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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基友的回合 ...

  •   周欢是这个小说的女主。据说她出生的时候身上有光,足以照亮全世界,日头都没了。她身带异香,熏死她的父母,她的哭声整死了鲸鱼。呵呵,你一定会说作者你吃屎长大的吗,当然不是,我是吃三鹿奶粉长大的。当然以上女主介绍你以为是真的吗,没错,我骗你的。
      周欢这个娃子老苦了,生她的时候她妈就难产咯屁了,她没了娘。然后她粑粑心想:不行,我们可是模范夫妻,其实是被打死了,就随着她妈一起咯屁了。隔壁老王把她养大了,然后也咯屁了。【作者:这样我们就构造了一个身世凄凉的女主。】
      这女娃长大后长得不赖,就是跟隔壁老王有点像,还经常跑到私塾旁边偷听老湿上课,她就识了字,她就成了一个会说的乡下人。认识了一个长的很美的沈京墨。
      奈何家里还是很穷,只好在家种起了菜,偶尔买几张彩票。她的菜尽数卖给了一个会玩的城里人。据说这个城里人壕无人性。而且周欢他妈以前是他最宠♂妾的婢子,凭着这样的关系,周欢开始了了她的卖菜生涯。后来的确赚了些钱,日子也越来越有油水。后来送菜路上捡了个小屁孩,周欢毕竟没有恋童癖,然后就留了下了。【不要问作者这是什么逻辑】赚钱的周欢不住猪棚了,她自己打了个牛棚,呵呵,其实是带着小屁孩搬进了更为繁荣的镇上。然后她成了会玩的城里人,呵呵。
      ----以上内容和正文毫无关联,因为它只是背景但它很重要。正文语言正常不会经常抽风,可放心食用。但是如果你真的相信了,正儿八经的作者不会笑。-----

      周欢捡到那小男孩时,不过十四。这个小屁孩开始不冷不热,只说他叫杜若。周欢那时手头也紧得很。开始只想着让着孩子住几天,等着他的父母来找。也托几个人找过,后来也没有等到。杜若虽小却也能帮周欢些小事,未曾惹过周欢恼。几天时间毕竟都是孩子,感情说来就来。周欢心下不舍,索性将这杜若留下来。心里想着不过多张嘴,多种些菜卖就行。周欢的母亲周王氏只生她一女,遂无弟妹,将杜若当成她的亲弟弟好生的待着。杜若与周欢处的熟了,也唤声“阿姐。”
      提到周欢之母,周欢也是有几个未曾见面舅和姨。父亲家中的人,只是在父母丧事后,见过祖母和祖父,他们两个身边皆有小厮,却不过给周欢几两银子,托付给邻居王仁,一位年岁过百身子却英朗的大爷,便走了,连头都没回一下,看的周欢心痛哭了好几场,王大爷好生的细语劝着。那时还是八岁孩子,即使是被家里人所弃,几日后照旧是生龙活虎地跑着。周欢还了父亲的赌债后所剩无几,再补些家用,便没有了,身边有个健朗老人,也饿不着,也不用伺候,日子也过得畅快。又过了四年,周欢十二,王仁病去。王仁病着期间,不免进镇上医馆抓药,遇见个沈京墨两人一来二去成了朋友,药钱也便宜些。但王大爷终究是老了。送走王仁,周欢有一阵子打不起精神劲儿来,要靠邻居接济。后来又打起了精神,借着邻居打听到母亲周王氏有生之年在一个做官人家里做下人,周王氏为人处世圆滑,颇得主子青睐。那人可怜周欢,便帮她将原来的两个院子开成了菜田,让她种菜往那官家里送。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守着个菜园周欢也饿不着。
      后来周欢遇见杜若这个被人所起十岁男童,当成自家弟弟待着。邻居看来两个孩子不容易,有时也多少接济些。后来那收菜家里嫌菜来的不鲜,却也顾着便宜,开垦了镇上一块自家的荒地,让她搬来。周欢便搬到镇上,记着还有沈京墨这个朋友,听人家说是多病,不常出门,自己也是忙碌十分,日子便过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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