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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地榜池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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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清歌换上一身男装打扮在刘家村老大娘的帮助下藏在里正运往暮云城的贩卖的一车芥蓝草中逃过所有人的耳目进入暮云城,这次马车直接拉往了医王谷药堂后门那边的巷子里,趁着车夫进去找管事的一会儿时间,清歌背着自己的包袱偷偷的从草堆中爬了出来。
这条巷子前天她刚刚来过,没想到会这么快以这种偷偷摸摸的方式再次来到这个地方,清歌心里感慨。由于时间很晚了,巷子里基本上没什么人,清歌从爬出来之后淡定的拍拍身上的草,整了整衣衫,轻松自若的离开,临走之前还不忘将马车上的草堆重新埋好。
清歌慢慢悠悠的在街上走着,一身不甚合身的粗布短打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经过伪装的面部五官没有那么明显的美,但是皮肤白净,整个人看起来很文雅,像一个长像还可以,家境富裕读过几年书的乡下富户之子。
虽然清歌的五官还是很秀气,但是由于整个人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气,倒是没有人怀疑她女扮男装。
清歌走的很慢,基本上是这儿看看,那儿看看,什么都很好奇的样子,但是这个样子又是最不惹人怀疑的,因为所有的暮云城居民和商贩都了解,司空见惯,乡下人进了大地方可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嘛!
慢慢悠悠的磨蹭了半天,终于发现了开在街角的小客栈,客栈虽小却干净整洁,小二哥一见有客人来立马就热情的上来招呼,清歌随意一瞥,这间客栈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人的穿着很普通,也是,哪个有钱人会来住这种小客栈。
走近柜台,对着精明的掌柜的压低了声音要了一间中等的客房,她自认为外表伪装的还算可以,但是一说话就露馅了,还以为掌柜的会奇怪,疑惑,好奇,谁知道那掌柜的头都没抬,毫不在意的说:“每天十五个铜币。”
清歌倒是愣了一下,没想到掌柜的会是这种反应,转念一想,掌柜的在十大名城之一的暮云城开店,什么形形色色的人没见过,是她太大惊小怪了。
交了三天的房钱,清歌接过掌柜的递过的房牌号在举着油灯的小二哥的带领下走上二楼,到了房间之后清歌一边观察房间一边吩咐小二哥送点饭菜和茶水上来。
干活麻利的小二哥用举着的油灯点亮桌上的烛台,原本显得有些昏暗的房间一下子就亮起来了,答道:“好嘞,客官您稍等。”
关上房门,清歌解下包袱放到床上,走到窗边打开一点向外看去,能看到从早到晚都这么热闹的街市渐渐亮起灯光,由远及近,由少变多,甚至新来的好多商贩在道路两边开始摆摊,在摊位上挂起灯笼一眼看过去,整条街道都变成了灯海。这就是暮云城的夜市吧,还真是个繁华热闹的城市。
望着窗外的风景发了一会儿呆,直到门外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这才关上窗,隔绝这盛世喧嚣,小二哥就送来了热腾腾的饭菜,还有一壶滚烫的茶水,又送上一个小小的香囊,恭敬地说道:“客人,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小二哥微弓着腰,不过分卑躬屈膝又能让人感觉到受重视的感觉,态度恭敬,言语真诚,不因为清歌的穿着朴素就有所轻怠,这一点实在是让清歌心生好感,于是笑着问道:“小二哥,我是第一次来暮云城,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好玩热闹的的地方吗?”
小二哥估计也是见多了女扮男装的客人,这会儿听到清歌轻柔的声音倒是一点都不惊奇,只是眼前的这位姑娘实在是不像魂术师或者武者,就不好推荐那些有奇景的地方了,例如靠近暮云山脉的那些地方,一年四季都有美不胜收的奇景,可是奇景通常代表偏僻和危险,这位姑娘孤身一人真的是很冒险啊,
“客人来的可真是巧,最近我们暮云城要举办百花会,而且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学堂结业考试,来的人比往常多了好多。我们暮云城的夜市也是很有名的,天下美食,各地风味,应有尽有。只有客人您不知道的,没有您找不到的。”
“百花会?”
“是啊是啊。”小二哥挺起胸膛,一副自豪的样子,“百花会举办于每年的六月份,由十大名城轮流举办,评赏天下名花,今年正好轮到暮云城,又有少城主成功进阶,正式名列地榜百名内,可不是轰动天下的大事嘛!少城主可真是厉害啊,不愧是咱们池城主的儿子,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
出身好,十大名城之一的暮云城城主之子;天赋好,这才几岁就成功进入地榜;长得好,少城主风流倜傥,长相英俊,可是全暮云城女人心中的完美男人,是未嫁少女心中最想嫁的男人,暮云城的少主就是出色!
清歌知道暮云城的少城主就是池竟,也知道池竟应该很厉害,不过这个地榜到底什么,好奇的看着小二哥,“那这个地榜是怎么回事?”
小二哥听过往的客商讲过很多,也听说书的人讲过很多,在暮云城这样的大城市你不去主动打听也会知道很多事情的,说起他最憧憬的少城主,话匣子都关不上了,“客官,这地榜说起来可就厉害了,上得了地榜的人,那无一不是天纵奇才!”
