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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十七天 ...

  •   第七十七天

      “都第七天了,还是老样子啊。”

      举高自己的双手,吴邪看着那双比正常成年人小了三四倍的手,无奈道。

      声音也是稚嫩的童音,听起来像是四五岁的样子,而外表,更是神奇的变身成了一名四五岁左右的儿童。

      要问这是怎么回事,吴邪会淡定的告诉你:身体变成了五岁小孩。

      要问其原因,吴邪会淡定的告诉你:因为一个无聊的诅咒。

      要问吴邪为何不慌张,吴邪会翻个白眼告诉你:他娘的老子连粽子血尸禁婆海猴子万奴王都见过了,不就是身体变小又不是缺胳膊少腿要下病危通知书,慌张个屁啊。

      吴邪这种情况,充分的体现了屏幕杀人狂的那句话:就算身体变小了,但头脑依然灵活,我就是名侦探“哔——”

      咳,先不管那个谁,我们先回顾一下案件的发生过程。

      话说某日,铁三角加上解家花爷和黑瞎子,一起到云南临沧去倒了个斗。

      其实这一次倒斗也只是临时起意,当天查出来的斗当天就收拾装备买火车票出发,跟赶集似的好像再慢一步那斗就会长出两条腿自行奔跑。

      到了临沧找了一家旅馆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众人吃过早饭后就立马背上装备出发了。

      临沧是一个古老的地方,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通过筑通“五尺道”而开始和内地有了联系。

      秦汉、唐朝、元初、商朝、东汉、三国、两晋、唐宋、元朝以及清朝,这些朝代都有统治过临沧,而西汉时期,有了益州郡设置。

      现在,一众人就是要去那溜达溜达,进墓图个刺激消遣时间。

      他们会无聊到干这种蛋疼的事,全因这一个月他们手头上无安全没事干无聊度过。

      由于先前已经找好了位置,众人很快就找到了墓的所在地,盗洞也挖的迅速,到了斗里,也没什么粽子或者其他怪东西,一路上可谓是畅通无阻,毫无刺激可言。

      就连主墓室,也是空荡荡的,连古董都没有,除了一副空棺材还有满墙的壁画,连只蚂蚁都见不着。

      几人在主墓室吃了顿饭稍作休息,在这段时间里头,吴邪无聊的把壁画给看了一遍,他边走边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壁画怎么越来越高了呢!

      忽然踩到什么让吴邪绊了一下,吴邪就意识到了什么,朝自己身上一看,嘿,这啥时候他由一个二十好几快奔三的男人缩水成一个四五岁的小毛孩了?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主墓室蛮大的,以他现在的体型,看着那路程都嫌累,更何况走回去?于是吴邪直接扯着嗓子喊:“小哥!胖子小花瞎子!有紧急状况!”

      被吴邪这么一喊,从悠闲状态进入到紧急状态的众人倒是没注意到吴邪那不正常的声音,全都抄起家伙跑吴邪那了。

      “嘿!这是谁家的小屁孩,该不会是只粽子吧!吴邪人呢?”胖子一赶来没见到吴邪,到时先见着了一个小孩,二话不说已经把枪拉开保险栓,准备随时爆头了。

      还好解雨臣及时阻止了胖子,这小孩的样子,分明就是他竹马吴邪小时候的模样,于是试探的叫道:“吴邪?”

      “不愧是发小,还是小花认得我。死胖子,还不快把枪放下,还真想崩了你兄弟的头啊?”吴邪松口气,刚才要不是解雨臣阻止的及时,他可能就要跟他家老爷子团聚了。

      “小天真还真是你啊!你这是在搞啥,变成这小屁孩的模样。”胖子把枪收好,要不是解雨臣拦住了他,他刚才差点就把吴邪给崩了。

      “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现在知道了。”吴邪默默地盯着壁画道。

      他刚刚溜一圈已经把壁画大概看完了,那上头没有说墓主的平生这些事,而是大概讲述了进这个墓的人们,其中一个会受到类似于诅咒一类的东西,身体会变回五岁的样子,那个中招的人是随机抽选的,被抽中也只能说人品不好,在维持五岁的样子七十六天之后,在第七十七天,那个所谓的坑爹诅咒才会自动解除。

