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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始了 ...

  •   阳光晒在身上懒洋洋的非常舒服,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总有一种让人沉迷的力量。
      好在及时的想起了,自己躺的不是自己那张舒服的大床,而是在草堆上,自己竟然在破庙住了一晚,这是在以前根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起床,看了看身边,火还着着,自己竟然还好好的,没有滚到火堆里去,而对面的那个男人已经不在了。
      走出破庙往西边就能看见一条小溪,想了想自己从昨天开始就没有洗脸刷牙,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嫌弃自己。
      水很干净,用手拨了拨有点凉。
      欢欢将头发拨到身后,露出整个小脸,人的倒影在水里,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但这张脸应该不会是丑的,捧着溪水打在脸上有种凉意,但还可以忍受,用手将脸上的水渍轻轻拍干,又捧了一把水漱了漱口。
      刚想走回破庙,就听见一声嘶鸣声,转头一看,那个端坐在骏马上的人不是斐琛又是谁呢。
      一看到是他回来了,欢欢也不过去,就站在原地等着他过来。
      斐琛从马上下来,将缰绳绑在了一棵树上,树下有一片肥美的草地,又从马背袋子上取出了一个黑色布包,又摸了摸马的头,才不急不缓的走了过来。
      还没等到斐琛开口,欢欢就先嘟着嘴说“斐大哥,你对我也太放心了吧,竟然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竟然把自己一个大美人放在荒郊野外,实在是太不可原谅了。
      看到她瞪大的双眼和噘起的小嘴,斐琛终于知道自己对她的好感来源于哪里了,她现在的样子像极了自己小时候养的猫夫人了,尤其是生气的时候,好像随时会扑上来咬你一口似的。
      斐琛没有说什么,只是把手上的布包递给了欢欢“昨日将你救出来的时候,也没有帮你带衣服出来,行走江湖还是男装打扮更好些,这是新买的男装,尺寸可能不是那么适合,将就着穿一下,等到了下一个镇子再帮你采买一些”。
      对新衣服,欢欢还是非常感兴趣的,“那我这次就原谅你了,下次你可不能这样做了”完全自说自话。
      走到破庙里,打开那个布包,就看见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件男装,有外衫,内衫,裤子,还有一双小靴子。
      其实也不是很难穿,只要把该系的地方依次系好就可以了,穿戴完毕。
      只是梳头发太难了,拿着发冠走到门口,斐琛正在喂马
      “斐大哥,我不会梳头发,帮我梳吧”说着就将手中的玉冠塞到了他的手上,坐到了门口的那块的大石头上。
      斐琛愣了一下,显然长那么大还从没有人对她提过这种要求,当他的手触碰到欢欢的头发时,第一个感觉就是,好滑,好舒服,比记忆中的猫夫人的毛还要舒服,束发对一个做惯的人非常简单,很快就完成了。
      “怎么样,我这样帅不帅,不对,是俊不俊美呀”蹦蹦跳跳的跑到溪边,照了照,又马上跑到斐琛的身边,拉着他的手臂,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嗯,很俊俏”斐琛摸了摸欢欢的头顶,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自己语气里的宠溺。
      “会骑马吗”斐琛牵着他的白马慢慢的走在欢欢的前面。
      “会骑,不过不是很熟练”欢欢是会骑马的,参加过马术课,但不是经常练习。
      “那我们等会儿先去吃饭,然后去马市替你选一匹温顺的马”
      “好啊,我要选一匹最漂亮的马,比斐大哥的马还要好看”
      两人缓缓向前走着,一路上,欢欢像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东采一样西采一样,在斐琛眼里没有什么用处的野草,问她她也不说,斐琛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了。
      阳光很好,小姑娘的笑容很美,他的心情也很好。
      一刻钟后,到了城门口,已经有一些小贩陆陆续续的挑着扁担进城了。
      小镇的早街一向是非常热闹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混杂着各种食物的香气。
      跟着斐琛来到了一家早餐店,要了两碗豆腐花,一碟生煎包,几块大饼。
      欢欢在喝了半碗豆浆,一块大饼之后已经非常饱了,而对面的斐琛还在吃东西,他的动作非常斯文好看,吃饼的时候会将外面一层酥脆的皮先吃掉,然后才是里面,喝豆浆的时候会将豆浆里的葱花挑出来,吃生煎包的时候总是一口就咬掉底部的脆皮,再不紧不慢的把整个吃掉。
      “你在看什么”被这样火热的目光注视,斐琛再也装不了不在意了
      “看你呀”
      斐琛“……”放下一块碎银子结账走人了。
