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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斯科尔夫人牌万能神奇去污剂:轻轻松松,去除污渍!”一进家门,梵妮就迫不及待地从鼓鼓囊囊的书包里拽出一个大袋子,“还有布里博士的祛斑美白霜,你说过它很好用的对吧?还有风雅牌女巫袍的一个经典款,虽然平时你不会穿,但是真的会很好看的,我刚开学的时候路过那家店一眼就看中它了!”
      康维尔夫人挨个看过梵妮送的礼物,露出欣喜而温柔的笑容。
      “我可是省吃俭用了好久呢!“梵妮仰着脸一副小孩子考了满分等待表扬的表情。
      “真是太好了,梵妮。谢谢。”
      史密斯在一边发出不易觉察的轻声冷哼,梵妮笑呵呵地拽出另一个大包:“别急,你的也没少了。我把蜂蜜公爵的新产品都买了,还有你上次吃光了一磅的喷射橘子糖……还有这个!“
      史密斯看着眼前的一张白纸,不明所以。
      “魔法算术纸!看!”梵妮信手涂抹了几个略有点复杂的算式,手一离纸,答案就显现在了算式末端,“这个本来是给学算术占卜的人用的,上次赫敏预习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感觉和麻瓜数学差不多。那些选了这门课的人有好些在用这个,我就买了一张,让赫敏帮我改装了一下。什么公式都有,手写就能算,比计算器方便多了!哎,没魔法的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啊。”
      史密斯听到最后一句时脸色阴了一下,他简单地道了句谢接过包裹。梵妮有点奇怪于史密斯冷淡的反应——说起来,在车站表现出了第一波惊喜之后史密斯就一直有点不冷不热的,路上她为自己惊心动魄的故事做铺垫时他也不像以前那样很配合地被吊着胃口问东问西,只是偶尔接一句“那是什么”。
      “你不是喜欢数学么,虽然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那种鬼东西……给你省点劲儿。”梵妮把恢复成一片空白的纸递过去。
      “投机取巧。”
      “不喜欢就算了,难道我还求着你收下?”听见史密斯这么评价自己花大力气弄来的礼物,梵妮皱眉,“不要我就丢掉它,反正我也不会选算术占卜。像个男孩一样痛快点行吗?要?还是不要?”
      有一瞬间史密斯好像想发火,但他默不作声地接过那张纸和梵妮递来的包裹,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康维尔夫人显得有点不知所措,喊了史密斯几声无果后,她便先把梵妮的东西和她本人在房间里安置好,连劝带安慰让梵妮重新愉悦起来,然后去搞定另一个小鬼。
      房间有几个月没人住过了,但还是非常干净,梵妮猜是不是有自己带回来的去污剂的功劳。
      可以想象还是个豆丁的梵妮会有多么难缠,对于在梵妮压根不记得的岁月里累计应付过她两年以上的贝拉康维尔来说对付两个已经懂点事了的小鬼自然不成问题。于是晚饭时小屋里的气氛又恢复了和其他假期一样的和谐。
      只是史密斯还是不如以往配合梵妮的“故事会”,这让梵妮在接下来的假期里多少有点不爽。

      这个假期二层小楼难得的热闹,史密斯加入了学校乐队,他的音乐才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随和的性格也为他赢得了良好的人缘。学校乐队里的几个相对固定的组合每周末都要轮流到附近的教堂进行表演,每两三天这里都会有此起彼伏的各种音乐声和歌声传出。
      歌声的主人多半是艾米巴特勒,史密斯的团队里的歌手。她有着柔软的金色卷发,鼻子嘴巴肤色哪儿都是典型的白种人,刘海下却安了双不搭调的黑眼睛,据说她只有这一个地方长得像她的吉普赛人母亲。当然,血统不纯并不影响她的虔诚,跟着教徒父亲长大的她一展歌喉连梵妮这样没心没肺的货也能感觉到心存信仰时那种宁静坚定的力量。
