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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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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苏鸢抬步走了进去。
“小二,一间上房,顺便送些洗漱的热水和好酒好菜来!”苏鸢很是豪气地拍下了一锭银子——不是苏鸢要耍气派摆架子,实在是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德行。
十几日来只是草草地洗漱了一下,自己的尊容定是好不到哪里去,为了不和小二多费口舌,早点洗个热水澡,也不得不如此了!
看着闪闪发光的银子,小二收起了轻视之心,很是狗腿地招呼着苏鸢上楼,随即将热水和酒菜一一送上。
“对了,门口的那头驴子,帮我拉出去卖掉吧!嗯……顺便帮我去集市上买一匹马,温顺些便好。剩下的钱,扣掉这四五日的房钱,你便都拿去吧。”苏鸢在小二离开之前赶忙说道。
小二粗粗计算了一下便喜笑颜开的应了。要知道,苏鸢给的银子足足有五两,抛去住宿费不说,即使买一匹马也还能剩个四五钱,何况还有一头驴子呢?即使买了马鞍马辔头之类的,也能剩六钱左右!
要知道,古代可没有通货膨胀,银子也还是很值钱的,这里的人基本上也不会像电视上那样,出门在外动不动便百两千两的往出甩。
小二一个月当差的月钱也不过是一钱银子,苏鸢一下子就相当于赏了小二半年的工资,小二自然喜不自胜。
苏鸢倒是没想到自己无意中还土豪了一把。主要是,银子不是自己的花着也不心疼,这可是西毒的钱,不花白不花,反正她还多着呢!二来,苏鸢也确实对银子没有具体的概念,也不太了解银子的购买力。
只是,有钱就是好办事。苏鸢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又心满意足地吃了饭菜,便招呼小二上来收拾,顺便也好打听打听自己距离目的地还有多远。
可怜的苏鸢并不知道,自己早就走过头了。
所以当小二一脸惊诧地看着苏鸢说“原来您是位小姐啊”时,苏鸢还没来的及下意识反驳“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就被小二接下来说的话给打击了。
“这位小姐您来的真是时候,中秋节将至,咱们这里可是有好一番热闹呢,这里距离咱们中都也不算远,您骑马也就是几个时辰便到了。到时候,那些吃的玩的才是新奇呢,保管您没见过,您是南方来的吧?瞧你这天仙般的样子便知道,您到时可要大饱眼福了,这京都啊……”
苏鸢听到“中都”两个字当即便如石化了般呆住了。
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啊?自己可是要往陕西方向走的,咋走着走着就快要到京城了呢?
现在可好了,还去哪里找古墓派秘籍,还去哪里寻全真教麻烦,只能被逼着见识见识这中都的繁华了……毕竟,虽然自己走错了路,来错了地方,但是风餐露宿走了十几天,自己要是就这样走回去了,那也太亏了吧!
苏鸢索性决定玩个痛快再说吧。
前世,苏鸢也曾去过首都。都说皇城根儿下好乘凉,只是,这皇城可不是前世的皇城了。
苏鸢虽然一直坚信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也对什么金人蒙古人没什么成见,可是来到了几百年前,自己也得入乡随俗。
苏鸢前世是汉族人,这一世是南宋人,都是汉人,虽然自己没什么感触,但是毕竟宋金交战已久,作为宋人,在金人的地盘上还是夹着尾巴做人的好。
于是便打定主意,绝对不惹麻烦,偷偷见识一下古代的京城咱就偷摸着回去了。坚持继续去找牛鼻子的麻烦,不然难以解气啊——自己这么多冤枉路可都是为他们而走的啊,非得叫他们补偿自己的精神损失不可。
关于苏鸢强大的脑回路和奇怪的逻辑,一般人是难以理解的。
不过去中都可不急,当务之急是赶快好好休息,解解连日来的劳累。
说到这里,苏鸢不得不夸一夸内力的好处了。前世的苏鸢是那种爬个楼梯都要喘的人,即使是初来这里,苏鸢的身体素质也差得很。只是经过几年的内功修习,苏鸢发现自己的耐力越来越好了,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也要归功于许岩这几年来给自己煎的那些补身子的苦药。
而最直观的感受却是,苏鸢在迷路的这段日子,由于御寒的需要每日将内功运行几个周天,这么多日下来,苏鸢并没有感觉特别累,只是心里会觉得有些疲惫,但是浑身却仍然似有使不完的气力似的。
虽然自己身体状态很好,可是出于心理需要,苏鸢还是好好地补了个觉,每天只睡得天昏地暗。
这时苏鸢便想到,虽然说以自己现在的修为,不怎么睡觉也不会累,但是生理习惯上还是遵循着以前的作息,这样一来,睡觉的时候岂不是就不能修炼内力了吗?这样一日日一年年下来,自己得拉下多少啊?只是若是让自己不睡觉,整日整夜的练那也是做不到的。
苏鸢一向奉行享乐主义,虽然也能吃得了苦,但是有条件的时候是绝对不会让自己受罪的——从空间里放了那么多郊游必备生活用品便可见一斑。
于是,苏鸢就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倘若自己能在睡觉的时候,甚至日常呼吸吐纳的时候都能融入内功的运行法门,那么自己岂不是睡觉也可以练功了,岂不美哉?
