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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六、相见实易 ...

  •   凌芊僵着一张脸,仿佛什么感觉都没有似的只顾往前走。
      到了一个转角,古以笙硬是停住,凌芊也被迫停住,茫然地看着他。“右转。”古以笙的目光向右一瞥。凌芊一言不发,转个方向朝右边走去。到了309病房,凌芊驻足在门口,似乎很努力地在调整自己的情绪。十多秒后,她伸手正要推门,古以笙忽然开口:“你打算这样进去?”
      什么?难不成她还要去买一篮水果吗?凌芊疑惑地看向古以笙,见他缓缓抬起左手,进而发现自己的手像涂了万能胶一样粘在他手上,还紧紧抓着人家。“啊。”她赶紧将手收回来,背在身后,脸上迅速聚集了一团浓浓的红霞。
      “抱歉!”凌芊大喊,对他鞠躬90度。
      “姐姐,你们在干什么,还不进来啊?”毛婕云开了门,一脸奇怪地看着他们。
      “哦。”凌芊郑重其事地干咳了两声,恢复成若无其事的表情,快步走进病房。古以笙拉了一下西装的下摆,随后进去。
      凌芊的目光越过毛婕云,望向半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大男孩,心里一怔,哇,真帅啊——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帅气的男生呢,第一感觉就是漫画中的流川枫出现在现实生活里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比那个冰山要阳光许多,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凌芊心中涌起一阵很担忧的感觉,帅哥是世界上最不保险的动物啊……
      “姐姐,经常听婕云提到你,你是她的偶像哦。”曾昱祥友好地打招呼,因为坐在床上,所以不便起身。
      “你好。”凌芊面无表情地回答。现在她实在很难笑出来……她望着曾昱祥,他一副很尴尬的样子,凌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要好好休息哦。”
      曾昱祥见她笑了,放心下来,用力点点头。
      凌芊因为曾昱祥长得帅,对他印象实在不怎样。她已经过了那种见到帅哥就双眼冒金星的时代了,对她来说,帅哥跟流氓具有同样的危险性。
      “现在的医生怎么都这样,就说了一句什么‘胃出血,要住院观察,等检查结果’,人就不见了!太不负责了!”婕云义愤填膺,忍不住对凌芊抱怨,“到底什么原因、要不要紧、现在该做什么,都不说明一下!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好像我欠了他钱一样!有没有医德啊?!”
      “喂。”凌芊瞟瞟站在一边的古以笙,示意婕云注意言辞。
      “胃出血的原因有很多,有时候是急性出血性胃炎,但也不排除消化道溃疡、肝硬化、肝癌等。我看他这种年纪,大概是急性胃炎。”古以笙察看曾昱祥病床边放的暂时止血药物,“像他这种急性胃出血病人,只要正规治疗,平时注意饮食,不要过渡劳累,就可以治愈。最近是不是饮食不规律、又很劳累?”
      “最近我在准备一个街舞节目,每天排练得很晚,所以就……”曾昱祥摸摸腹部,心有余悸。
      “每个医生都很忙,我们很愿意跟你们解释病理,但是时间不允许。”古以笙看着婕云,并没有看出他有什么不悦的情绪,“像我刚才那样一个个解释过去,后面的病人会比你们还不耐烦。尤其是像他那样的急诊,你是愿意我们马上做出诊断,还是要听我们耐心地跟你解释病理、防治方法?所以说,我们只要跟你们简单说一下病情,然后安排你们要去的地方,开出药方,其他的你们都不要担心。”
      凌芊听着他的话,微微点了点头——他确实很忙,就算放假在家,一有手术,就要马上赶去医院,就算是深夜也一样。凌芊深夜写小说到两三点的时候,如果感觉累了,就到阳台站一站,好几次看见古以笙匆匆跑下楼,有时边走还边套外衣,可见出来得多么匆忙。
      “你要是还不懂,再接着问他吧。”凌芊拍拍婕云的肩膀,开门走了出去。
      婕云以为她去洗手间,就没有多问什么。倒是曾昱祥,拉拉她的衣角,指着古以笙,“你姐夫?”
