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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威廉的番外 第一次看到 ...

  •   第一次看到她,我竟有种似在哪里见过般的熟悉感,但这是我第一次踏足中国这片土地,怎么也不可能见过她,但心底叫嚣着走过去,认识她!

      原来她是钟灵的好朋友,这个有着圆圆脸蛋的小姑娘,她毫无一般女孩子看到我时的扭捏羞赧,她自如的打量着我。目光中毫不隐藏的欣赏让我第一次感谢父母给了我张还算不错的皮相。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红红的脸估计是被外面灼热的太阳晒的,我心里竟毫无来由升起一股怜惜之情,这种陌生的情潮来得太急太突然,使我措手不及。我向她伸出手说:你好。她竟怔愣住,把我的手晾在半空中。

      开始还以为能这么肆无忌惮打量男人的女生肯定会落落大方的和说些我客套话,没想到是个心思单纯的小女孩。我心底暗暗愕然,猜她只是抱着看戏的心态陪她的好朋友接近我吧。

      我忍住莫名的不愠。从小因为我特别的相貌,女人缘也特别的好,读大学时也交过几个女朋友,我从不觉得自己长的很好看,毕竟在外国,我这种的比比皆是。但好象极少人认同我的观点。追我的女人很多,但从没哪个女热闹挑起我强大的征服欲,和她们在一起只是打发时间兼个取所需罢了。

      所以,后来我对她说:你是我的初恋。那是真的,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初恋,我无比感激上苍让我成为她的初恋,我们注定是天生一对!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身边从来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她们一个眼神我就知道她们要的是什么。第一次在董事长身边看到钟灵时,我就知道,她对我有意思,直接的说就是看上我了。这种事情与我已是司空见惯,之后,我几乎忘了这个董事长千金。可没想到,就是她让我找到了今生的至爱。虽然后来也因为她,使我和肖萧的情路走得稍微坎坷崎岖了点,但我还是感激她的,没有她,我也许错过肖萧,我怎能不感谢上苍让我进了钟氏企业,认识了钟灵,才能结识她——我未来的妻。

      我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建筑系,那时我一心都扑在学业上,在校时就获得全美建筑新人奖。在美国,我本可以如鱼得水,在建筑业自由遨游飞翔。但我从没有去过母亲出生成长的国家,她说那是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小时候她就常给我讲她家乡的种种,美景、美食、美丽娇小的中国女孩。这都使我非常向往去中国看看,去母亲的家乡,完成小时候的梦想。

      我父亲是地道的美国人,因去中国旅行时认识我母亲,母亲经常给我和弟妹们讲她和父亲相遇的浪漫故事,简直可以写成一部小说,也许潜意识里,我也想找个像母亲那样娇小温柔美丽的中国女孩吧。

      在美国,家里本来就做着庞大的地产生意,父亲一直希望我可以继承他的衣钵,可我不想这么快就进入家族企业,那种朝九晚五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我衷爱的是创作而不是管理,创作的激情和带给我的成就感和管理的繁琐,拘束是不能比拟的。

      当我和父亲说我想去母亲的家乡看看时,他虽不愿意,但敖不过母亲的柔情轰炸。最后只得放行,与是我来到W市。但母亲口中美好的家乡却没给我带来多大惊喜,这坐海滨城市和其他发达国家没什么两样,一样的高楼大厦林立,一样匆匆来去的上班族,每个人脸上都写满疲惫,为生活奔波的脸孔和世界任何国家的工薪族没什么不同。

      也没有母亲口中清丽如雨中丁香般的女孩,我想母亲一定是久居美国,对她的家乡寄予了过多的期望,赞美也有些名不符实了。我想母亲口中古典美的中国女孩只有去古代画中的仕女图中找寻了。

      我很容易就在这坐城市找到一份工程师的工作,我没过想做很长时间,只是不想就这么毫无收获的回国,毕竟从学中文起,就是母亲那些对于家乡的美好回忆启蒙的。多幸运,我没走,我遇见了肖萧!原来母亲的话并不夸张,虽然她不是那种害羞腼腆的女孩,甚至有些呆呆的,喜欢出神,经常就不知道神游到哪了,她眼睛虽大,却好似跟错了主人,我经常从她大大的眼中看不到焦距,但她呆呆的样子,我居然喜欢,该死的喜欢!