      总之,艾米文静、内敛、心存信仰,是和梵妮完全相反的类型。两人除了性别相同外唯一共同点也许就是都有个不着调的妈,一个丢下三岁大的女儿跑到森林找幽灵一去不复返,一个月子没坐完就上了条船不知踪影。艾米四五年也见不着她一次,提到她时也不见表情有什么变化。
      不过火辣辣的吉普赛血液在艾米身上还是有所体现的,比如她年方十四便勾搭上了一个率性奔放的——“前”——不良少年乔伊贝拉克瓦。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班长帮扶落后学生把自己搭进去的故事。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乔伊半年内可谓改头换面,操行成绩有直追优等生史密斯的势头。梵妮对“为爱改变自己”的论调不怎么感冒,乔伊的“进步”让她隐隐有种“伙伴被同化”的惋惜感,但见乔伊那满脸生辉的样子,她也会出个主意搭个桥什么的。艾米的宗教信仰不可动摇,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她正节节败退。
      此外还有十一岁的道格拉斯格林,全队年龄最小,弹得一手好吉他。性格内向又好脾气的他被送了个小狗(Douglas读音近dog)的外号,这还是从以前欺负他的几个家伙那儿沿用的,自从和乔伊交上朋友后他再没有过此类麻烦了。梵妮时不时就拉他教自己弹两曲。
      年纪倒数第二的史密斯则是队长,梵妮得知这点时还是挺诧异的,她是真没看出来这个跟了自己好几年一直被自己罩着的“小弟”还有领导才能。教堂里没钢琴,但表演用的歌曲大都是史密斯自创或改编的,梵妮嘴上不留情,心里挺佩服,有些歌真是蛮好听的。
      渐渐混熟了,梵妮有时也会凑个热闹。
      “……愿尊贵、荣耀、权力和能力,都归□□。愿万事,万物,万国和万邦,敬拜神羔羊……”
      一曲歌毕,掌声四起。史密斯显然人气颇高,“史密斯的妹妹”跟着沾光,梵妮的声音还是不错的,找调记词也快,几人赞不绝口,乔伊还说要让艾米失业一周,由梵妮上。
      “那还是算了,比起教堂里边的舞台还是教堂屋顶更适合我。”梵妮笑笑,“要是你们想把礼拜变得更刺激或者干脆端掉我倒是可以帮忙——呃,抱歉,无意冒犯,艾米。”艾米一听面露不豫之色,梵妮自知说错话忙赔礼,“我不会那样做的,说说而已。”
      “不过你还挺有经验的,对吧?”乔伊脸上总挂着招牌笑容,但和洛哈特那个草包不同,乔伊的笑容给梵妮爽朗的感觉。
      “这个嘛,年纪小不懂事。”现在也没大多少的某人一摊手。
      “我一直觉得这儿太无聊了,别跑那么远去上什么霍格沃茨学校了,转来我们学校怎么样?我保证会让你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乔伊在艾米不满的目光下故作潇洒地捋着头发。
      梵妮知道史密斯一直告诉自己的朋友们她不肯读就近的综合制中学,一定要跑到外地的霍格沃茨中学上学,因为觉得“离家太近没意思”。这个解释很有她的风格,所以她在鄙视了一下史密斯寒碜的谎话和对她智商的贬低——成绩差的没办法才去上综合制中学好吗?——之后顺水推舟了。让她意见比较大的是史密斯“哥哥”的身份,不就大她半年吗?这货以前还是她照看的呢。
      对乔伊的建议梵妮当然是打个哈哈过去,好学生艾米则对有故态复萌苗头的前不良少年乔伊进行了一番品德教育。
      练习已近尾声,话题逐渐进展到梵妮最喜欢的部分。在知道梵妮对自己在孤儿院的生活完全不避讳之后乔伊总乐于从她这儿找“灵感”和“过去的感觉”,尽管是人都知道有了艾米这道温柔的紧箍咒他肯定做不了什么。
      “……埃文夫人大概又打算把我饿死算了,事实上通常她给的食物也只够让三分之二比较身强力壮的孩子吃个半饱,而且还都是些难吃到让人宁愿饿死的东西。就算不为了自己,为了那十多个挨饿的小家伙,我也得自救,对不对?”
