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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这么祸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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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穿书
胡古月是只工科狗,写文的工科狗。
在他开始买稿纸挤钢笔、准备挥毫人生第一篇大作时,人家敲键盘上已经能半小时三千字了。
当然,这只是个开头。
也是个征兆。
要说年轻人有点儿野心是好事,不都说不想吃天鹅肉的□□不是好□□么,古月同学潜心打磨文字,历时三年,终于写成了一篇文,并被宿舍基友夸赞为纵观古今、以小见大、颇具时代感的好书。
然而这并未有什么X用。
就是这样一本惊天动地的好书,发了第一章,就光荣的给封了,理由:敏感题材,锁文查封。
坚强的古月并没有被打倒,励精图治,又出炉了一本儿,好在他吸取上回的教训,学乖了,改走男作家常写的玄幻线,打算过过孩童时的英雄瘾。
然而这依旧没什么X用。
即便不是大神的玄幻码字君,随随便便都能敲几万字出来,日更不解释,双更不困难,洒洒水啦~光是凭这一条,胡古月就成功躺枪,向来习惯慢工出细活的胡蜗牛,怎么可能噼噼啪啪,打字如飞?
他被挫败了,推推眼镜,收起钢笔墨水,滚回图书馆专研学术。
同系的妹子看不过去,好心来帮他,“哎呀,实在不行挑点热门的写,读者来的快。”
“那现在热门的是那种题材?”胡古月卷起图纸,虚心问道。
“现在腐女多,耽美什么的,比较热。”妹子诚实回答。
哦,耽美,那是什么?
好心的妹子一语道破真相,发誓要把胡古月拉入腐门,期待他节操扫地为路人。
妹子小看的他,即便是耽美,他都能写出正儿八经的范儿。
古月的第一篇耽美是这么个情节:江南大少爷白濂之是个纨绔,某日识得一琴师普洱,两人结为好友知己,正巧某日白濂之要北上做生意,顺带就捎上普洱同行,两人遨游山水,不亦乐乎......
“打住!”学妹忍不住叫停,“你写的什么啊,我都要无语凝噎了。”
“那敢问,该如何改?”古月不懂就问,认真咨询资深腐女。妹子得意洋洋,大有指点江山之意:“你看,主角一个是茶一个叫白莲花,读者会不会觉得雷?”
胡古月沉默,才不是白莲花,妹子耳朵不好,肯定没听清。
“再说,你那情节太平淡了,写文要的就是冲突,冲突懂不懂!结识至少要在青楼里好吗?!北上做生意要遇到劫道的好吗?!主角们要虐心虐身ok?”
胡古月听得一愣一愣的,幡然醒悟过来,原来是这么个套路。
犒劳过师妹,胡古月窝回宿舍,打开电脑,敲出一条大纲来,等到梳理完主要情节,已近凌晨,
舍友个个睡的打鼾。他再次检查遍文稿,合上笔记本,摘掉眼睛,起身伸个懒腰。
站起的瞬间,重心骤然偏移,胡古月只见眼前一团乌黑,天旋地转,椅子翻倒砸出“砰”的巨响,再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笔记本的待机灯光一闪一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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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姨是水乡楼的二妈妈,负责照看姑娘公子们的饮食起居,具体工作就是偶尔抓个贪嘴吃瓜子的小孽障、提防嗜睡长肉的小懒骨,惩罚跳窗逃跑的小混蛋。
水乡楼里最爱吃的是花魁红袖,最爱睡的是琴师普洱,最好逃跑的是上月新买进来的玉枚。
对付这三人,秋姨自有办法。
每日先要来的是普洱的卧房,秋姨一脚踢开木制大门,亮开嗓门怒吼:“懒骨头你睡死了!”
只听室内“咕咚”一声好大的动静,紧接着是“嘶——”的抽气,秋姨快步冲入房中,那懒虫普洱已经倒插葱式仰倒榻下,撑着胳膊还试图爬起来,满脸痛楚显然摔得不轻。
“小祖宗唉,摔坏了我可陪不起!”秋姨拍头哎呦嚎了半句,上前就要扶他起身,谁知刚碰着普洱,那小子居然大惊失色,眼睛都要等成死鱼样。
不会吧,虽说街头杀猪的屠户的儿子被猪踹了一脚就踹傻了,可咱们楼的玉枚两天跳了三回楼也没见出个问题,普洱就是跌个床还真撞坏了脑袋?
“我的小祖宗,快坐好,让秋姨瞧瞧摔伤了没?”
“......”
这是啥情况。
胡古月脑子都是晕的,就在刚才他还觉得床怎么是从来没有的软啊,气味是从来没有的好闻啊,就听耳边天雷滚滚,且那天雷还在骂他,他稍稍翻了个身,没想到就摔下来了。
他应该在乱七八糟的宿舍,那些损友邋里邋遢垃圾丢得到处都是,墙上糊的要么是前凸后翘的图,要么是元素周期表,而这里......!
