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只鬼 ...

  •   白洛行深信,大学路尽头那幢古旧的筒子楼里养了一只鬼。

      筒子楼五层高,外表粉漆已掉光,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来,风吹日晒几十年无论里外都破得厉害。楼里无人居住,绿眼的猫和四处乱窜的老鼠倒是常客。大学路地段繁华,走几百米距离便是热闹的商业街,四周围现代化的建筑物铺天盖地,新旧对比,这幢筒子楼便成了这一地带最最显眼的存在。

      都知道这么落伍于时代的建筑早该拆了,可是筒子楼至今矗立于此。

      不是不想拆,是不敢拆。

      四五年前倒是有一个不迷信鬼神之说的大老板让人开着铲车挖机雄赳赳气昂昂地直奔筒子楼,当地人也仍旧十分清楚地记得这位大老板死时的情景,脑浆鲜血淌了一街,恶心得令人一整天都吃不下饭。传言有人亲眼看到前一夜大老板一脸兴奋地跑进筒子楼,嘴里叽叽咕咕说着什么,惨白的月色中,大老板爬上顶楼,视死如归一般,直直飞了出去。

      附近的A大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人用红色的高跟鞋敲破了出轨的妻子的脑袋,行凶的地点便是这座筒子楼。也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喜欢拍皮球的小男孩被醉酒的父亲强摁着脑袋撞了墙,地点也在筒子楼。

      所以有人说如果夜里路过这幢筒子楼,人们常常会听到高跟鞋敲着脑袋和脑袋一下一下撞在墙上的声音,嘟嘟嘟,咚咚咚,沉闷而欢快。他们不会出来,可你会不由自主地望向破败古旧的五层筒子楼。

      楼内闪烁着微弱的光。

      酉时,日之将落,是阴气最为鼎盛的时刻,显然选择在这一时候出门是极不妥当的,但若是要为某事而去,偏生要这个时刻不可。白洛行依旧忘性很大,在A大旁边吃完一碗拉面之后,本来还打算去剪剪头发,如今摸着额前微长的发梢,才记起自己又把这事给忘了。前方十几米笔直小巷,直通筒子楼,林立的高楼挡住了原本就很是微弱的日光,阴暗处寂静到阴森。白洛行将手从额前拿开,径直走了过去。

      流言是流言,真实是真实,一码归一码,不可等同。比如说白洛行就知道,什么高跟鞋敲脑袋什么喜欢拍皮球的小男孩,这两个故事从不存在。真实的不为人知的版本是,在文、革时期,一个曾经唱黄梅戏的戏子被人灌了滚烫的辣油毁了嗓子,在不堪诋毁和侮辱的境遇下用长长的水袖吊了脖子。
      戏子低贱,即便那人曾是名动一时的红角,是死是活也依旧无人在意。倒是白洛行方才光顾的面店里一大把年纪的拉面师傅记得曾经有那么一个人,想起来双眼放光便是一句感叹:“哎哟,那可是个标致的人哟,模样倒比戏唱得更好。”

      男生女相,自古以来不怎么被人所看好。白洛行嘴角垂了垂,从小到大,他也是这么一直被人看待的。

      人死时负有怨气,灵魂不散,执念不改,便成鬼。

      而这只鬼,显然是个厉鬼,还是个漂亮的厉鬼。

      从裤兜里掏出一只怀表,打开,分针指在十一点方位。若是平常时候,可能所有人都会以为这是一只坏表,时针分针指在零位置,永远不移不动。也有时候,当白洛行不经意间在人前暴露了这只怀表的存在时,别人总爱拿看老古板的表情看一眼白洛行。

      毕竟现在都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

      但若是道上的人看到,便不会如此了。这玩意可不是拿来看时间的,而是用来找鬼的,所以从某方面说来,这东西比瑞士表还要先进。

      只是这种自豪感白洛行却只能藏在心底。

      分针指在十一点方位,那说明这鬼就在这一位置。白洛行将怀表重新揣回兜里,屏息慢慢往那处走去。

      十一点方位正对筒子楼的楼梯口,日光渐暗,楼道内一片阴沉,角落里声息全无,露出的一角红色绣花鞋上锈迹斑斑,本是鞋尖朝外,白洛行不过走了两三步,再看时便成了鞋跟朝外了。

