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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繁花(中) ...

  •   钦天监择选了吉日,我与十四阿哥的婚期定在来年的二月十二。
      民间娶妻讲究的是“下三书”、“行六礼”,皇子大婚关乎皇家威仪体面,自然就更加马虎不得了。
      皇子婚仪的第一道程序是下正式的指婚圣旨。指婚当天,我的父亲,完颜老爷,身穿石青色的蟒袍补服,头戴衔镂花珊瑚的红宝石的吉服冠,精神抖擞地坐上来自皇宫的马车,随内务府负责筹办婚事的赞礼大臣入宫,诣乾清门东阶下,面北而跪,行三跪九拜之礼,听承指婚御旨。
      指婚之后,择黄道吉日,皇子前往福晋母家行文定礼。“拜女家,下文定”的仪式,摆在现代的话,相当于是订婚,其用意是让男方的准新郎和未来的岳父岳母见个面,同时,让女方双亲相看未来女婿的人品仪貌。如果没什么大问题,男方三拜岳父母,岳父答拜,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十四阿哥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尽管尊贵,但既然是娶正妻,这一道礼节就是不能免除的。当然了,这也只是走个过场,完颜老爷和完颜夫人就算心里不满意这个未来女婿,不想把我嫁给十四阿哥,谁也没那个胆子去驳皇帝的面子,退皇子的亲不是?
      其实,指婚仪、拜女家、下文定,还有接下来的纳彩礼、送妆奁都不需要我出面,这就是当千金小姐的好处,什么事都有人帮你全包了,我只需要每天闲闲地待在自己的闺房里试穿新裁的衣裳,试戴新买的首饰,要不就是吃饱喝足了,在侍郎府里散步转圈。
      在这个时代,男女婚姻的缔结皆是凭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通常来说,在新婚当夜掀盖头之前,彼此是从未见过面的,但是这条常理放在我和十四阿哥身上就大大地失准了。较之其他女子而言,我是幸运的,且不说十四阿哥的“音容笑貌”早已深深镌刻在我的心上,想忘也忘不掉,有时回想着与他相识的这些日子,对于婚姻,我更多的是一份信心。
      不过,这同样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用不着像其他待嫁新娘那样躲在深闺之中,藉由旁人零星的描述,幻想着未来夫婿的仪表相貌,羞涩并兴奋着,少了那种雀跃期盼的心情,日子也就变得更加百无聊赖了。而在无聊之余,唯一能让我小小期待一下的,也只有十四阿哥今天拜女家会从哪里进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巧月从前方给我带来的最新消息,这次,十四阿哥是骑着高大的骏马,衣着正式的吉服,面目严肃,步履稳健地从正门走进来的。
      想起他那句“爬墙自有爬墙的乐趣”,我不由发笑,诚如他十四爷所言,爬墙有爬墙的乐趣,而个中妙不可言的情趣,大概也只有我与他之间才能体悟。
      “小姐,这是姑爷让奴婢交给您的。”巧月刚从前头回来,将一封信笺交到我手上。
      “他还不是姑爷呢。”我接过信,轻笑着纠正。只要一天没有大婚,十四阿哥最多也只能算是一个准姑爷。
      我打开信封,取出里头的洒金的信纸摊开,洒金的纸笺上,字迹遒劲挺拔,如行云流水般的笔法透着狂放不羁的豪气。通读了信上的内容,我不禁轻扬嘴角。呵,这小子还给我写情诗。虽然这情诗是古诗集上抄摹来的,并非原创,但它好歹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就将就着收下吧。
      “小姐。”巧月露出两个小酒窝,笑容甜得发腻,显然有话要说。“您看了姑爷给您的信觉得高兴吧?”
