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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昔年故人 ...

  •   叶凌欢是个真正博闻强记的人,他很会讲故事,擅长调动人的情绪,就是莫家村那些年纪不大,记忆里容易分散的孩子,也恨不得听叶凌欢说个一天一夜的故事来。

      两个人在荒郊野岭守了一夜,第二天顺利的进入了酉州府的地界。比绕路而行要足足快上两三天的时间。

      酉州是个凭着商路闻名于大庸的州府,也是大庸的经济命脉。酉州早几年也没有少受到战火的摧残,只不过在天下羽箭雕弓、臂架剑鹰、截虎平川的日子过去之后,酉州也是最早忘冲散伤痛,重新鱼龙舞动的地方。

      要说编修名城录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殷七在书中的地位。这个酿酒人出生在酉州,在酉州长大,能酿造的一手好酒,也能够在危难时候为了酉州而战。

      在这个江湖没落的大庸,总也有些许断绝的传承还在,平日里车马流动,没人知道那个长的好看带着泪痣的酿酒师是个高手,可到了大乱的时候,皮肉被磋磨痛了,一些隐藏的风骨就表现了出来。

      莫安浣赶路的时候很焦急,真到了酉州,她反而是先找了个地方住下,把步虚霜简留在城外,还决口不提见故人的事情。

      叶凌欢也不多问这个,他一个酒鬼在酉州完全是潜龙入海,从不知什么地方弄了笔银子,不多不少,就此跌在了酒缸里。

      莫安浣每天照常生活,只做个普通妇人的样子。在客栈住了不到一天,她就租了个破落的地方,不知怎么操作的,重新做起了买豆腐的买卖。

      几个晚上之后,叶凌欢就有些看不下去了。他能感觉到酉州的人越来越多,这些都是些不是商人也不是旅者的家伙,赌场里三教九流的事情也多了起来,气氛和之前大不相同。

      他坐在晃晃悠悠的木椅子上,手搭在木桌上,桌上的油灯明明灭灭,叶凌欢也是佩服莫安浣,走到哪里都能住在破房子里的本事,也不是谁都有的。

      他也不藏着掖着,有问题的时候就直接问出来了:“不去见你的故人了?”

      莫安浣坐在另一个凳子上。她总是把腰板挺得很直,这个时候在一丝不苟的看一本不知从哪里讨来的书生小姐的爱情故事。

      听了问题也不抬眼,只是很平常的翻过一页,说出来的话让人哭笑不得:“我要找的人他从来没有见过我。也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要是贸贸然的过去,说我是墨翌的未亡人?···少不得被人打断了腿出来,而你就是跟着我一起行骗的小白脸了。”

      叶凌欢觉得这个画面感还挺强,他哈哈一笑,继续追问:“墨翌到底是怎么了。他的情况在他旧部那里至少有个章程吧。”

      莫安浣再翻过书上的一页去,她表情严肃的就像是看了什么经史子集,高山流水的。过了一会儿,她才说:“墨翌是被一场大火烧死的。他的旧部都看见了···亲眼看见的。你说这个人是个人也不是个凤凰,当然就是死了的。”

      “那尸体找到了吗?”

      “尸骨无存。”

      叶凌欢反驳:“你我至少能找到三五种火里逃生的诈死方法,墨翌既然没有尸体,那就是活着的。”

      莫安浣抬头看了叶凌欢一眼,表情就像是在看话本活过来一样,她无奈的叹口气,“你开心就好。”

      等晚上准备睡觉了,莫安浣随手把话本放在木桌上,墨翌离开主屋的时候顺手带走了那本书,他接着月色翻看了几页,看上面写了个死而复生的传奇故事,一下子就笑不出来了。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仔细观察莫安浣的呢?也是说不清了。

      按理说以他的年纪阅历,实在不该去被另一个伤心人所吸引。莫安浣从来没有表现出什么过度的怀念来,她很危险,有很多话未必是真的。但一直到那一夜磷火灼灼,叶凌欢就一下子栽了。

      莫安浣是很期待那个人死而复生的,她的一些表现和故事都在说这一点。甚至让叶凌欢也开始在意,她记忆中的墨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人完整的传奇是个什么样子的。

      酉州的人都在等待那个墨翌再次出现。

      第一次有人时隔六年看到墨翌,是那个人在夜市上从容走过,他的容貌风度,还有自己对面摊老板的说辞,都成了一个有趣的话题。

      即使是酉州府,也没有百姓会不感激那个护国的大人墨翌。那天夜里的墨翌确实是凭空出现在人流中,又在显赫的时候神秘离开的。坊间于是又增加了更多莫测的故事。

      大概没有哪个人会敢去模仿墨翌吧?