      “太对了,所以你做了什么呢?”道格非常配合地问,他现在已经基本取代了史密斯本来的位置。
      “老办法,圣玛丽的桦木路刚开了家曲奇店。”梵妮眨眨眼,“冷却台离后门还是挺近的,不过这次我们可是遇到了大麻……”
      “你们?这次你还带了同伙儿?”乔伊挑眉。
      “唔……当然啦。我没告诉你们吗?我的‘哥哥’当年可是我的得力助手……”
      “这儿和你那镇子可是离得不近啊,他跑到那儿干嘛?在你被……到这里之前你们就认识?”
      “诶?”梵妮给问愣了,转头看向史密斯,发现他脸色红白夹杂,表情尴尬之极。
      “呃,他怎么告诉你们的?关于我怎么被收养的这件事?”连乔伊都没好意思说出的词,梵妮本人倒是满不在乎地直接用上了。
      “不是……”连乔伊都感觉到了气氛的尴尬,但他顿了顿还是说下去,“不是康维尔夫人偶然间遇到了套出孤儿院的你,留下你吃了顿午饭,之后征求了史密斯的意见决定收养你嘛?”
      “这……”太扯了!我那么像是一顿饭就能搞定的小破孩吗?好吧类似的事儿确实发生过,但如果主角是康维尔夫人的话大概进展不会这么顺利……
      不过……“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啦。”梵妮转转眼珠开始做自己最擅长的事,“不过难道你以为我会只从那鬼地方出来一次?早在七岁的时候我就比他妈还熟悉他了,那次我溜进你家院子里偷樱桃吃,对吧?”
      梵妮递过去一个史密斯肯定看得明白的眼神,在那几年里他们就是这么配合着气炸埃文夫人和欧洛兹科一伙,或者一唱一和编瞎话。
      史密斯犹豫了一下。“对……我们还打了一架。”
      “不对,是我把你揍了一顿。”梵妮拨拉了一下头发,“就你那小身板儿。嗨,总之之后就是个好男孩被坏女孩带坏的故事了,不过总共也就那么三两次找找刺激而已,这家伙对我说教的时候比帮我的时候多十倍。后来我听烦了,就决定改道暂且做个好人。然后嘛,我就被康维尔夫人捡到了。”
      “哦……”乔伊点头拖长音,几人看着史密斯的目光都意味深长起来。
      “看样子康维尔夫人的确是你妈妈了,你知道,法律上?(mother-in-law英语中有婆婆的意思,调侃史密斯和梵妮……)”
      这下史密斯是彻底的红脸了,面皮白净的他把这点体现得很明显。梵妮就算没听懂看这反应也弄明白了,她倒是大大方方的:“法律上嘛,康维尔夫人早就是我妈妈了。我可不像某些人,玫瑰花儿开正红,多么美的小树丛,嘿嘿。”
      艾米和乔伊的脸一下变得赤红,乔伊倒还带着两分笑意三分得意。前两个月艾米生日当晚乔伊带着玫瑰埋伏在她回家路上,花前月下气氛刚刚好,两人在艾米的半推半就中终于让乔伊尝了点儿甜头。计划还是梵妮推荐的,她没理由错过这场好戏。
      于是关于“客从何处来”的问题就这么被顺利地岔过了。

      “话说你干嘛撒那种没必要没水平的谎啊?难道学校里规定了‘禁止孤儿院出身者入学’?还是这地方有什么传统?我看不像啊。”书房里梵妮漫不经心地咬着糖羽毛笔,“两句话就拆的穿,你真是不长进。亏得我反应快吧。”
      在另一张书桌边忙碌的史密斯没回话,阴沉着脸划掉刚打的草稿。