      “别乱说,被我姐听见了你就死定了。”婕云冲他挤挤眼。
      古以笙望着已经关上的门,若有所思。
      凌芊走到门外,筋疲力尽地坐在一排塑料椅上,隔了几年,为什么要会碰见那个人……从看见他的那一刻,所有往事就像一把把尖利的匕首插进她的皮肉,过了几年,她仍然记得当年自己的单纯甚至天真,现在看来跟耻辱一样。
      那时候大四的他说他忙着实习,没有心思写论文,让她帮自己写一篇。因为他的成绩非常好,只要交了论文,完成答辩,就可以顺利毕业,再说当时二人同在文学院,她对文学方面的东西比别人熟悉很多。她那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让他放心实习。她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查了许多资料,几乎天天对着电脑,本来双眼视力还算可以的她,最后离不开眼镜了,有几天甚至因为用眼过度,引发了结膜炎。这两个月里,他一次都没有回学校看她,在外面租了房子,在一家挺大的广告公司做总经理特助秘书,总是说自己很忙很忙。凌芊见他这么忙,就很少打扰他,碰上周末才去他租的房子里打扫、做一顿饭给他吃。他给她的回应仅仅就是一句:“你真好,谢谢了。”但这么一句话,已经可以让她高兴好几天了。
      她的价值低贱得就如一篇论文,当她把那篇用了两个月时间写出来的论文《论修辞学在明清小说中的应用》交给他仅仅一个星期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般,视她如地上随处可见的石子。
      凌芊想到这里,握拳狠狠打在旁边的墙壁上,手上的疼痛她丝毫没有感觉,因为她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发泄心里那熊熊的耻辱感。她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愚人节那天打电话跟她说他已经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要留在那个公司工作,她还来不及恭喜他,就得到他不知道用什么逻辑推理出的一个结论——“所以,我们分手好了,我想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她一听,手机就掉到地上,当她拣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挂了电话。她急得马上翘掉整个下午的课,去他公司找他。他明知她在楼下,却故意磨磨蹭蹭让她站了两个小时才下去,说自己刚才在开会。凌芊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他一脸正经问她:“我为什么要开玩笑?”凌芊追问他究竟怎么回事,他露出一种凌芊从来没有见过的鄙夷神情,对她说:“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然后,转身离开,从此,凌芊就再没见过他。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凌芊一直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她打过几次电话给他,但是他一开始是拒接,再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她当时以为,是因为那时自己只有19岁,所以22岁的那觉得自己幼稚。直到大二的开学初校庆的时候,她碰见他的同学,才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他在跟她交往前就有一个很有钱的女朋友,就是他后来签合同的公司总裁的女儿,他那个时候就一直为写论文的事情发愁,还开玩笑说如果能骗到一个学妹帮他写就好了。
      怪不得,上个月的一天晚上,她忽然挺想他的,于是打电话给他,一个女的接起来,还严厉地问她是谁。她那时就感觉不对劲,可他跟她说,那是他姐姐,说话本来就是那么严肃的,让她以后别那么晚打他电话。
      这,就是真相。
      是啊,她真幼稚,幼稚得被人利用了还不知道,她是一个很珍惜这份感情,而他是一个专门利用女人的感情来达到目的的人,无论是帮他写论文的她也好,有钱的总裁女儿也好,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可以这样不择手段。就是一吃软饭的——许慧、苏敏和小琼知道这件事之后一致评价说。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用他的绝情,教会凌芊无情……

      压抑了很久的往事一件一件浮上来,巨大的悲伤感压得凌芊几乎喘不过气,她弓着身子,双手抱着头,抓着两边的头发。她当年是那样得幼稚,幼稚得好可怜……
      “你没事吧?”
      凌芊猛地睁开眼睛,急忙把刚才摘掉的眼镜戴上,看见古以笙蹲在她面前,用一种温暖的关切眼神望着她。
      “你没事吧?”——这句话对她来说是那么陌生,她为他写论文写到半夜三更的时候、拖着正在月事中的身体帮他打扫卫生的时候,在他公司楼下站了两个小时的时候,他可曾这样问过她?对于她的付出,他的反应仅仅是“不要写得太晚,明天再写也可以”、“打扫得真干净,你真棒”、“你怎么这么幼稚”而已,对待一个女仆也不过是这样的吧?
      “凌芊?”古以笙伸手在她眼前晃了一晃。
      凌芊站了起来,“那个人得了什么病?”
      “恩?”古以笙也站起来,推推眼镜,“应该是急性胃炎。”
      “我不是问里面那个!刚才那个!”
      刚才那个?古以笙沉下目光,最终没有回答她。
      他的表情不像是不知道,倒像是知道了不愿意告诉她!凌芊耐着性子,“他得了什么病?”
