。
一个月后,一天清晨,正和周公快乐的下棋,突然一只冰凉的手伸进被窝,毫不怜香惜玉的把我拎了出来。化妆,换衣服,接着又被一只手塞进汽车,直接打包送进酒店,而在那里,星宇正喜滋滋的等着做他的新郎官,而那个叛徒澄澄则心安理得的被奉为上宾,和如华一起大摇大摆地坐进两个最好的位置。
洞房花烛夜,我坐在床上欲哭无泪。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想到从套上它到被送进洞房,竟然只用了一个月,于是再一次感叹,这两家人都是行动派啊……而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也竟然没有一个人问我的意愿。虽然,就算是有人象徵性的问我一下,我也只会迫不及待的点头,但是另一方面我又真的非常非常的不甘心早早的就住进自己亲手挖的坟墓里面去。更何况还是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
15岁我第一次遇见星宇,并对他一见钟情,也曾偷偷的幻想能够成为他的新娘。后来好朋友月月占了本该属于我的位置,成了陪在星宇身边的人。后来我们各奔东西,最初的爱恋和最初的心痛和最初的遗憾都被小心的埋进了心底的一角。再后来我们只能通过电话和网络来维系我们的友情,10年之中竟没有见过一次面。再再后来我25岁了,原本渐渐平复的爱恋又随着迟来的重逢再一次的一发不可收拾。再再再后来我做了星宇孩子的娘,名正言顺的做起了那个让我爱上只用了一秒钟,用了10年却怎么也忘不掉的人的娘子。
15岁的我不懂得爱情是要靠争取的,不懂得爱情是要靠相守来维系的,老天爷忘我与星宇擦肩而过;25的我明白了凡事还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到手的幸福切不可随意放手,所以老天爷又给我了一个与星宇重逢的机会。不经意的,我的嘴角弯起一道最最温柔的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