      吃完早饭后,很多店铺已经开门了,走在拥挤的小路上,欢欢怕自己被人挤散,就拉着斐琛的袖子,还偷偷望了他好几眼,怕被他发现。
      斐琛怎么会不知道呢,从刚才吃饭的时候他就知道她在看自己,现在偷偷摸摸的拉着自己的衣袖,他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
      还没到马市门口,看到许多人围着一个角落看,她也生出了几分好奇心,拖着斐琛挤在外围看,只是她人矮,看不见里面的具体情况,只听有几个人在议论。
      “好可怜的姑娘啊”
      “老子要是有钱一定把这个小娘子买回去”
      “看看也就算了,这年头谁还有钱买个狐狸精回去呀”
      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放开斐琛的袖子,废了好大的劲才挤了进去,果然看见一个样貌清秀的少女跪在地上,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两缕发丝垂在脸上显得楚楚动人。面前还摆着一张纸,写着繁体字大概意思就是为了卖身葬父,需要二十两银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卖身葬父情节,先出来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娘子,再来一个强抢民女的恶霸,最后出现了一个少年英雄。
      看看附近人的脸,好像只有斐琛适合英雄的形象。
      斐琛看到欢欢在钻进了人群中看热闹,过了一小会儿又从里面钻了出来,期间还踩了两个男人的脚,刚想斥责她几句,就听见她语气轻快的说“斐大哥,里面有个姑娘在卖身葬父,需要二十辆银子呢”。
      “嗯”斐琛淡淡的回答了一声。
      “斐大哥,那你要买她吗”欢欢拉着斐琛的袖子说。
      “不必,他不需要我们的帮助”斐琛望向角落里的少女说道。
      正当欢欢打算追问为什么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书生打扮的少年走了进去,从袖子中拿出了二十两银子放在了少女的面前,然后俯身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就走了。
      诶,什么时候恶霸长得那么秀气了。
      欢欢还想再看热闹,就被斐琛拉走了。
      金主大人都这样表现了,自己也不能继续八卦下去了。
      马市上面是非常热闹的,过往商人,来往行人,大多是靠马匹的动力,运输货物,考的都是马的拉力,不过像这样的小城镇明显买不到品种名贵的马的。
      “斐大哥,这里的马都不漂亮”语气里带着嫌弃。
      “我们暂时先买一匹好吗,等到下一个镇子里,一定让你买到一匹最漂亮的马”
      怕欢欢骑的不舒服,斐琛打算帮她挑选一匹温顺的母马,刚看到一匹毛色不错四肢健壮的马,想上去询问价钱,就看见欢欢走向另一个商户。
      看着一匹匹马的时候,欢欢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看到这头驴的时候却感到非常亲切,难道自己是张果老转世吗,可是它是一头驴呀,怎么带的出去,可是那头蠢驴为什么一直看着她呢尤其当欢欢注视着它的时候,它也回望着她,眼里好像还有泪水滚动,(为什么你望着我的时候总含着泪水,只因为你爱我爱的深沉)。
      看在那只驴会卖萌的面子上,还不算一无是处,我还是收了它吧。
      “斐大哥,我想要那只驴,好不好,你看他的大耳朵多可爱呀”
      “你确定”
      “嗯,我确定”死死盯着你看
      “那好吧”
      他们两人来到了那个商户面前,斐琛再一次确定了欢欢真的是想要买那头驴,才向商户说明了来意,那个商户可能没见过那么奇特的买家,这样俊俏的小公子竟然会喜欢这样奇怪的动物。
      买下了那头驴,欢欢显得兴致很高,一会儿摸摸他的毛,一会儿又捏捏他的耳朵,玩的不亦乐乎。
      “斐大哥,你的马取名字了嘛”
      “嗯,他叫奔雷”斐琛的手抚了抚爱马说道。
      “那我的驴就叫闪电好了,正好是一对吗,奔雷好像是男的,那我的闪电好像不男不女诶,不对,不能这么说,应该是男女通吃才对”。
      斐琛已经对她的胡言乱语习惯了,不懂,就直接忽视。
      回到刚才的那条路上,那个少女已经不见了,也对,有了银子,该是回家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跟着那个人,这已经不是她该考虑的问题了。
      在街头买了几块大饼和一些馒头,一些必须用品,然后来到了镇上最大的客栈。
      不愧是最好的客栈,客人很多,服务也很到位。
      “客观里边请,两位是打尖还是住店”小儿热情的招呼着
      “给我们两开两间上房,准备两桶热水,再送一些吃食上来”斐琛随手就将一定银子塞到了小二的手里,“剩下的就赏你了”。
      “好嘞,客观这边请,天字三号房和天字四号房,客观先休息一下,东西马上就送过来”小二说完就下去了,还贴心的关上了门
      “今晚可以好好休息了,你先去洗漱一下,等会儿我们在一起用餐,再跟你说一下咱们接下来的计划”。
