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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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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阳光尽数洒在了立冬的那一天,我站在101公交车站的马路对面,第一次看见了围着红色围巾正在等公交的你。那时,我们是陌生人。那时,我想靠近你。————by温情书
果然是立冬的第一天,朔风凛冽,刮得寒风直入身体里,让人不断打哆嗦。辛书情呼出一口气,看见哈气在冷空气中形成白雾,吸了吸鼻子,又把围巾多绕了几圈,大步地迈向公交车站。
辛书情上了公交车,大概是天气太冷,又不是上班的高峰期的缘故,车上的人很少,就径自走向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坐好。
还是车上暖和啊!
她感慨的望向窗外,伸手抹了抹车窗上的哈气,却被马路对面的人影吸引住。
那个身影高大而挺拔,身穿黑色的大衣,围着灰色的围巾,周围似乎透着一层寒气,只是隔着车窗上流下的小水珠,有些看不清他的脸。
她怔怔的望着他,直到他的身影在接二连三流下的小水珠隐没,直到公交车已经缓缓向前行驶,才收回视线。
那样修长俊逸不容人忽视的身姿,长得应该也不错吧。
第一次被陌生人夺取了的视线呢。
辛书情暗自摇摇头,不禁笑了笑,自己什么时候也开始花痴别人的长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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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在距离一点只剩下五分钟的时候,辛书情走进了金色宝贝,一家育婴店,她刚刚工作了一个月的地方。
“小情,你怎么能每次都那么准时,来的时候离一点永远只差五分钟。”店长举起手表给她看,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很奇怪吗?她每次出门都是掐好时间的啊,所以只要公交车准时,她就会在五分钟之前准时的出现在店门口。
她一向习惯把所有的事情都规划起来,按部就班的进行,在能掌控的范围内,尽量不出现任何的意外状况。所有每次出门的时间永远都是不早,不晚,一如她的性格,平静,舒缓。
“嗯,来得早不如来的巧。”辛书情浅浅一笑,左脸的酒窝映出盈盈笑意。“我去换衣服了!”她对着店长眨了眨眼睛,眼眸里是亮亮晶晶的星光。
店长看着她的笑容有点呆,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孩?不笑的时候,面容沉静,眼神如同一潭深水,冷清微凉。笑的时候,眉眼弯弯,灿烂明媚,好似一泓清泉。笑与不笑,两个极端,像是不同人。
她看着辛书情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楼上库房,马尾辫却在后面一晃一晃的,摇摇头,很是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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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书情刚换好红色工作服下楼,就看见同事丛丛兴冲冲的跑向她,“情情,情情,我有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消息,你要不要听?”语气兴奋,一脸的神秘。
还没等到辛书情的回答,就迫不及待的接着说“开早会的时候你不在,你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下周要回韩国了定居了,所以所有的店面都由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们未来的老板全权接管。”
她刚来的时候就听说,老板的父母在年轻的时候就全家移民去了韩国,老板在韩国读书的时候认识了中韩混血的老板娘,毕业后老板想回国发展,两个人就一起回到D市打拼,然后开了育婴店,没想到生意越做越大,现在D市已经有二十多家分店。他们的儿子为了学习两国的文化,在D市读完高中之后,就直接去韩国留学了。
“然后呢?”她一边整理展台上的商品,一边问。
“然后就是下周他就会来我们店里长期驻扎工作啦!”丛丛双手举到胸前,满脸花痴像,“听说我们的未来的老板今天刚从韩国留学回来,不知道长得帅不帅?”
看来花痴和八卦真的是女人的天性。
辛书情看着说得眉飞色舞的丛丛,微笑着接着问:“为什么要来我们店里啊?”
“当然要来我们店里啊,因为我们这是总店啊!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丛丛很无语的看着她。
“我才刚来嘛,不知道很正常。”她回答的理直气壮。
“哎,你说老板会是什么样子啊?高个子?大眼睛?高鼻梁?......”
