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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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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火七月,烈日炎炎。
幽幽竹林深处翠绿竹屋的窗口站着一个灰发男子,看着竹叶被骄阳烤卷的叶缘,凌霄皱眉,“天晓出去多久了?”
“回师傅,辰时出去的到现在有五,六个时辰了。”凌竹一边分类药草,一边恭敬的答到。
凌霄的眉头拧成了‘川’字。
“凌霄,我回来拉。”一个蓝衣少女风尘仆仆的跑了进来。她两颊通红,额头上布满了细细的汗珠,一根蓝色的丝带把一把乌亮的齐腰长发齐齐的束在脑后。
“好热啊!”接过凌霄递过来的水,我急急的喝了一口。
竹露,取清晨竹芽之露水再加嫩竹叶汁调兑而成,清香萦绕,真乃解暑佳品。不愧是凌霄研究出来的东西。
凌霄,是,我一直这样叫他。虽然在这个世界里我的确小他n岁,也完全是由他一手抚养长大的,而且这个世界里也存在老幼长少的尊序,但我还是直呼他大名。因为如叫他爸爸实在是太奇怪,而叫他哥哥那真是让他占便宜,要知道在我上辈子去世时,可是与他一般大小哦。所以,从我第一天开始说话便是对他直呼其名。在无数次糖衣玩具炮弹未果的情况下,他也放弃了让我尊称他的想法,任我了。
“凌霄,我今天抓到那个小偷了,他居然敢再偷我一次!”看着在如此火辣的天气里凌霄可以与寒冬媲美的脸色,我坦白从宽。
“然后呢?”危险,平静是暴风雨的前兆。
“当然是抓到他,痛扁一顿,以解心头之恨拉。”想想还真生气。昨天都是那个臭小偷,让我出了好大的丑。在酒店饱餐一顿后,居然发现钱包掉了。这也没什么,主要的是我昨天是和大胖一起吃饭!那小子,圆滚滚的,长的像个猪头。但却天天缠着我不放,我不就是小时候吃了他妈妈几天奶吗?有必要搞的我必须要以身相许吗?我都被他烦死了。所以,昨天本是借吃饭之机给他下最后通牒的;不准再缠着我了,否则后果自负!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反而给他机会上演了一场狗熊救美。现在更是让我头痛了。
“然后呢?”
“没了。”
“没了?”凌霄眯了眯眼睛。完了,已经是愤怒前夕了。果然“我记得你今天可是天刚亮就出门了,啊?在樊楼中午之前就抓到小偷了。请解释一下怎么下午才回来?!”
天!真可怕。被这双灰眸一瞥,我郁闷。大哥,留点隐私给我,好不好?“我跟踪到他家,发现他上有老下有小,妻子也卧病在床,而且似乎病的很严重。。。”唉,强权真可怕。
“所以你就心软了,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将你买的一大堆东西和钱包一起留在了他们门口。对吗?”凌霄无奈的揉揉太阳穴。
“是。”我怯怯的回答,唉,因为这个施舍的问题。我不知道被他训了多少回。“然后我觉得他们住的地方很偏,怕东西被别人拿走了。就一直藏在他们邻居的屋檐下守着。直到他们出来发现了东西才回来。所以迟了。”我适时的低下头。
“你。。。你。。。”凌霄无语。“你不知道敲下门,然后再躲到一边吗?傻傻的等别人发现!真是想的出来,你不知道这么热是会使人中暑的吗?”凌霄几乎要咬牙切齿了,眉头也皱的更紧了。
“现在知道了,今天真的热死我了。”我可怜巴巴的的说道。凌霄吃软不吃硬。
果然,“你去吃饭吧,凌竹专门给你留了饭菜,在厨房里。”凌霄无奈的温和的摸摸我的头。他的袖子里散出的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如划过竹林的清风,清幽爽逸。“唉,晓晓,你心太软了。知不知道,这样会吃很多亏的。灾民,流离失所的人,不幸的人这么多,你怎么救的完?”轻轻口吻的背后是重重的忧伤。
“成千上万对你来说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但是每个数字的后面都是一个人或一家人。他们也是有血有肉,有哭有笑的,是和你,和我,一样的人。虽然我的力量很小也很有限。但是就是这点努力也可以改变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可以让他们度过难关,为什么不作呢?而那些钱我并不像他们那么需要它,为什么不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呢?”我拉着凌霄的手,一字一顿的说道。
前世的我是一个白血病人。如果没有社会上那些好心人的捐款,我一定活不一年那么久。最后的几个月虽然很痛苦,因为几乎每周都要作化疗,但正是那些好心人的祝福和援助,我幸福快乐的走过了最后那段阳光灿烂的日子。有很多人来看我,但他们大多都是默默的在病房门口留下礼物和祝福,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只能通过那些或幼稚或刚健或秀丽的字迹猜想那个给我力量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所以我感谢大家,也更加珍惜人的个体。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而每一次帮助都是可以改变很多东西的,有形的,无形的,它绝对超过你的想象。
“算了,你开心就好。”凌霄灰色的眼睛里风起云涌,摸我脑袋的手越发的轻柔了。“走吧,吃饭去吧。”
“好。”我开心的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凌竹哥哥,你明天去给那家人看病好吗?”
“好的。”凌竹停下手中的活,温和的笑了笑。
凌竹是凌霄的徒弟。在我两岁时出现在我们身边。他出现的很突然,因为没有任何的预兆,仿佛就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但是过程却很自然,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任何存在感的人。他一直都是默默无闻,静静的任劳任怨的完成凌霄布置给他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声响和话语。而且他和我们并不住在一起,因为他是有家的,好象就在我们的邻村。他每天早来晚归。因为和他的接触实在很有限,所以我们一直是熟悉的陌生人。至于为什么也姓凌?我只能说是巧合了。或者凌霄有收同姓人为徒弟的怪癖?毕竟我们经常走南闯北,也没见过他收第二个徒弟。
“吃饭去吧。”凌霄拉着我向厨房走去。
“对了,晓晓,你今天晚上收拾一下,明天我们去云歌。”凌霄把筷子递给我。
“真的?噢!太好了。”那可是古桥驭水,繁华无双的流国天堂啊!当然同时也是流国,就是我现在所生活的这个国家的首都。
“不过,你为什么要去哪啊?”兴奋过后,隐隐的是不安。我和凌霄也会经常出去旅游,林国,流国和一些小的附属国几乎都跑遍了,但是凌霄从来都没提过要去这个被世人誉为“伊莱大陆第一城”的云歌。而且,我小时侯,就是两岁左右,在凌霄认为我没记忆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居然遭到了追杀!而我胳膊上那道浅浅的三厘米左右的伤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看到我受伤,当时凌霄灰色的眼眸瞬间就变成了红色,下手也陡然变重,三下两下,那些黑衣人就肢离破碎了,让人心痉的场面。对于那天的诡异我们俩都闭口不谈。凌霄认为我不知道,所以我就不知道了。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空间。而我很多时候都会隐隐的感觉那些人与那个地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哦,因为有人请我帮忙啊。”和暖的笑容,眼底却一片冰冷。
“是请你治病吗?”谁这么有面子啊?要知道凌霄从来不轻易给人治病,当然除我以外,据我所知道到目前为止次数少于十。
“哦,一个故人。”凌霄淡淡的说道“快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