      回到房间里,立马扑倒在床上,打了两个滚,过了一会儿,门口传来了敲门声“公子,水来了”
      欢欢跳下床,打开门,见看见两个强壮的青年男子扛着一个大木桶,木桶上还盖着一个盖子,热气从周围的缝隙散了出来
      放他们两个进来,“公子,一个时辰后我俩会回来收拾的,没别的吩咐的的话,我两先下去了”
      向他们两个道了谢,欢欢就将门锁上了。
      走到梳妆镜前仔仔细细看着自己的模样,鹅蛋脸,柳叶眉,杏眼桃腮,樱桃小嘴,是最正宗不过的古典美人形象,很适合走楚楚可怜的风格,走到浴桶边,退下身上的衣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自己,嗯,身材也不错,平时穿的宽松看不出来,前凸后翘,皮肤也是光滑细腻,她表示很满意。
      洗完澡后穿上身上的衣服,将头发捋到一边,编成一个大辫子,发尾刚刚被水沾湿了,还没有干透,也不去管他,打开门,敲了敲隔壁的门。
      斐琛显然也是刚刚沐浴完,脸颊还有点湿润,不过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穿好了。
      小二的效率显然是很高的,桌子上已经放好饭菜了,两碗米饭,一盘青菜,一盘红烧肉,一碟酱牛肉,还有一碗汤,看着非常不错的。
      “坐下来吃吧”看着面前瘦弱少女,一张精致小脸,可能是刚刚沐浴过,两颊还有点红,眼睛也是湿漉漉的,她就这样看着你,斐琛突然觉得手有点痒。
      欢欢还真有点饿了,从早上到现在,除了早餐,还没吃过任何东西呢。看到这么多菜早就按捺不住了。
      吃一口青菜,太老了,红烧肉,一点都不嫩,酱牛肉还好就是老了一点,汤太淡了。
      可是肚子饿,只好吃饭了。
      斐琛注意到他很少动菜“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有,是这些菜太难吃了,我吃不下去”又扒了几口饭,把手伸到斐琛的面前,有点羞涩的说道“斐大哥,能给我点钱吗”。
      两刻钟后,斐琛正在调戏打坐,就看见欢欢手里端着一个盘子过来了,上面放着一个一个元宝一样的点心,晶莹剔透还冒着热气。
      “做什么去了,这点心是哪来的,我还从没没见过这样子的东西呢”帮她把盘子放在桌子上。
      “这是饺子,我刚刚向老板借用了下厨房做得,大的是猪肉馅的,小一点的是虾肉的,蘸着这个酱料就可以了”向他展示了一下吃法,把另一双筷子递给了他。
      夹了一个细细品尝。
      “很好吃,在我吃过的东西中是最好吃的,每一个都那么精致,我都不舍得吃掉了”斐琛对欢欢笑了笑。
      欢欢歪着头,手托着下巴正看着吃的津津有味的斐琛。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发尾,语气骄傲的说“那你就多吃点吧”
      “欢欢,你不吃吗”
      “我刚刚吃过了,一边捞一边吃的,热的时候是最好吃的,你现在吃的只能是二等货哦”眨了眨显得俏皮可爱。
      听到她那么说,斐琛觉得这个小姑娘真是可爱呀
      吃完饺子后
      “明天我们就赶往枫林镇,我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到哪里可以添置点女儿家的东西,想要什么告诉我就好了,今天早点睡,明天一早就出发”。
      4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门外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斐大哥,你休息了吗”。
      听见是欢欢的声音,斐琛披上外衣,从床上坐了起来,打开门,看到欢欢抱着自己的被子,披散着头发,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斐琛敢保证,如果她有尾巴的话,肯定已经摇了起来。
      还没等斐琛问明她的来意,欢欢就像只受了惊的小鸟跑进了屋子,爬到了自己的床上,用被子头盖住,弄的斐琛哭笑不得。
      “欢欢,你怎么了”想把小姑娘从被子里喊出来,大半夜的一个小姑娘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想什么话呢。
      “我睡着了,不要理我”声音闷闷的从被子中传来
      “那我去你的房间睡”
      话音刚落,欢欢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想要阻止斐琛离开,起来一看才知道原来他根本没有离开,抱着胸站在自己的眼前。
      “斐大哥,你还在呀,就让我跟你一起睡得好不好吗,我害怕晚上一个人,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喊非礼”
      “孤男寡女怎么好同处一室呢”斐琛无奈的说道
      “我不怕,我相信斐大哥是个君子”
      “这对你的名声不好”
      “不要嘛,求求你了”使劲摇着他的胳膊
      叹了一口气“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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