      “高兴如何?不高兴又怎样?”我挑眉,等着我的小丫鬟把话说完。
      “姑爷传话说,要是您看了他写的信笑了,就让您明儿个酉正在门口等他。”
      原来如此,我失笑。现在他十四爷改邪归正,不爬墙偷香,换成我去私会情郎了啊。
      成,这样也挺不错,也不能老是他爬墙,有来无往,不成礼节,偶尔角色互换,就当礼尚往来好了,反正我在府里闲来无事,闷得荒,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出去逛逛。
      我与十四阿哥虽是定了亲,但毕竟还没有正式成婚,孤男寡女私下见面,从道理上来讲,总得顾忌着点。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要出门去见十四阿哥,倒也犯不着真弄得跟做贼似的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说穿了,十四阿哥既然敢约我在侍郎府门口见面,也正是摆明了不怕别人知道,况且十四阿哥三番两次翻墙进侍郎府看我,完颜老爷一点风声都没听到,我是不信的,我与十四阿哥的那些个“奸情”,他心里应该是有数的,想当初,还是通过十四阿哥完颜家才找到我这个失散多年的女儿的,老爷子心若明镜,只是面子上装聋作哑,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所以,即使我有心想尝试一下私会情郎的惊险刺激,实际上,操作起来也是很困难的。
      穿戴整齐,时辰一到,我光明正大地走出侍郎府的大门,十四阿哥已经等在门外的石阶下了。
      “别坐车了,我们走走吧,闷在马车里怪没劲的。”见高安驾着马车候在街对面,我对十四阿哥提议道。
      “好。”十四阿哥颔首应允,他牵起我的手,正要走,视线突然落在我的胸前。“我给你的金锁呢?”他盯着我空空如也的颈项,拢起了眉头。
      “在这儿。”我立马把手伸进衣襟里,从里面拉出一个丁香色的绣花荷包拿给他瞧。“我怕弄丢了,这样放我才能安心。”深知这金锁链子是十四阿哥送我的定情信物,意义重大,可是戴着个纯金的链子在大街上到处晃,我越想越觉得不妥当,这不是存心露富,引诱他人犯罪么?有钱也不是这么个炫耀法的。思来想去,最后想出一个办法,自己动手做了个小荷包,将金锁放在荷包里,串上线,挂在脖子上,贴身携带,不怕丢,也不怕被人抢劫。
      “你很宝贝这金锁嘛。”十四阿哥瞥了我一眼,状似不经意地说道。
      “那是,我还要传给我的儿媳妇呐。”我笑着将荷包放回衣服里,厚道地不拆穿他的口是心非。“啊,对了。”我猛地想起了什么。“十四爷的信我收到了,谢十四爷了。”
      “你喜欢,我以后经常给你写好不好?”
      “不好。”我回答的速度飞快。
      十四阿哥脸色一变,气恼地瞪着我。“为什么?”
      就知道他会是这反应,我两手一摊,笑弯了眼睛:“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稀奇了呗。”
      十四阿哥一怔,恍然明白了过来。“好啊,鬼丫头,存心使坏,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罢,他伸出手,作势就要朝我的腰际探去。
      我赶紧抓住十四阿哥的手,笑着讨饶:“十四爷大人大量,就莫要与小女子计较了。”我这人怕痒怕得要命,最怕别人和我呵痒闹着玩了。
      十四阿哥剑眉一挑,开恩道:“要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可以,但你要将功补过。”
      “将功补过?”怎么个将功补过法?我不明白地看着他。
      “很简单,讲个笑话给我听,把爷我逗乐了,就放你一马。”
      讲笑话啊……这条件开得还真奇特。“我不会讲笑话怎么办?”我为难地说。
      “你会!”十四阿哥脚步一顿,方显缓和的脸色又是大变,他愤愤的眼神正分明地指责我故意说谎敷衍他。
      “你怎么知道我会?”我奇怪了。我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只在永和宫那会儿,为了哄四阿哥吃药,讲过一次笑话,而且效果还奇差无比,十四阿哥凭什么一口咬定我会讲笑话?
      “我、我就是知道!”十四阿哥脸红脖子粗,强辩的口气让我听了啼笑皆非。
      又来了,又来了,又开始耍小孩子脾气了。不就是一个笑话,至于么?
      好吧,好吧,讲一个就讲一个吧。“要我讲笑话可以,不过如果不好笑,你可别赖我啊。”我事先声明。上回给四阿哥讲笑话,讲得我凉飕飕的,讲笑话是需要天赋的,很明显,我没有这方面的造诣,但他十四阿哥坚持要听,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挠挠头发,想了一会儿,一边走,一边开口道:“从前,有一个卖豆腐的小孩总认为尼姑是和尚的媳妇。有一天,恰巧一个尼姑去买豆腐,这个小孩就叫她‘和尚媳妇’。尼姑气坏了,没给豆腐钱就走了,小孩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这时,正好一个和尚路过,小孩上前抓住他说:“你媳妇买豆腐不给豆腐钱!”和尚觉得奇怪就问:‘我哪儿有媳妇?’小孩子气呼呼地说:‘就是那个尼姑呀。’和尚顿时明白了,他对小孩说:‘你叫她大姑姑,她就会把钱给你了。’卖豆腐的小孩将信将疑,却还是跑去找尼姑,手朝前一伸,说:‘大姑姑,你把豆腐钱给我吧。’尼姑见小孩不再叫她‘和尚媳妇’,很高兴地给了钱,问:‘是谁让你这样叫的?’小孩大声地答了三个字……”
