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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午后,我被手机铃声吵醒。顾教授去美国参加研讨会回来,带了些紫外光电探测技术方面的资料,让我看看对我们的课题有没有帮助。我跟他约定一个小时后到实验室取。

      屋子里空调的温度凉爽宜人,孟思琦不知什么时候走的。我起身,发现床单上有斑斑点点暗红色的血迹。

      裴祖轩,你真他妈是个混账!我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恼恨不已。

      昨晚,当我发觉她还是个未经世事的孩子时,我应该停下的。可我没有,那是一种狂烈的无法自控的惊喜,身体的冲动淹没了我的理智,我近乎粗暴地掠夺了她。她的疼痛给予我的,是无与伦比的快感和满足。

      枕边似乎还有她的气息,我抚摸着她留下的痕迹,闭上眼睛想她。

      从实验室回来,我给思琦打电话,打了几次都是暂时无法接通。我翻着从实验室带回来的资料,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脑子里都是她。

      午夜,迷迭香的霓虹招牌闪着迷离的光,显得神秘而堕落。我把车停在路边,看着门口鬼魅一般穿梭而过的男男女女。

      思琦终于出来了,穿着简单的T恤衫牛仔短裤,背一个双肩包,头发束在脑后。离开灯红酒绿的声色场,换下那身银色的制服短裙,“魅惑”这个词跟她就不沾边儿了。她站在迷迭香门前,像个刚下晚自习的女学生不小心走错了路,闯进一个与她格格不入的世界。

      她其实很瘦,因为脸长得圆,身材又凹凸有致的,所以不太显。但是这个时候,她一个人孤伶伶地在黑暗里张望,忽然就让人觉得弱不禁风。

      “思琦!”我下车,喊了她一声。

      她看到我,眼睛一亮,乐颠颠地跑过来:“你来了?”

      尽管已是午夜,天气仍然闷热,思琦的额头上汗津津的。我拨了拨她额前的头发,柔声问她:“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走了?”

      她羞涩地一笑:“我看你睡得挺熟的。”

      我刮了一下她的下巴颏儿:“上车吧,送你回家。”

      上车后,我从后座上拿了一个盒子给她:“送给你。”今天下午,我去给她买了一个新款的苹果手机。她用的那个手机很旧了,半边屏幕裂开,来电显示都看不完整。

      她的脸色一下子僵住了,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怎么了?不喜欢吗?”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她勉力地牵了牵嘴角,想做出一个笑容,但是很失败。“是昨天晚上的报酬吗?”她干脆别过脸不看我。

      “当然不是。”我心里一惊,脱口否认。她怎么会这么想?

      “你这个时候送我这么贵的东西,我觉得很不舒服。”她看着车窗外,语气冷冰冰的。

      说实话,我喜欢她的坦率和直接。现在的我,并没有太多兴趣去猜度女孩子的小心思。她直白地说出自己的不满,让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这样很好。

      今晚的问题很明显,我们对于送礼物这件事的看法存在分歧。

      一部手机不过几千块,根本不能和一个女孩子的童贞相提并论。我想过要补偿她,但应该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

      当然,我也不会像某些男人那样说出“抱歉,睡你之前我不知道你是处女”这样不负责任的话。
      思琦昨天晚上愿意跟我回家,是她自己的决定,我尊重她。

      “我今天下午打电话给你,一直打不通,你的手机是不是坏了?”我温声问她。

      “是吗?”她一惊,拉开背包,拿出自己的手机皱着眉头鼓捣了一阵,怏怏地说,“啊?真的坏了。”

      我接过她的手机看了看,那还是一款几年前带按键的型号,旧得不能再旧了。“你把它用成这个样子,也算对得起它了。”我安慰她。

      她撅着小嘴巴怄气,样子可爱极了。我把新买的手机塞进她的背包,侧着身子抚摸她的头发:“我只是希望,我想你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找到你。”

      她嘴角慢慢翘起来,眼波荡漾地看了我一眼。我笑了笑,这个女孩子很容易哄。

      思琦的小脾气是雷阵雨,刮风打雷的时候挺吓人,风雨一过便是阳光灿烂。到刘家巷口的时候,她已经又变回那个眉飞色舞叽叽咯咯的小精灵了。

      下车的时候,我拉住她索吻,她还是害羞,在我脸颊上轻轻啄了一下就想蒙混过关,我哪能轻易放过她,不依不饶地让她亲我的嘴。她撒着娇说我讨厌,不过扭捏了一阵儿还是拗不过我,满面娇羞地把唇舌送过来。

      不过我今晚想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吻。我趁她不备,把副驾驶座放平,她惊呼了一声倒下去。我爬到她身上,在她耳边柔声说:“别怕,不会那么疼了。”

      这是个闷热的夏天,空气里都是躁动不安的分子。我的生活因为孟思琦的加入,多了一抹绚丽的桃红色。她是个复杂的集合体,让人欣喜,欢乐,又让人忍不住放纵,沉沦。

      孟思琦有简单的快乐,她对一切充满好奇,一点儿微不足道的惊喜就能高兴一整天。我们去看电影,无论天雷滚滚还是无聊透顶的剧情她都能看得津津有味,还非要跟我讨论每个角色的内心世界,去参观海洋馆,她会把每个生物体都拍进手机,然后说终于相信人是由鱼进化而来。

      她有魔力的笑声,不见面的时候,想到她我会不自觉的笑。当然,作为一个男人,我最喜欢的事还是跟她□□。我像小孩子迷恋糖果一样迷恋她年轻的身体,娇嫩的唇舌。我们几乎每天都做,在我家里,在车里,还有几次在迷迭香二楼的包房里。她让我沉醉。

      作为一个不能喝酒的人,无论沮丧、悔恨,还是喜悦、满足,都只能清醒的面对。我不喜欢清醒地过日子,孟思琦,就是我的酒精。

      思琦管自己叫“留守儿童”。小时候,她和奶奶住在乡下,父母亲在外地打工。在她七岁那年,父亲在工地发生意外,母亲想让她到市里上学,于是用父亲的抚恤金买了她现在住的房子。母亲这些年一直在广东打工,她和奶奶一起生活,后来奶奶去世了,她就上寄宿学校。

      我去过一次她家里,窄小破旧,光线暗淡,墙角摆了一张旧沙发,我刚一坐上去就断了一根弓子。思琦看着我的囧样哈哈大笑。

      我帮她修好了厨房里坏了经年的灯。虽然对于一个光电物理学博士来说,弄亮一盏灯实在不足挂齿,但灯亮起来的那一刻,思琦欢呼雀跃,看着我的眼睛里满满都是崇拜和敬佩,我瞬间觉得自己十分伟大。

      我不喜欢思琦再去迷迭香卖啤酒,那里鱼龙混杂,我担心还会有像我这样的登徒子想把她带回家。但是她很固执地说,要在开学前赚到足够的钱,给自己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这个女孩子过得不容易。我心里盘算,这段时间要好好对她,过一阵子分开了,要想办法多给她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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