      面摊的老板是个普通人,他到现在都为了那天的事情激动到哆嗦,面摊的生意最近越来越好,但来吃东西的人总是打听那一夜的事情,也让老人有些吃不消。

      莫安浣好不容易在他的摊子边上占了个位置,每天就卖豆腐收益也很好,顺便听老者把见到墨翌的事情都说的舌灿如花,恨不得在嫁接个三头六臂,满足食客的一切遐想。

      这几天的豆腐生意越做越好。东家阿婆西大嫂都说她的豆腐细腻,下水之后也不容易散碎,有点本事。于是纷纷回购,热情的就像是看着莫安浣长大一样。

      莫安浣自己也很擅长市井的攀谈,等叶凌欢在她身边站着陪她卖豆腐的时候,生意还能更加忙碌了。

      大概到了第七天的时候,莫安浣的摊位前来了个身穿锦缎的男人。站定就不动了。

      叶凌欢第一眼看到这个人——他身上的衣服属于江南丝绣,袖口有金线,造型别致,雍容华贵。

      这个时候莫安浣也抬头了。她先是一串拙劣的说辞,但看到来人的面目的时候,就敛去笑容,不说下去了。

      这叶凌欢睡了三百年,他说的绣线别致,基本上是不能相信的。面前这个少爷服饰都是十年前流行的,那绣线的工艺尤其如此,他平日里肯定早就已经不这么穿了。

      “你要说遇到我是偶遇?还是特意来撞我的?”莫安浣的表情有些冷漠,她是在对个认识的人说话,而不是在对客人。

      锦衣男人苦笑了一声。他有些无奈,又很纵容的说:“你已经失踪这么多年了···安浣啊安浣,我只是想尽我一点绵薄之力,你应该过的更好一些,沈家虽然不在了,但花家还是在的。”

      “你和林乔宛都已经成亲十几年了。现在对我说这个,是不是太晚了点了?”莫安浣被人点出本来姓沈也没有太多的不自在。

      不自在的是来人,他有些僵硬的弯了弯腰,轻声说:“我只是把你当妹妹而已。我不后悔我悔婚的事情。但令尊故去之前我答应过他,要好好照顾你的。”

      当年的寒城贵族,不知寒城有沈安浣,只知道有林乔宛。林家也是从水秀江南贬谪而来,虽然林大人的官职比安浣的父亲要低很多,可林乔宛才名远扬,大大超过从小养在深闺,从不外出的沈安浣。

      寒城本地最大的望族,花家的长子花琢从小和沈安浣定了娃娃亲,可他最后还是毁了和沈安浣的婚约,转而和林乔宛大婚了。

      莫安浣不是很喜欢花琢低声下气的样子,她四下扫了一眼,就看到后面街市旁的马车,想来林乔宛就在里面,看着事态的发展。

      莫安浣从来没有指望过花琢能够从闹市里认出她来,于是也可以想见,真正在意这个,并且一眼看见的,其实是马车里的花夫人。

      “十年战乱我都活下来了,其实照顾的好不好都是虚的。我全家都守城而死,我一个人苟活一世,这是赚到了,但也是惭愧的事。你家说是望族,但也只是乡绅,能保全自身是值得高兴的。只是我很好奇弃城而逃的林家,林老可是为官弃城的···林乔宛有你保护,但他林家的其他人,都是踩在家父的尸体苟延残喘,你的岳父岳母,你半家亲眷,都是我的仇人···要粉饰太平弥补愧疚,未免可笑了吧!”

      安浣这话还是说给叶凌欢听的。她要真是惦记着被人退亲的仇怨,这林家花家又不是什么大户,要报仇的话也早就报了。

      她本来都无所谓这两个人,他们只是过过客,早十年的事情没有几个人还记得,犯不上一直惦记。

      只是这个花琢很没有眼色的拆了莫安浣的台,她刚说自己是墨翌的未亡人,后头就被人扯了后腿,多了门亲事,听起来太过丢人了。

      大庸其实并没有多么昌明,女子依然是以温柔为主,只是莫安浣早年的日子有些惊奇异事,这些男女大防和俗世名声,在她这里都淡淡的,不太需要在意的东西。

      相比之下,花琢的这一番告白,就真的是给瞎子看了。

      叶凌欢站在边上,听听就渐渐的明白了。他期初以为这个男人是个敌手,但看来,在莫安浣的眼里,前尘往事都无所谓,她唯一惦记的依然是墨翌,那个‘死掉’的男人,才是他的唯一对手。

      叶凌欢干咳了两声,他往前走一步,笑的风光朗月,即使衣服比花琢的还要低了好几个档次,但就这气质风度,面目长相,就胜出颇多了。

      更刺激的是叶凌欢开口的第一句话,尽得莫安浣的精髓,就听他说:“我家安浣口气有些重了。可是她确实不需要别人照顾,我们现在夫唱妇随,日子自在,这位大人就不必多事了。”

      这话里,叶凌欢只是个磨豆腐的人。但叶凌欢气质展开的时候,只让人恨不得随他一起磨豆腐卖豆腐,把清贫的日子过的蓬荜生辉。

      莫安浣抽了抽嘴角,侧眼看了一下叶凌欢莫名其妙搭在她肩膀上的那只手。——她有点想要狠狠拍下去,非常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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