      这是要白洛行跟着他走呢。

      入口处有一道门槛,白洛行脚下的跑鞋踩上这道门槛,后脚跟刚要从地面上提起,一阵尖锐的车铃声突然在身后想起。

      如今正是入冬的节令,昼短夜长,过了六点没多久天便暗了下来,巷子口的路灯下停着一辆自行车,坐在自行车上的人一只脚踏在踏板上,另一只脚支撑在地面上,双手抓着车把,身子微倾斜,一身白色运动服干净利落,看着站在楼梯口处在一半灯光中一半阴影中的那人,目光冷冷淡淡。

      白洛行就听到那人连名带姓地叫了自己:“白洛行,回家了。”

      白洛行听到这句话有些怔怔。

      说这话的人神色依旧,目光刹那间扫过阴暗的楼道,最后回到白洛行脸上:“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看到你忘在桌面上的钥匙了。”

      白洛行垂在一侧的手往兜里一抓,果然如此,这下子他除了苦笑再无其他。

      这是白洛行第无数次觉得自己迟早要得老年痴呆。

      原本藏在角落里的绣花鞋早已不见了踪影,白洛行只得放弃,踏在门槛上的脚收了回来,朝不远处的郑杨笑了一下。

      郑杨从自行车上下来,推着车扭头就走。

      在常人眼中,白洛行是一个怪人,而他郑杨也是一个怪人。白洛行怪在时不时在人前暴露的那些老古董玩意,这些玩意总会让活在现代的人觉得白洛行像是活在上个世纪。而郑杨则怪在性格,时而开朗豁达,时而冷漠如冰山,让人不得不怀疑此人是不是得了分裂症之类的精神病。

      就是这样的两个怪人,如今同住一个屋檐下,各自付一半的房租,轮流打扫卫生,但多数时候是郑杨一声不吭地把白洛行忘记的任务完成,毕竟白洛行有轻微的老年痴呆倾向。

      白洛行在A大博士生在读,说起来有些不可置信,这么一个时不时要和鬼神之类的东西打交道的人竟是研究生命科学的,本硕博专业都是生物工程。在实验室里穿白大褂时是个正正经经的二十一世纪高端人才,出了实验室脱了白大褂就成了不怎么正经的假道士了。

      而郑杨,则是A大旁的花店里的卖花小哥,很难想象郑杨一张冰块脸给别人推销鲜花的情景,但事实就是如此。

      真让人感叹,世界之大,果然是无奇不有。

      白洛行还记得第一次遇见郑杨的情景,那是在情人节,逼仄狭小的花店里挤满了人,郑杨一脸爽朗阳光的笑容,十分耐心地和那些个成双结对的情侣解释花语。那一天白洛行被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齐齐逼着去相亲,从A大出来经过花店便顺手以九块九毛的价格买了一枝玫瑰花,接过零钱的时候,郑杨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老少皆杀。这也导致了白洛行第二次因为房子合租的事情见到郑杨时,以为这压根就不是同一个人。

      但好在郑杨怪是怪,却是个合格的室友。

      在郑杨之前,白洛行所遇见过的奇葩室友那叫一个五花八门。有心痒半夜起来嚎几嗓子的酒吧驻唱歌手,有经常把陌生女人往家里带的花心大萝卜,有爱摸男人大腿的中年大叔,甚至有假扮成男生找刺激的妹子。

      和之前的人相比,郑杨简直不能更老实本分。虽说以郑杨那分裂而奇特的性格,总会让白洛行产生自己同时和两个人合租的错觉。但郑杨确实不错,阳光的时候很爱笑,冰山的时候很安静。

      其实这算是两个人之间的互相容忍,郑杨容忍白洛行那堪比老年痴呆的记忆力,而白洛行也实在想不出除了他这个假道士还能有谁能容忍室友往家里摆骨灰坛的。

      骨灰坛里装的是谁的骨灰,白洛行没问,虽然其实他很感兴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只鬼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