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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缘 ...
我叫书孟,是半吊子神仙司命星君手下的半吊子的徒儿。
虽说背地里称自己的师父为半吊子神仙有些不太妥当,但这件事上我绝对是没有冤枉他的。
例证有二。这第一,自然是要从我如何飞升为神仙又做了他的徒儿论起。
修仙的正道有二,一是天生仙骨,二是后天修炼,可是好巧不巧的,本小仙的成仙经历偏偏走了个歪门邪道,用赤言神君的话说,我的仙位,着实算得上是捡来的。
几万年前,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再一场大火中丢了性命,来到冥府等着投胎轮回。
可巧,那场大火中丢了性命的人太多,当时是又适逢冥府大旱,忘川水不够用,我排在投胎队伍的最后一个,排在我之前入轮回的魂魄恰好舀干了最后一瓢的忘川水,我在冥府处傻傻的站着等,不知该去哪儿。只见判官和身侧一个玄衣男子讨价还价道,“司命,你熬制的那个什么忘忧露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送来,这魂魄不饮忘川水,前世记忆不忘,魂魄如何投胎再生?”
那玄衣男子约莫二十岁上下的模样,眉眼俊朗,让人看了便觉得喜兴。他拱手笑笑,揶揄道,“快了快了……”说罢斜眼看了我一眼,“哎,正好你们这里这个有个没去处的魂魄,就由本座带上九重天好了,正好新汤出锅,需要有个试药的……”
于是乎,当时不明所以的我便被玄衣的仙君带上了天,又不明所以的灌了一大壶汤药下肚,不仅没有前世尽忘,反而觉得神清气爽,身周一道金光从头笼罩到了脚踝——
唔,一不小心,本小仙就从凡人得了仙骨,飞升了。
莫名奇妙多出来的我,天册上暂时还没有我的位置,天君——也就是我们在凡世间常说的玉帝,本着司命闯的祸要司命自己收拾的原则,便将我安排在了司命府;因着在凡间的那世我是位医女,便做他手下一个打杂的小徒弟,帮着熬制忘忧露。
得了徒弟的司命欣喜若狂,一股脑的将所有的医书古籍抛给我,要我熬制忘忧露。然后自己寻欢作乐,喝酒吟诗,对于熬制忘忧露这件事情再不过问。
一月后,我捧着熬好的忘忧露送去给冥府,判官看着我忧心忡忡的道,“本以为书孟你飞升成仙后会红光满面,没想到一月不见竟消瘦成了如此模样……”
我:“……”
由此可见,我这个司命星君的师父是有多么的不靠谱。
不过,其实从他本想灌我忘忧汤却弄巧成拙的将我渡成了仙骨一事便早应见得他是有多么的不靠谱了。
而这例证第二便是,通常人家的师父都是徒弟闯了祸,在一旁帮徒弟打点后事;可情况论到我们头上,着实是要反过来的。
今早一睡醒就看到司命在我床头的留信一封,上面寥寥草草的几个大字,青丘避难,提防初音。
我嘴角扯出一个苦笑。
本小仙,作为司命的徒弟,上万年来,除了帮他熬制忘忧露和在他才思枯竭的时候应急提起笔杆子帮他写些天命本子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帮他善后。
既然司命的工作于笔杆子有关,那就是一项需要灵感的工作;然而灵感又不是泉水,说来就来,取之不尽的,所以说,没有灵感的时候,司命就需要喝酒;喝醉了之后,虽则灵感大盛,然而下笔如泉涌,笔下究竟写了些什么,却也不完全受自己的控制,往往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写完,过生活的人被折腾的七零八落,司命酒醒后再读自己的故事,有时也要伤的陪着落两滴泪。
如果故事的主角是普通的凡人还好;若是故事的主角后来修成仙身,又或者本就是下凡历劫的仙君,那在凡间被折腾惨了之后,上得九重天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来找司命算账。
每每此时,司命就会跑去青丘躲个清净,青丘帝君赤言原身是一只火红的九尾狐,人长得骚包的不行,没事就爱喝酒弄墨,这脾气倒与司命相投,所以往往也就任由司命在他那里避几天风头;赤言神君与天君的地位相比只高不低,即便是怨气再重的仙人也要给赤言神君几分薄面,不好再在青丘大闹,只好悻悻的回到九重天外,拆掉司命的司命府解气。
而我,就是司命府被拆时候的炮灰。
一般本小仙要先对怒气冲冲的仙人好言相劝,若是劝不动的再任由他们将司命府劈个七零八落,二日醒来我重新收拾便好。后来嘴皮子磨多了,发现这些仙人尽是些不动手不解气的性子,也不知道这千百年来的修身养性都去了哪里,还不抵凡人还知道遇事先讲道理,君子动口不动手。
可能他们觉得成了仙,便是了仙君,再玩儿君子那一套会损了身价。往往一来二话不说几道光波劈下还不等我张口司命府变成了一片断壁残垣。
因此我便不再动嘴,找个地方安心一躲,等着重新帮司命置办家具比较好。
根据司命留给我的字条来看,这次他定是冲撞了初音上仙,我查了古籍,初音上仙修习的法术属水系,遇到土系防御会攻击力大大降低,所以我早上睡醒之后顾不上用早膳,便先跑来后院挖地道好躲起来。
这日,院中二月兰开的正盛,因着初春微寒,百花未胜,只有二月兰和迎春率先绽放了花朵,远远望去,院中紫色的花海点缀着层叠的黄色花瓣,虽不是姹紫嫣红,但也算的上是盛景一副了。
只可惜,现在站在院中的本小仙却没有欣赏美景的心境。
卯日星君今日颇给面子,日头布的足足的,我这才刚拿着小铲挥了几挥,便汗如雨下了。
