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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少年轻狂 ...

  •   北宋宣和七年(公元1126年)。秋。

      南方的气候不像北方一样四季分明,此时北方已经天气转凉,再往北,如北京、中京都开始草木枯黄了,而南方竟然还满眼皆绿,气候怡人。
      被栓在树边的马儿悠然地低头吃草,躲在斑驳树影下的青衣少年更是悠然地哼着被自己胡乱谱曲的诗,喝着从不远的乡间小酒店沽来的酒。
      酒,淡而无味,显然是掺了不少水。
      但是有胜于无,更何况是在少林寺那种清规戒律一大堆的地方待了十年,别说是酒了,就连茶水都很少喝到,淡而无味——除了形容那里的饮食,甚至可以形容他这些年来的生活。
      青衣少年放下酒壶,轻弹着手中的长剑。
      对于他的生活来讲,果然是“十年磨一剑”啊,这十年来,唯一的收获,便是武功上的精进了。
      幸好,幸好,他没有学得“四大皆空”的佛家精髓。当然,这也是当初父亲与少林方丈有言在先的,只学武艺与知识,不修佛理。因为父亲要他成为的是一个可以成为朝廷栋梁的人,而不是与世无争的得道高僧。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雪。如今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如今,他——终于学成归来。
      在去汴京看望了阔别多年的父母后,少年心性的他,于第二日便悄悄只身南下。
      一路好风光,一路好逍遥。
      江南水乡的秀美风光不是北方可比拟的,更何况面对了十年的青山古佛,眼前的人与物处处都令他觉得新鲜而有趣。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此话一点不假,离家出走已经近一年的时间,他也从一个懵懂少年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少侠”了!
      “少侠”?路思远英俊的脸上忍不住浮起一丝稚气的笑容。这话第一次用来称呼自己时那种不可致信以至于飘飘然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忍不住想笑,他只不过三拳两脚打跑两个小毛贼救下要迁移至湖州的一家三口而已。那家人便千恩万谢的称之为“恩公”、“少侠”。
      而后发生的事情却几乎让他跌掉了下巴,那对夫妇居然要将自己的女儿许给自己——啊?他虽然听说过“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听说过“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但也没有这么夸张吧。
      佛祖讲,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只不过举手之劳,怎当得人家黄花大闺女的终生幸福?真是罪过罪过。
      “路哥哥,原来你的脚程这么慢呀,害得我跑到下个镇上,发现你还没有到,便又折了回来……”
      一个清脆的声音自不远处响起,打断了他的沉思,而听到这声音,让原本悠然自得的路思远瞬间变了脸色。
      他如遭蛇噬般跳了起来,却发现那翠绿娇俏的身影正笑吟吟地牵着他的马。
      “我知道你是在找你的驰风,你看,它在我手里多乖呀,对不对呀,乖马儿?”说着,明珠儿伸出取出一颗糖来喂马儿。
      令路思远更加气愤的是,这个不讲义气的家伙在得了小小的“贿赂”后居然很没有骨气的用它的大嘴轻轻碰了碰明珠儿的脸颊,惹得明珠儿原本就明艳的小脸上更是笑意盎然。
      没错,他是在找他的马,因为就算他的轻功再好,也比不上马儿的速度快与体力好,因为他为了躲蔽这个小魔女,已经精疲力竭了。
      上辈子自己不知道如何得罪过她,这辈子让他遇见她。其实他与明珠儿的相识很简单,只不过是在他数次“见义勇为”的行为中,无意救下了被“天南三鬼”围攻的她而已。
      听说是因为“天南三鬼”在天南山一带强抢了不少民女,好打抱不平的明珠儿便前去“为民除害”,可惜中了那三个采花贼的诡计,要不是路思远正好路过,险些她自己便做了他们的到口肥肉。
      于是明珠儿便对这个救下自己性命的英俊少年一见倾心,不弃不舍地直追了半年多,从洛阳追到阜阳,从扬州追到杭州,追到路思远一个头两个大,追到他原本想回家看望一下父母双亲的行程不得不改往继续南下。
      “路哥哥,你在想什么呀,看你脸这么红,该不会是日头太大,你中暑了吧?”明珠儿见路思远的脸时红时白,不由关切地伸出手,想去试他的额头。
      路思远被她的直接吓了一跳,从明珠儿的口中得知她父亲是西北一带极为有名的“天威马帮”的带头大哥,从小就生长在男人堆里的她不但被父亲宠爱得为所欲为,而且没有什么男女之嫌,而像她这般穷追不舍和随便动手动脚,却为北宋男女之防极严的社会之风所不容。
      路思远狼狈地躲过明珠儿的关切,为了要回在她手中自己的马儿,讪讪笑道:“想不到又遇上姑娘,只是在下还有要事要办,请姑娘自便吧。”
      “谁说是碰巧遇上的?我可是专程来找你的,路哥哥,”明珠儿明亮的眼睛黠慧的一转,笑道,“你刚好有事,我刚好没事,既然你要我自便,不如我便陪你去办你的‘要事’如何?”