      “这些东西看起来真够可怕的,不就随便说了两句,你至于这么爱面子吗?”梵妮凑过去看看,“放着那么好的东西不用硬要笔算,真像你干的事。”
      “你管不着。”回话的语气冲得有些不像史密斯。
      “是是,反正不关我事。”梵妮又坐回去看着自己乱七八糟的捕猎女巫论文,“你怎么一点都不怀念以前那些好玩的事?在麻瓜中学里过着那种无聊的生活,要是我啊……”
      梵妮是真心这么想的,她无法想象自己中规中矩待在一所中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老实实坐教室的样子。她上过好几所小学,闯过好几所中学,统一的印象是只有混蛋和呆子会待在那种地方。教室里走廊上全贴着傻兮兮的学生画的画作或者手抄报,要不就是爱因斯坦牛顿诺贝尔的像,告诫大家循规蹈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什么的将来要做那样的人。
      梵妮从没有那样规划自己人生的打算,听话的呆子她懒得理会,不听话的混蛋热爱扎堆找她的麻烦。
      随口说说的感慨,却让史密斯一下子爆发了。
      “早就把学校炸了?是啊,那你为什么不回你的霍格沃茨去?”
      “你知道霍格沃茨不安排暑假住宿。”梵妮不急不躁,“再说要是我暑假不回来,可没人给你们带礼物了。那可是没门路就买不到……”
      梵妮住嘴了,因为史密斯把一小堆很眼熟的羊皮纸的碎片扔在了她面前,其中一片上还写着“送给傻瓜史密斯”。抬眼时她见史密斯眼中喷射着怒火,变得完全不像他——说真的,即使是当年被人连暴打带侮辱的时候梵妮也没见他这么愤怒过。
      “你以为谁想要这些破玩意儿?吱哇乱叫的猫头鹰,飞来飞去的黏糊糊的糖,还有你自以为了不起的夸夸其谈!我真是受够了!少在那儿摆出一副施舍的嘴脸,你以为你是凭什么才能买这些鬼东西?!”
      “我可没施舍!谁会花那么大工夫去做什么施舍?你以为我是艾米还是什么好心的教堂义工,用自己的生活费买东西送人?”梵妮到底也不是这么容易给吓住的,她站起来一把抓住那些碎纸片让它们在手里变成了粉,“我说了不想要就别要,我有什么必要讨好你?你当你是谁?”
      “少拿你那些把戏来吓唬我!”粉末在眼前飘过,史密斯怔了一下,怒气更甚,“你的生活费!哪一个便士是你挣的?你以为妈妈有多少钱让你糟蹋?”
      他把一本书摔到梵妮面前,梵妮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书页泛黄,封面背面史密斯本森的名字上方有一个名字被用两道黑杠划去,这表示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永远也穿不上几次的袍子,乱七八糟的糖和一张破纸!你知道这堆鬼东西花掉了我和妈妈两个月的伙食费吗?我们省吃俭用给你在那个鬼地方撑面子!”
      “等等,你是说家里其实没什么钱?没人告诉过……”
      “妈妈不让说,她不想你有心理负担。”史密斯吸了口气,也许他对自己盛怒之下的口不择言有点懊恼,但攻击的愿望前所未有地占据了他的意识,“你不是一直很了不起吗?别人念头转完你就知道怎么应付,偏偏在这你就什么也感觉不到?我们生活在同一所房子里,二手课本一直摆在我桌子上,妈妈的衣服只有那么几件,你却根本没注意到?
