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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

  •   崔西说到做到,期末果然门门全优,她又飞来见顾一辰。她并不是出身富裕,一大半生活费都拿来买了机票,所以其他地方只好省之又省,次次都是一条破牛仔裤配灰扑扑卫衣,幸而青春靓丽穿什么都顺眼。不等程诺念叨,她抢先说:“我有分寸,不会再骚扰他,我只想看看他过得好不好。学习也不会放松,你放心吧。”
      她中文已十分流利,住在程诺家里,乖巧又会说话,很讨程妈妈喜欢。每天她骑一辆破单车出去,在这城市每个角落乱转,她说想要熟悉顾一辰生活的地方。有一回她回家对程诺说:“城西的小吃街有最好吃的榴莲酥。”
      或者汇报:“老区要拆了改建。”颇为惋惜的样子。
      程诺被逗笑:“你算是半个本地人了,比我还熟。”
      她无奈地摊手道:“爱屋及乌,是这样说吧?”
      程诺大乐:“我们都是一群乌鸦,沾了一辰的光。”
      崔西也笑了:“那么love him love his dog吧。”
      程诺笑着推开她:“去去去,都不是什么好比喻。”
      知道程诺要结婚,她开心得围着她转,一忽儿要陪她去试婚纱,一忽儿要陪她去看房子,叽叽喳喳有许多意见,可是得知婚礼在正月,那时学校已经开学,她失望极了。她爱上中国菜,临走前程妈妈给她做了一桌好吃的,她恨不能盘子都舔干净,立刻心情好转,背着大包高高兴兴回去了。
      一天程诺正在同顾一睿商量婚礼细节,手机一响,跳出新闻头条“沈氏集团易主顾氏重金收购”,她吃了一惊,忙向顾一睿求证。
      顾一睿淡淡点头说:“其实沈咏妍刺伤一辰时,沈家就向一辰妈妈交付了大量股权来换取她不予追究,登记在一辰名下,否则她决不会善罢甘休。此后沈家大伤元气,这一次我同一辰商量,索性收购了沈氏,沈伯父心灰意懒,决定带沈咏妍移居加拿大不再回来了。”
      程诺呆了一下,一阵怅惘袭上心头。她叹气说:“其兴也勃,其亡也忽。”
      顾一睿点头:“谁说不是呢?沈咏妍专门走歪路,沈伯父倒是为人磊落,同我爸也交情不浅,我去他公司交割的时候,见他白发苍苍,竟有一点物伤其类之感。”
      程诺低声说:“我觉得不安。”
      “这倒不必,”顾一睿笑着说:“沈伯父向我承认咏妍是装疯,他只有这样一个女儿,过于溺爱了。他决意带咏妍去加拿大好好开导,顺带享受退休生活。你放心,沈家是百足之虫,生活不会比以前差。”
      程诺心里明白,他欲护她周全,不得不杜绝后患。他把她拉进怀里,两人轻轻拥抱在一起。

      好不容易捱过婚礼,程诺脸都要笑僵,收腹挺胸,一天站下来脚都发软,又要同无数宾客寒暄,要记住许多人的名号头衔,令她头昏脑涨。好在婚礼后顾一睿立即带她飞赴国外度蜜月,两人有时去海边散步,有时又去山顶看日出日落,有时去集市手拉着手闲逛,买一些小玩意儿,无忧无虑,真正快活。程诺想起来,指着反射金色阳光的险峻山峰说:“你还有攀岩吗?”
      他笑一笑说:“很少了,从前还喜欢潜水、跳伞,尤其喜欢冬天去高山滑雪,从来不知道危险是什么样子。可是突然之间有了牵挂,就不舍得冒险了。”
      他笑容纯粹干净,令程诺感动。
      去到哪里他都紧紧牵着她,他掌心温度略高,正好给她取暖。一天看到街对面有人卖画,程诺一时兴奋,挣脱顾一睿的手跑过去,等她回头招呼他,正好一大队游客通过,人们边走边拍照,一时间人头攒动,程诺睁大眼睛,却看不到顾一睿身影。她着急地喊:“一睿!”
      没有人应,她踮脚四顾,没有一张熟悉面孔,茫茫人海中要失去一个人的线索原来这样容易。程诺正急得发慌,突然一只手从背后牵住她,她惊吓回头,顾一睿好好地站在她旁边。程诺埋怨道:“你去了哪里?”
      顾一睿笑嘻嘻说:“买了一个小礼物送你。”他右手伸出来,掌心一朵碗口大洁白山茶花。程诺伸手捏住,把花柄插入大衣口袋,那件深蓝色羊绒大衣顿时显得别致极了。顾一睿牵住她的手,收进自己的衣袋里,手心的温暖渐渐传到心里。中午的阳光暖和起来,她满足地微眯着眼,越发似足一只小猫,顾一睿忍不住一手圈住她腰,低头吻她,两人旁若无人,在冬日的街头长久地接吻。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光了,程诺简直要叹息,她的脚尖过电一般微微蜷缩,幸福得鼻酸。
      也不是没有矛盾。两人在馆子里吃饭,遇到一队穿登山服、脏兮兮的男人。顾一睿听他们说话,心痒难搔地坐过去攀谈,说得手舞足蹈,兴奋不已:“什么?有人攀上优山美地的half dome?还不带防护?”
      程诺完全不能理解,他耐心地解释:“不带防护的话,像我上次摔下就粉身碎骨了,这是真正需要勇气、毅力和技巧的事情。”
      她不以为然:“既然这么危险,为什么还要去做?”
      顾一睿一愣,指着她大笑:“夏虫不可语冰,你这个无知的小女人!”
      程诺不服气:“会登山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为何你偏情有独钟?”
      他说:“我喜欢的一个作家说过,远山是一种象征,像我们生活中那些清晰可见但永远无法到达的东西,是凝固在远方的梦。对我而言,不光是攀岩,所有看起来毫无用处的冒险,充溢的征服欲望和好奇心,恰恰是我们这个物种保持进步的必要条件和独特之处。况且,攀岩和登山其实是两回事……”
      他英俊的脸上有一点无奈。
      程诺调皮地笑:“我们两个之间的差异,大概隔了一整个银河系。”
      顾一睿宠溺地看着她微笑:“仍然不妨碍我喜欢你。”
      程诺快乐地搂着他的胳膊说:“攀岩我不行,但我可以陪你去徒步或者登山呀!再买个帐篷,我们去露营!”
      这个世界上要找到一个和自己想法完全一致的人大概很难吧?当你想到什么对方就能恰恰说出,不迟不早,这样的默契不会天然存在。爱情往往是这里一点,那里一点,所有让你感动的片段凑在一起,即使两个人想法南辕北辙也仍然觉得很开心的时候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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