辛书情不理会她的热血沸腾的肖想,接着整理货品。
她想说一个人再好看不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还不都一样,可转念却想起早上那个贵气夺目的身影,却又觉得,好像应该大概不太一样。
额,怎么会想到他,一个不认识的人?赶紧摇摇头,停止想象。
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掏出手机,是夏将离,她的闺蜜。她走上楼梯,接电话。
“喂,小情情,我有件事想要和你说,不过你要先答应我不能生气!”电话另一头又甜又腻的声音,听了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你能好好说话么?”她默默的抖了抖。
“哦,就是我不能和你一起合租了不过为了诚挚的向你表达我的歉意我明天上午会帮你一起搬家。”电话那头的声音已经恢复正常,可是语速却像机关枪一样,突突突。
“哦,没事,我自己住也一样。你今晚过来吃饭吧,我妈包饺子。”
“什么!崔姨包饺子了!哇哇哇!我今晚一定到,我要连吃带打包!”对方像打了鸡血一样,声音又尖又高,下一秒像是要从手机里冲出来一样。
辛书情自动把手机移远了些,以免震伤自己的耳朵。
她听着闺蜜哇啦哇啦说着一些有的没的,直到挂了电话下了楼梯才觉得耳朵终于清静了,可是心里却涌动出一股暖流,有这样的朋友很温暖,很安心。
说起她和夏将离的相识,辛书情觉得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狗血。
她高三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家里的积蓄都给父亲治病,所剩无几。她不想看着憔悴的母亲一个人那么辛苦的挣钱供她上大学,高中一毕业就找了工作,在书店打工,分担家庭重担,没有再念大学。
就在她去书店上班的第一天,遇到了小偷抢了她的包,刚拔起腿想要追,却看见一个女孩的身影,手里还捧着一摞书,一阵风似的的追向小偷,速度比她还快。那个女孩身手不错,应该有些功夫底子,很快就追上那个小偷,几个高抬腿就把小偷踹的连连后退,不过因为手上捧着书,抓不住他,眼看小偷转身就要跑。千钧一发的时刻,那个女孩高高的喊了一嗓子啊,声音估计很大,因为她站在十几米开外都听得一清二楚。小偷不知道是因为被那个女孩的狮子吼震住了,还是吓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扔了她的包就连滚带爬的跑走了。
她连忙跑上前捡起包,刚想要和那个女孩说谢谢,却听到那个女孩看着手里的书,大喊了声“啊!要迟到啦!”就风风火火的跑远了,边跑边回头对她做了个鬼脸。
辛书情看着她跑得飞快的背影,轻轻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嗓门果然很大。
都说有缘分的一定会再见面的,这句话是真理。所以,有缘分的她们在几个月后又遇见了,在很有名的轩酒吧。
那天书店的老板让她帮忙把几本书送去轩酒吧给他的朋友,送完之后刚想离开,就看见那个女孩也在酒吧,好像在和一拨人争论什么。
她想走过去打个招呼,但是突然打断别人的谈话又好像不太礼貌,就在旁边边听边等。
她听到他们在争吵。
“你输了,赶紧上台唱吧。”围在最前面的一个衣着大胆的女生眼神很是轻蔑,旁边的女生一个个都是看好戏的样子。
“愿赌服输,唱就唱,谁怕谁!”那个女孩昂首挺胸的走向舞台拿起了麦克风,做了个深呼吸,脸上的表情,额,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称作为视死如归。
那个女孩一开了嗓,底下的人哄堂大笑,一个个东倒西歪,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大的笑话。
她虽然不想诋毁帮过她的人,但是也不得不承认那舞台上传来的声音真的像是狼嚎一般。知道她嗓门大,但不知道她的嗓门又能狼嚎又大。
“瞧瞧她那个样子,唱歌那么难听还有胆子上去唱,真是不知道丢人!”
“真是惨啊,打赌赌输了,一个帮她的都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她听到这些看热闹的人那么恶毒的说那个女孩,脑袋里窜起一团怒火,不管不顾的就走上台抢了那女孩的麦克风,冲女孩笑了笑,转过头指着和女孩打赌的那群人,恶狠狠的说:“不就是打赌赌输了嘛,我帮她唱。”
她平时是属于连热闹都不愿多凑的人,那女孩看上去更是豪迈无比,估计也不会在意自己的特色表演,可是她偏偏看见了那女孩眼里一闪即逝的不安,一时冲动就冲上去解围。
当然也不排除歌声走调的原因,事后夏将离问起辛书情为什么要帮她唱歌,除了还人情以外。她只是淡淡的回答了一句你的歌声太让人毛骨悚然了,我只是自救,顺带着救了其他人。
大概是因为她的歌声比较正常,一众人觉得没什么好戏可看,就该干嘛干嘛去了,起哄的那拨女生也是哼了几声就走了。
“啊,我记得你,你是上次丢包的女生是吧,我还帮你抢回来了!你看我帮了你,你帮又了我,真是有缘啊,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了!我叫夏将离,你叫什么?”夏将离兴奋的摇她的手,声音真是又热情又豪爽又......高。
“我叫辛书情,上次你走的急,还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你。”她微笑着回答,这个朋友她还蛮喜欢的,大方自然不做作,很有眼缘。
两人正聊得如火如荼,一个面容冷峻的男人向她们走过来。
“你好,打扰一下,我叫沈湛轩,是轩酒吧的老板,刚刚听到你的歌声很特别,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来我的酒吧驻唱?”他有些神色微怔的看着辛书情,语气诚恳又透着隐隐的期待。看她的一副学生的清纯模样来酒吧送书,知道她在打工,随后又补了句:“待遇优厚。”
辛书情被这个从天而降的工作吓了一跳,虽然她自认为自己唱歌还不错,又能再赚一份钱,再好不过,但是酒吧终归是鱼龙混杂的地方,唱歌的时间又很晚......
那个帅气男人好像看出她的犹豫和担心:“轩酒吧在D市还算小有名气,不会有人找麻烦。至于唱歌的时间,你只要二四六的晚上从六点唱到九点就行了,这样的安排我相信不会打扰你的正常生活,希望你能好好考虑。”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实在太让人心动,再拒绝是不是会显得她不通人情世故。他的安排也是十足的为她着想,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她又很想赚这份钱,怎么办?
夏将离看她还在犹豫,实在忍不住:“人家都体贴你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在等什么,难道是担心会有坏人,你放心我是黑带九段,要是有人欺负你我就他摔成肉泥!”
“好吧!” 她笑着看夏将离拍着胸脯向她保证的夸张动作,心里也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这一试试就唱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