      “我是真的没有,要不然……你知道我总是很粗……”梵妮不知该说什么,也没了发怒的底气。
      “不,你不粗心。”史密斯冷漠地说,“只要你想,你什么都能发现。你只是不关心,我们过得怎样根本不关你的事,只要在假期还有人给你做好吃的,有地方睡觉,有人听你那些夸夸其谈就够了。只要有了这些,就算我和妈妈去做乞丐也不关你的事。”
      “我不是这样想的!我是真的关心你们!要不然……”史密斯的话很重,可梵妮也想不到什么“要不然”可以反驳。“要不然我也不会一到假期就回来”?“要不然我也不会给你们买礼物”?这些话太可笑了。
      “那真是太感谢了,真是天大的恩赐,女巫小姐。”
      “我不是那……”
      “你就是那意思!听听你说的什么话吧,‘真是无聊的活动’‘在麻瓜中学里过着那种无聊的生活’,你对我们这些——你们叫什么来着?——麻瓜根本不屑一顾!从前就是这样,仗着那些会发光的小计俩对我呼来喝去,进了那怪物学校之后你就连……”
      “你说我是怪物?”梵妮看着史密斯,她曾经以为就算全世界都这么说,眼前这个总是温和有礼的男孩也会毫不动摇地和她站在一边。
      史密斯没吭声,他在那双褐蓝色杏眼的目光下垂下眼坐回书桌前。这是每次的争吵后休战的标志,梵妮作为占了上风的人不会不依不饶,而史密斯总是那个主动停火过后又去赔礼的人。
      但这次不一样。
      “我的确从来都没注意到,这是我的错;礼物不喜欢毁了也没事,反正送你了就是你的;说麻瓜生活无聊是我说错了话,我道歉。但是……“梵妮盯着背对她的史密斯的后脖子,“喜欢米里安是你说的,让她在屋子里随便飞是你和康维尔夫人都同意的,那时你并没有说她很吵。我讲那些故事的时候你也总是一直在问‘后来怎样’‘然后呢’,在你练琴或者像这个假期一样不爱听的时候我有硬拉着要你听吗?对你呼来喝去?是谁自己找上我的?去偷面包的时候你怎么没觉得我是怪物?!”
      “对!我永远都是碍手碍脚的那个!可至少我不会不知廉耻地向人炫耀自己来自孤儿院、整天偷东西打架!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吗?他们只不过是没直说而已,你以为正常人会喜欢流氓和小偷?他们当你是个神经病!”
      “他们怎么想我比你看得清!至少我不会为了交朋友撒谎!”
      “你向谁没撒过谎?只不过你只会为了自己撒而已!因为你只会想着自己!”
      “我好几次救过你的命!”
      “如果不是你像个疯子一样和他们硬顶,我怎么会需要人去救?你注意到没人愿意接近你吗?只有我愿意和你站在一边、我支持你!换来的就是一次次差点被打死、差点被退学、留级、被警察局警告、被别人孤立、还有你没完没了的发号施令!好不容易有了可以远离你的机会,你却又出现在我家里,害得我又过着和在孤儿院一样的生活!如果可以不再被你拖累,我宁愿什么都不要!!”
      两人站在书房中间,因为梵妮已经开始蹿个子,她现在比史密斯还要高一点,和史密斯面对面喘着粗气互相瞪着。血液在梵妮的太阳穴里跳动,下一秒她就会把自己——曾经的——好友扔到房间另一头然后掐断他的脖子。
      然后柔和的乐声响起,充溢了火气正浓的房间。声源在史密斯的口袋里,那只怀表是梵妮去年给他送的生日礼物,可以在任意钟点让任意你喜欢的音乐响起,梵妮硬要他换掉那只只会发出单调电子音的闹钟。
      很容易就可以听出来现在响着的乐音是史密斯弹奏,梵妮录制。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是史密斯最喜欢的曲子,即便他早已经可以弹奏比这难得多的乐曲了,他还是会每天弹一两遍,梵妮对他对每个细节的处理像对自己的掌纹一样熟悉。
      直到一曲将尽,才有人动弹。史密斯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梵妮听见他有意弄得乒乓作响,收拾完东西后出门时有咣当一声把门甩上,大约是想表达自己仍气得不行的意思。
      过了一会,梵妮也离开了这栋房子,当然,她并没摔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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