      她——怎么形容呢?一头短短的头发却无比柔软,触摸起来让我想起婴儿的发丝,害我总忍不住蹂躏它们。小巧的苹果脸,就是俗称的娃娃脸,脸皮极薄,容易过敏的肌肤,所以外界的稍强的刺激会让她那张圆脸看起来红红的,像铺了层胭脂,让我爱极了,但我不喜欢它们那么容易受到伤害,我暗暗发誓将来一定会比它们的主人万倍的珍惜保护它们。大大的眼睛经常畜满薄雾,她很单纯,看眼睛就可以看出来,连我唱首歌都能感动的哽咽无法说话,但这些在我眼里都为她的可爱加分;小小的鼻梁有点塌,但我丝毫不觉得长在她脸上有什么突兀的地方,只要是她的一切,什么都让我爱不释手,她后来居然对我说讨厌死了自己的鼻子,想去整容,把鼻梁垫高一点,说什么塌鼻子和我站在一起很自卑,当然被我否决掉了,我生怕她真的去做什么劳什子的隆鼻手术,千方百计说服她说她的鼻子很美,我很喜欢,甚至说如果做了我会很生气很生气,我说的是真的,那些鼻梁高挺的所谓美女,我丝毫不觉得很漂亮,只爱使它产生自卑感的塌鼻子,实在上遗憾,不过总有一天,我会让她和我一样喜欢上自己的鼻子。小巧润泽的红唇自不必多述,那是我最爱不释口的地方,婚后我更是肆无忌惮的肆虐它,弄的它主人对此颇有微词.

      总之她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完美的,是上帝手中精彩的杰作!

      以前工作晚了,喜欢喝杯咖啡提神,倒也不是多爱,第一次上她家时,我随便找个喝咖啡的借口,简直让我后悔不跌.这小妮子泡的那杯举世无双的肖萧特制咖啡差点让我得急性胃炎,真是我这辈子喝过最——呃,“特别”的咖啡,我发誓以后不把她煮咖啡的手艺培训好,在也不喝她煮的咖啡了。之所以面不改色一口喝完,实在是不忍看她失望的样子。以后我只要想到那杯(估计过期)的温热开水加红塘泡的出雀巢咖啡就再也喝不下眼前的咖啡了,即使是顶极的蓝山都会让我顿失品尝之意。那丫头的威力可见一般,得罪了她搞不好再弄杯“特制”咖啡荼毒我的胃!

      那天突然很想她,很想她煮的中国家常菜。下班后,不可抑制的开车到她家楼下。犹豫好久都下不了决心下去,隐约从她家窗口处传来吱吱呀呀的吉他声,简直荼毒人的耳朵,不会是她在弹吧?

      踌躇不定毕竟不是我的作风,一鼓作气泊好车就上楼,上楼时一个大汉同行,万万没想到他居然停在5楼肖萧的门外。笃笃地大声敲着门,我不悦皱起眉头,正待上前阻止门就开了,我索性站到一边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在进去。

      哦哦,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受不了她弹奏的“吉他”,有人上门投诉了!我没想到会看到她哭,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很少在乎什么的女孩,从她饭桌上随性的举止就可以看出,窥一斑而知全豹嘛。

      但她却会被几声大吼弄哭!实在出乎意料之外。我赶紧打发那位估计呆掉的虎背熊腰走人,她还怪我多管闲事,哎,当初怎么会认为她不是别扭的女孩呢?她发起倔来,连我都会感到无比挫败!

      我看得出来,她抗拒我。不会把心底的悲伤和我分担,山人自有妙计,带她去海边也是临时起意。本想不要逼她,慢慢让她融化接受我,但她嘴角那一点冰淇淋屑就让我破了功。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还真不假,将错就错,我决定趁热大铁,抱的佳人归。

      我真是无敌幸运,别的乐器我是一窍不通,大学时却狂迷上了吉他,当年疯狂的练习今天终于赢得美人的激赏!虽然她吝于用语言表达她的赞美,我还看不出来么?

      一切该死的顺利(至少当时的我是那么想的),我多么天真,低估了钟灵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没想到人生第一次大的挫折竟是拜她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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