      “我不能告诉你。”古以笙抬眼看着她,坚定地说。
      凌芊一时生气得几乎要冲他发脾气,但是他的目光沉静得像深不见底的大海,硬是压住了凌芊心中的怒火。“你的医德倒是好。”她讽刺道,别过头去。她多希望从古以笙口中听到那个人病得就要死了的好消息。“我进去了。”她撇下古以笙,又进去病房。
      “你打算在这里呆多久?”凌芊一进去,就把坐在床边的婕云拉起来,“再不走,就没有公车回学校了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是啊,婕云,你回去吧。”曾昱祥看了一下手表。
      “好吧,你们都赶我走,我走就是了。”婕云冲凌芊吐吐舌头,走到一边去拿自己的包,“昱祥,我明天再来看你哦。”她向曾昱祥摆摆手,算是再见了。
      姐妹俩一起出了病房。
      “对男人这么好做什么?”凌芊一关门,马上斜眼看着婕云。
      “姐,我就知道你要这么说。”婕云受不了地摇摇头,“就算是同学,这么照顾一下也不过分啊。”
      “他能给你什么好处?”凌芊翻翻白眼,很不以为然,“对一只狗好,它还会成天冲你摇尾巴,对男人那么好,最后反咬你一口的时候,打狂犬病疫苗都没用。要我选,我宁愿被狗咬一口。”
      站在外面一直没有离开的古以笙很汗颜地从凌芊的言语中得出她对男人这种生物的看法——连狗都不如。
      “那我能不管他吗?”婕云双手一摊。
      “看在他生病的份上,你照顾他一下吧……”凌芊投降,“不过我要提醒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将来怎么照顾你?”
      “因为我们学校搞什么街舞比赛,他刚好是院街舞队的队长,所以排练得很辛苦啦。”
      凌芊握着婕云的手,郑重其事地问:“平时呢?宿舍干不干净?是不是经常逃课?学习成绩怎么样?抽烟、喝酒是不是都很在行?跟别的女生是不是很随便?跟其他男生相处得怎样?有没有特别亲近的男生?会不会有同性恋倾向?像那种那么帅的男生,十有八九对女的都没兴趣,有的时候用女生做掩护,来掩盖自己同性恋的事实……”
      古以笙终于受不了,转过身去窃笑。
      婕云老老实实回答以后,凌芊总算放她一马,丢下一句“那小子有待考察”才准备要走。她送婕云到车站,看着她上了公车,一转身,发现古以笙站在不远处,似乎一直在等她的样子。大概是因为住得近,想一起回家吧……
      凌芊想起自己晚餐都没吃什么东西,可惜了那两百多块钱。她走过去,“我去麦当劳买东西,反正顺路,一起去么?”
      古以笙把头点了一点,“走吧。”
      “医生都不吃这种垃圾食品吧?”到了麦当劳门口,凌芊停下来说,“我进去买一下就出来。”
      古以笙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了一句:“去吧。”
      凌芊便走了进去。因为过了饭点,又不是周末,里面的人不是很多,凌芊找个地方排队,她的前面只有一个人。在等对方点餐的时候,凌芊不禁回过头去看玻璃窗外的古以笙,他高瘦的身材穿着那套黑色的修身西装十分合适,在霓虹灯的闪烁下,风吹了吹他额前的流海,他微转身,迎风站着,用手拨了拨头发。如果以他为主角拍一副照片,该是很不错的一张海报。凌芊发现,当他微垂下眼睫,就会显出一副很忧郁的姿态,忧郁得很深情,如同湛蓝的大海一般深情。
      她很喜欢看他微笑的样子,宁静得很舒服。
      凌芊你在想什么?!她忽然提醒自己,发现服务生正朝她微笑,问她要点什么。
      “板烧鸡腿汉堡一个……不,两个……中可两杯。”她一边说,一边拿钱包,然后补充道:“还要一个甜筒。”
      提了两个袋子在手里,另一只手握着一个甜筒,凌芊边用舌头舔着手上的甜筒边走出了麦当劳。
      “冬天吃冰淇凌真有意思啊。”她冲古以笙笑了一下,一屁股坐在街道边的长椅子上,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吐出,尽量使自己忘记今天看见的一切,也驱赶着脑中那些不好的回忆。她拿出一个汉堡和一杯可乐放在身边,剩下的交给走过来的古以笙,“给你的,一起吃吧!”