      从小路思远便生活在官宦之家,十来岁上又被送到了少林寺整日习武读书,何尝见过这般豪爽的女子,若不是在江湖上行走了一年,见惯了太多被他救下的女子想要以身相许,他便早吓得落荒而逃了。
      可是他不明白,不就是自己长了一副还算好看的皮相么?难道这真的如此重要?佛曰“转眼百年身,便是白发枯骨”,人们又何必如此执着于表相?
      可惜能够明白此理的人少之又少,就连自己,也不由流连于无边的山色风光当中,为世间表相所惑,又何必去怨旁人?
      路思远不由叹道:“上次已同姑娘讲过,在下已有未婚妻,明姑娘大好青春,何必浪费在在下身上。”
      “你……”明珠儿气道,“我不信,我就是不信,你是骗我的!”
      想她出身于草莽,但生得极为艳丽可爱,在家里家外都倍受宠爱,虽然小小年纪,却独身在外行走了两年多,唯有这个英俊潇洒的少年能入得了好他的眼。她犹不能忘记当日自己危困之时路思远青衣袂袂,有如天神般自天而降,一手将自己揽在怀中,一手轻松退敌时的情景,从那时起,她便已是芳心暗许。
      然而想不到路思远却一味退缩回避,还用种种手段和借口躲避她,真是让她好不伤心。
      路思远见明珠儿此时的表情,知道她是伤了心,可是自己一来少年心性,本就不欲过早陷入情爱当中,二来父亲对他期望极重,望他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三来自己对眼前这女子没有动心,而他又的确是有婚约在身,便只好狠下心来又道:“在下感谢姑娘一番心意,只是婚约在身,还请姑娘见谅。”
      说罢,便从身上掏出一支凤钗。
      那支凤钗似玉非玉,放眼看去便知定是极为珍贵之物,温润至极,绝非自首饰铺或集市上随手买来之物,必是传家之宝。而像路思远这般初涉世事之少年,除非是定情之物,否则也绝不会随身携带。
      “在下年幼之时父母代为订下白头之约,这便是岳母大人所赠之祖传信物,姑娘若还不信,在下也没有办法。”路思远苦笑道,在下山之时师傅便曾预言自己命犯桃花,当时还笑师傅的凡心未泯,乱打诓语,想不到竟然件件成真,真是叫他哭笑不得。
      明珠儿虽然不拘小节,但毕竟是个女孩儿,又见路思远果然拿出订婚证物,不由羞愤难当,冷笑道:“你订不订婚与我何干?你别以为自己长了副臭皮相,便可以想入菲菲,我……我不过是为了答谢你救过我性命才跟着你的,你……你是个混蛋!”
      说罢,转身骑上自己的小青马,扬尘而去。
      路思远清楚地自她转身的刹那看到她自眼角滴下的晶莹的眼泪。
      只是佛祖讲求的是“缘”,可惜落花有情,流水无意,他与她,无缘。
      “最是薄性少年郎……”忽然传来一阵轻轻的叹息,一顶绿色小轿由远及近。
      虽已秋季,但日头还是很大,只要是站在太阳下,不消半刻,便是汗流浃背了。
      但只见抬轿的四人一水儿的青衣白裤,足蹬黑色板儿鞋,走起路来又平又稳,虎虎生风。
      不用见轿中人物,单看这四个抬轿的,便知轿中女子绝非一般人物。
      绿色小轿覆着同色薄纱,轿顶的四角垂着精致流苏,加上轿中女子婉约清淡的声音,不由让路思远一怔。
      一路上见过不少风光景致,也遇过不少奇人异事,但这般还没见面,就让人在这闷热的天气中仿佛心底生出一丝宁静与清凉的人物,却还是第一次遇到。
      四个轿夫脚力极佳,就在路思远发怔的片刻,便已行至了他的面前。而轿中女子在清清凉凉的一句话后,便毫无了声音,显然轿中女子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轿中女子是何等人物,让他不由起了一丝好奇。刚要开口相询,却终于忍住了口。
      想他这一路命犯桃花,尽是些儿女情长,还是少惹此是非为妙吧。
      再说,此女子必不是等闲之人,而所去方向又与自己相同,若是有缘,当能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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