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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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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今天,对我来说是个极其戏剧化的日子一一我的生日,同时也是我和现任男友交往的满月,本来是应该好好庆祝一下的,所以我约了他见面,还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
可惜,还是比不上他,他送我的礼物真的让我大吃一惊,但,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他竟然提出分手!
理由是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根本不是恋人间该有的,我们根本就不像是恋人,只是好一点的朋友而已。当然,他这并不是在做自我检讨和反省,他是在指控我的“罪行”,责备我没有把他当男朋友来对待!
他在讲什么鬼话啊!
不是男女朋友,我会傻傻的顶着大日头呆在球场看他打球并且忍受其他人满身的臭味?不是男女朋友,我会和他约会、逛街、吃饭、出游?
不把他当男朋友,我会关注他的言行、他的活动、他的日常生活?
他大脑有病啊,我自认我这个女朋友做的还是相当优秀的,因为做人要有职业道德嘛,虽然当初并不是很情愿做他的女朋友,但既然做了,我就会努力做好的,所以我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去观察别的情侣间是怎样相处的,也很用心的在模仿学习!凭我的高智商,怎么可能学不好?他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就不相信他能找到比我还优秀的女朋友?
啊!我后知后觉地想到:难道是因为我没让他牵手?还是因为他想抱我时被我推开?不然就是因为他想强吻我不成反倒吃了一记耳光?
可这也不能怪我啊!先说牵手吧,可能是中《诗经》的毒太深,我一直认定牵手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它代表了一种承诺,一个相守一生的承诺。“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何等的浪漫,又是何等的动人心弦,让人怎么能不心向往之?所以,我坚持手是不能随便牵的,一牵就是一生,除非你已经决定这辈子与他再不分离,否则这牵手,还是免了吧!
再说拥抱吧,也不是我的错,我这人生来就极度讨厌与人肢体接触,可能是触觉神经过发达吧,别人一靠近我的安全范围一一方圆一米之内,我全身的汗毛就会集体起立,向我抗议,这是生理反应,根本不受我理智的控制,平时我已经尽量克制了,没让他也一样和我保持距离已经是够优待他了。
然后是亲吻,拜托,谁让他要像个变态色狼一样鬼鬼祟祟地从背后偷袭我,我那时完全是凭本能反应,下意识地出手自卫,等到我看清楚来人是谁时,一切都已经“GAME OVER”了!
随便啦,反正当初也只是因为被他烦到受不了,看在他还基本上符合我的择偶条件的份上才肯答应与他交往的,现在分手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可是。。。。。。可是。。。。。。为什么是由他先提出分手?而且还是那种烂到不能再烂的理由?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实在是太郁闷了,想我一个青春年少、天生丽质、聪明伶俐、活泼大方的美少女竟然会有这种悲惨的遭遇,我是招谁惹谁了啊?难道真的是天妒英才,红颜薄命吗?我无语问苍天!
没想到,这场闹剧居然只是我今天传奇人生的一个小开始而已,后续发展才更为精彩,真可与台湾八点档收视率第一名一较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