思曼,正是我刚将地道挖好的时候遇见的。
“你就是孟婆?”身后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本小仙猛不丁的被吓了一跳,身形一歪,差点跌倒。
回头见到身后的女子眉目舒朗,嘴角一个客气而疏离的微笑,一看就是个教养良好的大家闺秀。
我抖抖袖子上的土,整整衣襟,清清嗓子,拿着架子道,“咳,本小仙名曰书孟,孟婆汤是本小仙熬得,然而奈何桥头给你们这些轮回的魂魄盛汤的人却不是本小仙了。”
那日我去冥府送忘忧露,判官见我消瘦的实在可怜,在盛着忘忧露的大罐旁挥笔提了三个大字——孟婆汤,来记录我的劳苦功高。
后来冥君又不知从哪里走后门弄进来他媳妇的三舅姑姥姥在奈何桥边专门给投生的魂魄喂汤,一来二去,偷生的魂魄还以为这孟婆汤是这位笑起来脸上皱纹同菊花一样的姑姥姥熬得,知道我便是孟婆的人到没有几个了。
不过名声乃身外之物,对于我这种捡了便宜飞升的小仙来说,就更不算什么了,因此也并未出面解释过这个误会。
那女子点点头,说话依旧客气,“是在下唐突了,书孟仙君这般美丽的女子,在奈何桥畔盛汤,倒是屈才了。”
虽说容貌与才能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然而世人第一印象多以面容为主,好似长得好看的,便理应更加能干,品德更加高尚才对。
虽然本小仙一向不觉得自己是如此肤浅的女仙,然而这女子这番话说的倒很合我的心意,于是厚着脸皮半分不谦虚的应了这番夸奖。
我俩又寒暄了几句,我问她姓名,她垂眸,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良久才吐出五个字,“思曼,裴思曼——”
她语毕面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听判官说,我的心愿,只有书孟仙君能够满足,不知书孟仙君愿否帮忙……”
人死之后,总有些在活着的时候放不下的或者没能满足的夙愿,若是这夙愿过强,便会形成一股强烈的执念,在魂魄周身形成一股怨气,久久化散不去,无法投胎,无□□回,若非心愿已满足,执念消散,便只能如同无根的鬼魅,飘散在六界之中。
而我,却正好可以给这些鬼魅一个完成心愿的机会。
说起来此事也是机缘巧合。
因着我每月都要下界去冥府送一罐子孟婆汤,一来二去,便也跟判官混了个脸熟。
听判官说,每隔几百年,就会碰到一些执念难以散去魂魄,无法超度,无□□回,冥府为了防止他们逸散出去祸害人间,便将他们关入十七层地狱,希望借以酷刑打消他们的执念,可此法收效甚微,十几万年过去,十七层地狱已经要满的装不下任何新进的鬼魂,没办法,他只好找到我,说能不能趁司命不注意的时候借用一下司命的笔杆子,给这些执念太重的魂魄写个虚拟的故事,圆一圆他们的心愿,消散他们的怨气。
将魂魄想要实现的愿望写于玉枕之上,再令他们于枕上而眠,过不了几日心愿于梦中满足,执念便会自然消散。
我本好奇此事判官为何不找正牌的司命来做,偏偏要找我这个半吊子的徒儿。
原来,天庭与凡界一样,都是有规矩的,司命的笔杆子只能在天命册上给书写凡人的命运,若是拿来做旁的事情,都是犯天条的,是要跳诛仙台下凡历劫的重罪。然而我这个没有仙籍的散仙算是天条中的一个漏洞,借来司命的笔杆子用用,只要不被天君发现,都不算什么大事儿。
我仰着头看判官,“全仙界只有我一个人能做这件事情,我瞬间觉得我这个无仙籍的小仙做的高大上了许多……”
判官:“……”
鉴于判官是我成了仙之后第一个朋友,我便义气的应下了此事。
*********
思曼与之前我见过的所有魂魄都不太一样,她周身不带任何戾气,虽然我可以感受到她周身所带的那种浓重的化不掉执念,但这种执念却不带任何怨念。
往常来找我的魂魄要么凶神恶煞,要么气势汹汹,像思曼这般淡然而毫无压迫之意的魂魄,却很少见。
我冲着地道的方向向思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她愣了一下,面上有丝疑虑划过,但并没有开口相询,便欠身坐进了地道之中。
这说明,她是个懂事的人。那些与实现她心愿无关的事情,她并不张口询问。与懂事的人打交道总是舒心许多。
不过,她不问,我却还是要解释,“你我二人坐于地道之中,免得一会儿姑娘故事讲到一半,被不相干的人打扰,颇为麻烦。”
不相干的人,我指的自然是闹事的初音。
思曼颔首,淡淡问道,“可是因仙君法事做到一半,被打断会有生命危险?”
我摇摇头,“你想多了,不过是我这个人记性不太好,讲到一半被打断,前面说了什么我容易忘,下次你还得从头给我讲一遍,怪麻烦的——”
思曼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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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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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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