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宗小宗:西周时期,是以宗法制、井田制、分封制来巩固其统治,其中宗法制尤为重要,周天子为嫡长子所继承,为大宗,可祭祀远祖及先祖,与嫡长子相对的,为庶子,是为小宗,周天子将庶兄弟分封到地方建立诸侯国,如燕国初封为召公奭,在诸侯国内,诸侯为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庶子为小宗,封为卿大夫,卿大夫有家,亦为嫡长子继承,庶子为士,士有一定土地,亦为嫡长子继承,庶子则为国人。国人是贵族阶层的最末一等,又与野人相对,有一定特权,他们“执干戈以卫社稷”,力量不可小觑,如周厉王时期的国人暴动既是如此。因而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统治阶层,进入东周之后,王权式微,随着新兴地主阶层的兴起,各国变法跌宕起伏,以小宗篡大宗者不计其数,如晋献公大杀公族,韩赵魏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