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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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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个女孩三年。
她叫笺素。
但我从未见过她。
我时常半夜醒来,光着脚走在木质地板上,用透明玻璃杯装半杯水走到阳台上,看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以及周围很晚才打佯的餐饮店,这个时候,我总在想,她会不会在另一个城市的另一座大厦里从堆砌如山的工作中抬起头,看到外面灯火渐灭而想起远方有一个这样想念她却素未谋面的我?
当然,这只是一个遐想,就像我也瑕想过,如果我是男子,一定奔山赴水娶她为妻一样。
诚然,我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不明白她此时此刻的心思。当然我也不是男子。
儿时,我讨厌回忆,因为那真的是一件很费脑子的事情,长大后,我却拼命回忆,只有回忆能填满我忽然清醒过来的那份寂落。
我在深圳这座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生活了五年,它就像我的前任情人一样,明明了解却不能亲近。五年前,我考上了这里的大学,独自从华中某个小镇南上到这里来读书,毕业后又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一直留在这座城市,拱房,养狗,与一个男子挽着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青丝变白发。但我终究抵估了命运的戏剧性。它让我遇到了那个人,也让我们走到了一起,却在我产生了想嫁给他念头的那一刻,让他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我的世界。
到现在我都猜不透,我们当初到底哪一步走错了?直到现在,我也只能拿那句俗烂的鸡汤语来安慰自己:真正对的人不会离开。
嗯,这样想,或许能幸福点。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一个人过,没有带有感情色彩的异样,也没有可促膝长谈的闺蜜。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回到家就窝在电脑前看美剧,写小说。然后通过网上小说的连载认识了笺素,她那时是红袖添香上的一名签约作者,推荐颇多,不经意瞄到她的小说,古色古香,很附合自己的审美,然后就在不知不觉中跟她勾搭上了。
剩下三年里,她便成了最贴近我生活的人。
我从来没有真正见过她,相片跟视频倒有过一两次,很古典的姑娘,倒像是穿越一样,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古言小说,书法,古筝等等,前一段时间,她还要了我的地址,给我寄了一样礼物,我发誓,这辈子就算是想破脑袋,也不会猜出她会给我送一展仿古屏风。
晚上在家,百无聊赖中翻一本从书城借回来的都市小说,小说的楔子里写:“我跟路焕靠在天桥的围栏上抽烟,从我们面前路过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焕焕用一只手夹住了嘴巴里叼着的那支烟,然后将两只手的手掌撑在身后的栏杆上……”
忽然想到,半年前,素素破天荒的跟我说,她要写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笑,可你并没见过我,也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呢。她不以为意道,你的样子长在我的脑海里,长发,烟熏妆,风衣,黑色高跟鞋。末了,还补充一句:小九,你绝对瘦的像个妖精。
我笑了笑,“好妖娆的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