当晚苏鸢便试了一试,没想到自己想出的只要是些偷奸耍滑的方法倒都是可行,当下高兴地在屋子里翻了一个跟头。
苏鸢倒也没想到,为了偷懒想出来的方法,反倒是让自己练功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一倍,日积月累下来,无意之中倒是使内力雄厚扎实了不少。
既然决定去中都见识见识,苏鸢自然也就对着这小镇子兴味索然了。于是等到自己休息好了,也养好精神了,有玩儿的心情了,关于迷路一事也缓过来了,苏鸢便骑着小二买来的小黑马,踏上了去中都的旅程。
别说这小黑马还真是一匹“黑马”,那脚力真不是盖的。苏鸢按着小二指的方向疾驰了两个时辰,还未到晌午边看到了城门上大大的“中都”二字。
牵着马走进城里,看着中都的景象,虽然仍然有些看花了眼,却不会那么激动了。毕竟看过了嘉兴和金陵城的繁华,再看这里,反倒不觉得有什么了。
毕竟南方风调雨顺,战乱也少些,自然更加富庶一些。而虽然金国好多建筑风俗都仿宋朝,但毕竟不如原汁原味的好。这里能吸引苏鸢的也只有一些北方的貂皮裘子之类的特产,买了一些后,自是逛着逛着就兴趣缺缺。
不过,据那小二说,由于六王爷是个读书人,最爱些江南雅致的风光,于是便学些南方的风俗建筑,也会让一些靠近金国的宋人在这里做做小生意,比如苏鸢在镇子上住的客栈,虽然在金国境内,却是宋人所开,且由于生意人南来北往的,客栈的光景倒也过得去。
其实不打仗的时候,两国也没有那么剑拔弩张。
即使当权者制定些什么条条框框的,但是要知道,山高皇帝远的,圣上有什么赏赐固然不可能想到他们,但是有什么战事他们就必定是第一个倒霉!
这些人也要生活,也要养家糊口,在这个距离金国要比距离大宋近的地方,他们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向金人有一定程度的屈服——毕竟,县官不如现管。
肚子都吃不饱,还讲什么大道理。
所以即使那些官员们对此事有所耳闻也权当不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况苏鸢本就对这些事没什么敏锐的政治触觉呢?
因而,看着来来往往的宋人和那些小商小贩,苏鸢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仍然只是心不在焉地看着,想着晚上去哪个最好的酒楼好好“撮一顿”,为自己接风洗尘,女人嘛,还是要对自己好一点……
苏鸢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听着街上卖混沌的、卖面鱼儿的、卖衣料布匹的、卖面具糖人的在那里吆喝。
“这是我弟弟先看到的,为什么不能卖给我们,我们付了钱的!”一个有些委屈又有些愤怒的声音传来。
苏鸢正穷极无聊的时候,突然捕捉到了这句话。循声看去,却是前面一个糖人摊子那里传来的。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领着一个刚会牙牙学语的稚童,站在摊子前和一个十来岁的华服少年对峙着。少年身后一堆下人跟着,显然身份非凡。
“这是什么戏码呢?恶少与良民?我爸是xx?”苏鸢一边走向“案发现场”一边心里不无兴奋的想道。
虽然这样说很不厚道,但是来这里这么多年,那些前世书上电视上的经典桥段苏鸢可是还一个都没碰上呢!这下子终于要见识一番了,搞不好还可以行侠仗义一把,想想都要笑了!
“什么你先我先的,本少爷看到的,本少爷想要的,就是本少爷的!”那华服少年长得倒是唇红齿白的很是讨喜,只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嚣张跋扈的很。
“哈哈,霸气,有性格!果然是一个称职的恶少!”听着十来岁的孩子说出这番话,苏鸢有些被气乐了。
“可是……可是,今天是弟弟的生辰,这里只有这一个小兔子了……”那个小男孩很明显有些怯了,小脸憋得通红,低声嘟囔道。
“哼,干我何事!”华服少年拿起糖人便走。只留下不甘的小男孩和开始哭闹起来的稚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