“地榜是由神殿负责评选测定的年轻一辈中最优秀,最具潜力的一百人的名单,不管你是哪一国哪一族,是魂是武,是男是女,只要通过评定进入地榜,就说明前途不可限量啊,妥妥的天榜候选人啊。进入地榜的首要条件就是年龄不得超过三十岁,而且实力要在天阶之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突破天阶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年。”
按照元武大陆人均一百五十岁的寿命来看,三十岁只是刚刚成年的年纪,实力在天阶以上的人也有很多,两个条件加起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不过也有道理,要变得强大就得在有限的时间里抓紧修炼,成年之前的人天赋资质根骨最佳,如果这个时候都不修炼到天阶,那之后也就不用有太大的指望了。
再说第三个要求更是严苛,地阶和天阶之间的界限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跨越的,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突破,要么是基础不够,要么就只是缺少一个顿悟的机缘,就卡在那儿,能在三年之内突破的人要么是根基很稳,水到渠成,要么就是有大机缘者,运气很好,这个地榜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进的。
“就是说啊!”小二哥一脸的赞同,一副遇到知己的样子,清歌这才反应过来她居然把心里想的最后一句话说了出来。
“咱们池城主是什么样的人物,池少主那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说起来,咱们少主也就比瑶光宗卫少主差一点点,要是再在玄天星辰祭比试上获胜,那肯定就能名扬大陆了。自从池城主上任以来,咱们暮云城是越来越好了……”
小二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讲述着对少主和城主的敬仰之情,讲到高兴处更是手舞足蹈,唾沫横飞,激动的不能自己,完全忘了面前的客人。
情歌听的是目瞪口呆,看不出来池竟在暮云城竟然这么受欢迎,一举一动皆备受瞩目,就连一个店小二都知道池竟十二岁生辰的时候说出的豪言壮语。
“客人,实在不好意思啊,小人太激动了,没有打扰您吧?”小二终于讲完了,还颇有些意犹未尽,不住的鞠躬红着脸不好意思的道歉。
“没事没事。”清歌笑着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在意,她看这个小二年纪不大,也不过十五六的年纪,还是个孩子呢,何况是他一直憧憬敬仰的人进入地榜这么大的喜事,心情激动也是应该的。
“那客人您先休息吧,如果需要什么的话您吩咐就好了。”
耽搁了些时候,饭菜也都凉了,已经饿了一天的清歌丝毫不在意,端起饭碗风卷残云般的吃完所有的饭菜,连一粒米都没有剩下,捧着温度正好的茶小口地抿着,心里盘算着将来的计划。
她对孟修和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穆婆婆也没有告知她孟修和在帝都的地址,她要怎么找到阿和,暮云城少主池竟和阿和是挚交好友,感情深厚,他知不知道阿和的身世呢?能不能信任他把这个东西的事情告诉他请他帮忙?
又一想,池竟这个人她也只是见过几面而已,这个人怎么样实在是不好说,这东西事关重大,穆婆婆也说了一旦把池竟卷进来就算是池城主也护不了他,强大如池非凡城主也对抗不了那个势力,她还是不要给人家添麻烦了。
从袖子里拿出一张大陆地图,平整的铺开在桌子上,这是她在一家书店里买到的,虽然不是十分详尽,但是大陆的山脉走向,河流分布还是很清楚的。看着地图琢磨了半天,从暮云城位于暮云山脉南端,与帝都相距千里,中间有绵延千里纵贯南北的暮云山脉,以她的本事自然不可能在暮云山脉中走。
暮云山脉以东是广阔的平原,但是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河道,水运也是极为便利的,但是在船上一旦被那些人发现她,就真的是无路可逃了,但是走陆路的话恐怕一个月都到不了帝都,这东西在自己身上的时间越长越不安全。
清歌斟酌一番还是决定从水路走,从暮云城码头坐船北上经过碧陵城,幽昙城,可以直接到达离帝都最近的第一大城枫雪城,再从枫雪城走陆路到帝都。
清歌躺在床上翻过来翻过去,心中充满对未来的迷茫,一直在想,如果到了帝都她该以什么态度对自己的家人呢?他们又会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她?虽说这么些年她对家族家人所有的期待早就在一天天的怨恨失望中消失殆尽,可是血浓于水,真想到了要回家,心中还是有些忐忑。
又想到了跟孟婆婆相处的安静平和的日子,那些时候她的心里是真的很高兴,如果不是阿衍把她从柏家的别院中救出来,她恐怕早就死了,还有孟婆婆静心的照顾和安慰,让她能安心在石溪村住下来。能够遇见阿衍和孟婆婆是她的福气,可是孟婆婆那么好的人……
她一直以为阿和是孟婆婆的孙子,可是现在看来并不是,孟婆婆可能只是阿和家的下人,孟婆婆,阿和,孟修和?神武帝国的世家中有姓孟的吗?可是阿和是孟家最后的子嗣,那就是说孟家被灭门。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就是有所图谋,那些人所图谋的就是孟婆婆交给她的那个东西吧。
裹在被子里面思虑万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当猛然间惊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去摸她昨晚放在被子里面的包袱,摸到那个那个东西这才放下心来,坐起身来揭开床幔一看,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房间里面亮堂堂的。
穿好衣服后看到床边上立着一个屏风,后面似乎还有个小隔间,绕过去一看,空间并不大,差不多能容纳五个人左右的大小,靠着墙有一个高几,高几上面摆着一个木盆,紧挨着墙的盆壁最上面有一个二指粗的小孔,墙上还有一个绳子,刚好垂到木盆的高度。
清歌试着拉了一下绳子,盆壁上的那个小孔“哗哗”的流出了水,水满到木盆的三分之二就自动停止了。清歌伸出手在水里试了一下,居然还是温水,顿时瞪大了眼睛,心里惊叹,好厉害,好方便啊!
洗漱完之后,清歌背着自己的包袱出了门,她打算出门看看情况,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追踪到她,这东西放在客栈离总归是不放心,还是随身带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