      “贿赂我?”古以笙接过,在她身边坐下。
      “你见过用麦当劳贿赂人的么?”凌芊承认自己今天很失常,很想找一个人说一大堆废话,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陪我坐一会儿吧……”她低声说,显得很落寞。
      古以笙望了她一眼,拿出可乐,打开上面的盖子,察看里面有没有加冰,“你等我会儿。”说着,他就起身离开。凌芊好奇地目光追着他的身影,见他走进麦当劳又买了两杯饮料,随后出来,然后给她一杯。
      “热巧克力?”凌芊眨眨眼。
      “冬天别吃冰的东西,对胃不好。”他看着她手中的甜筒,“尤其是那个。”
      “是,是,古医生——”凌芊对着甜筒一阵狼吞虎咽,以飞快的速度吃掉它,免得自己受不了古以笙的话语而把这么好吃的东西扔掉,就好像那两杯加满冰的可乐,下场就是被扔掉。“我下次一定注意。”
      古以笙微叹口气,找出塑料袋里的纸巾,在她嘴角边抹了一下,又把纸巾塞进她手里。
      凌芊微红了脸,偷看他一下,他拆着汉堡的包装,看来并不排斥那所谓的垃圾食品。凌芊清清嗓子,故作严肃。
      古以笙刚要把汉堡送到嘴边,忽然停下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什、什么问题?”该不是要问她今天那个男的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吧?
      “你为什么叫‘牵着猫逃跑’?”
      “哦,这个啊。”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凌芊很愿意跟他说,“我初二下学期的时候,养了一只很漂亮的猫,三个月大,黑色的,只有四个爪子和颈上一圈是白色的,我叫它‘喵咪’。”
      古以笙点了下头,表示在听。
      “它跟我非常要好,每天放学都等在门后,我一开门就跳过来蹭我的腿。它胆子很小,怕生,也怕体积大的东西。估计放一只老鼠在它面前,它也会吓跑,呵呵。”一说起原来那只猫,凌芊的脸上就浮现出温柔的笑意,“初二暑假,我去外婆家住了一个月,我妈打电话来说,我家喵咪发现我不见了之后,开始不吃饭不喝水了,天天趴在我床边等我,除了去上厕所之外,都窝在那里一动不动。坚持了三天,我妈看不下去了,硬是喂它吃了一点鸡肝,它才慢慢肯吃东西,大概是接受了我已经离开的事实吧。”
      “后来呢?”
      凌芊忽然自嘲得笑了笑,想起这么多年,竟然从来没有人有耐心听她讲喵咪的故事和笔名的由来,现在坐在一边听她讲的居然是古以笙……“我回去以后,它一开始还没有认出我,后来我倒牛奶给它喝,慢慢它就认出我来了。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很快就会失去它……没几天,我爸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就开始嫌喵咪的爪子尖利,会刮坏新沙发。我没在意……”凌芊长长叹了一声,“终于有一天,9月23日,我中午上学的时候抱它摸她,心想会不会哪一天再也见不到它,下午回家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它不见了。”
      古以笙的眉毛一挑,然后又微皱起来。
      “我像死了一样过了三天,不说话,一直哭。”凌芊顿了顿,声音变得有点沙哑,“每每想起喵咪,就会想,如果当时带着它逃跑了,也许现在还和它在一起呢。”
      “它没再回来?”
      “后来我妈才对我承认,是她把喵咪送到它原来的主人那里,因为怕我爸搬家以后就抛弃它。我心想,也许这是个好归宿,就没再想着要把它弄回来。可是没几个月我就听说,我的喵咪自己从那个主人家跑掉了,再没回来。”凌芊沉下眼睫,“它终究是不再回来了。”
      最后一句话,是鲁迅式的语法。
      沉默许久,凌芊像是从回忆里跳出来了,咬了一大口汉堡,发出赞叹,“真好吃啊,要不是吃了会发胖,我每天都买一个!”她偏头看着古以笙,“你呢?怎么就看起我那低俗的书来?”
      “一天晚上值班,特别无聊,在抽屉里发现一本书,也许是护士留下的,就拿来翻翻。”古以笙勾勾唇角,看着凌芊,“挺好看的。”
      “真的呀?”凌芊得意地昂着头笑。

  • 作者有话要说:  貌似开始进入正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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