      也就是说,吴邪要顶着这副身体过上七十六天的儿童生活。

      而几人也担心吴邪这么小只在家可能会出事,虽然智商跟心理没变,但五岁的小孩身体能干啥,连端一盆比较多的水都吃力,因此几人决定入住吴邪家。

      于是,在吴邪家附近的邻居经常会看到几个男人牵着(抱着)一个小男孩的场景。

      胖子说,这是为了不让别人怀疑。

      而王盟觉得,这让他们看起来颇像人贩子。

      七十六天能干什么?对于别人来说或许能干很多事,对于吴邪来说是一个漫长的等待,对于张起灵等人来说,大概是一个照顾小孩的时期。

      当然,第七十七天也有着某种意义。

      七十多天很快就过去了,几人一边协助吴邪处理事务,一边在休闲的时候逗逗他,特别是解雨臣,或许是怀念儿时,经常会对吴邪做出一些小时候才会干的事。

      而黑瞎子……跟没玩过小孩一样,时常不顾吴邪的意愿抓起他就直接往高空仍,扔上去,接住;扔上去,接住;再扔上去,又接住,如此反复,一开始吴邪还不习惯,到后来吴邪也淡定了,带个耳机听歌随他扔,也不知道黑瞎子累不累,五岁的小孩也是有点重量的,不像婴儿那么轻。

      胖子可以说是几人里面最称职的“父亲”了,平日就知道胖子其实很心细,简直就是新一代好男人好父亲。

      至于张起灵,并没有什么突出表现。

      第七十六天,胖子解雨臣黑瞎子三人不知跑哪里去了,就留下了张起灵和吴邪在家。

      平常张起灵在吴邪家也不干什么,除了发呆就是盯着吴邪,帮他干一些他现在干不了的事。

      胖子他们是中午才出去的,也就是说,午饭他们要自己解决了。

      想着叫外卖不是那么方便,于是只好自己动手了,张起灵目前正在打瞌睡,吴邪也不打算叫醒他了。

      自己搬了张椅子到流理台前,从冰箱里拿出食材,吴邪爬上椅子拿起菜刀切菜。

      切菜这种活很简单,只要不切到手指,一切都好说。

      菜切好了放一边,吴邪拿起一块肉,准备切片的时候厨房门口传来声音:“今天吃什么。”

      “炒面。”

      得知今天要吃什么,张起灵从冰箱拿出冷面,找到锅子先把面煮熟。

      虽说先前途早过张起灵是生活九级残废,但日常生活自理张起灵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也会做简单的饭菜。

      于是,踩着椅子的吴邪就负责切菜切肉,张起灵就负责炒这一部分了。

      解决了午饭,吴邪想起今天还要出门去邮局那一份信件,而他这么小只估计走到半路就会被警察叔叔领回家,就把这件事跟张起灵说了一下。

      张起灵听后,就直接一把捞起吴邪,抱怀里出门了。

      大概是近来被抱得多抱习惯了,吴邪也没怎么在意,这反倒是多了代步工具。

      大概是小孩子都长得挺可爱的,张起灵本身长得也不差,在路过一些服装店时甚至有售货员冲他们喊:“先生!给孩子买一件衣服吧!”

      顺利地从邮局取回信件,之后便是无所事事的回家呆坐,除了路过公园时被少妇拉着说“让你的孩子也下来玩一玩吧”之外,倒真的没什么事了。

      于吴邪来说,只是要等到凌晨十二点就可以摆脱这个鬼样子。

      于张起灵来说,只是朝夕更替,又度过了一天。

      不,或许有些不同。

      时间十二十三点五十九分,还有一分钟,就到达十二点。

      不像一般人一样十分紧张的去想等一下会发生什么事,吴邪悠闲的坐在张起灵腿上看书。

      至于为什么会坐在张起灵腿上,算是一时兴起吧。

      吴邪家的钟是普通的挂在墙上的时钟,也就是说并没有整点提醒功能。

      感觉到身上的重量变化,张起灵望着腿上很有自知之明提前套成人衣服的正在变大的吴邪,等吴邪变得足够大,张起灵一双手环上他的腰,下巴搁在吴邪肩上:

      “第七十七天,吴邪我喜欢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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