      “三个字?哪三个字?‘和尚’不是只有两个字么?”我的话还没说完,十四阿哥插嘴问道。
      这人呐,听笑话,一点儿耐心都没有。
      “想知道是哪三个字?”我咧嘴一笑。
      “嗯。”十四阿哥老实地点头。
      我清清嗓门,说道:“小孩大声地答了三个字:大、姑、父。”
      谜底揭晓,十四阿哥怔愣在原地,一脸迷茫。我也不管他,自顾自地往前走,心里默数着:一、二、三……
      骤然间,身后爆出一声大笑,引来侧目无数,十四阿哥笑着追了上来。“这笑话你哪儿听来的?”他问。
      “道听途说,自学成材。”我莞尔。
      “那你今后要经常讲给我听。”
      不要吧,我可是连压箱底的货色都拿出来孝敬他十四爷了,还要我以后经常讲笑话娱乐他十四爷,逗他开心,岂不是要我的命?然而,从刚才的经验来看,倘若我直接拒绝的话,难保十四阿哥不会又当场变脸。
      “唔……”我挽起十四阿哥的胳膊,用商量的口吻,软声软语地说:“我考虑一下,再告诉十四爷好不好?”不能答应,也不能拒绝,只好先稳住他再说。
      十四阿哥唇畔带着笑意,俯下身,在我的眉角亲了亲,牵着我的手继续朝前走,显然,他十四爷同意让我考虑考虑。
      我忍着笑,不禁在心底感叹。怪不得人家说,有时候对待男人不能来硬的,就得像哄孩子一样来哄,真是一点儿也没说错呀。
      没有现代都市的霓虹闪耀,不似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夜色下的古代街市散发出的是一种朴实无华的气息。
      对于十四阿哥而言,再熟悉不过的街景夜市,对我来说却充满了巨大的吸引力。暂且不论在皇宫里当宫女的那些日子,宫禁森严,我想出宫逛街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便后来进了完颜家,由于古代闺秀恪守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准则,我外出的机会也是少得可怜。
      街道两边的摆满了小摊,我挨个逛过去,兴味勃勃,东看看,西摸摸,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每样东西都觉得无比新鲜。十四阿哥跟在我身边,见我对这些小玩意儿感兴趣,掏银子要买,却都被我制止了。
      喜欢一件东西,并不一定就要占有,何况,我想体验的只是融入这个古代社会的感觉,倒不是真要买什么。嫁给十四阿哥,意味着我注定要在这个时代扎下根,不再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我必须让自己对这儿有一种归属感。不过,他十四爷若是一定要为我买些什么的话……
      我拉着十四阿哥跑到街角,在买烤红薯的摊子前停住,指着刚出炉的烤红薯:“我想吃这个。”
      十四阿哥斜睨了我一眼,皱起了眉头,那表情好像在说:这东西能吃吗?
      我不赞同地朝他摇摇食指,转身对买烤红薯的小贩说:“要两个。”
      十四阿哥有些错愕。“待会儿去鸿兴楼,看你还吃得下。”他一边付给小贩几个铜钱,一边对我说道。
      我接过用牛皮纸包好的烤红薯,笑吟吟的。“十四爷放心,我胃口大得很,不会让您省银子的。”我随手掰开一个,递到十四阿哥的嘴边,让他先尝。
      十四阿哥眉头皱得更深,瞪着冒着热气的烤红薯,迟疑着要不要动嘴。
      “习惯了阳春白雪,偶尔下里巴人一回也是很不错的,十四爷就当体察民情好了。”唇边不觉勾起笑弧,我劝说道。
      十四阿哥看了看我,终是低下了头。他咬了一口黄橙橙的瓤肉,嚼在嘴里,皱褶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了。
      “好吃吧?”我把一半的烤红薯塞进他的手里,自己拿着另一半大快朵颐起来。
      “真容易满足。”十四阿哥见我吃得很是满足的模样,眼底满是宠溺的笑。
      “知足常乐嘛。”我不以为然地回答道。容易满足有什么不好,我只想太太平平地过日子,本就没什么野心。
      十四阿哥眸光一柔,俊脸缓缓趋前,灼热的鼻息喷洒在我的面颊上,我呆愣愣地看着他朝我步步压近,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唇上陡然覆上一层湿热。十四阿哥衔住我的唇瓣,融在他的嘴中,深深吸吮着。“回答你刚才的问题,烤红薯这么吃,滋味更好。”他贴在我的唇上低语。
      我猛然意识到十四阿哥在大街上对我做了什么,脸“轰”的一下炸得通红。我用力推开他,怒瞠双眼,控诉他的恶行。他、他、他竟然在公众场合,对我做那么、那么妨害风化的事情!
      他十四爷兴致来了,也不带这样的,这里可是民风保守的古代社会,大庭广众之下他这般肆无忌惮,是不是存心想害我被人抓去浸猪笼?哦——我真想掐死他!
      “好了,别发呆了。”十四阿哥拍拍我气鼓鼓的脸颊,一逞□□后的他神清气爽,犹如一只偷腥得手的猫,笑得狡黠。
      厚!气人啊……他难道看不懂我这不是在发呆,而是在生气吗?
      “走,咱们吃饭去。”十四阿哥拉起我的手,脸上的笑容仍然是那么地……那么地……不知悔改!
      我无奈地被十四阿哥牵着走,气怒之余,又忍不住想笑。有夫如此,将来嫁为人妇的日子,必定妙趣横溢,断然不会乏味无趣了不是?
      这十四阿哥呀,总是有能耐让人没办法对他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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