颜色颇为艳丽的帐幔垂在视线的每个角落,绣荷花的长条枕头,柔软的锦被、稀奇古怪的香味,
还有......胡古月低头一看,自己的睡衣变成白绸缎似得料子,而披在肩膀上的黑色玩意儿是头发吗!!
“普洱,你还好吧?”秋姨瞧他一会儿拉身上的衣裳,一会儿扯一节头发,甚至狠狠拍自己的脸,越看越心惊。就在她喊出那二字时,眼前的人蓦地抬起眼,盯住她,惊讶道:“你喊我,什么?”
“普洱啊,你不会真的摔傻了吧?”
X的。
向来好脾气不骂人的胡古月,压着声音喷了句粗话。
“那敢问,这里是不是叫水乡楼?”胡古月忍住脾气,“你是不是秋妈妈?”
“阿弥陀佛,还没傻,你都讲对了。”秋姨抹了把汗,用被子捂住普洱,“你还是再睡儿,可别再吓妈妈哦。”
古月用被子裹好自己,仔细思考起人生。
于是乎,他穿越了,还穿在自己刚写个大纲的,耽美文里。
多么,神奇。
胡古月颓圮了半小时,不过很快就开始劝自己振作,不就是穿越么,他都是书的原作者,还怕个甚!
起身走到窗前,扶着略有薄灰的窗棂,俯瞰楼外热闹的大街。
在他的基本设定中,水乡楼就坐落在扬州秦淮河畔,就是杜牧之十年一觉扬州梦的旖旎江南,不过理工科出身的他没空研究历史,偷了个懒,架空了一个朝代,只是沿用古地名。
他说服自己就是那个倒霉的小倌普洱,然后回忆了一遍他接下来的剧情,仔仔细细地回想,发现真是......惨不忍睹。
按照师妹提供的灵感,大纲如下改进:普洱五岁丧父失母,被叔婶卖到青楼,因为生父是宫廷琴师,所以楼里的妈妈有意把他培养成个弹琴的,算是在小的时候拉高下人气,赚点外快。
等到普洱十六岁,琴练的极好了,卖艺生涯也就顺理结束,进入卖|身阶段。
摊开现在属于自己的双手,修长白皙的五指秀气非常。他踱步走到铜镜前,探头往里一瞟,顿时满头都是黑线,果然,应该把主角设计的平凡点的,现在这张脸,比起他学校所谓校草,简直是以细菌分裂的速度飙升翻倍,忒不像人了。
尽管稍有稚气,却是能看见骨骼五官的走向,绝对的祸国殃民的种。
难怪会被江南的阔少爷瞧上,这种设定真是又老套又俗气,普洱扶额,当时写的真没觉得。
根据剧情,江南的少爷成功拍下普洱的□□夜,这孩子受妈妈的洗脑严重,就忍辱负重的从了。
唉,从了......
普洱唉声叹气,他怎么可能从了个男的,这戏一开始就演不下去,后头的更别谈。
都是师妹的馊主意,说啥开头几回必须有料,最好滚一次那啥,当时他就说不会写,师妹打着担保说,交给她就好。
不过都到这地步,再烦躁都是无用,演算复杂的各种刁蛮课业他都挺过来了,还怕小小难题!现在的普洱可是内涵有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知识好青年!
普洱在窗台上画着逻辑图,第一步,当然是逃跑。
他是个严重逻辑控,然而又是只带点浪漫色彩双鱼,写着计划表,心里不免幻想,古代就是好,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实在混不下去了,大不了就隐居山林,学陶潜种种菊花,没事到东村打瓶醋,到西村打碗酱油,再没事研究几本古籍,保不准还能穿回去。
不过遗憾还是有的,早知道会穿越到不如读个古文学专业,也比空有满肚子公式要好,难道要计算楼房的高度然后算出自由落体速度,看看落到哪儿会摔残,哪儿会摔嗝屁?
现在普洱所处的房间有张书桌,他拉开抽屉发现里面尽是些琴谱,还有各种各样的簪子,挑了几根比较锋利的放在袖中,又惊喜的发现几张银票,有钱就是好啊,他喜滋滋藏好,继续搜寻,确
定没啥有价值的后,开始勘察地形。
可惜的是他的房间在水乡楼的三层,貌似古代建筑并不遵守三米一层的惯例,从上面看下去觉得好高啊,普洱缩回脑袋,看来还是要下楼侦查。
就在他思索靠什么借口下楼时,房门被敲响,秋姨大大咧咧走了进来,见他衣衫不整,皱起眉头,“还不去梳洗,今天是最后一回弹琴了,昨儿不是挺积极的吗?”
普洱“哦”了一声,突然意识到对方话里的意思,大惊道:“怎么今天是最后一回?”
秋姨眉头拧地更深,走近探了探他的额头,“没烧啊,你脑子真没事?”推着他坐到桌前梳头,帮他从外间抱来古琴,催促道:“明天就要接客了,还不快着点儿。”
“什、什么?”普洱吓得说不出话,这才反应过来,他一直忽略了时间这个概念,就是说,他现在的身体已经十六岁了!!
明天他就要、要升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