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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好久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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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婚礼,我梦中的婚礼,像月光一样,淡淡的,淡淡的甜蜜。
2015年8月8日,请柬上的日期,我很开心,因为我喜欢了十年的男生结婚了,所以我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去想他,终于可以完完全全告别过去,终于可以拔掉这唯一的软肋了,过了今天,我就是新的自己,一个强大到永远不需要被别人照顾的自己,我很开心。
可是,今天要怎么熬过去?
“怎么啦,在想以前吗?”萧萧望着我,小心翼翼地说道。
“哪有什么以前,都那么久了,谁还记得。”我敷衍着,望着路边的行道树,刺眼的阳光,照进了冰冷的回忆。
十一年前,开学第一天,我把新课本整整齐齐地摆在课桌上,初中的最后一年,是该好好奋斗啦,似乎书堆地越高,成绩就越好,事实上把书堆高的好处只有一个,就是上课可以睡觉,可以吃零食,可以看小说,反正除了看黑板不方便其他都很方便。但是我的课桌和别人的不一样,因为上面有用修正液书写的正楷,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盛远。
我想用小刀划掉这个发黄的标志,写上我自己的大名,但是笔袋里没有刀,于是我从笔记本里翻出一张贴纸,笑眯眯地贴在桌子上,用东方神起,代替这个曾经的主人,或者曾经的主人暗恋过的人。
那天,阳光很灿烂,我的心里也充满阳光,因为我要开始人生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奋斗,我觉得未来充满希望。
白色,我最喜欢看盛远穿白色,可是穿着白色西装的盛远,站在她的身边。
“好久不见!”这是十年后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不然呢,说你今天真帅,你的新娘真幸福?呵呵,我有资格吗?
“洛洛,你可真难找!”盛远微微咬着嘴唇,拍了下我的肩膀,我立马条件反射用手推开,我讨厌别人碰我。
“呵呵,你有找过我吗?”
“当然,易恒一直在找你,你来了他一定很高兴,快进去吧。”
易恒,一个故事里的路人甲,我不想听,看了一眼新娘,她正转过头迎接宾客,看不到表情,但她一定很幸福,至少她拥有了我想要的幸福,苏宛盈,曾经根本不在乎这份幸福。
怀孕已三月的萧萧陪我走进大厅,就像当年陪我走进高一(1)一样。
“洛洛,你说我能看到他吗?”萧萧拉住的胳膊,望着天花板喃喃地说。
“你又不是透视眼,还能看穿啊,你怎么知道他就在楼上呢?”
“我刚看到教室分布了,他们班在三楼,也走这个楼梯,你说遇到了我要怎么打招呼,要喊学长吗?哎他看起来好冷,会不会不理我,怎么办?”萧萧低着头。
“大姐,你是来看帅哥的还是来念书的,你管人家可理你,八中帅哥多嘞,你看看我们班,不也挺好。”我太虚伪了,因为我也是为了盛远来的,只是萧萧是明恋,我是暗恋。
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遇到他,他认识我吗?
一年前,在我盖住盛远名字后没过几天,早晨六点半,我和萧萧已经快走到学校准备早读,前一晚开了夜车看书头昏脑涨地和萧萧啃着饼,下雨也不能影响我们吃早饭的好心情,为了抄近路我们每天都从这条巷子步行,突然,他出现了,那么清新,我永远记得他出现在我生命里那一瞬间的美好,一身白色的运动服,犹如坚韧的天山雪莲,纯洁到令人窒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一张酷似乔振宇的帅气脸庞,足以让任何一个青春期的花痴妹坠入深渊,不,爱河,我就这样遇到了现实生活中第一个喜欢的男生,也是唯一一个,因为他闯入我的世界,所有异性全都黯然失色,我突然觉得好幸福,幸福到忘了身旁的萧萧也觉得很幸福。
那天以后我和萧萧约定每天早早出发上学,为的是在这个时间遇到他,也巧,周一至周五真的每天都能遇到,那是我每天最幸福的时刻,我们离得最近的时候只有两米,我知道再近一点我一定会激动地发出怪声,不管他是骑着酷炫的越野车,还是打伞悠悠步行,都像一首无声的诗,哪怕是尘土飞扬的马路也会因为被他走过而变得清新,再喧嚣的小巷我也听不到声音,我甚至为了保持淑女形象每天起早在家吃早饭,出门前再刷一次牙,为了笑地更自信,更能吸引到他,希望有天我们能打破沉默,然后就……相爱!我幻想有天我们会相爱!
“告诉你这次作文我写的就是他唉,身边的陌生人,我想不到别人了,我写他有一双忧郁的大眼睛,老师会不会觉得我早恋啊,不管了,我昨晚还梦到他,他在一条船上,说他叫——江子君!”萧萧那花痴样人见人抓狂,江子君?难听死了,要我就给他取名,额,这么帅的人名字一般都是两个字吧 ,那就只有“潘安”才配得上他,瘦版乔振宇,乔振宇都没这么帅!
下课了,我趴在桌上准备睡觉,因为刚才老师太吵睡不着,突然帽子在动,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孔明已经坐到萧萧的位子上,举着棒棒糖对我说,“明星效应就是好!”
“什么啊?孔夫子不要欺负我智商低可好,讲人话!”
“肯定是暗恋你的人在你帽子里放的,最近棒棒糖好火啊,全校女生都在吃,我刚敲诈了一个芒果味的,跟你换香蕉的吧!”
“切,我才不吃棒棒糖,几岁了啊,学校女生都疯了吗?”
“嗯,绝对疯了,你看,都是被他带的,就他开始吃,然后全校女生都吃,我现在每天都有免费的棒棒糖,好幸福!”
孔夫子指的地方,是操场,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在那里站着,低着头手插口袋,看不清他的表情,过去的一年有两百多天我们都相视而来又擦肩而过,没有打破沉默,那是我第一次在八中看到他,我和他共同的学校,我们每天一起上课一起放学可能还有共同的授课老师,我和他终于不再是平行线了,看到孔夫子正要把我的棒棒糖塞到血盆大口里,立马抢过来用我自己的嘴包着,啊,世界真美好,除了这一秒响起的上课铃。
看着语文老师抱着卷子进来,全班一片唏嘘声,又是周五测验时,语文有什么好考的啊,学好了写情书就能追到他吗?萧萧说早知道要考语文就去厕所多蹲一会儿了,我笑了,立马用拳头包住棒棒糖的棒棒,自认为天衣无缝,萧萧突然用胳膊蹭了我一下,我皱着眉收了点胳膊把棒棒糖拿出来舔了下又塞嘴里,她又蹭我,这下我看到了窗外的班主任,人称“高老头”,正盯着我,我像泄了气的皮球,此刻被叫出去多尴尬呀,死死地盯着卷子假装答题,心里那个忐忑,余光看到高老大走了,语文老师在玩笔记本,我回头看看孔夫子,侥幸希望班主任看到的是他不是我,结果他看到我回头,从嘴里掏出一整支横放着的棒棒糖,我惊呆了,算你狠!
果不其然只有我被叫到楼上办公室,虽然高老大态度不坏,但是不知道是他说的感人还是办公室的环境吓人,我还是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反正没有哪个学生会喜欢来教师办公室聊天吧,班主任是神秘又恐怖的代称,他们仿佛洞悉一切,让透明的你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